《超次元的懒散死神》第四十一章 拉斐尔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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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牙狼族的乱入,导致鸠拉大森林周边城镇的先遣部队铩羽而归,因此周边城镇对鸠拉大森林的探.索也暂且停止了。
    只是暂且停止而已,他们并不打算就这样放着不管,因为暴风龙·维鲁德拉的情报,必须去确认清楚。
    这可是关乎整个整个周边城镇以及布鲁姆德王国的安危啊。
    布鲁姆德王国位于鸠拉大森林的左边,在鸠拉大森林右上方的是喜欢侵略的东之帝国。
    东之帝国早就对布鲁姆德王国觊觎已久了,只不过因为它们之间隔着鸠拉大森林,那里是封印暴风龙·维鲁德拉的地方,属于禁地。
    东之帝国如果敢对鸠拉大森林大肆进军的话,绝对会被整个大陆的国家反对,因为那里可是封印天灾魔物的地方啊,怎么可能会让你们这样乱来。
    这个帝国也清楚这一点,因此他们就一直没有对布鲁姆德王国出兵,如今暴风龙·维鲁德拉疑是逃离了封印。
    如果没有这个天灾魔物在鸠拉大森林那里挡着的话,东之帝国绝对会出兵,一旦让他们通过那座森林,这鸠拉大森林周边城镇以及布鲁姆德王国很快就会沦陷。
    被东之帝国纳入帝国的版图之中。
    所以他们不想去确认暴风龙维鲁德拉的封印情况,从而进行相对应的准备。
    如果暴风龙·维鲁德拉的封印还是完好无缺,那么他们就不需要担心东之帝国的侵略了。
    整个大陆的国家,几乎都是被暴风龙·维鲁德拉的信息牵动了起来,而让维鲁德拉逃离无限牢狱的罪魁祸首拉斐尔呢。
    他现在慢悠悠的在彩莎跟利姆鲁的眼前降落了下来。
    在拉斐尔降落洞穴的地面之后,彩莎就仿佛是rǔ燕归巢一般,直接扑到他的怀里,随后高兴的说道,“拉斐尔大人,您平安回归真的是太好了。”
    彩莎热情的欢迎让拉斐尔流露出温暖的笑容,现在他已经得到了自由与力量,而且身边还有着彩莎跟利姆鲁,已经不再是独自一人了。
    感到满足的拉斐尔摩挲着彩莎七彩的柔顺秀发,然后看着她跟一旁的利姆鲁说道,“我平安回来了,看来你们也平安无事啊。”
    “啊……拉斐尔你回来那么快真的是太好了,你家的彩莎我是真的应付不了。”利姆鲁大吐苦水说道。
    在拉斐尔离开他们的三个小时之中,利姆鲁都不敢开口跟彩莎说话,深怕自己又踩到什么地雷,又让她冒出火来。
    “哼!”彩莎轻哼一声,随后就眷恋的磨蹭着拉斐尔的xiong膛。
    而拉斐尔的表情就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位十四岁魔物少女那小荷才露尖尖角的xiong部,正在磨蹭着他,还带来了丝丝rou软的享受。
    “咳咳,彩莎还有利姆鲁,我给你们买了零食,彩莎你就一边吃一边挑选自己合身的衣服吧。”一旁有着圆滚滚的史莱姆正在盯着看,所以拉斐尔就咳嗽了一下,将黏在自己怀里的七彩小绵羊彩莎推开了。
    随后拉斐尔的手一挥,将储物空间之中收藏着的东西转移了出来,三份糖葫芦在他的手中,而彩莎的衣服呢,在一排衣架上挂着。
    拉斐尔连服装店挂衣服的架子都给买了下来。
    “等等!那不是糖葫芦吗!为什么这个异世界会有糖葫芦这种东西存在啊!”利姆鲁惊讶的看着拉斐尔手中的三串糖葫芦。
    “我不是说过了吗,这个世界在很久之前就有异世界人了,所以这个世界有着许多个世界的文化、料理、商品,所以有你熟悉的事物也是很正常的。”
    说着话的拉斐尔将一根糖葫芦递给了彩莎,自己拿着一根,剩下的那根递给了利姆鲁。
    圆滚滚的利姆鲁蹦跶了起来,一口就咬住了糖葫芦,随后它喜悦的表情顿时就消失了,恹恹的说道,“身为史莱姆的我果然是尝不出味道来啊。”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它的味道啊,很甜,甜到我整个人都幸福死了。”
    利姆鲁斜了一眼说着这些话的彩莎,气鼓鼓的说道,“你明明知道我吃不出味道,还特意这样说,你是恶魔吗!”
    “我才不是恶魔族,我是绵羊族的特殊个体。”彩莎认真的矫正说道。
    这个世界的确有恶魔族,而且这个种族的成员,每个都很强大,不存在弱小的恶魔。
    恶魔,这个种族并没有居住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居住的地方是精神世界,属于长寿的精神生命体。
    经过召唤术等渠道在这个世界显现。
    对这个世界的理解远超人类,因此拥有远超人类的魔法能力。
    性质偏向邪恶,但并不一定会做坏事,一般来说会遵守和召唤主的契约,但是如果叫出召唤者配不上的过强恶魔,往往会造成骇人的灾厄。
    也就是实力奠定主仆关系。
    强大的召唤者能驱使恶魔。
    而强大的恶魔,会蔑视弱小的召唤者,如果他们的实力是这个情况的话,大多数恶魔会背叛召唤者。
    在恶魔族qun里,下有【低阶恶魔】,上有【恶魔公】,存在绝对的阶级关系,而立于顶点的是【原初恶魔】。
    “好了,别欺负利姆鲁了。”拉斐尔轻轻地给了彩莎一记手刀,然后指向一旁放置着的衣服,“去挑选自己喜欢的衣服,然后把身上穿着的裙子换下来吧。”
    “可是,我最喜欢穿着拉斐尔大人弄出来的衣服了,穿着它就就好了。”彩莎抱着身上穿着的衣裙,非常的不愿意把身上穿着的七彩衣裙给换掉。
    毕竟这可是自己的主人亲手为自己弄的!
    “乖~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给你亲手弄的衣服,那么就等以后我有空了,再亲手给你弄过新的,毕竟彩莎你现在穿着的这件衣服真的是……太难看了。”
    “那好吧。”一脸不情不愿表情的彩莎向着那堆挂着的衣服走去,女性换衣服的话,男性〔拉斐尔〕跟无性别〔史莱姆利姆鲁〕就自觉回避。
    拉斐尔跟蹦蹦跳跳的利姆鲁向着前方走去,回避了这个地方,叼着糖葫芦的利姆鲁就看向了拉斐尔,“原来你的审美观很正常啊,我还以为你是给彩莎弄出来的衣服是按照你的喜好来弄的。”
    “怎么可能……她身上穿着的衣服是我用粘丝简单的粘起来而已,根本算不上什么衣服,让那么漂亮的女孩子穿着那么粗糙难看的衣服,可是会产生一种暴殄天物的感觉啊。”
    嗯……如果被识货的人类知道拉斐尔用彩虹羊的昂贵皮毛弄成粗糙的衣裙,他们的确会产生拉斐尔在暴殄天物的悲痛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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