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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烈日,这样的高温天气在城市里面,仿佛每个人都变成了蒸笼里面的包子,闷热得恨不能年死在空调房间里面。
摩天大楼那明亮的玻璃幕墙反射着阳光,这样的天气只要敢于出门的人全部都是勇士,需要常人所不能的勇气…而沈重山,显然不是这样的勇士。
找了一张沙发放在中央空调出风口的下面,沈重山毫无形象地瘫在沙发上,手边是半个西瓜,上面还插着一把勺子。
“我说你就不能顾忌一点形象?这好歹是我的办公室,进进出出那么多人,看到你这么没形象地瘫在沙发上还抱着半个西瓜,这像什么样子?”越来越不爽的许卿终于忍不住开始发牢骚,她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就要辛辛苦苦地在这办公,看文件,而眼前这个家伙就能那么舒服地躺在那虚度光阴,更过分的是那半个西瓜…简直直接拉低了自己这办公室的档次…
听到许卿的话,沈重山认真地想了一下,然后猛地点头说:“有道理,这个样子给别人看到的确不太合适。”
就在许卿终于以为沈重山这家伙良心发现的时候,却见到沈重山抱着西瓜跑过来,拿起了她办公桌上的电话,按下了对外面秘书处的通话键之后就说:“现在我和许总要休息,让他们没事别进来打扰,有事的话也等着。”
休息?
我和许总要休息?
许卿瞪大了眼睛,一把掐在沈重山胳膊的软肉上,咬牙切齿地说:“谁要跟你休息了!”
这节骨眼上,沈重山刚要龇牙咧嘴地喊疼呢,却听见电话里的秘书说了一句什么,沈重山把到了嘴边求饶的话咽了回去,吸着冷气用很怪异的语调说:“你带她去休息室,让她等等,我马上就到。”
放下了电话,沈重山揉着被许卿掐过的软肉,龇牙咧嘴地说:“你疯了啊,我的肉都要被你掐下来了!”
许卿得意地哼了一声,说:“谁让你胡说八道的,不过你要见客人?”
“客人?也算是吧。”沈重山玩味一笑,把手上的西瓜一放,说:“送给你吃了,这瓜可甜了,吃掉,别浪费,我过去一下。”
“我才不吃!”许卿赌气道。
沈重山哈哈一笑,转身出了办公室。
见到门被关上,许卿看着眼前红彤彤的西瓜甚是诱人,也不知道那家伙哪里来的本事居然去弄来了半个冰镇西瓜…这种天气,可真是宝贝呢。
实在没忍住诱惑的许卿放下了手里头的文件,拿起勺子吃了一块西瓜…呜…好甜。
……
休息室里,沈重山见到一身大红色妖娆多姿的花红的时候,后者正一脸出神地看着窗外。
“外面有飞碟?”沈重山朝着窗户外面看了一眼,但除了炎炎烈日和一看就感觉很热的大晴天之外,什么都没发现。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发呆一会,有助于让紧绷的神经得到放松,也算是一种减压的方式吧。”花红不咸不淡地回答说。
看了花红一眼,沈重山玩味地说:“昨晚熬夜了?”
“为什么这么问?”花红饶有兴趣道。
“眼底有血丝,眉梢微微散乱,头发虽然整理的很干净整齐,但是鬓角的软发却凌乱,显然昨晚要么熬夜了,要么就是纵欲过度,我宁可相信是前者,毕竟发现一位漂亮的女士在之前的一个晚上纵欲过度而对象不是自己的话,对于男人来说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沈重山坐在花红对面,眼睛不着痕迹地落在对方的双腿处,说。
花红莞尔,似乎完全不介意沈重山言辞和眼神中的放肆,她回答道:“发生了昨晚那样的事情,我想要睡个好觉也难了,这不是,就怕你找我的麻烦,我赶紧在中午就来给你送消息了。”
“洗耳恭听。”沈重山一脸笑眯眯的表情,让人看不出他真实的内心情绪。
“这一次的金主,来自于京城,和你是故友。”花红慢慢地开口说。
“京城?还是我的故友?故友这一点自然的,没到底京城一个开出租车的或者开火锅店的都想要买凶来杀我,因为我们根本就不认识,必然是认识我的人而且还是恨我入骨的人才会买凶说我,这人来自于京城,在京城认识我的人也不多,不过这里面不少都是不太喜欢我一直或者的,不过有本事找到你们让你们出手杀我的,也就一个姓氏能做到,也有这个理由做,这个姓氏里面那个老的不管是城府还是手腕,都要果决老辣的多,更重要的是对于那老的来说,家族才最重要的,和我之间最多是个人恩怨,能有机会处理掉是好事,没机会的话就等着,这些老狐狸最不缺的就是耐心,所以我这么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就是要跟他拖时间,毕竟我年纪轻,他年纪大,总归是他先去见阎王,而且那老的,犯不着做出这么幼稚的事情,到是那几个年轻的有理由也有这个猪脑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那么就是梁戬咯?”
花红看着沈重山,说:“虽然我不知道你们具体的恩怨,但这个人的确就是梁戬…不管怎么养,我想做你的敌人肯定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你很可怕。”
“这只是要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的基本要求而已,这都猜不到,我这一百多斤肉早就给人拆光扒尽,连点骨头渣滓都不剩了。”沈重山轻笑道,手指敲打着椅子的扶手,又问到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他人在哪里?”
“公海。”花红给了两个字的回答。
“公海?”沈重山用疑问的语气确认了一次。
“没错。”花红再次肯定。
“公海那么大…”
沈重山的话还没说完,花红就继续道:“他是我的金主,我打听他的位置本身就是不符合常理而且非常坏规矩的事情,他不是笨蛋,我多打探只会让他怀疑,所以我只能告诉你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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