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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被盛了大约三分之一的空桶内,原本应该是粉红色的血液此时才不过短短数分钟而已,却完全变了模样,原本一直在晃荡的鲜血,此时看上去竟然产生了一颗颗的颗粒感,而当仔细看过去的时候,令人骇然无比的是原本的血液,居然变成了一条条小虫在蠕动。
成千上万粉红色大约只有半粒米那样大小的虫子在一只桶里面不断地蠕动,这画面光是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这就是蛊虫。”沈重山平静地说。
面对许卿和林墨浓不敢置信的眼神,沈重山解释说:“不过这些都是子蛊,是母蛊孵化出来的,最开始的时候它们的大小连肉眼都见不到,大约只有几微米,这些子蛊以人体内的血液为营养,逐渐成长到这个样子,它们甚至拥有血液的大部分功能,所以这么多子蛊在体内都没有发生太大的事情,可是如果任由它们这么发展下去,它们迟早会全部取代掉原来的血液,而没有了营养来源,它们就会慢慢地死去,死去之后,人体就等于血液被抽干,然后暴毙。”
许卿震惊地说:“那你说的母蛊?”
“母蛊还在菜菜的体内,就在心脏处,现在没有办法取出来,除非打开菜菜的心脏,但是那么做的话,不说这个手术本身的风险,母蛊一旦察觉到了危险就会挣扎,这种挣扎会完全破坏掉菜菜的心脏,到时候母蛊还没有找到,菜菜却已经先死了,我现在只是利用一些手段强迫它进入了休眠期而已,时间不会很长,取决于下蛊的人功力有多深厚,但是最短不会少于五天,最长不会超过一个月,唯一彻底地解决掉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找到这个施蛊的人,把她抓出来,只有她才能在菜菜平安无事的前提下取出母蛊。”
林墨浓忍不住说:“可是人海茫茫,光沪市就有几千万人口,我们到哪里去找一个这样的人。”
沈重山说道:“虽然下蛊的人和母蛊心神相连,不管多远都能够感应到彼此,但是这个人想要控制母蛊并且唤醒它的话,一定要靠近到一定的范围内才对,而在沪市这样的大城市,想要找一个人很难但是也很简单,她不是苗寨的人吗?而且还是菜菜的姑姑,那么户籍地和年龄以及性别都可以确定了,用一些手段从公安那边入手,应该不会是太大的问题,毕竟她还是一个人,不想被警察盘问的话,就必须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只要有了登记,一旦掌握了她大概的行踪我们就可以找出她来。”
听了沈重山的话,原本还觉得毫无头绪的许卿跟林墨浓对视一眼,同时发现了彼此眼中的振奋和欣喜。
“这件事情我来办!”出乎意料的,找人的任务居然被林墨浓给接去了,而且许卿也一副理当如此的样子。
见到林墨浓很有信心,沈重山惊讶了一下也没有多问,点头说好。
林墨浓并没有久留,现在可以说一分一秒都是十分珍贵的,因此她立刻就出了门办事去了。
等到林墨浓一走,许卿叹了一口气,擦干净了菜菜的身体,然后帮她盖好了被子,这才指着那一桶虫子问沈重山:“这些怎么办?”
“烧了吧。”沈重山说着,打开了酒精灯,把里头的酒精倒在桶里,然后用打火机一点,火焰蹭的一声蹿了上来,看的许卿脸色微白。
而此时,距离安澜园十多公里之外的一处不起眼的老旧小区内,一间很寻常的出租屋内。
屋子有两个人正在吃饭,一个是三十多岁的女人,穿着朴素的她长相很平凡,丢到人堆里都找不出来的那种,但是她的身上却有一种很独特的气质,这种气质让她显得很阴沉,那平静的脸上也因为这种气质而带了一些威严,给人的感觉就是她属于那种极不好接近的女人。
在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这少年同样一脸沉默,脸上没有这个年纪的少年该有的神采飞扬,取而代之的却好像是经历过无数人一辈子都经历不到的恐怖事情之后的冷漠,他就好像是一块冰块,没有任何表情。
这个老旧的出租屋内,一男一女两个人沉默地吃着饭,饭桌上摆放着的都是一些素菜,很简单甚至有些寒酸,但是两人却吃的一丝不苟,仿佛在完成一个神圣的仪式一样。
少年先吃完了,但是见到女人没有吃好,他就慢慢地夹着菜往嘴里送,与其说是吃饭,不如说是在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更加贴切。
终于,等到女人放下了筷子,少年立刻就停下了碗筷,沉默地站起来熟练地收拾碗筷。
此时,女人问:“金瀚,你的蛊炼的怎么样了。”
“死了。”金瀚沉默地说,顿了一下,又补充说:“不是我想要的,所以我亲手杀死了它。”
女人点点头说:“你有坚持是好事,但是炼蛊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放缓一些,等时机成熟的时候,你的蛊会出现的。”
金瀚收拾好了碗筷,坐在女人的对面面无表情地说:“师父,金丝蚕没有了,明天我想出去一趟采集一些。”
“可以。”女人点点头,刚要说话,忽然脸色一变,她毫无征兆地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那鲜血喷洒在桌面上,竟然好像硫酸泼了出来一样冒着白烟嗤嗤作响地把一张饭桌腐蚀了大半。
“师父!”金瀚站起来惊道。
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女人深吸一口气,擦掉了嘴角的鲜血,表情震怒地说:“有人破了我的血蛊。”
“怎么可能?那是师父你的本命蛊,而且不是种到了那个小女孩的身上,怎么可能被破?”金瀚震惊地说。
女人脸色有些虚弱,她反转过自己的左手手腕,掌心上赫然躺着一只大约指甲盖大小如同蚕蛹一样的蛊,她微微皱眉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奇人异士更是层出不穷,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掌握了一些本事就天下无敌了,这个天底下没有绝对的最强者,也没有绝对破不了的蛊,不过我的血蛊只是被人用特殊的方法强制休眠了,他暂时还破不了。”
金瀚眼神一闪,杀气凌然地说:“既然是这样,那么那个人肯定在那个小女孩的身边,我去杀了他。”
女人喝道:“胡闹!能破我的蛊,你有什么本事杀他?”
金瀚低下头,脸色一阵憋屈。
女人深深地出了一口气,说:“既然能够休眠了我的血蛊,那么他一定会来找我的,他不想那个小女孩死的话,必然要找到我才可以安全地解了我的血蛊,现在这里已经不安全了,我们换个地方。”
金瀚问:“师父,为什么不直接杀了那个小女孩?”
女人闻言抬起头看了金瀚一眼,淡淡地说:“这件事情你不需要知道那么多,金瀚,你是我发现的最有天分的一个孩子,我希望的是你以后可以继承我的衣钵,这一次我都不打算带你出来,因为这件事情毕竟有凶险,而且是为了我自己私人的事情,我不打算把你带出来冒险,但是你强烈要求我也考虑到需要带你出来见见世面,你一定要记住,一山更比一山高,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绝对不可产生狂妄自大之心,你的天分很好,也愿意努力,若是改掉了这个毛病,那么你就是最完美的继承者,否则在那之前,我是不会把真正的秘术教给你的。”
金瀚闻言低头说:“我知道了师父。”
点点头,女人站起来说:“走吧,我们立刻就动身换一个地方,如果要唤醒休眠的血蛊,最少要靠近到五公里之内,这个距离有一些危险,等过两天,再想办法唤醒。”
金瀚点点头,立刻转头回去屋子里收拾衣服去了。
女人叹了一口气,低头看着趴伏在自己掌心一动不动的血蛊,也不见她怎么动作,就看见那如同一只大号蚕蛹的血蛊缓缓地蠕动着,然后好像是一滴水滴在海面上一样竟然融化进了她手掌心的皮肤内,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那血蛊已经消失不见。
收起了血蛊,女人站起来和收拾好了东西的金瀚出门,两人眨眼之间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女人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小心,在发生了状况的第一时间就离开了所住的地方,但是她毕竟和这个社会脱节了太久太久,在这个不管做什么都需要登记和身份证备案的现代社会,如果有人竭尽全力地想要找出一个人的话,其实并不难,更何况她身上的特征太明显了。
而此时,在安澜园内。
“不用担心了,菜菜现在还在昏睡,等到醒来之前的症状都会消失,在血蛊休眠的这段时间内她和正常孩子一样,完全不会有丝毫的察觉,只要我们找到那个下蛊的人,让她把母蛊弄出来就万事大吉了。”无奈地靠着门口看着一脸担忧的许卿,沈重山说。
“你当我是笨蛋还是当菜菜是笨蛋?胸口和小腹处两个伤口难道不会疼吗?我要怎么跟菜菜解释?”许卿不满地说。
“……”沈重山愕然发现自己还真没有想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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