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王本色:盛宠腹黑妃》第28章 清墨心灰绝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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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那道貌岸然的爹正搂着一个媚笑缠人的女子,笑着和坐在上首的一个干瘦中年太监说话。
    那太监长得尖嘴猴腮,容貌极为丑陋,再加上他身材干干瘪瘪的几乎没一点油水,活像是一只被风干了的老鼠。
    他怀中搂着一个丰腴的女子,那女子却一副面色惨白的模样,满头大汗,竟然已经疼得昏死了过去。
    这该死的太监,他不是单纯的想软玉在怀,而是残忍的玩弄!
    而就算是面对这样残忍的场景,她的父亲,她的亲生父亲,竟然可以笑着说出将她送给王公公的话。
    还说什么“能伺候王公公您,也是小女的福气”,呵,好一个福气。
    从小,她就知道父亲对她不同,不喜欢抱她,逗她,甚至不喜欢看到她。
    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小时候以为是自己不够优秀,可当她努力做好一名大家闺秀的本分,努力学习琴棋书画,就连京城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却还是换不来父亲的一丝温情。
    而沈清歌呢?她顽劣,调皮,可父亲却一直将她当成掌上明珠一般的疼爱,甚至沈清歌为难她,父亲也不会责罚沈清歌,只会责罚她。
    她第一次学女红,刚刚把针脚走得平一些,便熬了好几个晚上的夜,给父亲做了一双节节高升的鞋子。可当她满含期待送给他的时候,他却只是敷衍的接过,什么话都没说。
    她只以为父亲都是沉默的,稳重如山,不善于表达的。
    每到换季,她便会做一双鞋子给父亲。父亲总是在外面行走,她只是想让父亲不要累脚,走得舒服更一些。她也有私心,这点小小的私心,不过是想要父亲对她好一些些,哪怕,就那么温和的看她一眼。
    其实,每次单独见到父亲的时候,她都是紧张的。因为父亲看着她的眼中总是那么复杂的情绪,似是悔恨,又似乎追忆,然而更多的却是厌恶。
    以前的她不懂,还傻傻的希冀父亲能想对沈清歌那样,拍拍自己的头,夸奖自己一句。
    可……如果不是某一次她落下了东西打了回转,她也许一辈子看不到父亲那么狰狞的手持裁纸刀,一下一下发泄似的将她做好的鞋子给割得七零八碎的模样吧。
    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情,能让一个生身父亲如此厌恶自己的女儿呢?
    以前的她不懂,可再世为人,她却将这背后的阴私看得清楚,也因此寒心。
    她原本应该淡然面对的,她早猜测到是父亲害死了母亲,早对他不抱希望了不是吗?
    但为什么……心还是这么难受?
    沈清墨手握成拳,紧紧压在自己的胸口上,感觉每一次呼吸都尖锐得像是针扎。胸腔里似乎关着一头巨兽,在里面咆哮着,怒吼着,她只有死死的咬住下唇才能让这股暴烈的情绪压下去。
    因为太过克制,她的身子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
    一只手放在她的肩上,拍了拍,却并没有说什么。
    看到她这么难受,他却想不出一句安慰的话。
    左想右想,秦正泽最后开口,“这个阉人叫王达,因为救过皇兄一命,所以皇兄一开始对他多有宠信,却不料他居然结党隐私,暗自壮大,现在皇兄想要铲除他都要费一番功夫。”
    面对沈清墨,秦正泽第一次觉得自己词穷。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才会让她心里不那么难过。甚至,他都有点后悔带她过来了。
    这么大的打击,她能受得了吗?
    “是……是么……”
    沈清墨的身子还在发抖,冷,冷得刻骨,这是一种从灵魂冷到身子的寒!
    亲人,朋友,爱人,她居然什么都没有!
    是不是很可笑,是不是很讽刺?
    “你早就知道了,所以才带我过来?”她转头看向秦正泽,那双向来倔强清亮的眼中神采不再,含着泪水的模样显得那么可怜。
    “是的。”秦正泽认真的看着她,“我以为你想清醒的活着。”
    沈清墨无语,的确,她想清醒的活着,哪怕痛入心扉也不要得过且过。
    秦正泽伸手握住她冰凉的手,轻声在她耳边问道,“想不想报仇?”
    “想!”沈清墨将快要涌出眼眶的泪水逼回去,看着秦正泽,“不过,你想让我做什么?”
    这女人,可能是心寒的彻底了,竟然以为他是在和她谈条件。
    秦正泽把玩着沈清墨的素手,将她的手包裹在掌心,传递的温暖让沈清墨的手也有了一些的温度。
    他淡淡一笑,“做我的女人就好,我来护着你。”
    做他的女人?
    只要做他的女人,便可以轻轻松松收拾王氏和沈清歌,就算扳倒父亲也不算难事吧?
    可不知道为什么,沈清墨却不想求他。
    她断然拒绝,“不行,我不会用身体作为交换的代价!”
    “怎么会是身体?”秦正泽挑眉反问。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秦正泽邪魅一笑,伸手朝沈清墨的胸前点去,“还要你的心!”
    沈清墨,“……”
    接下来隔壁两人无非是一些官场上的交流,再听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秦正泽带着沈清墨悄无声息地离开怡红院。
    坐在马车上,沈清墨阖目养神。
    心抽搐一般的疼痛,细细密密的疼,像是被无数根绣花针带着细线来来回回的穿透。明明心里想着放下了,可是身体却像是有自主意识一样,会疼,会难过。
    突然,一只手覆上她放在膝盖上的手。
    沈清墨睫毛微颤。
    这只手干燥而温暖,手掌上许是因为常年习武所以有着些许薄茧。因为闭着眼睛,沈清墨清晰的感觉到,平日睁开眼都感觉不到的东西。
    秦正泽……他是在关心自己吗?
    鼻腔酸涩,沈清墨回握住那只宽厚的手掌,十指交缠,飞蛾扑火一般的汲取着那一点如火星般的温暖。
    她死了心,丢了魂,就让她放纵自己的悲伤软弱一回吧。
    “我直接送你回去,你的婢女我已经派人去通知了。”
    “好。”沈清墨开口,嗓子涩涩的。
    到了沈府外,冬一和冬二早就等得望眼欲穿了,看到沈清墨下车,顿时急急的迎上。
    冬二性子沉稳,一眼就看出沈清墨情绪不对,不由得看了秦正泽一眼,眼中含着责怪。
    沈清墨没看到冬二的小动作,她盈盈朝秦正泽福身,对秦正泽说道,“今日多谢您了。”
    经过马车上的调整,她已经恢复到波澜不惊的状态了。
    前世就那么惨烈过,虽然父亲在她心上补了最后一刀,哪又如何?反正伤害过她的,总她会一一的反击回去!
    秦正泽淡淡颔首,“进去吧。还有,你要的东西。”
    他递过一个白瓷小瓶,沈清墨接在手中,片刻才反应过来,这是她给小猪要的气运之血。她都忘记了,没想到他还急着。
    “恩。”沈清墨对他感激的笑笑。她不是不分好歹的人,一码归一码,今天秦正泽帮了她,她便记着他的恩情。
    目送着沈清墨主仆三人进了沈府,秦正泽这才回到马车上。
    静坐了片刻,他才淡淡吩咐,“回去。”
    沈清墨回屋没多久,天色就变了。
    没有风,乌沉沉的云层不知道从何方聚集而来,低低的压在屋檐上,空气仿佛熬煮了千百次的浆糊,叫人呼吸起来都费力得很。
    她抬眸看了一眼窗外的阴沉,眼眸如墨漆黑,浓得堪比最深沉无情的夜色。
    突然一下就变了天,沈良顶着瓢泼大雨回到家中,一进门就喊道,“王氏,拿一套干净衣物过来,伺候我更衣。”
    他神情飞扬,志得意满,似乎今天突然恶劣的天气一点也没有影响他的心情。
    王氏急匆匆从内室迎出来,见到他心情不错,便也笑着问道,“老爷今日可是有什么喜事不成?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听见似乎有喜鹊叫了两声,怕是就应了这景呢!”
    “可不是!”沈良突地低了声音,“我今日见了王公公,他答应我去皇上眼前美言几句,这样踏青日的影响怎么也要消去几分。”
    说完又愤愤啐了一口,“那群狗杂碎想要扳倒我?哼,没那么容易!”
    只要将沈清墨送给王公公,等到他得了好处食髓知味,那便不愁了,搞不好还有机会更进一步呢!他在太常这个位子上呆了太久了,虽说是九卿之首,但他却一直想着位列三公!
    王氏见沈良今日是真开心,正好把在心里盘桓了几日的话说出口,“老爷,清歌也要出嫁了,前几日贾家的人过来说这婚事不仅不能单调,还要办得喜庆一些,这样也好堵住一些无知贱民的嘴。您看这嫁妆……”
    沈清歌和贾谊在踏青日出丑一事,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在京城里传扬开来。甚至一些平民百姓都有风闻,贾家和沈家的形象一落千丈。
    如果这婚事再遮遮掩掩,低调得不像样,那无疑坐实了这桩事,也因此有了贾家的提议。
    沈良斟酌了一刻,“嫁妆便置办得丰厚一些,我过两日再给你五千两银子。”
    “好咧。”王氏眉开眼笑,连带着手上也愈发殷勤,“不过,老爷,那边的东西老爷弄到了吗?”
    那边,指的是沈清墨。
    这十多年来,王氏和沈良便是用无数个指代词用来指代沈家大小姐的。王氏惦记的是沈清墨母亲留下的,据说丰厚的陪嫁。
    听到王氏的问话,沈良虽然没有动怒,却皱起了眉头。
    他想到那一天在书房问沈清墨要她母亲留下的陪嫁一事,眉间浮上一丝阴霾。她留下的这个女儿,居然越来越像她了,模样,表情,甚至眼神都像!
    该死!
    他忍不住又回想起十几年前的那一桩旧事。
    那个美丽的女子,初遇的时候便让他一见倾心,他从不知道这世间居然有那么美好,那么纯真,那么无暇的仙子。他待她如珠似宝,之后也过了一段甜甜蜜蜜的时光,谁料……
    一想到这儿,沈良的眼中露出一丝深刻的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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