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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沈旭跃和他的知青朋友连连道谢着离去,几个人都喝了点酒,那点酒不至于喝醉,却足以刺激大家的神经,三人都有点兴奋。刘卫国感慨说:“赵家的女儿真漂亮啊,看得我都差点心动了。”
另外一个人拍了一下他的脑袋:“朋友妻,不可戏,卫国,你可别乱打人家的主意。”
刘卫国喷着酒气,摆摆手:“我哪有,只是那么一感慨,赵明月确实挺漂亮,老沈眼光不错。老沈,你真不考虑把那丫头追过来?”
沈旭跃虽然喝了酒,但是头脑却无比清醒,他仰头看着灰色的天空,吁了口气:“现在说什么都言之过早。”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那么漂亮的姑娘,难保不招别人惦记,等哪天嫁作他人妇了,有你后悔的。”刘卫国说。
“她还小,嫁人应该还早。”沈旭跃迟疑着说,这话明显是在安慰自己,“再说我也不知道明天自己会在哪儿,这种朝不保夕的感觉很不好,我有点怕耽误人家。”
另一个朋友叹道:“赵家的女儿挺好的,不过就是农村人,以后要是回城就麻烦了。对了,你为什么不上大学,你的资历什么都够了吧,而且村里的推荐名单不都是要经你的手?要是能早点回城,也就没这么多顾虑了。”城里人娶农村人,和知青在农村结婚的概念又不一样,至少回城没那么多麻烦事。
沈旭跃说:“我们这几年才轮得上一个名额,之前还被赵金云那些人捏得死死的,他们哪里肯让我出头?”
刘卫国突然嘿嘿笑:“我说啊,你要是真想娶她,做个上门女婿也没什么。”
沈旭跃苦笑一下,谁叫男人总是贪心呢,江山美人想全都拥有,一辈子窝在这个小村里,他实在有些不甘心。能不能有那么一天,他功成名就,赵明月也云英未嫁,然后把她风风光光娶回去?
另一个朋友感叹说:“还是慎重一点好,别跟老缺一样,娶了老婆生了娃,最后撒手不管,这种事太缺德了,对谁都不公平。”老缺原来也是他们这儿的一个知青,年纪比他们大几岁,娶了个农村媳妇,孩子都生了两个,后来有机会回城,因为没办法将老婆孩子的户口迁回城里,为了能回城,便离了婚,说是以后安顿下来再来接老婆孩子回去,结果一去不返。
刘卫国叹气说:“是啊,老缺这还是个男人嘛?自私自利,太缺德了。这种事咱们老沈也干不出来。”他拍拍沈旭跃的肩,“再等等吧,运动已经结束了,大家的问题都陆续要解决。没准会有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沈旭跃此时不由得有些庆幸赵明月年纪还小,不到结婚的年纪,运动已经结束了,接下来会有无尽的可能。
另一个朋友说:“对了,老沈,那个经常来找你的大小姐呢?她最近是不是要回城了?”他指的是吴婕,吴婕虽然也是个跟他们一同下乡的知青,但是一向都心高气傲,脾气很不小,除了沈旭跃,谁都不怎么待见她,当然,她也不怎么待见别人。
沈旭跃想到吴婕,又想想赵明月,突然有些心烦气躁,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别提这事了,顺其自然吧。”
沈旭跃当然知道吴婕要回城了,她的父亲已经恢复工作,虽然还没有平反,但也是指日可待了。吴婕家里已经帮她找好了接收的单位,马上也要返城了。前几天吴婕还来找过他,问他愿不愿意同她一起回去,她说要是他同意,她会跟她爸写信,让他帮沈旭跃也安排一份工作。
吴婕没说出来的意思是,只要他点头,那就等同于他们两个确立了恋爱关系,以后就要娶她。沈旭跃没有答复吴婕。他不喜欢吴婕,她太娇气,甚至有点跋扈,活脱脱一个大小姐,离他理想中的伴侣差着不是一点半点的距离。吴婕喜欢他,他一直都是知道的,只是装聋作哑,把她当妹妹一样照顾,毕竟双方父亲关系不错,又下放在同一个县。他知道吴婕想了很多办法想调到月亮湾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最后还是没能成行。
沈旭跃抬头看了一下灰蒙蒙的天空,云层厚厚的,遮天蔽日,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烟消云散,得见青天和朗日。
晴天还没来到,冷雨倒是先来了,淅淅沥沥的,寒风刺骨,又潮又冷,人们总算可以歇息一下,不用去出工了,这年头,农民唯一的休息日,便是雨雪天。这也仅仅是指露天地里的活可以停下来,室内的工作还是要继续的,赵明月还得去席场编席。
新芦苇早已收了回来,现在正是编织旺季,编席比在露天地里干活又好一些,起码不用风吹雨打的,但是有一点不好,冬天特别干燥,容易伤手。天冷了,苇片子也冷得发硬,锋利得跟刀子似的,稍不留神就被苇片子割伤了,所以每个女人的手都被割得伤痕累累,长时间都难以愈合。
赵明月买了蛤蜊油涂抹,但还是不够滋润,伤口愈合得很慢。而且双手经常暴露在空气里,虽然时常都在动作着,也还是免不了长冻疮,等到一忙活起来,双手发热了,冻疮就开始发热发痒,特别难受。赵明月准备明天上街去买点细毛线来织一副手套才行。
结果这天夜里突然下起了雪,雪花纷纷扬扬,到第二天都没停,地面上全都白了,孩子们都欢呼雀跃的跑去堆雪人,大人们总算有理由在家烤火不出门了,忙碌了一整年,也该歇息两天了。下雪了,路面湿滑,赵明月就不能去赶街了,只好又跑到席场去上工。
傍晚,赵明月从席场下工回家,雪已经停了,天色已经暗了,外面没什么人在走动,孩子们玩了一天雪,此刻也乏了。还有两天就过年了,明天开始休息不去上工,在家好好歇歇,看看书。走到那丛凤尾竹边的时候,闪出来一个人影,对方叫她:“赵明月。”
赵明月猛地一抬头,发现居然是沈旭跃,她略有些诧异:“沈书记。”
沈旭跃快步朝她走了过来:“才下工啊。天好冷,席场冷不冷?”说话的时候嘴里还冒着白气。
赵明月朝他摇了摇头:“还好,席场人多,不算太冷。”
沈旭跃将揣在口袋里的右手拿了出来:“上次看你的手被划得都开口子了,昨天去县城,看到有这个,帮你买了一盒。”他展开手,居然是一盒片仔癀珍珠膏。
赵明月诧异地看着那盒珍珠膏,这个年代这种膏在他们这边很少有卖的,通常只在大城市才有,她怀疑他们县城会有卖,不过心里却是甜丝丝的,没想到沈旭跃会注意到这个小细节,她垂了眼帘不敢看对方,问:“谢谢。多少钱呀?”
沈旭跃看着她:“不要钱,我送你的。”
赵明月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谢谢你。”
沈旭跃看着她的手:“你长冻疮了?”
赵明月将手收回来,放到身后,点了下头:“长了一点。”
沈旭跃说:“我们屋的刘卫国脚上也长了冻疮,他用麻雀脑子涂了几次,好像好了。不过那东西挺恶心的,有点吓人。你可以用茄子梗烧开水多泡几次,这样也会好,就是效果有点慢。”
赵明月笑起来:“好的,谢谢沈书记。”
沈旭跃一直听她喊自己书记,总觉得心里不得劲,想听她叫自己的名字,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有说出自己的要求来,算了,以后再说吧。沈旭跃说:“那么……我先回去了。”
“好,沈书记慢走。”赵明月点点头,低头看着他脚上的解放鞋,估计是在雪地里站久了,鞋子面上已经湿了,他会不会也长冻疮呢?赵明月站在原地,等着沈旭跃的身影跃绕过凤尾竹,消失不见了,才折了一根竹枝,就着雪地里沈旭跃的脚印比划了一下,然后拿着那段竹枝回家去了。
胡年春是个标准的家庭主妇,一有空就想法子缝缝补补,保证全家人的衣服整齐干净。她做鞋子也是一把好手,赵明月不止一次见母亲做过,但她自己从未尝试过,如今她有了做一双棉布鞋的念头。就是现在有点晚了,她又不大会做,恐怕等做好就已经天气暖和了,即便如此,她还是决定要做一双试试。
胡年春发现女儿转了性子,开始学着要做鞋子,觉得好奇,也很支持,虽然现在都开始流行穿解放鞋,但她还是觉得自己做的布鞋穿得贴脚、透气、舒心,每年都坚持给家人一人做两双鞋子。胡年春看着女儿剪出来的鞋底样子:“明月,这么长的脚,给谁做呢?”
赵明月说:“很长吗?我也不知道给谁做,就是想试着学学。”
胡年春看着女儿:“就算是试着做,也该按照能穿的尺寸来啊,否则不就浪费了?”这年头什么都精贵,就算是纳鞋底的边角布料也是好不容易才攒下来的。
赵明月看着母亲:“那我看看,给我三哥穿应该可以吧。”对不起,三哥,借你做一下挡箭牌。
胡年春笑起来,儿子女儿的感情真好:“你对你三哥还真好。”
“那当然,我三哥对我也好啊。”赵明月皱皱鼻子。
赵明朗回来了,进了赵明月的屋:“我听说有人要给我做鞋子?”
赵明月正坐在床边,用浆糊将白布一层层糊上去,另一只鞋底已经糊好了,她抬头看着赵明朗,冲他憨笑了一下。赵明朗拿着那只已经粘好的鞋底,用手比划了一下:“这脚比我的还长啊,不是给我做的吧,丫头?”
赵明月赶紧将鞋底抢回来:“嘘,三哥,这不是给你做的。你别告诉咱妈。”
赵明朗在她身边坐下来:“那是给谁做的?爹的脚还没我的脚长呢。”
赵明月不说话,她要是说了,肯定要被赵明朗笑话死去。赵明朗在她的床头看到了一个盒子,拿过来一看:“这是什么,雪花膏?哪来的?”
赵明月赶紧抢回来,放在枕头下藏起来:“别翻我的东西。”
“好啊,赵明月同志,你老实交代,背着我们和谁偷偷来往?”赵明朗严肃地说。
赵明月扭头看着她哥:“没有偷偷来往。”
“那就是光明正大的?”赵明朗说。
赵明月咬着下唇,犹豫了片刻,才说:“是沈旭跃送我的,他看见我手开裂了,送了一盒珍珠膏给我擦擦。我说给他钱,他不要,我总不能白要人家的东西,就想做双鞋子给他。算是回礼。”
赵明朗说:“你们这一来一往的,不是偷偷来往是什么?小两口之间才这么干呢。明月,这要是给人知道了,对你的名声可不好啊。你们这关系不清不白的,凭什么要给他做鞋子?”给陌生男人做鞋子,那就基本等于表白了,说明她喜欢对方。
赵明月抬起头看着赵明朗,眨了眨眼睛:“这有什么关系,你没穿过有芬姐给你做的鞋子?”
赵明朗被妹妹一下子问住了,他跟于有芬也是在私底下交往,并没有公开,于有芬以前确实给他做过几双鞋子,不过今年好像没有了。
赵明朗站起来:“好吧,随便你,我只是觉得女孩子应该矜持一些,不要那么主动。”
赵明月说:“我知道分寸的,放心吧,哥。”又不是她主动的,她不过是投桃报李罢了,反正她现在知道了,自己绝对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拂云的风扔了一颗地雷
还是死抽,昨天从更新一直清缓存,但是网页一直显示不出来,到晚上才显示,我每天准时十二点更新,雷打不动,所以还得麻烦大家自己翻一下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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