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处未曾讲》2.9月18日

    第二章
    你戒掉了网瘾,我真的很开心,然而我不写EMAIL真的不是因为怕你上网,我只是喜欢写信。都是演算纸的背面,很随意的信,不是吗?就像是把自己转瞬即逝的思路抓住然后用笔按倒在最近的一张纸上——嘿嘿,这么说有点色情。
    谁让我们离得那么远。
    呵呵,刚才那两段是在一个小时前写的,我收了一封邮件然后写回信用了很久。百丽借了我的手机打电话给男友,两个人吵架一个小时,我郁闷自己的话费,更郁闷她居然不说声谢谢或者对不起,直觉她现在的愤怒是伪装出来的,因为她不敢面对我,然而,我也不敢面对她。你一直是了解我的,我希望自己的世界是完整的,范围或大或小都无所谓,但是不喜欢争执,害怕与人交恶——只要一想到有人不喜欢我或者天天都在诅咒我,就能让我头皮发麻很久很久,日思夜想。
    忽然决定要去报名经济学的双学位,我总是在沮丧的时候作出曾经深思熟虑很久都不敢作出的决定,沮丧和低落是可以给我带来勇气的。
    我沿着小路朝前走,时时小心头上的柿子树。终于到了阳光明媚的开阔地带,马路上来来往往许多的自行车,我居然看到了一个男孩子边吃泡面边骑自行车,是的,一手捧着□□面桶一手拿叉子,然后很悠闲很稳健地在我前方慢慢前进,那缓慢的速度让我确定他不是来不及吃饭,只是在show off而已。
    在办公楼门前的小超市,我看见了蔡志洋。你记得这个人吗?高一新生大会上台发言,自我介绍说的是“我叫蔡志洋,志气的志,海洋的洋……恩,我觉得这个名字挺好的。”当时全场大笑。小学到现在所有程式化的冗长的开学结业典礼和升旗仪式上面,那些机械的学生代表们慷慨陈词,事先写好的稿子刷拉拉地翻页,只有这句话和这个画面在我的心里面翻不过去。
    上大学都一整年了,我是第二次看见他。我们抓起了同一瓶午后红茶。多么俗套的剧情。然而他只是道了个歉就松手了,顺手抓起另外一瓶然后去付款了。我连他的声音都没有听清楚,为这种见面而胡乱高兴,却又在低头的那一刻觉得很黯然,你看,他都不认识我,以至于在我打招呼的瞬间他转身离开,让我觉得很没有面子。这可是我第一次和他打招呼啊。
    你知道,我一直以为高中的时候自己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
    当然,总有人记得我这个名人——在超市出口的交款处遇见陈卓,还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和小麦色笑容,二话不说把我买的两瓶水跟他买的东西一起交款了。
    其实跟名气没有关系。很早之前我就知道,爱情与优秀没有太大的关系,也许女孩子会花痴优秀的男生,男孩子会倾慕优秀的女生,但是刻骨铭心的爱情真的和这些没什么关系。就像我始终知道,哪怕有天我全科不及格被清退,陈卓也不会不理我。
    被爱让人愧疚,也给人自信。亏欠别人往往会带来一种罪恶的自信。
    从小到大追过我的男孩子倒也不少,不过眼看没有什么可能性,也渐渐就都从我的身边撤走了。总有新的追求者,也总有人离开,生活就这样保持着平衡。只有陈卓,什么都不说,却始终在这里,已经快五年的时间了。里面为了渲染守候总是大把地挥霍时间,让主人公一等就等十年二十年,反正动动笔杆子就时光飞逝。然而现实生活中,一年都能见证很多海誓山盟的崩塌。我保持着乖巧文静的才女形象,时时梳理羽毛,才会有追求者号称爱上我的气质与内涵。
    可是陈卓不同。在他面前,我可以做我自己,虽然不会像对你一样倾诉,但是我依然很自然。微笑和说话都不是为了寒暄。
    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个子很高的人走路的时候是不是都会微微地晃呢?他晃的倒是很好看很好看。哦,他,我是说蔡志洋。我曾经和你说过吗,上学期我在学校对面的上岛咖啡打工,那天下午没有顾客,他自己一个人走进来,点了一杯什么东西然后坐在那里闷头喝。十分钟之后走出了门。当时不是我去点单的,我只是看见他的侧影,很远,沐浴在午后阳光里面,很好看很好看。我觉得很奇怪,花钱来喝这种性价比极低的饮料还不如在自动售货机买一听可乐,除非是情侣或者一些喜欢花大把大把时间在咖啡馆里面闲聊的人。可是他从坐下到喝完离开只呆了十分钟——太不值了吧?
    当时想,这个人的背影好落寞啊。不管他的情绪到底如何,至少在我们这些电影看多了的人眼里,只要一个人独行,背影要么很潇洒,要么很孤单,都是模式化的条件反射。
    可是我的感觉并不是什么心理学上的刻板印象。那种感觉很强烈。蔡志洋总是从容明朗的,背影也总是端正的,微微仰着头——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清楚。但是,那天并不是这样。
    不过我很喜欢去咖啡馆打工,不光赚来的钱可以养活我的肉体,听到的聊天内容更是可以滋润我阴暗的灵魂——P大附近总是有奇怪的人出没,他们不是在校生,却常年在学校里面出现,谈论着政治、社会、经济,当中有真知灼见,也有看了两篇道听途说的报道就来高谈阔论的人。谈话声交织在一起笼罩着咖啡馆,像是不散的烟云,我喜欢。
    在经济学院办完手续出来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你知道我很喜欢这个时段,阳光灿烂但不耀眼,一切都将结束,然而却又留有很美好的错觉,让人忘记随之而来的沉沉黑夜。绝望。
    以上是多么酸溜溜的小文字啊。在写这一段的时候我发现我自己心底的某一块松动了,你知道吗,那些封存起来的故事,已经固结风化的故事,忽然间就碎了一角,渣滓散布在心里面,偶尔觉得痒痒的。很舒服的痒,我莫名其妙开心起来。
    回到宿舍重新进行了大扫除,我们这个特殊的狭小房间只住得下两个人,这是这间宿舍让我唯一喜欢的一点。
    晚上要和郑文瑞一起吃饭,你可能不认识她,但是你一定记得隔壁班的那个穿着短袖T恤衫七分裤还有凉鞋出来做间操的女孩子吧?那可是很冷的四月天。当时班任揪着睡眼惺忪的你出来做间操,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个女孩子身上,你也像猫一样瞪大了眼睛看,虽然眼角还是残留着疲惫。这个女孩子一直成绩很好,也不曾有过什么奇怪的传闻,除了那一次。她现在P大计算机系读书。我和她交情不深,几乎没怎么说过话,回来的路上朝她笑了笑,她问我吃没吃饭,我说,没有,一起吧。
    很神奇,不是吗,我这么主动。
    现在是四点五十,我写了半个小时的信。收拾一下东西就去见她,先这样吧。安。
    哦,对了,计算机系已经改名叫作信息学院了,当然机构和专业方向的设置上面也会变化,学校里面到处都在变化,法律系改名叫作法学院,经济系当然就分成了经济学院和商学院,然而我们心理学系,仍然是五十个人,仍然叫作心理学系。
    要走了,先说到这里吧。
    对了,有本书给你。因为前几天又去了那家书店,虽然有些远——你还记得吗,那个叫做“查令十字街84号”的小书店。你有没有看我说的那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那个爱书人的圣经。说实在的,我真的觉得那个始终都没有写出好作品的美国女人有些悲哀,她最终因为一段与书籍和书店店员的感情而成名,但是作为一个作家,她仍然有自己一生的遗憾,不仅仅是因为没有在亏欠良多的地方献上一吻。
    书店的店主是个扎着马尾辫的男人,穿着很艺术青年。当时店里只有我们两个,他问我喜欢什么样的音乐,我说大提琴或者苏格兰风笛。
    最终他放了巴赫的无伴奏组曲,书架空隙饱满的光和影一下子淹没了我。
    完了,我一定要迟到了,都怪你。
    最后说一句,那本书,叫做《玛丽》。你知道我是多么的偏爱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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