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遍男神[快穿]》37.第三十七章

    禽兽, 沈思烨想, 他遇到了印若就是不想当禽兽, 也忍不了啊。
    昨晚上,她哭的那么勾人。
    每哭一声, 下面就更紧。
    他引以为傲的理智被她哭的魂儿都丢了一半。
    实在是丢人, 沈思烨干咳了声。
    他穿着休闲的家居服,耳朵有些羞红,眉宇间却是风光月霁, 一副偷腥偷的十足了的样子, 春风得意。
    印若抱着手臂坐在床上看他。
    印若哼哼唧唧的转了个圈儿,“好呀,某些人好啦,就暴露自己的真面目啦。”
    “沈四爷看着绅士, 其实是个衣冠禽兽。”
    沈思烨笑着不说话,他昨晚疯的有多狠, 他自己知道。
    现在被印若埋怨再多,他都甘之如饴的受着。
    印若拿脚尖抵住他的胸口,骄傲蛮纵:“我疼, 你给我揉揉。”
    沈四爷握着她的脚掌, 手指发力,开始揉捏起来。
    印若受不得痒, 她兔子般的缩回脚, 咯咯发笑。
    沈思烨只觉得浑身都开始发热, 他想堵住印若的唇, 让她发不出声,不再叫,不再闹。
    否则这样下去,他迟早会暴血而亡。
    沈思烨:“印若。”
    他俯身向前,印若琉璃般的眼珠子凝视着男人清冷俊秀的脸,纯粹而坦荡。
    沈思烨按压下心里急躁的渴望,在她脖子上留下一个浅淡的吻。
    鼻息见全是她的气息,沈思烨身体里干渴的欲-望澎湃起来。
    他身体僵住,沉沉地呼出几口气。
    真是要命。
    印若好似没瞧见他挣扎不过的样子,一溜烟儿的从他的双臂间挣脱出来。
    她眸光发亮满满地狡黠:“有没有人告诉你,这样子真的很像个大-色-魔呀,四爷。”
    她转身跳脱着跑了出去,在房间里已经呆了够久,她怕自己再不出来透透风,就要长霉了。
    沈思烨瞧着印若抖身影发笑,他摸了摸自己的胸口,低低的说:“就算是色魔,那也是你一个人的色魔。”
    ***
    印家的花园很大,后面有一片花田,是印若父亲在时为她的母亲专门种下的大片的蒲公英。
    风微微吹扬过,漫天的蒲公英随风飘荡。
    印若踏进花田,不意外的看到了个大熟人。
    她挑了挑眉,“唐大少爷,我可不记得你有随意进出这里的权限。”
    唐季出嘴里咬着花杆儿,横躺在花田间。
    他向上仰视着印若,她纤细的胳膊负在身后,纯白的裙子勾勒出美好的身形,巧笑倩兮。
    她对所有人都是这样娇气而可爱,除了他。
    唐季初吐出花杆儿,大摊开手臂,说:“想借小姐家花田一睡,不知行不行的通?”
    印若挺起鼓鼓的胸膛:“那你得拿出相等的东西来换。”
    唐季初歪头想了会儿,“我两手空空,别的没有,就拿自己的身体来换怎么样?”
    他咧开嘴,笑容璀璨笑意却不达眼底,徒留一片氤氲的暧昧风流。
    印若不屑的说:“你不值钱,没得换。”
    唐季初有些受伤,他怎么说也是个大众情人,燕城名媛最想嫁的黄金单身汉,印若张嘴就说他不值钱,太没面子了。
    他说:“那在你眼里,天底下还有哪个男人值钱?“
    印若负着手踱步,理所当然的说:“当然是我的亲亲老公,沈思烨呀。”
    她语气亲呢又骄傲,如果不是那天无意中看到了这只小狐狸露出的尾巴,唐季初觉得他十成十的就信了。
    印若站着累了,用脚尖轻轻地踢了脚唐季初:“哎,让让,给我挪块地出来。”
    唐季初半坐着,给印若腾出块地来。
    挨得近了,唐季初发现印若的耳朵小小的,粉粉的,细白的脖子上有数点红痕。
    他眸子暗了暗,欲-火向上席卷,理智被他短暂的抛弃到了一旁,唐季初舌尖舔舐起嘴唇:“喂,别装了,他现在不在这里。”
    印若斜睨着眸子看他。
    唐季初凑过来,离得更近,高耸立体的五官近在咫尺,他望着印若的脸庞,鬼使神差的说:“和我试试吧,我比他更年轻,保证让妞更爽。“
    印若随手摘了朵蒲公英拿在手上把玩:“公然勾引我,就不怕我告诉沈思烨。”
    他的眼瞳在印若优雅妖娆的身躯上流连,他意犹未尽“如果你要告诉他,你就不会坐下来了。你对我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吗?和我试试吧,我保证不会让他知道的。”
    印若扭过头来看他,唐季初或许有些混血,鼻梁尤其的高挺,眉眼更偏向东方,秀美细长,笑起来的时候一颤一颤的,惹得人心花缭乱。
    她笑:“偷情呀。”
    唐季初眼眸亮晶晶的,让印若想到了渴望吃肉的小狗。
    她说:“瞧你长的还挺好看的。”
    她说话的音量不小,唐季初嘴唇的弧度上扬更甚,他扬着脑袋好让印若更好的观赏自己三百六十度的无敌美颜。
    “就是——”印若话锋一转:“脑袋瓜子不太好使。”
    印若说着一拳出击使出吃奶的力气打向唐季初的脸蛋儿。
    她看着瘦弱,力气不小。
    唐季初没有防备,被她一拳打歪了脸。
    两道血痕顺着鼻孔流下来。
    印若舌尖抵住唇瓣,声音甜蜜软糯,像是情人间的呢喃:“好看的男人叫人喜欢,好看又愚蠢的男人可以欣赏,自以为好看却偏偏愚蠢而不自知的男人,就让人厌烦了。”
    她站起来,拍了拍裙底的泥土,正好有一些筛落到他的眼底,印若的笑在鼎盛的日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
    好看的让人头脑发蒙。
    他捂着嘴,抬头一瞬不瞬的看着印若娇媚的脸庞。
    “唐先生,你该庆幸你有张好看的脸,否则我就不只是打你一拳呢么简单了哦。”
    印若一根根地掰开他捂在嘴唇上地手指,看见他掌心染着的血迹,眸光颤了颤,沁出迷蒙的水雾:“呀,流血了呢。”
    她惋惜的看着唐季初的脸,“这么好看的一张脸,毁了就可惜了,快去包扎一下吧。”
    唐季初脸色铁青。
    他鼻子被印弱打肿了,这个女人看着揉弱,下手一点都不含糊。
    血腥甜的味道流入口腔,他站起来,咬牙切齿的说:“印若,你——”
    印弱未曾回头,她慢慢地走在前面,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曲调。
    轻松又快活。
    她是打定主意晓得他不敢也不能把她怎么着了。
    唐季初气笑了。
    他发现自己遇上了劲敌,她天真又虚伪,软弱又毒辣。
    还处处拿捏着他的软肋,教人无从下手。
    要想得到她,他自个儿就得先扒下层皮来。
    他快步跑上去,着回不挨着她了,而是三步一走的跟在她的后头。
    “鼻子都肿了,好痛。”
    “我流了好多血,止不住。”
    印若嗯了声,“要是毁容了,以后就不要来见我了哦。”
    唐季初:“……”这个极端颜控的女人。
    印若:“变丑了带着伤也不要来哦,我怕血。见不得伤。”
    唐季初觉得鼻子肿胀的更厉害了。
    他自己就是医生,却没法给自己看病。
    同僚给他看过鼻子,啧啧道:“下手挺狠,鼻骨错位,软组织挫伤了,没个百十来天是好不了了。”
    同僚打趣他:“你小子也学着街头打架了?英雄救美还是怎么的?怎么专门打脸啊。”
    唐季初鼻子被包着,做不了大表情,他阴沉着脸不说话。
    英雄救美?
    屁。
    他这个英雄都被美人打成狗熊了。
    本以为印若顶多是朵带刺儿的玫瑰,没想到,她整个儿就是朵霸王食人花。
    后来沈思烨惊奇的问他怎么把鼻子弄伤了,他知道唐季初这人平时最是自恋臭屁,爱极了他那张脸。
    有生之年看到他弄伤了脸,简直就是比看到母猪上树还要惊奇。
    唐季初本就不占理,只得在这事儿上认怂。
    唐季初在印若笑眯眯的眸光中,撒谎不打草稿的说自己是为了摘果子摔了。
    沈思烨沉默的时间比唐季初更长,他拍了拍唐季初的肩膀,给他放了个长假。
    又过了半月有余,沈家发布了条重磅消息。
    说即日要在沈家举办一场宴会,燕城大大小小的豪门世家都有些按捺不住。
    沈思烨自大举掌沈家以来,从未办过一场宴会,也不怎么参加酒会宴席。
    让不少想攀附亲戚关系,走走后门的人心思活络了不少。
    进入沈家大门的门票可不是那么好弄到手的,如果自家闺女或者是族中的女人入了四爷的眼,许多事情不都好说许多。
    众人都跃跃欲试。
    只有少数人知道,这场宴会是沈思烨专程为印若举办的。
    在圈子里有这样一项不成文的规矩,每家每户一旦确定了女主人,就要开办一场宴会,公而告知,这比举行一百场结婚典礼还要有用。
    这代表着整个家族对女主人身份的承认。
    沈家一族上上下下,左右就剩下沈思烨一个人了。
    其余的旁枝末系,不成气候,每天盼着的就是沈思烨少想起他们,就烧香拜佛谢天谢地了。
    沈家大宅,管家看着自家少爷暗自擦汗。
    这场宴会沈思烨有多重视他是知道的,宴会上上下下事无巨细,他都亲力亲为,尽可能的做到最好,为着讨那位还未过门的印小姐欢心。
    沈四爷着些日子过的比当年争权夺位刀剑上舔血口的日子过的还要谨慎。
    印若现在呆在自己家中,沈思烨白日留在印家陪着印若,夜晚赶赴沈家,在为深家大宅迎来新的女主人做好万全的准备。
    他腿伤刚好,复健不易,不应如此劳累,沈思烨却觉着着些日子是他有生以来精力最充沛的日子,每一天都比昨天更期盼明天的到来。
    印若有时候喜欢趴在他的怀里埋怨他最近太忙,老见不到人影,沈思烨都含笑着吞下。
    他说:“我想给你最好的。”
    印若这个时候就会抱住他死命的亲亲,欢天喜地的说:“老公对我最好了!我最爱老公了!”
    对此沈四爷表示很受用,从前别人就是把她夸的上天下地绝无仅有,他连眼皮子都不带撩一下,现在印若每天只要随口夸他两句,他就能心花怒放好久。
    他想,为了她,就是做上再多,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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