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的肆意人生》104.104

    周向阳从军校毕业后一直这样,脾气冲冲的, 跟谁都不客气。也就面对陈涵的时候, 才能稍稍好一些。
    这不,瞧着又要跟人吵起来了, 陈涵连忙又出去拉架。
    正巧, 徐让一行人远远的来了, 隔着老远就喊着陈涵的名字。
    陆瑶瞧着徐让来了,连忙将周向阳推开,拉着陈涵问问自己的发型有没有乱。陈涵夸了她几句好美好美, 她才稍稍放心。
    陈涵拉着大美人的手就往徐让那头走,“学长好,你们好早啊!”
    徐让不改本色,依旧一身白色的运动装, 跑步鞋,走路好似会带风。一手插袋, 另一手冲着陈涵挥着。迎风走来,后背被风吹得鼓鼓的,笑着说道:“哪里早, 都十点多了!你倒是挺早, 一大早就开门了啊。我带了几个朋友来给你涨涨人气!”说着介绍起了身后几个宿舍的好友。
    陈涵一一谢过他们, 便又将陆瑶往前推了推,介绍起来。
    “我们……见过吧?!”徐让瞧着大美人有些眼熟, 上下打量了起来。
    陆瑶原本长得就很招摇, 被男生记住实在不足为奇。只可惜她身在情窦初开的漩涡中, 根本不自知。只觉得能被喜欢的男生记住,简直乐得没边了。
    可面子上还矜持着,微微带笑,点点头说道:“嗯,我也是摄影协会的会员。学长,你还给我们讲过话。”声音小小的,小脸蛋红红的。
    徐让身后的几个男生一看便懂了,都“噢噢噢噢”的起着哄,徐让用肩膀撞了撞身边人,示意他们都冷静点。这才冲着陆瑶伸出手:“不好意思,那天人太多,没来得及认识。那……我们就重新认识下吧,我叫徐让。”
    陆瑶整颗心都要飞起来了,连忙握住徐让的手,娇羞的说道:“我叫陆瑶。”
    陈涵好似一个老母亲,看着子女们搭上了月老的姻缘船,一脸欣慰。
    周向阳还在原地驻足,瞧着一帮人说到现在也没说完话,这才上前问了问。陈涵这才让大家伙儿赶紧去小食店里坐一坐,尝尝鲜。
    为了招待他们这帮男生,陈涵特地在今天又开辟了一个新的营业内容:炸鸡腿!
    将提前泡好的鸡腿洗干净,用竹签在鸡腿上扎下密密麻麻的小孔,利于味道进入。再将鸡腿放入盛满了泉水的锅中,加料酒,大火烧开,撇掉浮沫。再加入葱姜以及生抽老抽,大火转中小火焖煮。二十分钟左右,将鸡腿捞出,冷却。
    在冷却后的鸡腿上均匀拍上一层玉米淀粉然后再裹上一层蛋液,最后沾上面包糠。放入约莫六成熟的油锅内炸。炸好之后控油,再依据个人的口味加上辣椒粉、胡椒粉等各种调味料。
    因为鸡腿是生肉,放置时间不宜过长。小食店处在人流不是很大的地方,又是新开张的新店,陈涵怕卖不出去砸手里,所以只准备了二十来个鸡腿。
    谁知给徐让他们一帮小伙子吃了,各个都喊好吃,一个根本不过瘾。加上他们几个坐在店门口的桌椅上吃,引来过路不少同学,都想要来尝尝。二十几根鸡腿,没两小时就吃了个精光!
    周向阳本来说帮忙去附近的菜场买点鸡腿回来,可陈涵觉得没必要。
    万事万物做足了反而不好,就要有点期待才成。
    果不其然,听说鸡腿卖光了,各个都有些可惜。都问她什么时候可以再有,陈涵高兴之余,便答应他们隔天一定有货,不过还是得赶早。毕竟这种炸鸡腿的方法烹饪并不易,需要消耗不少的时间。
    陆瑶全程都盯着徐让,把小女儿的暗恋全程都写在脸上。让徐让这个常年接受异性爱慕目光的人都有些受不了了,挠了挠头,咳嗽了下。为了躲避她炽热的眼神,索性跟陈涵谈论起了关于小食店的一些建议。
    在听说他们四个人都是一个宿舍的之后,惊吓了下,说道:“也就是说,你有时间的时候,她们都有时间。你没时间的时候,她们全都没时间?”
    被他这么一提点,陈涵才恍然大悟。看来,还是得再找两个外班的同学来兼职才是啊!
    -
    一个月后,周振华拿到了检查报告。颤抖着手将报告打开,看到了右下角的结论:父系可能性为:99.9999%。抱头痛哭后,便给周泰清去了电话。
    周泰清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是又惊又喜。没想到,被他忽略了那么多年的路人甲陆知秋,居然是他们周家人!
    这可是了不得的,天大的喜事啊!
    他那大伯一辈子为了新中国抛头颅洒热血的,弄得一身病,最终只有周振华一个儿子。结果周振华又将一辈子献给了数学事业,也是为国家挣得许多荣誉,却一直单身。这个事儿,一直是家里头所有人的心病。
    现在好了,有后了!有后了!终于有后了!
    可……那陆知秋的亲妈,为什么要隐瞒这个事呢?她那原先的丈夫也死了许多年,即便后来又重新成家,让陆知秋认了周振华,对陆知秋总归是好事啊!
    想来想去,这周家的种,还是得回周家来!周泰清便连忙给老爷子去了电话,说要去探望探望他。谁知老爷子跟老太太已经回了村里头!
    “陈叔!这就是您的不对了!你走之前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我好派人送送你啊!?”周泰清一阵懊恼。
    “哎,现在乖宝去上大学了,我就功成身退了!还是回老家养养鸡种种菜,顺道帮老四看看鱼塘什么的舒心!”老爷子说着话的时候还哈哈哈的笑了几声,听得出来,是真心话。
    “那……上次晕倒的那个……”周泰清试探性的问道。
    “哦,他们两口子也回来啦!比我们还早咧!现在老两口自己种菜自己吃,也乐呵的很!”
    周泰清心道不好,那陈兰定当是知道周振华是陆知秋的教授了!
    当下便跟周振华去了电话,他准备去村里头找陈兰,跟她说清楚!老周家虽然不是什么大门户,但也算是能搬得上台面的人物。怎么就跟躲避瘟神似的,躲回了村?!
    周振华倒是觉得此时不宜过激,毕竟孩子现在在他那,他每天能看到陆知秋,就已经十分知足了。
    可周泰清不这么认为,还是坚定的要去找陈兰,起码问问她是怎么想的。
    “哎,好吧,不过你要注意方式方法,别把她逼急了。知秋毕竟是她养了这么多年的儿子,她……也不容易!”周振华也是两难,既想认,又怕认了之后连师生都没得做!
    “放心吧,我会见机行事的!”挂了电话的周泰清便开始着手准备起了去陈家村的事宜……
    -
    陈家村这几年发展的不错,从县道往村里头走的那条小路,也终于从沙子路变成了水泥路。虽然路面宽度不能跟城里的大马路比,但也勉强能走两辆小轿车。
    但也仅仅只能走两辆小型轿车,像周泰清这种四个圈的商务车,还是有些悬的。
    这不,也没通知任何人,他自己带着驾驶员就下乡了。从县道往村里头走的时候,正好遇到一辆拖拉机要往县道上走。两辆车打了个照面,周泰清让驾驶员让一让老乡,驾驶员便将方向盘往右稍稍挪了挪,结果,就这么一不小心挪到了马路牙子下面,轮胎就卡在了跟藕田相邻的一条小水沟的边边上!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么好的车,多踩几次油门也就上来了。可最近正是春雨绵绵的时节,这一带雨水又多,这马路两边的泥土地早就松动了,轮胎陷在泥土里头,根本转不动!
    急的驾驶员是满头满脑的汗!
    瞧着外头又有点小雨了,周泰清安慰了几声驾驶员,让他稍安勿躁,他下去找人帮忙去。
    “领导,还是我去吧!这外头到处都是烂泥地,别脏了您的鞋!”驾驶员扭头说道。
    周泰清笑着摇摇头,“我去吧!我也很多年没走过这踏踏实实的春雨泥土地啦!哈哈哈……”说着便打着伞出了车,往村里头走去。
    初春的空气中还带了点凉薄,雨中更甚。寒气直往脖子里头灌,周泰清缩了缩脖子,继续往前走。
    多年不回陈家村,许多的变化也真是触目惊心。
    河道居然越来越窄,树林居然越来越少,连地上的泥土味也越来越淡薄。人烟稀少,许多人家的大门都是紧锁的,走半天也看不见几个人。不像过去,走一路都是老熟人,看见谁的脸上都是热情洋溢的笑容,都恨不得拉着你去他们家喝酒吃饭聊他个三天三夜!
    直到快要过桥了,才看到有个颇为眼熟人拉着平板车,戴着斗笠,穿着雨衣,套着黑色的大雨靴从那头往这头走来。
    因为雨水越来越大,直到那人走到周泰清跟前,他才认出来,这不就是那陆知秋的后爸么!
    “喲!这这这,这不是周家的大哥么!”二跛子瞧着居然是城里头住别墅的周泰清,还有些不敢认,放下平板车问道,“你咋来咧?今儿个下雨,没淋到你吧?!”
    二跛子一脸真诚,勾的周泰清还有些愧疚。连忙摆摆手,“不碍事不碍事,听说你们都回来了,我没什么事儿就来瞧瞧你们!”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