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温晓岚,21世纪的新女性,社会良好青年,踏入大学校门不到了两年,受荼毒程度还不是很深,整体上来说,还是一挺纯洁的女青年。
今天早上一起来就开始忙活了,先是弄头发,然后再上个彩妆:轻轻扫上香奈儿EL的眼影,刷上LAN的睫毛膏,涂上日本Max Factor的唇彩。看看镜中的自己。行!不错!还……还真是惨不忍睹~~~~
唉,算了!我气呼呼地把手上的唇彩扔到一边。我服了,我绝对服了!当时,推销小姐信誓旦旦,拍着胸脯保证,说化上妆后一定楚楚动人,效果非凡,还亲手帮我化了个娃娃装,那时候一看,还真是个大美女。唉!于是就乖乖地,心甘情愿的把钱掏出来。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死了!几百两银子就这样白白浪费了~~~
拿出化妆棉,把脸上的妆给卸了,我没那个命,还是做个素女算了。
等一下,还要跟志鹏去吃饭。
志鹏,何许人也?乃吾男友者也。
那时候,我刚进大学,志鹏是我学长,也是S大的校草级人物,按我死党的话,那就是说:“志鹏啊,容比潘安,貌比宋玉,成熟优雅,全校女生的白马王子,梦中情人……”说的时候还一脸花痴状。
是啊,这么优秀的一棵草,怎么会看上我这株无名小花,像我这样的满大街都是,他怎么就偏偏看上我?(小岚:“喂!好歹人家也是个气质美女,怎么这么贬我!”小妮:“就你张牙舞爪那样,还气质?靠边站去吧!”)
一开始,我就跟他说我们俩不合适,让他别在一棵花上吊死,可人家志鹏不干,就认准我了,又是鲜花又是巧克力,并以在大庭广众面前示爱这种土得掉渣的方法,把我追到手了。
现在想起还真是汗颜,如果不是被宿舍里的那几个“媒婆”三堂会审,一起声讨我的罪行,说什么“生在福中不知福”、“这么好的男生,还倒贴去追你,你倒哪去找呀!”三个“媒婆”眼露凶光,最后异口同声地说:“温晓岚,你要是不接受偶们家鹏鹏,你就跟这儿说Bye-Bye吧!”我靠,志鹏什么时候变成她们家的了?不过这通牒令都下了,我能不答应吗?(小岚:“哎,走题了!走题了!你这样东扯西扯,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古代呀!”小妮:“吵什么吵,啰嗦!”然后一脸媚笑:“对不起,对不起,言归正传~~~”)
拿起桌上的CD香水,往身上喷了两喷,彩妆美女做不成,有点女人香总不为过吧?我抓起包包就往外走。今天志鹏打电话约我去中国大酒店吃自助餐,我就觉得怪了,那小子跟我交往三年,没见过他出手那么阔气呀?这中间肯定有诈!
转身把门锁上,“是坐公车去呢?还是打的去?”我口上说着。“汪汪!”,“汪汪”是啥米东东啊,我可不坐“汪汪”去。咦,不对呀?“汪汪”不就是…… 我定睛一看,妈呀!狗啊!
严重地申明一下,偶是不怕狗的,但是对邻居家的那只金毛寻回犬却敬而远之,因为那只狗对我有严重的偏见,每次一见我就又是吼又是叫,我说你没事就啃啃骨头呀,招惹我干什么呀,真受不了!
而现在那只“金毛”就蹲在我面前,于是我决定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我小心翼翼地向前移了几步,那只“金毛”也跟着走,鼻子还以抽一抽的。闻什么呀,死狗!闻……闻,惨!香水!我今天擦了香水!完了,完了!
我冲它挤出一丝笑容。“狗狗啊,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你放我过去,晚上给你打包啊!”说完就像外冲。
“汪汪……汪汪……” “救命啊……你别追我呀……”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