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土豆的乡巴佬》》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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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英语专业分为三个班,也就是三个等级ABC,不用问我当然是A班的,这我好象跟你说过。而我现在要和你说的是,在A班我有个同桌,他是个胖小子!他这人特逗,唯一一点我不太喜欢的就是他心眼就跟头发那么细!你跟他说个什么,他都当真。记得有一回,学校让交什么什么钱,我实在是记不清了,你也知道学校总是三天两头的交钱,谁能记得住到底是交什么钱?总之,就让交20块钱,其实也不多学校嘛?就是这样每回让交的钱都不多,但是频率却很高。我也终于明白了“积少成多”的真正寓意。我这人身上从不带钱,也确实没什么好买的,想要的东西家里都有。我妈就老说,穷孩子才成天带着钱炫耀呢。这道理就像,有个孩子问你新年有没有新衣服,你要是说没有,他就看不起你,因为他有;其实不是这么回事,他只有在新年的时候才有新衣服穿。反正我是身无分文,只好管左邻右舍借,借钱也是有学问的,具体说也说不清,反正女生最好管男生借,而男生最好管女生借,这原理跟磁场有关系。于是我就往左边一转身,盯住了那个胖小子,可他却说他也没带钱,当时也没往心里去。后来,我转向了右边,那男生说刚把20块钱还给了胖小子,所以现在没钱,还好心的告诉我管他借。妈的!听了这话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不就20块钱吗?怎么就这么他妈的难借?!结果这钱是管另外一个男生借的,之所以借到了,是因为我上次借过他钱。没记错的话是1块钱,我都说了,我不带那么多钱在身上。
    下了第一节课,我实在是憋不住了!我就拍了一下胖小子,并且愤怒地说:“你给我听好了,我烦你!现在我特烦你!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告诉你一声!没了!”我要是烦你讨厌你,我就当着你面说,绝不会在背地里骂你,说你坏话!因为这是□□才会干出来的下流事。话刚一出口我就后悔了,他先是没什么反应,然后脸开始慢慢红了,接着是眼睛,然后发现他在擦眼泪……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爱哭,这么脆弱的男生,又想笑又内疚,赶紧哄他:“别别别……别哭了,我开玩笑呢!真的!”“有你这么开玩笑的吗?你烦我?你说你烦我?……”他就这样重复着那三个字“你烦我”,而且还带着哭腔,真是可爱。他这人除了上次招我烦以外,其他时候还是挺好的。主要是我们有共同语言,我说的东西他大概也都知道点,比如:文学、音乐、电影、足球、网球等等。你要是和别人说个什么,他们都不知道,还非叫你给他们讲讲,当然也有那些虚伪的不懂装懂的家伙。记得我们班有个男生自称是“文学之父”,我问他《雷雨》是谁写的,你猜他说什么?我本以为他会说是“曹偶”,可他却是“舒庆春”,哈哈!老舍就老舍吧,还“舒庆春”,不过也难得他还知道老舍的原名,不易!在来说说我们那胖小子,他不但特逗还特色,“男人不色女人不爱”。有一次上着上着课,他叫我说:“我想咬你舌头。”真是吓了我一跳“你是不是疯了?”他笑不说话。他还总爱摸我的玉手,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他有恋脚癖。不是摸我袜子就是摸我鞋,晕!然后还会拽句英文过来:“Hey girl,What a nice day! Shall we make love on the wn?”他说这话时总是眉飞色舞的,而且还是黑人腔!我只能用一句:“No way!”解决问题。然后他就会深情地注视着我的双眼唱卡萨布兰卡“Oh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nca,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h……”真是滑稽!
    我总爱管他叫“列侬”,他就叫我“赫本”,啊哈哈!这情节使我想起了一本现在在看的书《玩的就是心跳》。有人问过我,你最喜欢的两位中国作家是谁?我说:“徐志摩和王朔”那人很是费解!明明是两个风格截然不同的人,我又怎么可以同时喜欢同时接受呢?在我回答你之前,我想打个比方,这个思想出自韩寒,我只是稍作改动。说,世界上有三种人,第一种人是“大雅”,就像志摩兄一样;第二种人是“大俗”就像王朔这厮。而第三种人最可悲,则是“半俗不雅”,就像……我!
    关于王朔的那本《玩的就是心跳》,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的,要是说最喜欢哪?那也肯定不是故事情节,而是他写的“自序”。他不像现在年轻作家看问题很肤浅,而是看问题的角度很多元化,不片面也不孤立。我想这和他的阅历有关,人活的时间久了,也就明白的多了,总会悟出点东西来……不知我可否引用他在自序中的一些话,但是不管可以还是不可以,我都写了。“年轻的时候认为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在前面,只要不停奔走就能看到,走过来了发现重要的都在身后发生了,已经过去了,再往前又是一片空白。对过去没什么可遗憾的,也没有任何偶然,都是必须经过的,我不信一个人可以有两种以上的选择。”看到这儿我在惊讶的同时也在感叹,世上居然还有这种人,他把一切都说了。我愣了一会儿,在想:自己总在追求美好的明天,不曾停下脚步,也不曾欣赏周围的景色,唯一没有想到的是还有完美的今天。等到到了彼岸,回过头看时才发现,自己错过的要比现在得到的多。悲哀!无济于事!“这个世界很单纯,人和人之间需要的其实不多,互相了解只能横生误会。公众是个陷阱,为别人活着即使出自真诚也在技术上做不到。没有比想在别人记忆中不朽更自欺的。几千年算永恒吗?写作是一条狗,你不变心它就陪着你,也是一面镜,照着你自己,和别人有什么关系呢?”其实人要是把什么都看透了,也就没什么活着的意义了。难得糊涂!不过他写的也对,该面对的现实不管有多残酷也要去面对,只是我们都缺少一颗真诚坦然的心。“青年作家总是可疑的,也无非是揭疤、自渎,摆明反抗一切,高调入世,看似特力独行,骨子里却难逃代代相传的文人谈梦。社会很容易被质疑,人群总是麻木且腐败,理想就那么清白吗?关于人之为人,我们知道多少?”没错!“文化太可怕了,像食物一样,不吃,死,吃了便被它塑造了。我怀疑其核心已编入遗传而不必再通过教育获得了。我觉得自己像在大海里游泳,无边浪涛挥之不尽,什么时候才能登上彼岸,有从树上刚下来的原始人那样一个澄明无邪的头脑。”写得有点可怕,但这就是事实!最后是总结性发言,“关于这些书,我个人认为是一个人蒙昧时代的见证。活下去,活在我自我虚构和自我陶醉中,这大概是一个写作者的宿命,明白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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