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寻王启事》14.第十三章

    苦水巷子大概算是自贡里最穷的地方了。
    极端的贫穷会磨练意志,也会摧残心智,会有一个文小月,也会有一些扭曲而恶毒的人。
    当一个人觉的自己很可怜的时候,他就不会再觉得别人可怜。
    当一个弱小的人想要寻求优越感的时候,他只能去寻找比他更弱小的人。
    “死丫头,叫你离那家人远一点,”张婶扯着大嗓门对自家女儿喊:“那家人脏的很,女人出来卖的,你看那家的小孩子,长大以后肯定也得学她娘!”
    她嘴里说着恶毒的话,却满脸挂着趾高气昂的笑:“人穷不要紧,重要的是要脸,要知道廉耻!”说着还嫌不够,她狠狠的朝女孩的方向呸了一口:“晦气!看一眼都嫌脏!”
    就像只个下了蛋以后洋洋得意的母鸡。
    母鸡的得意来自于自己会下蛋,可她的得意来自哪里呢?
    珑花不知道。
    女孩只是盯着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更像是遇到了什么费解的事。
    “你问我家借过米。”
    张婶卡了一下,然后恶狠狠的瞪起眼:“小贱蹄子,瞎说八道什么?谁会要你家的脏东西?”
    “你问我家借过米。”孩子说:“我家的东西不脏。”
    珑花很少有不笑的时候,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淡,一双眼黑白分明又清澈见底,明镜似的映射一切。
    镜子能照射一切,所以能反映真实,让所有丑恶无处遁形。
    它印刻下张婶扭曲嫉恨的脸。
    这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如果自己不顺心,就希望别人跟她一样,甚至比她更惨,那才好。
    这些人就喜欢看别人倒霉悲惨的样子,并以此为乐当做谈资对别人谈起,大肆宣扬,如果那个可怜人因此羞愤的抬不起头,便得意的仿佛自己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张婶破口谩骂,而通常一个人内里有多不堪,就能骂出多么不堪入耳的话。
    小女孩一眨不眨的看着她,小小的嘴巴紧抿着,流露出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奇异冷静。
    “你才比不上我娘呢,”珑花等着张婶骂完喘口气的功夫,然后继续用她软糯而显得弱气可怜的语调说:“我阿娘对我那么好,你却只会打自己的女儿。自己过得不开心就要从别人身上找开心。”
    这个七八岁的孩子眼神安安静静的,可对于张婶来说却比什么都讽刺,她甚至用她稚气的有点可笑的语气问:“怎么会有你这种人?”
    然后张婶就骂骂咧咧的冲了上来。
    但她的手到底是没有如她所愿的搧上那孩子雪白的脸。
    因为面前突然多了一个陌生男人。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突然出现在那里的。
    反正他就是突然冒了出来,神也不知鬼也不觉。
    张婶手臂一痛,眼睛一花,莫名其妙的就往后踉跄了几步,回过神想大骂几句,但是看到那白衣青年蓦然抬起的眼睛,忽然就住了口——黑沉死寂,凛冽生寒。一眼看过来让人心里平白无故地一跳。
    那人只是淡淡扫了她一眼,却让吵遍东街无敌手的张婶吓得一身冷汗。
    那是个年轻的公子,面如冠玉,手里一只描金折扇,意态儒雅,一身雪色衣衫也是贵极,那襟口细腻的云纹针脚,绣工可谓巧夺天工。
    有钱就有权,这有钱人可不好惹。
    张婶暗骂,有钱人可不会踏进这巷子,也不知那文小月从哪里勾来的姘头。
    眼见得罪不起,转身就灰溜溜的跑了。
    远远的又听见她打骂女儿出气的声音。
    “她总是打她。”珑花抿着嘴,隐隐的有些生气,有些不解:“为什么她和我阿娘不一样?”
    “这世上本就没有人会和你阿娘一样。”
    王遗风更像是低低的感慨一声,凝视着孩子的眼睛。
    大概是天性使然,他从幼时便总习惯观察他人的眼睛,诸人表里不一之处,笑里藏刀之言,从那一双眼睛里便能尽数察觉。
    比起这世上诸多表里不一内藏污秽之人,王遗风的确更合适同小孩子相处,更不用说他自己也有丁丁和叶凡这两个小徒弟。
    但眼前这孩子实在平静过了头,方才诸多谩骂,竟是充耳不闻,祥和宁静。
    如此心性。
    如此心性……
    “怎么不进家里去?”
    “如果她在门口骂,三财四宝会听见。”
    孩子对他的突然出现并不奇怪,反而有些高兴。
    “你来了,说明我阿娘要回来了对么?”
    白衣人沉静的脸上露出笑意,他点了点头。
    王遗风生于鲁地书香名门王家,二十二岁那年开始习武,学了十一年便已大成,成了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但比起人们茶余饭后当成谈资的江湖人,他反倒更像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气度恢弘,潇洒儒雅,一望便知是饱读诗书的高士,那种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公子。
    可尽管如此,一路上他孤身一人又出手阔绰,却没出现一个不长眼的匪徒。
    或许是因为他的气质太怪,瞳目太深,深沉的像是不见底的寒渊,但凡有一点趋利避害的本能,走近他身边时全身汗毛都要竖起来。
    他此次因叶凡之事前往唐门,事了之后,途经巴蜀自贡,却不料在这里遇见了他生命中最为重要之人。
    那夜路经桃香楼旁,楼中欢歌不绝,他抬头。
    于是那满天飞雪,雕廊画栋,便只凝成那窗中的女子。
    那双眼清澈纯和,明亮如星,仿如从不曾为这尘世所染,从她的眼中,王遗风看不到一丝人世的污秽和虚假,这三十年的烦恼,仿如便忽然有了一个出口。
    他像是个被病痛折磨已久的病人,终于在即将绝望之时遇见了救命的良药。
    他遇见了文小月。
    王遗风尾随她数日,观察她数日,却迟迟不敢接近,深怕这只是梦境一场,为他一触惊醒。
    却在这一天如往常那样远远跟在文小月身后送她回家时,被那个每次会打着灯笼等在门口的小孩子发现。
    先前那孩子扑进文小月怀里时望过来一眼,他本以为那只是无意。王遗风在屋外静静的站立,欲同往日那样听那温声细语,听她和孩子们的笑,看那窗内灯火人影,直到夜阑人静,万物息声,雪湿重衣。
    但那之后门竟突然又开了,露出一点灯火,一张玲珑可爱的脸。
    一个孩子。
    那孩子就这么走到他藏身的地方,灯火蕴上孩童的眼,注视他,也观察他,然后问他,“你在这儿站了好久了,你怎么啦?”
    于是某天开始,王遗风便平白无故的多了一个很特别的‘小’朋友。
    这个小朋友自从发现了他,便总是每次无一例外的都寻到他的踪迹,悄悄的跟他打招呼。
    “嗳,今天好冷啊,你吃了么?”
    “谢谢你送我阿娘回家,吃过了么?”
    这孩子对于‘你吃没吃’这种问题似乎有着别样的固执,在此之前王遗风几乎从未遇到这种打招呼的方式,他觉得有趣,又很喜欢小孩子洁净灵气的眼神,偶尔还会交谈几句。
    “小鸟说明天会下雪,要记得带伞啊。”
    “唉,今天四宝又哭了……”
    “家里的家鸣商量着要搬家了,不知道它们会到哪里去。”
    孩子的语调永远甜软而天真,神情山花般烂漫。
    锦衣男子安静的听着,眉眼平和。
    珑花偶尔才能跟她这位不为人知的大朋友聊天,这种机会不多,因为大朋友不许她跟别人提起他的存在,连阿娘都不行,所以她总得悄咪咪的避开所有人,才能见到这位会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大朋友。
    这对小孩子而言很新奇,就像突然自己有了一个秘密。
    这个大朋友也会问她问题。
    比如家鸣是什么,她为什么能听懂鸟儿讲话。
    她一一解释了,那人就会皱起眉凝望她的眼睛,然后往往温和一笑。每每这种时候,对方身上那层压抑的东西就会淡一些。
    “你的手怎么了?”
    女孩抬抬手腕,上面系了一条布条,把原本在那里的宝镯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阿娘说不能拿下来。”
    那人目光闪动,幽黑的瞳目中似乎也有了光。“你阿娘……你阿娘可有喜欢的东西?”
    小孩子认认真真的想了一会儿,然后说:
    “阿娘最喜欢我啊。”
    “……还有呢?”
    “很多啊。”珑花摇头晃脑的托着脸,“阿娘喜欢花,喜欢我们,喜欢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在一起。”
    “我阿娘喜欢所有代表好的东西,比如开心啊,幸福啊,这样……”
    那人拿扇柄在她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
    似是有些高兴,“我明白了。”
    他实在是个很有些奇怪的人,高兴来的快,不高兴也来的快,这两种情绪矛盾的在他身上交织着,似乎很难得到平静。
    “欸,”珑花无辜的揉揉脑袋,想起了同样爱敲她头的晴明。
    有点想他了,不知道他有没有打喷嚏。
    如此又过了些许时日,珑花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被文小月请进家的人。
    她阿娘看不见她傻乎乎的模样,如平常一样宠溺的摸了摸她的脑袋,“都过来,来见见王先生。”
    想到以后便有人教孩子们读书写字,文小月无明的眼中便似要泛出光采来,“以后要好好跟着先生认真读书写字,阿娘会在家陪着你们。”
    “阿娘不用上工了么?”
    得了肯定的答复,三财四宝一下子欢呼起来。
    王遗风脸上亦浮现微笑,他为小月赎身,陪着她回家,看着她的孩子们打开门迎接她,看着她脸上笑容灿烂无比,他忽然了解,这里便是他旅行的终点。
    只有珑花凑过来捏住王遗风的袖子,一分疑惑,十分感激,“王先生?”
    王遗风第一次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
    阿娘说,以后要喊‘先生’。
    从大朋友变成了严厉的教书先生。
    那……先生就先生吧。
    珑花开开心心的想,阿娘那么高兴,三财四宝也那么高兴,大金二银肯定也会高兴,多好呀。
    先生爱看阿娘,爱看阿娘洗菜淘米,爱看阿娘织补旧衣,爱同阿娘说话,最最爱看阿娘的眼睛。似乎每看一次,就高兴一分。
    阿娘看上去也很喜欢王先生,每次先生说话的时候她总是安静的听着,安静的笑,眼稍唇角具是开心。
    珑花一直暗中观察着。
    大金二银平日里在家不多,但是很尊敬先生,让他们好好跟着先生学。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三财和四宝有点怕先生,你推我推的,还到娘面前撒娇耍赖,一拖再拖。所以最后愿意安安静静坐下来看书的,就只有珑花而已。
    日子久了,珑花发现先生似乎喜欢看人的眼睛,阿娘在的时候,先生无论做什么都盯着她的眼睛看,等阿娘出去以后,先生就改看她的。
    阿娘不在身边,先生总会显得几分冷淡。这种情况下三财四宝就会溜出去玩。
    上课这个词听起来有点遥远,又很怀念,珑花认认真真的坐在那里,稚嫩的脸上严肃的表情实在令人侧目。
    “都背下来了?”
    小孩子点点头。
    先生若有所思的用扇柄敲了敲指骨,珑花眨眨眼,因为晴明也很喜欢这个动作。
    “那再背这一本。”
    “我翻过那本书。”
    先生的动作顿了顿,“会背了?”
    似乎觉得他问题很奇怪,珑花指了指他手边的书:“会呀,我全部翻了一遍呢。”
    在晴明家的时侯,她总是要背记很多东西,甚至于晚上的时候,都会有夜班式神在她做梦的时候给她念书。为了晚上做梦的时候不用上课,她会尽力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记住它们。
    天下奇人异事诸多,比起听得懂鸟语看得见妖怪,过目不忘也就没什么稀奇了。
    王遗风又问了几个问题,珑花一一答了。
    珑花觉得先生突然很高兴的样子,还递给她一盒很漂亮的糕点。
    特别好看,也特别好吃。
    “不喜欢?”
    “喜欢啊。”珑花咬了糕点,笑得很开心。
    王遗风没说话。
    只是心中的某个构想越来越清明。
    他初见时只觉得这孩子乖巧可爱,加之又是文小月家里的孩子,便多存了一份照料。但多看几眼,便又觉得这孩子身上总透着一种古怪。
    从来是从俭入奢易,从奢入检难。这一点在小孩子身上体现的更明显,因为孩子尚且不懂得克制自己,他们总是会把自己的欲望喜好不遮不掩的暴露出来。
    哪怕是自己的小徒弟叶凡,出生贵室,流离中做过乞丐,可谓心性极佳,却也做不到如她这般。
    这个孩子吃着一金一份的糕点,她的表情安静自然的就像是在咬一文钱一个的馒头。
    明明灵动可爱的与平常孩子并无两样,只是似乎乖巧懂事了些,但若有心便会发现,她实在与其他孩子太不一样。
    寻常七八岁的孩子该是什么样的?许是大街上乱跑,拔了西家的菜园子偷了东家的树果子,不说猫嫌狗憎,也万不会像她这般。
    这般近乎天性的安静又克制。
    这般匪夷所思的随遇而安。
    孩子天生会对大人怀着敬畏和信赖,她没有。孩子说话的时候总是说着说着就分散了注意力,左看右看很难坐的住。可她说话看人的时候却带着天然的礼貌,而无论站着或者坐下的时候,她的衣服都保持的毫无褶痕,手和脚从不乱动一下。而这种与年纪极其不相符的一丝不苟,更像是深深刻在她的身上。
    他有意向这孩子提问,包含儒学法家,兼涉阴阳周易。然而经史百家之作,诸家之言论,这孩子张口便来。即便是他,也难免心生惊叹欢喜。
    王遗风自然知道这家里的四个孩子都是文小月捡回来的。
    寻常的地方可养不出这样的孩子,穷山僻壤养不出,朱门富贵养不出,书香文清也养不出。
    这一个过程中所花费的物力财力尚且不知,而这当中最重要的,则是孩子从幼时以来身边的人具怀有这样的风骨,然后才可能潜移默化的影响。
    王遗风想不出世上如何还能有这样的世家。
    但无论这孩子身世如何,都不妨碍他近日以来逐渐加深的想法。
    红尘武学,最重修习心神,非智慧圆融之人无法窥其门径,以己之心静,操敌之心志乃此派武学之最高境界,招式拼杀,反为末流武技。
    王遗风作为红尘一脉的这一代传人,于他三十三岁这年,竟是不单单寻得一生挚爱,更是找到了最令他称心如意的弟子。
    天资绝世者难免心生傲气。
    心窍玲珑者难免衍生心魔。
    唯心静如常,方能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设若三者合一,设若三者合一……
    “先生?”小孩子仰起脸,明澈柔软的眼睛里满是信赖亲近。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