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不要拦着我上进》214.第 214 章

    贾琏才不是大发善心想要救那酸儒呢, 不过是此时, 他恰好与薛蟠在沿街的酒楼吃吃喝喝,顺便看看有没有人猜出自己等人布置的灯谜赢走了葡萄酒, 无意间瞧见了一出仙人跳。
    没错, 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仙人跳。
    他俩亲眼看到那粉衣女子先是在不远处徘徊,多次扭头看番人坐着的方向,似是在确认目标, 然后观察周围人流情况, 在合适的时机慢慢靠近,主动摔倒在番人的怀里, 再接着周围就瞬间聚集起了不少想要‘伸张正义’的人。
    一环扣一环, 很是顺溜,半点不打磕。
    这不是仙人跳是什么?
    摆明了就是看那番人穿金戴银、人傻钱多呗。
    薛蟠笑得乐呵呢:【总算见到比我还傻的了。不、不、不, 应该说,我从前也没这番人这么傻吧?既然屎盆子都扣下来了,居然不顺势揩几把油?不用大/肉/棒顶一顶人家门户也就算了, 居然拿羊肉串顶人家胸脯!啧啧啧, 暴珍天物!】
    才用错了一个成语的薛蟠猛然发现自己居然又开始思淫邪,顿时念了一声阿弥陀佛,然后喝了两大口清茶:【清心寡欲,小命要紧!】
    倒是贾琏看了个明白:“哎, 他旁边那个番人眼熟啊。这不是前几天来定十三香的大主顾么?”说的正是替巴布跑腿的巴贝尔, 毕竟铺子里可不是每日都能碰到买黄金千两的十三香的人, 贾琏对他还是有些印象的……
    既然是大客户,那就路见不平出手相助一把吧,不然万一他们真的惹上了官非,大买卖做不成也是很可惜的呢,千两黄金,可是一万两银子哟——薛蟠和贾琏绝对不承认他们二人还有瞧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心思。
    遂,二人飞也似地下楼,叫家丁开路,挤进去之后,贾琏吩咐两个小厮一个去报官,一个去请大夫。
    “我怎么看你有点眼熟呢……”一旁的薛蟠摸着下巴,围着青衣小婢转了一圈。
    其中一个牙尖嘴利:“看什么看!”
    另一个则有些畏缩地低下头。
    “来来来,喊一声‘姑娘,你鼻孔流血啦’。”薛蟠饶有兴致地说。
    被巴布随手丢开啪叽一下摔在地上才努力爬起来的粉衣女子浑身一抖:【冤家路窄!】
    那瘦一些的青衣小婢还在嘴硬:“这位公子倒是好生奇怪,偏偏要人喊你做姑娘!”
    周围人一阵哄笑:【这七尺多高的男人,怎么也不像是姑娘,倒是比那番人更像调戏良家女子的纨绔才是!】
    薛蟠受到了嘲笑,眉毛一竖,就想上前拿人。
    牙尖嘴利的小婢连忙继续叫嚷:“天子脚下,没王法啦,大明纨绔帮助番人欺负弱女子啦!”
    “怎么回事?”贾琏转头。
    薛蟠气急败坏地说:“错不了,半年前我见过她们主仆三人,那一次也是仙人跳,本想诓我的呢,但是这小娘皮眼神太不好,居然摔在武家兄弟怀里,还冲着他喊薛大爷。”
    贾琏可比薛蟠有脑子多了,闻言,一个眼神就叫家丁把那粉衣女子和两个小婢围住。
    小婢还欲再喊非礼,贾琏直接点了看热闹的几个老大娘:“未免人家红口白牙说我们兄弟俩也非礼她,劳烦你们几个‘照顾’着点这几位‘姑娘’,待到官差来了便可。隆儿……”
    小厮隆儿直接掏出一把铜钱。
    可以瞧热闹,还可以拿钱,只需要围着这三个小妖精而已,又不是做甚违法乱纪的事儿,几位妇人哪里不肯依的?贴身把粉衣女子和两个小婢围住了。
    粉衣女子咬牙:“你!”
    贾琏对着那些书生拱手:“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荣国府贾琏,做的是十三香买卖,因为前些日子,这位客人来过我铺子,下了黄金千两的订单,我俩方才远远瞧见,觉得眼熟,才过来的。我只想说,一个舍得花千两黄金买十三香的人,会舍不得那几个花楼的度夜资?硬是要上元节,人山人海出来非礼黄花大姑娘?就算像我这样的纨绔都不屑于干逼良为娼的事情的,拿点银子,你情我愿,什么样儿的女子找不到?再说了,凭我琏二爷花丛中闯荡的经验,这位姑娘,恐怕该梳妇人头才是……”
    话糙理不糙,对着读书人也算是客气了。
    几个刚得了大钱的妇人点头:中间那个粉衣小妖精眉头散、发尖散、胯已开,可不就是妇人相。
    【点头,点头个屁!】粉衣女子才叫焦急呢,本来设法绊倒了赶考的举子,栽赃番人,比单单一个番人当街侮辱大明良家子要有杀伤力多了,只等官差来,自己去录个口供,回头就能再拿到白花花的银子远走高飞了,偏偏……被薛蟠给认了出来。
    【不是说这是个呆霸王么,怎么才见过一次面就记住老娘了?】粉衣女子倒是想故技重施,哭一哭扮委屈。
    不过现在这一次,效果就大打折扣了,因为看着她的是女人,同性相斥,梨花带雨的那一套最叫这些市井人家的妇人看不惯了。
    虽然围观的有些男人还是被那双春水一般的眼神给勾住,想英雄救美的,但是还没来得及付诸实践,就听得旁边一个凉凉的声音道:“果然最毒妇人心啊……”
    引得众人回头看,却是一身着浅蓝色制式服、深棕色皮靴的年轻人,他手里捏着一蓝色珠子,上下抛动——【禁卫军的常服!这是禁卫军错不了!】
    自从去年十一月起,禁卫军大出风头之后,一身铁甲、钢盔、腰刀、皮靴的标配简直就是京城年轻人梦寐以求的,然而精铁和兵器钧属违禁品,等闲人家是不能用的;所幸禁卫军还有两身日常作训服,一身深蓝、一身草绿,有肩章、有腰带、有披风、还有白手套、依旧有皮靴,轮休之时,几乎所有禁卫军都是这么穿着回家的,一路招摇,路过街上都能偶尔收到果子和帕子——当然和他们总兵大人收到的数量是不能比的。
    不少人家的小子们都要家里人给做一套类似的,不过都不如原版的布料挺括。
    方才开口说话的年轻人一看就是禁卫军,不只是因为他穿的制式服更笔挺合身,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禁卫军中将士的精神气,不是一般人有的。
    听得禁卫军说话,周围人全部安静下来了。
    那青年走进几步,与贾琏和薛蟠拱了拱手:“在下程峰,禁卫军队正,您二位是总兵大人的堂兄与表兄吧,我曾远远见过您二人。也请巴布将军稍安勿躁,我方才也目睹了全部经过,若是官差来了,可一同去解释清楚。”
    贾琏与薛蟠回礼。
    巴布拱手,其实他……现在还有点摸不清楚状况:“那我能再去叫人给我买点羊肉串来么?”好家伙,不知啥时候,一碗芝麻元宵都被他吃完了!
    “到底怎么一回事啊,你说人家小娘子恶毒?你咋不说这番人干了什么好事!军爷你莫不是也同他们一伙的吧?”人群中,不知是谁这样说。
    其心可诛。
    程峰掏出一个东西,就是一丢。
    只听哎呦一声,方才说话的那人就被抓住了。
    另有一身材矮小一些的青年,也穿着禁卫常服,扭着人过来,并把程峰丢出去的东西还给他——赫然是一块碎银子。
    贾琏夸赞:“好身手。”
    程峰叹了一口气:“不比总兵大人,他只要一个铜板就可以了,我还得用银子,太费钱啦。”
    贾琏:我堂弟最棒!(⊙﹏⊙)
    薛蟠:我表弟最棒!\(^o^)/~
    这么子,
    一来,那些热心学子们反应过来,刚才这个声音没少在旁边煽风点火呢;
    二来,剩下的都是小老百姓,刚才怼番人是有底气的,因为那是外人么,现在要他们怼一看就不太好惹的纨绔和两名禁卫军,就得掂量掂量了;
    三来,也是因为这两位公子也不一定就是纨绔,方才第一个说请大夫的,不就是其中那位年长一点的么,而禁卫军的两位更是一表人才一看就不像是坏人啊,那……何必怼;
    四来……官差来了,还跟着京兆尹程大人呢,这可是咱们京城老百姓的父母官,大事小事,请他做主!
    “小兔崽子,你怎么在这里?”父母官今日有点不和善。
    程峰条件反射缩了缩脖子,然后想起来自己并不是偷跑出来:“老爷,我今个儿轮休的!”
    【吼!原来这父母官还真是禁卫军小哥的亲爹呢!】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那粉衣女子还想跑呢,结果被几个大婶铁钳一般的手抓得牢牢的;有贾琏薛蟠、卖元宵的小老儿的证词,以及程峰捡到的和她鞋面儿上一模一样的瓷珠子……
    程大人捻了捻胡须,上下一打量:“本官瞧你倒是有些眼熟,瓜子脸、柳叶眉、桃花眼,右耳一颗黑痣、左胳膊一个红色梅花形胎记……”
    父母官一边说,周围人一边往粉衣女子身上看。相貌倒是没啥可说的,恰好她破了的袖子在左臂,一大婶撩起一看,果然有一个红梅胎记!再看右边耳朵,也没错。
    【我的天,这莫不是程大人/我老爷的私生女?】
    程峰悚然一惊:【老爷,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老爷!我要回去告诉太太!】
    幸好程大人不知道他儿子的想法,不然可能会忍不住当场家法伺候,京兆尹程大人依旧不疾不徐地说:“太初三十九年,陈员外小妾卷财私奔;太初四十年,王财主通房卷财私奔;太初四十一年,徐院外填房卷财私奔……报官之后,皆言此女子有这样的外貌特征。”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哦,原来如此……】
    程大人手一挥:“带走。”带走的,自然是那三位姑娘、一位闲汉、几名自告奋勇做人证的书生。
    周围人眼见没热闹看了,又发现自己等人刚才就是被当枪使的,纷纷觉得不好意思,又那卖瓜子、糖葫芦、豆包的,都塞一把给巴布,权作是赔罪。
    巴布失了羊肉串,得了一堆零嘴儿,莫名得很呢。
    当夜得知此消息,阿鲁台千忍万忍才没摔杯子:【都是蠢货!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居然叫那吃货逃过一劫!都是蠢货!本来想着虽然脱欢先走了,无福消受美人,但是自己这边都付过定金了,这计策就不要浪费,给莫卧儿人使点绊子好了……结果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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