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总动员》第28章 我们有一种叫合乎情理(求..

    卓威非常自信的笑道:“我来这里当然是要帮助郭总了。”
    “你能帮是什么?难得写写文章,在报纸上夸我长得帅?!”这家伙还真的有些自恋啊。
    “难得你不知道自己大祸临头了吗?!”卓威掏出BB机看了看时间道:“再过50分钟个,警察就要抵达战……现场,他们会把你带走。”
    郭德凯一脸不相信的表情道:“警察带我走?什么意思?我又没有犯法?!”
    “郭总还不了解自己的处境是吧?”卓威拉过一个凳子坐下,作了个请字,道:“坐,我们还有一段时间,让我好好的给你分析一下。”
    他看见郭德凯坐下之后,道:“你知道谋杀分为哪几类吗?”他看着郭德凯一脸茫然的表情,笑道:“我就知道你不懂,那么我就告诉你吧。谋杀分为四类,情杀,仇杀,利益杀以及愤怒杀。”
    “情杀就是为了感情,男*女*,小三,小四等等这些比较多。仇杀,不用说了,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家破人亡,而愤怒杀,这是两人恼羞成怒,争抢脸红脖子粗,措手杀了对方,也是过失杀人。而剩下的最后一种,利益杀,就是跟利益有关,毕竟老祖宗说的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而你哥哥郭德利,我想没有仇家吧?既没有跟谁结怨,也没有挡了别人的财路。那就剩下利益杀了。他的死,对谁最有利呢?”卓威上下打量的郭德凯。
    郭德凯一听,顿时脸色惨白,身子簌簌地发起抖来:“你说是我?我杀了我哥哥?开什么玩笑?!”他说着说着一阵冷笑,可是随着卓威的话在脑海里回响,他的冷笑也冻僵了。
    卓威一脸xiong有成竹道:“跟我说没有用,警察会信吗?可是,通过所有的证据来看,你的确是最大的受益者。你哥哥死了之后,德利集团可不就是你的吗?”
    郭德凯立即道:“可我有不在场的证据啊?!”
    卓威笑道:“杀人并非自己亲自去杀,有一个叫做雇凶杀人。郭总,你应该看我今天写的文章吧。我已经测写了那个凶手的体貌特征跟你完全相左。可是……警察会做出合理的推断,是你雇凶杀掉了你哥哥。”
    郭德凯双手揉搓着头发,有些抓狂道:“合理?什么合理?这怎么能叫合理呢?!”
    “合乎情理,你要知道这里是华夏,要讲究华夏国情。在警察眼里,刑案必破。恐怕郭总还不知道什么叫刑案必破吧?这是上级领导指示精神。毕竟在他们的任期之内的绝对不能出现影响他们政绩的事儿,你哥哥的死,可是一件大案,凶手,而且动用了枪火,这就关系到他们的前途,有关部门就会对警察试压。警察没有办法,他了能够破案,什么都可以做的。更何况你的事情更合乎情理。我调查过,你有一部分资金完全不知所踪。”卓威根据后世案件忽悠着他,正因为这部分金钱的去向导致了郭德凯坐牢。
    “警察完全可以认为你用这笔钱买凶杀人。”
    他凛冽的眼神,令郭德凯背后不禁一凉,他的表情却骤然僵住了:“警察应该不会……”
    “我都能知道,更何况那些警察呢?你不能说出这笔钱的真正用处,警察就会怀疑你做的。”卓威漏出一个舒服的动作,从腰间拿出BB机看了看道:“你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
    “现在只有我能帮你,郭总,当然了,如果你下半辈子想换个地方坐坐,我没有建议,就当我没有来过。”说完这些,卓威没有在说话而是看着手中的BB机。
    同时卓威也在想郭德凯手中的那笔钱的去向。如果是自己的钱,为什么不敢告诉警察呢?或者,那笔钱真的……突然之间选想到,难得郭德凯的那笔钱真的是用来杀他的哥哥的?给了杀手?
    卓威知道那个凶手是谁,他的雇主是谁。还有一种情况真如郭德凯后来的笔录里说的,他的那笔钱真的不翼而飞,他也不知道钱去了哪里?这只能说明他的家族企业里有内鬼。有人里通外合的跟那个人合作,最后陷害卓威。让他成了替死鬼。
    郭德凯一脸颓废的坐在那里,他的神经比较紧张,脑子里不停的思考着利与弊。他的额头上急的一头大汗,他看着坐在那里悠闲的卓威,难得这个人真的是自己的贵人,能够帮他渡过难关?于是道:“我怎么相信你?!”
    卓威连看都不看他一眼,道:“你没有的选择,如果一旦有警察带走你,你将很难出来。而且那个时候,你在这德利集团的位置,将不复存在。他们知道你不能负重。而且你的股份想当少,所以,你甚至连你的经理位置都保不住。”卓威放下寻呼机看着郭德凯:“如果你信得过我,那就把你的知道的事情全部告诉我。包括那个凶手为什么找你!”
    “你……”郭德凯惨白的脸上的zuiba张得像箱子口那么大,一下子就愣住了,接着他咽了两三口唾沫,好像是嗓子里发干似的。
    “你怎么知道?”
    “要想定你的罪,嫁祸给你,必须需要一定的筹码。如果单凭的拿走你的资金然后出来指证你。是你雇凶杀人。法院也不会那么白痴。因为证据链不完整。”卓威笑道:“物证人证,已经让你百口莫辩的铁证,想让你翻案的机会都没有。”
    “说吧,赶紧告诉我你知道的事情,现在还有15分钟了。你要抓住机会。”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