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缓知
1.梁朝伟的最后下场
叶忆晴的人生,由这天开始彻底转折。
这天与平常的任何一天相比其实都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叶忆晴一如既往地早起——她甚至起得比平时更早一些。因为今天,是她去“特别行动小组”报道的大日子。
“特别行动小组”,是南海湾警署最近新设的专案小组。这个小组是为了整顿腐朽的警局机构以及肃清黑道动乱而特别设立的,成员统统选择警校刚毕业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能吃苦耐劳的“新面孔”。
叶忆晴虽然有个百转千回如魔似幻恨不得风中凌乱的少女名字,但她其实却是个丝毫不拖泥带水的“行动派”女生。由于她在警校里表现实在出色,于是,才二十一岁的她,被破格提拔进了“特别行动小组”。
今天是她走马上任第一天,她自然得很早很早就起来,对着镜子梳妆打扮一番。
做女警,还打什么鬼扮?一定有人会这样问的。
其实叶忆晴平时也完全懒得修饰自己,而今天可绝不一样。
她不止是在今天要上任,她还打算在今天给自己曾经的教官,也是以后在特别小组里的顶头上司——岳臻,留下一个极其非常以及特别美好的印象。
“也不知道他喜欢粉红色,还是粉黄|色。”叶忆晴有些苦恼地选着自己的外出服装。而其实,她是压根不用担心的。她忘记了警察其实成天都要穿着统一的制服,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什么粉红粉黄。
她对着镜子打量了自己半天,自我感觉良好得不行,只是对额角上那一道新添的伤口略略有些不大满意。这伤口是她两天前在街上打架落下的。
“不过好在有刘海可以挡住。”叶忆晴吐吐舌头。
在见到岳臻之前,叶忆晴曾在心里设想过无数的桥段。
那人知道自己以后要与他共事,会是怎样呢?会露出笑容么?会拍拍自己的肩膀鼓励自己么?
叶忆晴设想了千种可能,可是都觉得皆是不大可能。
她从一入警校就暗恋上了岳臻。
这个男人高大帅气,一脸的正气。说话的时候磁性而又有条理,腰板总是挺得笔直。再加上超强的行动能力与判断力,简直是让叶忆晴迷他迷到了骨子里。
虽然他只是给自己代了两节课,也不知道他到底还记得不记得自己,但叶忆晴还是对将来的共事充满了期待。
她想像中,最好的情况,是他对自己微微笑了,然后轻轻说:“我还记得你,我给你上过课,你很漂亮,也很能干。”
而最坏的情况顶多就是,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然后不冷不热地说:“不要胡思乱想,我已经有了女朋友,下个月就要结婚。”
反正天一定塌不下来。
叶忆晴也觉得自己胡思乱想得有些过分,也有些好笑,不由得自嘲地想。
只是,在真的见到岳臻以后,她发现她的想象力还不够丰富,而天,有时候其实也是会塌下来的。
“叶忆晴是吧?你的档案,从现在开始彻底删除。”
这就是岳臻见到叶忆晴以后,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他说话的时候嘴边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露出的牙齿是洁白的,整张脸英气逼人,但凡是任何一个花季少女,看到他都一定得大大地动心。
如果他只是这样微笑地看着叶忆晴,而嘴里并没有说这句话,她没准骨头都软了,除了傻笑以外什么都做不到。而如今他偏偏在这样人畜无害的笑容之下配合了这样一句让人惊心动魄的莫名其妙台词,所以叶忆晴的反应只有——“啊!?你说啥?!”
他说啥?!他说什么删除档案?!
叶忆晴怪叫一声,除了莫名其妙,还隐隐有些心惊肉跳的预感。她从小都有特别强的预感,对于危机非常地敏感。而岳臻很理解她这个过激地完全不顾形象的反应,又微微一笑,补充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再也不是警察了。”
什么意思!!
这回叶忆晴连怪叫都叫不出来了。
她不是来上任的么,怎么见到上司以后第一句话就被炒了鱿鱼呢?!
她低头看看手表。3月1日,差了整整一个月呢,这日子绝对不是4月1日愚人节。
这是什么意思?
叶忆晴狐疑地眨巴着眼睛,看着坐在她面前纹丝不动面带诡异微笑的岳臻。
她忽然发觉,自己的爱有些盲目。她压根不了解他嘛!她以为他人畜无害还英气逼人的,可是现在这么看来,他怎么给人一种诡异的迫力呢?
叶忆晴兀自在那瞠目结舌,岳臻可是慢慢地细细地打量着她。
这女孩看起来很是活泼幼稚,可怎么也看不出来是学校里成绩最拔尖的几人之一埃这么看来,她还真满特殊的,简直说是,有点脱线……难怪难怪难怪……
他这样想着,嘴边浮出一丝淡淡微笑。这岳臻平日里做惯了教官,本来对自己的学生和下属是极其严厉正气的,只是现在,此间,他在这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办公室里,跟这样一个脱线的叶忆晴单独相处,却不知不觉被激发起几丝童心来。
叶忆晴虽然只上过岳臻两堂课,可是她对他的调查关心还是滴水不漏的,她甚至偷拍过眼前这个男人的许多照片。只是无论是记忆里,还是照片中,这个英俊男人都是一丝不苟一脸正气,像这样温和地微笑,却是第一次见。
叶忆晴简直心也有点醉了。
但心醉是一回事。
因为紧接着,岳臻就淡淡地说:“无间道你看过吧?”
“当然看过啦,这片子老经典咧!”叶忆晴向来自诩饱览群片,正想在心上人面前吹嘘几句,忽然仿佛被闪电劈过一样,猛地打了个激灵。
一刹那间,她心眼明亮起来。
“你……你不会是说……要我……要我……”她嘴唇有些哆嗦,说话也结巴起来。
“梁朝伟那个角色,可圈可点。”岳臻看她那样子挺好玩,忍不住一反常态地绕起了大圈子说话。
那角色的确是可圈可点,梁朝伟俨然一个忧郁帝王。那场在屋顶上跟刘德华对决的片段简直是经典中的经典,叶忆晴可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
她是喜欢无间道这部电影的,她也是崇拜梁朝伟的。
可是喜欢这部电影,崇拜梁朝伟,都不能掩盖一个事实啊!
叶忆晴忍不住大叫起来:“可圈可点是一回事!可是这个角色最后的下场,是死了啊!!”
岳臻看她这个样子,终于一个忍不住,哈哈哈哈放声大笑起来。
2.问题就在提拉米苏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偏偏是我是我是我……!”
好不容易等岳臻纵情笑完,叶忆晴忍不住对着自己暗恋多日的上司拍起了桌子。
她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且她本来就不是靠控制情绪忍人所不能忍而出名的。
她叶忆晴,出了名的就是拳脚功夫,枪法,以及,脱线。
此时,此刻,无法控制情绪的她,终于又脱线了。
她一刹那间忘记面前的人是多么严肃正经,她只是看他笑得放纵,于是终于忘记了自己之前在他面前装得有多么地鹌鹑。
叶忆晴的本性一下就浮出水面。突如其来的震惊消息一下就让她失去了冷静,以至于不断地敲击着岳臻的办公桌,嘴里反复不停地念。
岳臻活了二十八年,做了八年警察,混到今天这个地步,也算是什么人都见过了。可是这样一个女生,他可是从来都没遇到过。
很可爱。他心里忽然闪过这样一个念头。只是接着他立刻摇摇头。
可爱顶什么用!可爱又不能用来破案!
现在是最好的时机,总算让他在这个节骨眼抓到这个机会,他可不能就这样放过。
岳臻这样想着,终于咳嗽一声,恢复了之前的严肃,很正经地说道:“你这两天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情,你自己不记得么?”特别的事情?叶忆晴挠挠头。
“没什么呀,休息日嘛,又还没到报道的时候,我就一如既往地睡大头觉,然后上街,逛超市,买提拉米苏吃……”叶忆晴回想着过去几天的生活,确实没什么好特别的。
“噢。”岳臻眉毛挑了挑,忽然说道,“你打架没有?”
叶忆晴脸色微微一变,忽然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角。
打架,当然是打了的。要不这个伤口是怎么留下的?
可是,可是,警察哪能在街头随便打群架啊?更何况她还想在岳臻面前留下个甜美可人的印象。
不能认!绝对不能认!
她用手按住刘海,以确定岳臻当真看不出来自己的暗伤,接着,就连连摇头:“谁打架了,我从不打架!”
岳臻心里好笑。这个叶忆晴虽然在警校成绩出类拔萃地好,但是打架也是每天绝对少不了。他之前调查得何其清楚,绝对不会在着当口上这小妮子的当。
“噢。”他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忽然话锋一转目光如炬,“28日下午4点你在淮安路上跟莫白帮的人混在一起做什么?!”
他语气何其严厉,叶忆晴只觉得心头大震。
“莫……莫白帮……?”她喉头有些干涩,额角上的创口微微地疼了起来。忍不住伸手轻轻按住,心里却七上八下,总觉得惹上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架你打了,你瞒得过我么?”岳臻皱眉,“你别告诉我,你连什么是莫白帮都不知道。我可是打算派你去那里面卧底。”
叶忆晴当然知道。整个南海湾没有人不知道莫白帮。
莫白帮是南海湾黑道上最响亮最庞大的一个帮派,麾下做什么生意的都有,上代的帮主邢程思,甚至被黑道中的人成为“南海湾教父”。
她当然清楚什么是莫白帮,但是她可没想到,自己干架跟莫白帮能扯上关系,而自己又因为那场架,要去那么凶险的莫白帮做什么卧底。
她得额角疼得要命,心思也一下回到了四天前——
那是个阳光明媚秋风送爽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总之是美得乱七八糟的一个下午。
叶忆晴在前天晚上得到通知,自己可以进入特别行动小组。她心情甚好,早上睡了个懒觉,于是下午决定出来逛街。
她一如既往地先去糖水店要了一份“木瓜炖红枣”,先丰胸然后再滋阴;然后是书店,站着白看了一个小时的霸王书;最后她来到“克里斯汀西饼屋”买了一份她最爱吃的提拉米苏。一切都很美很好。她简直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在哪里出了什么问题。然而问题确实是存在的。问题就出在那份她最爱的提拉米苏上。叶忆晴买了提拉米苏,开开心心地走在街上,是淮安路。她一边走,一边看着街道行人。她心情甚好,于是看什么都是很好很美的,她觉得一切都很美好,于是她取出了提拉米苏。
本来她是想回家打开对着电脑看着恐怖片慢慢吃的,只是因为她此刻的心情太好了,所以她终于在街上打开,细细品尝起来。事情发展到这里,都是很美很好的。一口……嗯,提拉米苏味道真好。两口……唔,洒满巧克力粉,滋味真是棒极了……三口……就在叶忆晴打算吃第三口的时候,忽然从她面前闪过一个男人。那男人从她面前一闪而过,她只闻到一股淡淡的古龙水的香味。
叶忆晴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接着就听“碰——”地一声——
忽然冲出来一队男人,跟鬼子进村一样以极其庞大的势力与迫力向她撞来。
叶忆晴被撞个正着,痛得要命,连退几步,正想破口大骂,忽然发现,她最爱的提拉米苏……完完全全地翻在了她的新衣服上。
“靠!”叶忆晴就在着电光石火的刹那间,猛然暴走了。
3.混混专拣软柿子捏
“你就不要赖了,你确实打架了对不对?商场门口的摄像头全部拍下来了。”岳臻看叶忆晴皱眉陷入沉思当中,连忙敲敲桌子帮她回到现实。
“……好吧,我打架了……可是我是被卷进去的1叶忆晴分辩说,“我也压根不知道那些混蛋是莫白帮的呀!这不关我的事!”
岳臻也没说话,只是把电脑屏幕转过来,又用鼠标在暴风影音上点了个“play”键。
虽然电脑屏幕上闪烁的图像并不是十分清楚,但是也足够让叶忆晴面红耳赤。
屏幕上,叶忆晴被一队看起来就像黑帮的打手类型的男子撞开,之后她旋即猛地冲了上去,拽住队伍最后的那个矮个子男人就是一脚,正中那人的“传宗接代”部位。
岳臻脸上带着一丝捉摸不透的微笑,反复播放叶忆晴冲上去,拽人,然后踢人下三路的那几帧动作。
“你看,多么的主动,出脚多么的利索。”岳臻轻轻地说,“身法非常敏捷,时机也抓得恰当。只是……我可丝毫没看出来,你是被卷进去的。”
叶忆晴只觉得要死。她怎么能想到这商场门口还装着该死的摄像头?事实胜于雄辩,她确实是自己主动冲上去胖揍那小矮子的。
“可是,你看,我是除暴安良,我是在揍莫白帮的人,我可从来没跟他们混在一起!如果你因为我跟他们‘混在一起’而非要把我派去卧那倒霉的底,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叶忆晴这人还有个优点就是口齿伶俐,她赶紧地给自己分辩道,“你看,他们莫白帮的人一定会恨我的,我是不能去卧底的!”
她自信自己这番话说得十分有说服力。
看,她揍人或许起因是脱线了点,但是她揍的是万恶的黑社会莫白帮的人。而既然她揍了莫白帮的人,那她就绝对不能再去莫白帮做卧底,这是绝对说不通的!
岳臻听了她的话,忽然不急不忙地说道,“你打的那群人,是金乌帮的人。”
叶忆晴彻底懵了。
“可是你之前明明说我跟莫白帮的人混在一起,这个金乌帮又是哪来的……”叶忆晴当然也知道金乌帮。这个帮会是除了莫白帮以外,南海湾最大的帮派。
“不用管金乌帮是哪来的,反正你要去卧底的确是莫白帮。”岳臻说的话越来越让叶忆晴稀里糊涂,他绕来绕去,还是要她去莫白帮做卧底。
岳臻说着,拿出一张照片,递到叶忆晴眼前。
“这个男人,你当然有印象。”岳臻微微笑道。
叶忆晴低头看那照片,脸蛋一下就飞红了。
照片上的男人,皮肤是淡淡的古铜色,梳着一丝不苟的大背头,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方正,真是个大帅哥。
绝对是帅哥,因为只有真的帅哥,才能在这种古板而又总把人照变形的正面照片上,依旧保持他本身夺目的风采。
叶忆晴当然有印象。她简直是太有印象了。这下,她故意压制的不想回忆的那段该死回忆,就彻彻底底完完全全地被她想起来了。
在28号那个明媚美好的下午,叶忆晴本来高高兴兴在逛街,开开心心在吃提拉米苏。而忽然间一个古龙水男从她身边一闪而过,接着是一队男人紧追着那个男人也非常想从她边上一闪而过,但是未果。那群粗鲁的男人差点把她撞上天。尽管叶忆晴没有被撞飞,但她手里的提拉米苏是彻底被撞了个稀烂。
她本身脾气就大,这一刻当然更是心头火起。她立刻进入暴走状态,一把拽住了那群混蛋男人中跑在最后的那个。
那人是个小胖子,一看就是缺乏锻炼,一身不合身的黑西装将他裹得仿佛端午节即将被抛到江里的粽子。
“干嘛?!”那小胖子火气倒是不小,刚转过头来,想咆哮两句以正声威,可接着就惨叫了一声。
叶忆晴已经在他回头的刹那间一脚踹在他两腿正当中。
小胖子惨叫一声,捂着下身在地上打滚,而叶忆晴这时候心情才好了些,拍拍双手还不忘丢下一句:“你拽什么拽?而且我告诉你,我最讨厌吃的,就是粽子!”
小胖子在地上滚来滚去嗷嗷叫,而先前冲出去那几个好兄弟看到有人砸场子,又回头把她围了个正着。
“咦,不是追人么呢么你们各位?”叶忆晴外表上看起来颇有点楚楚可怜弱不禁风,特别好欺负的样子。
那群好兄弟将她团团围住,很得意地说:“你打我们小弟,我们不能原谅你!”
呸!肯定是看我比先前那古龙水男弱小,想找软柿子捏!叶忆晴很是能明白这群人的思考回路。反正这群人没什么大脑,打架全靠拳头,完全是本能反应。
“你们砸烂我提拉米苏,弄脏我新衣服,我还没说我原谅了你们呢!”叶忆晴最看不惯这群黑道上的混混们专捏软柿子的态度,颇有些挑衅地说道。
“你这娘们1为首的黄发混混怒得呼啦一下拔出一把日本武士刀。
叶忆晴心里一紧。乖乖!这绝对不是普通的街头混混,怎么还带着这么长的凶器!她正想着,忽然“刷刷刷”,十来个大汉统统都亮出了家伙。
什么武士刀,什么铁拳套,真是琳琅满目。甚至还有一个人学周杰伦甩起了双节棍。
乖乖!看来这绝对不是普通的追人干架,这绝对是放高利贷!
叶忆晴想起刚才逃跑的时候一闪而过的那个古龙水男,猜测那人一定是欠了这群好兄弟很多很多钱。要不然他们怎么都统统带着家伙呢?真是的,有正经工作不去做,偏偏借什么高利贷,这下好了吧,当街被人追了吧!
“不过我最恨的就是放高利贷的人!1叶忆晴想到这里,忽然招呼道,“我得好好教训你们!”
她生平最恨放高利贷的人,因为在她小时候,妈妈因为没钱治病而不治身亡,而爸爸为了给妈妈看病而借了高利贷,最后因为还不起钱而被当街砍死。所以后来她奋发图强,立志当一名警察。
“想捏软柿子是吧!你们找错对象了!”叶忆晴嘴里这么说,已经一拳朝着黄发混混的面门打了出去。
4.树倒猢狲散,难临各自飞
叶忆晴在警校呆了一年半,拳脚功夫着实了得,她最擅长的除了射击,那可还有近身搏击。
所谓近身搏击,那就是说一定要在近身的距离。因此她被一群黑帮打手围在中心真是如鱼得水,打得简直风生水起。刚开始她还赤手空拳,到后来,她已经抢了人家一副双截棍,舞得那叫一个密不透风。
可是打是一回事,围观的人渐渐多起来,叶忆晴觉得不大妙,因为她好歹是将来的特别行动小组女警,这样当众生事也不是个办法。毕竟其实最初挑事的是她自己,要是被抓了,她也没什么特别好的借口来给自己洗脱罪名。
要不,不打了?
叶忆晴这样想着,正想跟那些打手们喊停,可是忽然间,那已经鼻青脸肿的黄发混混,先对他那群张牙舞爪的好兄弟比了个“停止”的手势。
还真是心有灵犀!叶忆晴简直有点感动了,她正想说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山水有相逢”然后顺势就此别过,就看那黄发混混擦了擦鼻血,凶恶地说:“臭丫头,你诚心找死是不是?”
她还没来得及回话,那黄发混混就恶狠狠地说:“我成全你!”
说着他将手伸入怀中,从衣服里边掏出,一,把,枪!
叶忆晴愣在当场。枪!他怎么敢随身带枪!这绝对是犯法!这绝对是不道德,这绝对是没底线的!
她这样想着,心里不免害怕起来。怎么办,对方有枪,简直是亡命之徒!
如果此刻叶忆晴有一枪在手,她当然不会怕眼前这个亡命黄发男。可是她没有!她还没有正式成为警察,当然不可能随身佩戴警枪。就算退一万步讲,即使她已经有自己的警枪,她也绝对不能因为在街头跟流氓无故械斗,而随意开枪伤人!
她脑中百般念头一闪而过,最后很简单地下了个定论:敌进我退,敌追我跑!
可她哪里跑得掉,一群好兄弟将她团团围住,包括刚开始那个穿得像小粽子的被她踢中“命脉”的胖子。
“你们,你们可不能随便伤人!”叶忆晴慌忙警告他们。
好兄弟们仰天长笑起来,很明显的,他们都在想:也不知道先随便伤人的是谁!
叶忆晴心念电转,只打算待那黄发男开枪之时猛地拽过身边那个小胖粽子,来做自己的挡箭牌。
“也不知道是我的手快,还是黄发男的枪快。”她想道。大抵是黄发男的枪更快吧,小胖子体积大质量大密度也大(奇*书*网^。^整*理*提*供),估计拽起来颇有难度。
她眼睛紧盯着对方的手和面部表情,揣测他会何时开枪,而心里已经做好了被那混蛋打个一两枪的准备。
千万别打脸,我还要漂漂亮亮去见岳臻教官呢!
她有些悲哀地想。
只见那黄发持枪男脸色忽然间变得狰狞,想来就是要开枪的预兆,叶忆晴的心怦怦乱跳,心道这下要糟。
就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间,忽然只听“碰”地一声——
那黄发男忽然被人从身后撂倒,发出一声垂死的公鸭一般的哀鸣。
那个本来应该跑远了的古龙水男,忽然重现在战团之中。
“是他——!”那群混混神色大变,纷纷高举武器做警戒状。
叶忆晴更是瞪大眼睛望着眼前这个忽然出现的莫名其妙的男人。
这男人,这男人不是应该趁乱逃跑了么,怎么又忽然出现?而且,而且刚才那个过肩摔相当帅气,简直在动作上可以打十分。他,他,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见那男人站在那里,帅气得十分霹雳。
他身材很高,也很精壮。一身得当帅气的高级西装,发型是黑道上经典的大背头,可能是因为刚才激烈地运动过的关系,
前屡有些许风中凌乱的架势。这男人看起来约莫有三十岁,成熟的很。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五官端正帅气,态度自信霸气,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落魄到借高利贷的混混。
叶忆晴张大嘴巴,对这发生的一切不明所以,而忽然间只听那男人对她开口说道:“小心——”
她还没来得及反应,身边那个小胖子已经操起双截棍向她抽去——
哗——
饶是叶忆晴这样的身手,依然只躲去一半攻击,那小胖子手里的双截棍还是擦过了她傲人的美丽前额。
“我靠!”叶忆晴又觉得自己要暴走了,他居然,居然敢破自己的相!
正想反手反击,忽然只听到整个街上警笛声大作,想来是围观人士实在看不下去,终于报了警。
这比被二十个小胖子用二十根双截棍打中她的前额还让叶忆晴头疼。糟糕了!糟糕了!如果就这样被抓,我不就要被处分了,没准还要被警校开除,更别提进什么特别行动小组了——
那群混混也知道跟警察斗是很麻烦又不讨好的一件事,纷纷作鸟兽散状,而叶忆晴慌乱地站在四散的人群中,不知道何去何从。
“走呀!呆站着干什么,被条子抓到好玩呀?”
那古龙水高利贷男看她傻傻站在当场,一把拽住她的手,带着她大步流星地向街角冲去。
叶忆晴糊里糊涂被那男人拽着猛跑了几条街,又跟着钻了几条胡同,简直是气都喘不过来了。她在这几条干道上逛了这么多年,都没想过原来有这么多条捷径可走。
看来这人决不是个普通的欠高利贷的,他一定是借了很多很多年的高利贷!
一定是反复逃跑的经验,让他身手如此敏捷,对逃路如此熟悉。叶忆晴气喘吁吁地想。
跑了许久,直到警车笛声再也听不到了,那男人才停了下来,回身看着她。
此刻,他们二人正处在一个狭窄的黑巷当中。
“你还好吧?”那人声音略略有些低沉,但是说不出的好听,只望着撑腿喘气的叶忆晴低低地说道。
他真不是人,跑这么远都不带累的!叶忆晴自诩体力已经十分特别以及非常地好,可是现在也喘得说不出话来。
“我问你,你认识我吗?为什么要出手帮我?”男人问。
谁出手帮你了,我只是心疼我的新衣服和我的提拉米苏。叶忆晴喘得有些痛苦,听了他的话不免抬头瞪他。
“你功夫不错,不像普通女人。”男人看她不回答,接着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叶忆晴。”叶忆晴终于喘回了元气,站直了腰板。她个子已经不矮了,可是站在这男人面前依旧是得仰面而望,“你功夫也不错,却又是为什么回来?”
“自古从来都是英雄救美,我可不想让美女救英雄。”男人眨眨眼,竟然有些俏皮的意思。
叶忆晴受不了这样一个梳着大背头的男人跟自己玩什么俏皮,但是他都说自己是“美女”,当然心里是欢喜的,于是之前的怒气怨气也就烟消云散了去,微微一笑,拍了拍这男人的肩膀,说道:“算了,你不是坏人。不过我也要劝你一句话。”
“嗯?”男人没想到她还有话要送,一脸的好奇。
“不要再借高利贷了,那东西不是你这种人玩得起的。”叶忆晴语重心长地说。
5.深黑窄巷中他的情不自禁
叶忆晴看着岳臻手上那张正面免冠照,思绪起伏不定,只不知道岳臻做什么忽然拿这个男人的照片给自己看。
岳臻看她脸红一阵,白一阵,嘴边浮现出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这女生果然跟自己想的一样糊涂。他这样想。
“你认得他么,嗯?”岳臻打破那安静的气氛,淡淡地问。
“嗯,他是个欠高利贷的。”叶忆晴抬头看看岳臻,几乎很肯定地说。
岳臻一时之间不知道该骂人还是该大笑,憋了半天,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面部表情有些扭曲地说:“……你何以肯定他是个欠高利贷的。”
“他被金乌帮的人沿街追呀,那架势,肯定是欠人家很多很多的高利贷。”叶忆晴十分特别以及非常肯定地回答,为了表示她的分析具有说服力,她还坚定地点了点头。
“你……”岳臻一脸的黑线,努力了很久才再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叫邢非,是莫白帮的第五任帮主。”
他,他,他他他说什么!
那个古龙水高利贷男竟然是莫白帮第五任帮主?!
叶忆晴眼睛都要从眼眶里瞪出来了,只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他应该被一群保镖保护的很好,怎么可能会一个人在大街上被一群小混混追?!”半天,叶忆晴才憋出这样一句话。
“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只不过他那天就是一个人上街,什么保镖和武器都没带,然后被金乌帮那十来个人给认出来,发生了冲突,接着就是你也参与的那幕了。”岳臻说道,“可以说,你救了他。”
“我,我救了他。”叶忆晴吞了一口口水,觉得太不可思议。我救了他?我哪门子救了他?我不过是惹是生非而已。而他反而在我差点被枪打的时候救了我。她皱着眉头想。而且那男人功夫其实那么好,哪需要她救呀!
她回想起后来,在那个深深的黑巷之中,那个叫邢非的男人在听了她那句“不要再借高利贷”的忠告以后,哈哈哈哈地笑了起来,半天才止住。
“你真特别,第一次有女人这样跟我说话。”那男人好不容易止住笑,很欣赏地看着她。
光线昏暗,那人的一双眼眸却是在黑暗之中闪着亮光。
叶忆晴忽然有些恍然,有些紧张起来。
这一切很奇怪。她从来不对除了岳臻以外的男人紧张。在她眼里,天下男人目前只分为两类,一是她敬爱暗恋的教官岳臻,至于剩下的,全部都一样。
可是她觉得眼前这个高利贷男,却似乎又跟别人不那么一样。
她只闻到一股淡淡的古龙水香味,说不出的舒服。
真奇怪,真的很奇怪。以前她最讨厌男人涂什么香水,女里女气的,她最最最最看不起。
叶忆晴觉得不大妙,起码是此刻此间这样的自己让她觉得太奇怪。她吞了口口水,半天才说道:“很好,我话也说完,谢谢你刚才救了我一把,那么我们就此别过吧。”
她话转折得甚硬,男人愣了一下,又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叶忆晴正要发作,忽然一下被那男人拉了过去。
“你!”她觉得这一下动作跟非礼轻薄太过相似,脸一下红了。叶忆晴活了二十一年,从来没有被男人非礼轻薄过。不是因为她没有姿色或者没有身材,而是实在没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或者尝试去摸什么老虎屁股。她没有被轻薄的经验,可是她的运动神经告诉她,这个时候应该给那男人反手一击的。
她正想反手一击,男人忽然用手轻轻触摸她的额头,柔声说道:“你流血了。”
声音之动听,语气之温柔,让叶忆晴脸蛋大红特红。
这男人疯了这男人疯了这男人疯了这男人疯了……
她脑子里反复回响这句说话。他疯了,他肯定是疯了,他为什么对自己这么温柔,他脑子没问题吧!
男人看着她微微一笑,又说道:“女孩子的脸是应该好好保护的。”
保护!保护!!保护!!!
叶忆晴被雷得外焦内嫩。他在干嘛!他竟叫我保护脸!他以为他是言情小说男一号吗?!
“可是我已经十年没看过言情小说了!”叶忆晴一脱线,想到哪说到哪,这话简直是脱口而出。
男人愣在当场,没想明白她这句“可是”是哪蹦出来的,但实在觉得自己左手牵着的这个女孩实在太特别太可爱了,这让他不免十分地情不自禁。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一旦情不自禁,就会做一些难以解释的动作。
起码对叶忆晴来说,这个男人接下来做了一件让她觉得简直难以解释也难以接受的事情。
他忽然低头,吻了她的唇。
那男人的嘴唇是滚烫的,轻轻覆盖在她略略有些冰凉的唇上。
滴答!滴答!
时间仿佛静止住了,又或者说这世界整个一下凝固住了。
叶忆晴头脑中一片轰鸣。她一下看不清楚一切的事物,只觉得街道上传来的一切吵杂与汽车发动机的声音,都是那样忽远忽近。
他竟然吻了她!
接吻!
她二十一年来的初吻!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一巴掌扇在那男人的脸上。
“啪。”
一声巨大响亮的堪比杰作的完美拍击之声,荡气回肠地回荡在这窄巷之中。
他愣住了,她也愣住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何时出手。
“你打我?”男人挑起了眉毛,“从来没有女人敢打我。”
“你亲我1叶忆晴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从来没有男人敢亲我!”
而且,而且,而且在她的幻想与理想之间,她的初吻应该发生在一次激烈地与匪徒的搏斗当中。她应该要为了执行长官岳臻的命令而受了什么伤,然后她应该弱不禁风地倒在他怀里。岳臻应该温柔地和煦地看着她,眼里满是怜惜,心里满是疼痛。然后她这个时候做个爱情表白:长官我一直爱你。然后岳臻应该眼中浮现若隐若现的泪水,然后痛心地说:我也一直爱你。然后他在再她唇上种下一个甜蜜的苦尽甘来的热吻。
可是,可是!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她的初吻要发生在这样一场乱七八糟的群架与追逐之后,要发生在这样一个脏乱黑暗的窄巷之中,对象还是一个欠了很多高利贷的疯子!
“疯子。”叶忆晴猛地推开他,抓狂地大喊一声,飞也似地落荒而逃。
6.卧底就是为人民服务
天气甚好。
甚好的意思就是,甚至比一般时候都要更好。
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下午,叶忆晴站在一栋黑色建筑物门口深吸一口气。
该来的总要来的,总是躲不掉的。她深呼吸再深呼吸,然后有些弱弱地想。
站在她跟前的,是一个穿着花衬衫的肥胖中年秃头男。他,是岳臻安排在莫白帮里的卧底,也就是她的警界前辈——郑巧。
叶忆晴看着这个负责跟她接头的前辈正巧,觉得有种特别唏嘘的感觉。
怎么这样……她皱起眉头。
她是听说过做卧底很苦,做卧底会变得很没气质。可她却万万没想到,做卧底做久了,会比黑道的混混还混混。瞧这穿衣品味,瞧这光亮的头油,瞧这肥胖的身躯。
叶忆晴有些害怕起来。当然害怕了,她真是怕自己要是也跟这郑巧一样卧个十年八年的底,然后拥有跟他一样的体格气质以及品味。
太可怕了……她想着就害怕,心里不免对岳臻怨恨起来。
什么嘛!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
她回想起11月1日,在岳臻的办公室里,后来发生的情景。
叶忆晴回想着当时那个叫邢非的男人在那漆黑窄巷里给她的突如其来的一吻,脸整个都变黑了。而岳臻并不知道那事情的后继发展,只是继续说道:“你救过邢非,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他这个人我已经盯了很久,了解得很。他虽然混的是黑道,但是尚且懂得感恩图报,而你看起来又傻,他不会对你有戒心的。”
谁,谁看起来又傻!
叶忆晴被岳臻激得差点跳起来。
“而且你正好还没有正式上岗,警局里没有你的档案,我再把你的档案从警校调出来,全部删除,只有我手上保留唯一的一份。”岳臻说,“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
叶忆晴立刻就想到《无间道》里唯一知道梁朝伟身份的就是黄秋生,而后来黄秋生的最后结局呢?
那就还是死了啊!
她忽然觉得这样想太不吉利,她可不愿意看她的岳臻教官死,于是她站在原地开始一个劲地晃头。
岳臻跟她已经相处了快两个小时,渐渐适应了她那种脱线的思考模式,看她这个反应,很容易就联想到了她肯定是想到了黄秋生,于是微微一笑:“怎么,你怕我像黄秋生一样死了?”
叶忆晴简直有些感动了,他懂她!他竟然懂她!
岳臻体恤地笑笑,接着颇有自信地说:“我不可能出事。我想除掉邢非这个大害虫,他一样想反围剿我,我们斗了5年了,我还不是好好的。你该对我有信心吧?”
叶忆晴的确是对他很有信心,但她对自己的未来命运可很没有信心!
岳臻接着说道:“邢非这个人狠极,我五年里派到他身边一共有四个人,现在只剩下老郑一个。”
“另外四个哪?”叶忆晴张大眼睛望着岳臻,心里觉得不妙。
“被邢非发现。死了。”岳臻轻描淡写地说。
叶忆晴心里涌起一阵寒意。这个叫邢非的男人好狠!
她回想起在那个深黑窄巷当中,那男人对她的温柔与关怀,只觉得这两个人完全就对不上号。行不行的啊?这真是他说的那个邢非么?虽然说他动作有点点无赖,但他感觉也没那么穷凶极恶呀!
“这次就让老郑带你进去,然后你要沉住气,首先好好表现,让他注意你,然后一口气向上爬,你对他有恩,只要你沉住气,他是不会怀疑你的。”岳臻十分肯定地接着说。
“可是……可是……”叶忆晴觉得哪里不大对头。她倒不怕邢非一枪毙了她,因为她向来是要命有一条的气势,但是她总觉得自己不大安全。她想着,摸了摸自己的嘴唇。想起那天她一把推开邢非,然后一路跑回家,玩命地洗澡洗脸,自己把自己恶心到半夜。
“还有老郑可以随时接应你。他做了十年卧底,破了不少大案,可以说是无间道里的前辈。”岳臻看她犹豫,连忙地安慰她。
叶忆晴又想起《无间道ii》里那个卧底十年,连台词都没超过十句,最后被发现了一枪给坏人干掉的张耀扬,立刻又开始摇头。什么卧底十年的老郑啊,不靠谱啊!太不靠谱了啊!
为什么为什么世界上任务这么多,她叶忆晴却偏偏要被派去执行这种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任务呢?!而且要查的对象还是个疯子!
岳臻看她一会摇头一会叹气,皱皱眉头,忽然喊道:“立正!”
这是在警校训练的那一套,叶忆晴条件反射,立刻来了个端端正正的立正,全身紧绷,腰板挺得笔直。
岳臻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极其严肃地说:“南海湾最近几年很不太平,尤其是在黑道教父邢程思死了以后。特别是最近,发生很多匪夷所思的案件,我想你也有所耳闻。”
叶忆晴点点头。最近一年里是发生过很多特别匪夷所思的案件。比如某疑似邪教组织集体自焚,但奇怪的是他们全身着火,还跟没事人一样冲进闹市区,像人肉炸弹那样抱着无辜的市民与人同归于尽。那一次死的除了三个老人,还有四个小孩,实在太惨了。
当时警方怀疑他们是服用了非法药品,可是法医解剖尸体以后并没有在死者体内发现任何的药物元素,这一切太匪夷所思了。人怎么可能失去痛觉,自焚以后还大摇大摆地走在街道上呢?
岳臻看她陷入沉思,又道:“我想你也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情。这些事情发生得都太奇怪了,我怀疑跟邢非有关,但是他狐狸尾巴藏得太深,损失了那么多警界菁英,都拿不下来这个案子,这( 无间小女警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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