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之我是包青天》315 姬冰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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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进入大沙漠的向导,必须足够熟悉环境!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相比番邦异族,包拯更信任中原汉人。而且武功不能太弱,以便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也就是说,需要一个熟悉大沙漠的中原武林高手,作为此次的向导。
    这种人实在太少,但对于东厂来说,并不困难。两天之后,便确定了一个合适的人选。
    “姬冰雁……”
    看到这个名字,包拯不禁~微微一怔。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姬冰雁和胡铁花一样,都是盗帅楚留香的至交好友,也是他的左膀右臂-。
    姬冰雁、胡铁花之于楚留香,就相当于花满楼、西门吹雪之于陆_小凤。
    相比风流不羁的花蝴蝶,姬冰雁生性孤傲,不喜多言,亦有几分自私,因此被称为‘死公鸡’。但若是为了朋友,姬冰雁又可以付出一切!
    据包拯所知,姬冰雁曾远走大漠,非但没有死在那个绝地,反倒凭借自身的精明强干,成为一方巨富。
    “不错!”
    不得不说,东厂办事能力确实很好。
    姬冰雁足够熟悉大沙漠,不但武功高强,而且拥有极高的品德操守,确实是最合适的向导人选!
    既然已经确定,接下来就是如何请姬冰雁来做向导。
    在大沙漠几经生死,好不容易活着回来,并且赚取了大量财富,姬冰雁怎么可能再轻易犯险?
    想要说动姬冰雁,只怕不容易。
    “嗯……”
    但在说服姬冰雁之前,此时就还有一个难题,要先找到他。
    按照东厂情报,姬冰雁早在三年前便已消失。
    “追杀?”
    关于姬冰雁消失的原因,情报中也有描述,看完之后,包拯又是一阵诧异。
    姬冰雁之所以忽然消失,说是为了躲避仇人的追杀。
    “老刀疤?”
    追杀姬冰雁的人,名叫李守田,因为脸上有道长长的刀疤,得了一个老刀疤的诨名。也许是因为本名太过普通,更多的人反倒叫他这个诨名。
    老刀疤走了一辈子镖,武功也还算可以,为人又仗义,在太原一带也算小有名气。
    “嗯?”
    看完老刀疤的资料,包拯不禁奇怪。
    以姬冰雁的武功,以及身家地位,怎么想也不该怕这区区一个镖头。
    可事实是,自从三年前,老刀疤放话要杀了姬冰雁,姬冰雁就逃了。舍弃了他以命搏来的万贯家财,就这么逃之夭夭。
    “奇怪……”
    包拯眉头微皱,难道这老刀疤隐藏了身份实力,实际上是江湖顶尖的高手?否则怎么让姬冰雁如此畏惧。
    “有点意思。”
    这里面必有隐情,包拯嘴角轻笑,不禁来了些兴趣。
    第二天清晨,两人两骑奔出开封府,正是包拯和展昭。
    “大人,咱们这是去哪。”
    “太原!”
    姬冰雁消失了三年,行踪极为隐蔽,就连东厂都没有他的下落。
    最了解你的人,永远是你的敌人!包拯忖度,如果想找到姬冰雁,还得从老刀疤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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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了解你的人,永远是你的敌人!包拯忖度,如果想找到姬冰雁,还得从老刀疤入手。
    开封距离太原大约九百里路程,包拯和展昭骑的虽然不是千里马,但一天也能跑个三四百里,如此仅仅两天,两人便来到太原府。
    “这就是太原……”
    虽然比不上京城,但作为千年古城,有着龙城美誉,城池雄伟,市井繁华,远非一般州府可比。
    包拯和展昭进城,先找了一个客栈住下,洗去一路尘土,好好休息一晚。
    第二天清晨,吃过早饭之后,这才去找老刀疤。
    “就是这里了。”
    城东一座府宅前面,两人站住,抬眼观看,包拯不禁笑笑。这么好的宅子,这老刀疤颇有些身家啊。
    片刻之后,李府客厅。
    “你们就是京城来的。”
    主人位子上坐着一名枯瘦老头,看上去已经六七十岁年纪,脸上一道长长的刀疤,正是老刀疤。
    老刀疤眼睛微微眯起,打量着下面的包拯和展昭。
    “在下高玄,见过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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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拯嘴角轻笑,拱了拱手。
    如今包拯名气太大,为了方便起见,不得不易容更名。不得不说,虽然没有系统帮忙,包拯的易容术倒是精进不少。
    这次来见老刀疤,是为了寻找姬冰雁。但如果贸然前来,只怕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情报。
    所以通过东厂安排,包拯他们以‘赏金猎人’的名义,来见老刀疤。
    “看你们倒像有些本事,比之前那些强不少,也是,毕竟是老刀介绍的。”
    片刻之后,老刀疤微微点头。他走了一辈子镖,见过无数的人,基本的眼力还是有的。
    “前辈过奖。”
    包拯笑笑,并没有多说,但事实上,他岂是有些本事那么简单?
    ..... . ...
    与此同时,包拯也在打量老刀疤,不禁心中越发疑问。
    观其气息,这老刀疤别说绝顶高手,只怕连普通高手都算不上。以他这种武功,绝对不是姬冰雁的对手。
    除非老刀疤隐藏了真实实力,但如果想瞒住包拯,境界至少在包拯之上,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
    而且最重要的是,老刀疤面无血色,气息紊乱,明显是重病缠身,只怕已经时日无多。
    包拯不禁奇怪,以姬冰雁的武功,如何如此惧怕这濒死的普通老者,他究竟为什么要躲?
    “收人钱财替人办事,虽然是见不得人的勾当,但我们也有自己的原则。”
    半晌,包拯忽然笑笑,说道。
    “前辈要杀姬冰雁,不知是什么原因,在动手之前,我们必须弄清楚这点。”
    “我再说一遍,我要的活的!你们只管把人带到我的面前,至于之后动手的事情,我要亲自来!”
    老刀疤脸色严肃,着重重申一遍。接着又是脸色一寒,目光中隐忍着痛苦,半晌这才又说道。
    “三年前,姬冰雁杀了我的儿子,这个理由,你们认为够了吗。”
    “杀人偿命,足够了。”
    包拯点点头,接着又问道。
    “姬冰雁现在何处,前辈可有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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