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之一刀破空》第一百三十七章、墨家新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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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七章、墨家新巨子
    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死人。一!品¥侠
    老死、病死,以及被杀死的。
    被杀死的人并不算很多,可这些被杀死的人之中大部分都是非常厉害的人物,至少比寻常人要离开可怕得多。
    想要杀死这样一些人,就必须要比那些人更可怕。
    当然其实也可以不用自己比那些人更可怕,因为杀人这种事情总是有一些人会去做。
    这些人被成为杀手。
    杀手杀人当然是有代价的。
    只要你付出足够的代价,杀手可以为你杀任何人,无论杀什么人,他们都会愿意为你去杀。
    因此只要你能付得起代价,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杀。
    这就是杀手最大的好处,也是最可怕的地方。
    江湖上最有名人的杀手团就是逆流沙“一二零”,逆流沙是流沙卫庄手中的一个杀手团,其中的杀手都是极其可怕的存在,迄今为止他们若要杀人,从未失手过。
    至少迄今为止是这样的。
    田猛忽然销声匿迹,并非是真正的销声匿迹,也不是一个人销声匿迹,他消失的时候,也同样带走了付出足够代价的东西。
    他想寻找世上最可怕的杀手对付任平生。
    只可惜他要找的杀手组织不是逆流沙。
    在他看来逆流沙还不能杀了任平生。一!品¥侠
    迄今为止逆流沙杀人还从未失败过,可田猛相信即便是卫庄亲自出手,也未必能杀掉任平生这个人。
    因此他要寻找一个更可怕的杀手组织为他杀掉任平生。
    这一次他真已经准备不惜付出任何代价了。
    这时候的胡美人也已准备不惜任何代价留下任平生,哪怕留下几天也可以。
    现在任平生就躺在床上,胡美人也躺在床上。
    胡美人靠在任平生的肩膀上,笑容愉快而甜蜜。
    她很少有机会如此亲密的接触任平生,这一次机会并非是任平生的施舍,而是她凭借自己的本事讨来的。
    任平生是个非常正常的男人。
    一个正常的男人不可能不找女人。
    一个正常的男人倘若不找女人,那这个男人迟早都会憋坏的。
    任平生不能将自己憋坏,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因此她是不是会去找女人。
    这个十年间的前三年他找过许多女人,可后七年基本上没有找过其他的女人,因为他身边有弄玉、紫女。
    只不过如今他的身边已没有弄玉、紫女了。
    他已经有快两个月没有碰女人了,这样一个男人的身体是非常敏感的,而胡美人也绝对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
    现在胡美人躺在他的怀中,喂他喝酒,任平生的心已开始动了,不过他也只是心动,并没有动手。
    现在并不是动手的时候。
    无论对待敌人还是女人,他从不轻易动手。
    一旦动手,也绝对不给自己留下任何退路,这本就是他一贯的原则。
    “消息已传来,三个月后,天宗晓梦和人宗逍遥子在泰山之巅进行雪霁争夺战。”
    胡美人传达这个消息的时候,就将酒灌进了任平生的肚子了。
    她也靠得任平生更近了。
    她整个人都已靠在任平生的身上,眨着眼睛看着任平生那冷冽的眼眸,笑吟吟道:‘你和以前变了许多,至少没有以前那么冷了。’
    任平生淡淡一笑,一只手搂着胡美人,人也慢慢坐起身来:“能够放松的时候为什么不放松了,能够享受的时候为什么不享受呢?你认为我是一个笨人。”
    “不是。”胡美人叹了口气:‘世上所有人都是笨人,可你绝对不是,可你的确变了,难道你以前从未放松过吗?’
    “只有有时候在床上的时候,我才能放松下来。”
    “一个人?”胡美人冲着任平生眨了眨眼。
    “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握住刀。”
    “看来是两个人了。”胡美人笑吟吟道:“两个人的时候呢?”
    她靠得任平生更近了。
    任平生也没有拒绝这个女人:“两个人的时候我虽然不会握住刀,可我也随时可以拔出刀。”
    胡美人非常古怪看着任平生:“你为什么要这样?”
    “因为那个时候我将这个世界都当作我的敌人我的对手,我唯一能倚靠的就只有我的刀。”任平生淡淡道:“不管现在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了?难道你有了信任的人?”
    “大概还没有。”任平生淡淡道:“只不过我的对手已不是世上所有的人了,只不过是一部分人. ......”
    胡美人靠在任平生的肩膀上。
    她似乎终于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会那么冷了。
    一个人倘若将一个世界当作自己的敌人,那岂非时时刻刻都必须戒备,难以放松?
    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男人如此可怕的。
    一个男人如果敢将一个世界当作自己的敌人,那这个男人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与气魄啊。
    胡美人发现自己更沉迷于这个男人了。
    可很快她的脸就已红了起来,因此她已经发现这个男人身体的一部分正顶着她。
    那最不能顶着女人的一部分。
    胡美人的面颊已经红了,可想起身,可很快又已倒下了。
    倒在了床上,倒在了这个男人的怀中。
    白衣白布白鞋。
    世上有人喜欢穿白衣,穿白衣的人并不算奇怪,因为白本就是象征的高洁,又有什么人不愿意做一个被万人尊敬的人呢?
    可有一种白衣,没有人愿意穿。
    这种白衣就是丧衣。
    荆轲不喜欢穿白衣,更不喜欢穿丧衣,可这一次他必须要穿。
    他不但要穿丧衣,穿白鞋,而且还要在额头上绑上白带,更要握住那象征着墨家巨子之位的墨眉。
    棺材之中躺着一个人,荆轲就立在棺材前,望着棺材中的那个人。
    墨眉原本是那个人的,可如今墨眉也已交到了他的手中,他也已是墨家的巨2.1子了。
    这种事情荆轲不愿意做,可也不能做。
    墨家上下除开他以外,也已没有任何人能做这种事情了。
    他必须接下这个重担,也必须将这个风雨飘摇的墨家也接管下来。
    这一次他们败得实在太惨了。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败得如此之惨。
    他们墨家不但死了一个大铁锤,而且机关城都险些被攻下,门人弟子损失实在不可数计。
    荆轲实在狠恨,可也不能不佩服。
    不能不佩服任平生这个人,也不能不佩服焱妃这个人。
    可这两个人也已是他一定要杀的两个人了,无论如何他都要除掉这两个人。
    这就是他墨家巨子要做的事情,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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