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院子之全能天王》第一百四十章 《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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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章《Baby》
    “嘿嘿嘿!!!看这里,唐明男神,我都紧张的快要死掉了!!!你怎么还在那里和蜜蜜恩爱啊?”
    “唐神这波套路我给满分!!!原来还可以这样骗wen!!!学到了!!”
    “不都说华夏人很保守的吗?怎么这么会撩?”
    “是时候该比赛了!!!真是一点素质都没有!!!”
    “楼上这是单身狗嫉妒了吧?”
    “我们这是就事论事,现在是比赛,这么多人等着,他却在哪里腻腻歪歪,这是素质吗?”
    ……
    唐明和杨密这一亲密的举动,有些网友表示支持,当然也有些网友大肆批评,觉得唐明有些哗众取宠,这是在比赛,竟然在这里腻腻歪歪,这是不尊重观众,不尊重对手的表现,当然前者大多都是华夏网友了,以及一些被唐明迷住的各国迷妹没,后者大多是菲斯莱恩的粉丝。一!品¥侠
    两方这架势显然是不可能罢休的,只要说16话就必会争吵。
    而此时获得杨密幸运之吻的唐明,带着微笑慢慢走上了舞台。
    他姿态随意,但不显得粗俗,反倒有种慵懒的优雅,像是一只刚刚睡醒的猎豹,在伺机而动。一!品¥侠
    那双修长笔直的大长腿看得一众女性羡慕不已,等到他坐在钢琴前,双手随意的放在琴键上的时候,不少人都发出了惊呼声。
    刚才大家都没有注意过唐明的手,毕竟一开始大家都不满这个人,哪里会去在意手这种东西?
    可是现在,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双修长有力的双手,那手指修长笔直,骨节分明。
    这种好看不像女人的手那般赢弱无力,而是和他的人一样带着一种张扬的霸道的力量。
    所有人的心里都想:怪不得他能让钢琴乖乖听话,就这么一双手看着也是一种享受。
    台下的众人明显都被唐明给吸引了,这大概是因为唐明天生就有一种气质,只要他出现的地方,他就是众人的焦点。
    不需要任何的言语亦或者动作,唐明就那样站在那里,就能轻而易举的俘获众人的视线。
    唐明并没有报幕,就那么随意的弹奏着,好像这里不是国际音乐大奖现场,而是在他家里一般。
    那么的随性,却不会让人觉得狂妄自大,反倒有种从容不迫的感觉。
    而随着那修长的手指轻轻的跳跃在黑白琴键上,不同于之前《MYLOVE》的悠扬舒缓,这次的音乐轻松欢快。一!品¥侠
    当听到这前奏的时候,台下众人不由的感到眼前一亮,这分明是流行乐的伴奏,他们本来以为唐明会继续《MYLOVE》的风格,没想到唐明也和菲斯莱恩选择了同样的做法,反差!
    一改之前悠扬的曲调,变得活力四射,充满着爆发力。
    唐明这次准备唱的歌是——《Baby》,这首歌在他的世界里面,曾经被一个叫贾斯丁比伯的人唱火了全球。
    尤其是这首歌旋律十分轻快,容易记住,特别的好唱。
    “Ohwhoa”
    “Ohwhoa”
    “Ohwhoa”
    “Youknowyouloveme,Iknowyoucare”
    “Justshoutwhenever,andIllbethere”
    “Youaremylove,youaremyheart”
    ……
    如果说,之前众人只是因为唐明一改风格的前奏而觉得新奇的话,那么当唐明唱出前世最火爆的这首歌之后,一瞬间就吸引了台下众人的耳朵。
    这首歌曲的歌词十分的轻快,就像一封情书一般,简单易懂,节奏又好。
    很能带动气氛。
    “Andwewillneverevereverbeapart”
    “Areweanitem?Girl,quitplaying”
    “Werejustfriends,whatareyousaying?”
    “Saytheresanotherandlookrightinmyeyes”
    ……
    音乐很快进入了高chao部分,而现场的众人早已跟随着歌挥舞着双手,尽情的摇摆着各自的身躯,好像完全沉浸在《Baby》热情的氛围,被恋爱包围的感觉,实在是热情又甜蜜。
    无数然朝着舞台放声的尖叫,像是要告诉唐明他们对这首歌曲的喜爱。
    他们仿佛看到一个男人热烈的爱情,是那么的炙热又美好。
    现场的观众虽然全部都是娱乐圈的大牌明星,但是他们都是人,是人就有感情,而唐明这首热烈的《Baby》好像让他们回到了初恋的懵懂又不顾一起的时期。
    虽然早已记不清初恋的模样,可是那种用尽全部爱意,好像全世界没什么能阻挡自己的爱却是那么的明显又鲜明从心底583深处释放出来。
    可是随着唐明的歌声,他们看到了女孩的离去,看到了男孩因为不能保护心爱的人的无力感。
    都说初恋是最不能成功的事情。
    情歌之所以感人,就是因为它唱出了你的故事,在众人还沉浸在回忆初恋的美好时,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一手流行乐,竟然能让人哭泣,绝对是前所未有的事情。
    在众人的眼中流行乐就是节奏轻快又感染力,但是真要说什么深意还这没有,不过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倒是非常适合,菲斯莱恩就是其中的代表,流行乐小天王,他的每首歌旋律超级给力,让人听着就想要跟着音乐扭动。
    但是听完之后,就什么都记不住了。
    眼前的少年也是节奏欢快的流行乐,但是却不知为什么能让人有种哭泣的感觉,大概是歌词写得美好,亦或者他的歌声太有感染力了吧?
    这也是唐明为什么要唱这首歌的原因,既然他应战了,自然不会给对手留任何的余地了。
    你不是流行乐小天王吗?
    那么就让你看看什么叫流行乐!!!
    以己之矛攻己之盾,这就是唐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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