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264.加入

    第二天早上,夏臻回到学校。
    因为今天又是刮风又是下雨,就算他利用游戏世界,只是从学校门口进来的,衣服有些地方依然被淋湿了。
    于是先去了趟宿舍,换件干燥的衣服。
    宿舍静悄悄的,好几人还在睡觉,包括马万喜。
    见他裹着被子睡得正香,夏臻拔下一根头发,正要捅他的鼻孔,门忽然被人打开,看到于永攀提着袋东西走进来。
    他怎么来了?
    夏臻只好放过马万喜,丢下头发迎上去。
    “于学长,这么早过来找人?”虽然猜到他可能是来找自已,不过还是客气地问了声。
    他很清楚,普通人讲感情,于家这种家族只会讲利益。
    只要对他们有用,就算不喜欢自已,也会对自已客客气气。
    这也是他昨天和马万喜聊天时,说会和于永攀成为朋友的原因所在。
    只要有合作基础,多一个朋友好过多一个敌人。
    而他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肯定会防范周围的人,所以比普通同龄人更寂寞。
    不管什么人,只要有正常的情感需求,都需要谈情说爱,结交知己。
    比起同样讲利益的圈内人,自已这样的人才最适合当朋友。
    时间长了,最初的虚情假意,也会变成真心实意。
    最后成为真正的朋友。
    于学攀点点头:“我来找你。”
    昨天自已这样的态度,今天又主动上门示好,他心里多少有些不自在。
    “坐。”夏臻装作没看到他的纠结,随手拉过宿舍的长板凳,让他坐下来。
    又捏了捏马万喜的鼻子,让他快点起床。
    自已单独和于永攀接触,似乎有些不合适,叫上他比较好。
    “干什么?”马万喜被人弄醒,恼火地叫道。
    昨晚上床后,他一直在想父亲的话,翻来覆去没睡着,后半夜才迷迷湖湖睡过去。
    加上今天是下雨天,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睡觉特别舒服,就一直懒得动。
    “来客人了,快起床。”夏臻没好气地叫道。
    想了想,找了只干净的杯子,给于永攀倒了杯水。
    他喝不喝另说,这是礼节,不能省略。
    马万喜这才看到于永攀就在宿舍,急忙爬起来穿衣服。
    “不用客气。”见夏臻和马万喜肆无忌惮地打闹,于永攀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有些羡慕。“我今天过来是想谢谢你们,这些东西请你们收下。”
    父亲的职务越升越高,他就越寂寞。
    最近这十年,他已经习惯了和人保持距离,还没机会跟同龄人这样开过玩笑呢!
    这两人一看就是闹惯了的,能和他们成为朋友,看来也不错。
    “学长客气了。”夏臻清楚他的心思,却不会挑明。“你能加入志愿者社团,是我们的荣幸。”
    这时候提东西去见人,一般用的都是网线兜。
    里面装了什么东西,一目了然,骗不了人。
    袋子里装了麦乳精和奶粉,还有水果罐头和糖果,真的非常诱人。
    这些东西价值不菲,没有一个月工资,肯定买不到。
    其它还在宿舍的同学听了的,都神色古怪地望过来,不明白学生会的主席,为什么还要讨好夏臻和马万喜?
    “就是,我们都欢迎你加入,礼物就不必了。”马万喜从床上下来,也笑着拒绝道。
    倒不是对于永攀有意见。
    昨天和父亲一席话,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和于永攀搞好关系,产生的价值一点不比搞社团低。
    既然这样,就真心诚意欢迎他,没必要拿人家东西。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们务必收下。”见他们拒绝,于永攀坚持道。
    都拿来了,如果他们不收,那自已不是没面子?
    “好吧!”夏臻看出他的心思,只好答应下来。“回头我请你吃饭,庆祝我们成为一个社团的战友。”
    这人有些好面子,如果不答应,只怕会让他不舒服。
    那就先收下,再请他好好吃一顿,这样有来有往,反而有助于加深感情。
    同时把社团骨干介绍给他,也方便他以后开展工作。
    “行。”见夏臻懂自已的心思,于永攀脸色顿时柔和不少。“我也听说你的厨艺不错,那就好好尝尝你做的美食。”
    都是年轻人,只要放下成见,就很容易打成一片。
    他忽然发觉跟夏臻相处很舒服,这让他开始期待以后的社团活动了。
    ……
    中午休息的时候,马万喜和夏臻把社团骨干召集到一起,说了于永攀加入的事。
    一部分人已经知道消息,大部分人则刚刚听说。
    “他这是什么意思啊!”急性子的王巧梅不乐意地嚷道。“以前他们不理我们,现在我们干得好好的,他就想加入了!”
    如果是普通社员,多一个少一个,不是什么大事。
    于永攀不一样,他是学生会主席,加入进来后,至少是个副社长。
    那他们这些人里,至少有一个人得丢掉职务。
    现在志愿者社团搞得这么好,他们可舍不得被排除在核心之外。
    “我们成立志愿者社团,是为了服务那些有需要的人。”夏臻伸手往下压了压,让大家静一静,听自已解释。“于学长加入,对我们不会有影响,反而可以利用他的身份,引起更大的关注,这样我们就能事半功倍。”
    志愿者社团存在的意义,除了爱国卫生运动,更重要的是服务弱势群体。
    作为首倡者,让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这个群体来,也是他们的工作之一。
    只有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才会变得更美好。
    从这个角度讲,没必要在意这些。
    至于社团职务的事,他已经决定退出,让马万喜代替自已,担任副社长。
    让于永攀担任社长。
    反正他比大家高两届,再过一年多时间,就会离开学校。
    到时社长的位置,依然可以拿回来。
    当然如果他不强求当社长,那代替自已担任副社长也可以。
    “话虽如此,心里总归有些不痛快。”其它女生跟王巧梅差不多的心思,听后也表达一样的态度。
    直到夏臻说出自已的安排,大家才安静下来。
    他们都没想到他会放弃这个职务。
    只要不傻,都知道呆在这个社团,能带来源源不断的好处。
    当然这不是指经济方面的,而是荣誉方面的利益。
    “我要写小说,没有时间担任管理工作,所以退位也正常。”夏臻看出大家明显松了口气,就笑着给大家一个台阶。
    他真的不需要这些徒有虚名的荣誉,还不如多赚钱更实在。
    事情定下来之后,当天晚上召集全体社员开会,正式把于永攀介绍给大家,马万喜同时把社长的位置让给他。
    于永攀一开始想拒绝。
    后来想了想,又同意了。
    虽然这样做有些不大合适,不过夏臻显然看出自已的心思,所以才会提前安排好。
    既然这样,就不辜负他们的好心了。
    其它人当着于永攀的面,自然不会乱说什么,反而表现得很热情。
    于是这一次全体大会,在良好的氛围中结束。
    等大家离开,马万喜热情地招呼道:“走,我们一起去夏臻家,让他做些夜宵请我们吃一顿。”
    只要找到机会,他就会蹭吃蹭喝。
    今天又有了借口,肯定不能轻易错过。
    于永攀也想去夏臻家看看,了解一下他私下的为人,自然没有客气。
    于是三人一起出了校门,步行来到夏臻租的房子。
    看到他住在这样的地方,于永攀也有些意外。
    这种老房子,大多是以前的干部才有机会分到,他不是来自越州那边的普通家庭吗?怎么住的这么好?
    听说是熟人借给他住的,才觉得合理。
    看来有不少人看好夏臻,所以才会提前在他身上投资。
    否则以他的条件,有什么资格住在这里?
    夏臻没兴趣讨论这些,进屋后让两人先嗑一会瓜子,自已去厨房弄些下酒菜。
    正好自已酿的葡萄酒,又有一批可以喝了。
    一会儿拿出来,招待这个贵客。
    因为今天是吃夜宵,所以他做了很多油炸菜,主要材料是蔬菜和海鲜,裹上一层鸡蛋面湖,就成了所谓的天妇罗。
    在这种东北风刚开始刮起来的初冬,吃烧烤其实效果更好。
    只是没有准备设备,只能放弃。
    “好吃。”看到一盆盆香气扑鼻的美食,还是第一次品尝的于永攀,马上就被折服了。
    这味道也太好了吧!
    自已什么样的酒楼没吃过?还是第一次发现有这么美味的食物?
    当然酒也不错。
    这葡萄酒,跟买来的不一样,甜甜的非常香浓。
    听说是他自已买葡萄酿的,更加佩服得不行。
    “你运气好。”马万喜没想到于永攀过来,夏臻就弄了这么多新鲜东西,顿时酸得不行。“这菜这酒,我也是第一次吃到。”
    这也太偏心了吧!
    为什么自已以前来时,没有拿出来?
    今天于永攀来了,才做给他吃?
    “以前我们是吃饭,所以菜大多以红烧为主。”见马万喜像怨妇一样,夏臻被雷得不轻。“今天是吃夜宵,所以才换了花样。”
    虽然知道他有演戏的成份,也是为了给于永攀一个好印象。
    只是一个高大的帅气男人,弄出这样一付表情,多少有些吃不消。
    “哈哈——”于永攀却被这些话爽到了。“夏臻确实够朋友,下次找个机会,我回请你们。”
    说完,再次拿起杯子跟他们干了。
    他是个虚荣的人,今天夏臻的所作所为,极大地满足了他好面子的本性。
    所以很快放下心防,开始把他们当成了朋友。
    对马万喜的印象也不错,觉得这人真实不做作,不像有的人,一天到晚像带了面具。
    夏臻对这一切非常满意。
    都说酒是男人之间最好的催化剂,几杯酒下肚,就马上呼兄唤弟,亲密无间。
    自已把这么好的葡萄酒,拿出来被他们当饮料一样喝,虽然有些心疼,能让于永攀放下戒心,也不算浪费了。
    因为菜的份量够,大家吃得很痛快。
    直到肚子快撑破了,三人才不得不放下快子。
    “真过瘾。”于永攀大声赞了一句。
    考上旦大后,他还没有这么肆无忌惮过,今天算是把面具彻底摘下,以真实的状态和他们相处了。
    “如果喜欢吃夏臻做的美味,下次找个借口再来。”马万喜得意地介绍道。“他会做的美味太多了,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比起天妇罗,红烧的大鱼大肉才是真正吸引人。
    好在现在肚子饱了,否则他肯定会流口水。
    “真的吗?”于永攀已经不像最初那样惜字如金了,此时八卦地打听起来。“有没有品味楼做得好吃?”
    那家酒楼是最近刚开的,菜刚推出,就吸引了沪市人。
    他过去几次,每次都感觉美味得不行,恨不得把那边当成食堂,天天在那边吃。
    “我觉得还是夏臻做得好吃。”马万喜犹豫了一下,最后说了自已的判断。
    那边确实不错,但是总感觉差了点什么?
    特别是蔬菜和河鲜类,夏臻做得特别鲜美,几乎没有人能比得过。
    “那我更应该尝尝了。”到了这时候,于永攀已经忘了最初的成见,只觉得和他们在一起,特别舒服随意。
    聊完吃的,话题进入志愿者社团的事。
    于永攀此时已经知道,自已的职务是夏臻主动退出,让给自已的,所以对他的观感越来越好。
    就像家人说的,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为了你可以把利益让出来。
    “下一次活动,我们准备干什么?”既然不当大家是外人,他直接把自已的疑问说了出来。
    说好周末就要行动,时间已经不多了,他必须尽快熟悉流程,好提前做准备。
    还有,做戏做全套,他一个人加入社团,就有些不合适。
    所以打算另外找三五关系好的同学,一起加入进来。
    “我们决定对五交场街道的军属和五保户,开展一次上门服务。”马万喜说了定下的计划,“主要对象是孤寡老人,服务方式以帮他们理发、搞卫生,收拾屋子为主。”
    五交场街道,是旦大所属街道,离学校最近。
    所以这属于志愿者社团的结对服务对象,会长期上门提供帮助。
    理想状态是,不管大学生怎么轮换,只要社团依然存在,这种关系就要保持下去。
    “这个主意好。”于永攀听后赞叹道。“在学校搞一次卫生,或者去公共场合提供一次服务,总给人形式主义的感觉,和老人们结对,这样才有针对性。”
    如果能找几个典型的老人,几年如一日,陪他们安度晚年。
    这样的新闻价值,肯定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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