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风云录》三国人物介绍-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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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埋藏亲人的遗体:既夕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十八
    埋藏亲人的遗体:既夕礼
    丧礼的前半部分,主要是通过小敛、大敛等方式,将遗体处理后装入棺柩。丧礼后半部分的主题则是将棺柩安葬。《说文解字》云:‘葬者,藏也。‘葬的目的是掩藏尸体。远古时代没有墓葬制度,人们通常亲人遗体弃置野外,再用薪草掩盖,《说文解字》说:‘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会敺禽也。‘由于亲人的遗体每每为鸷禽猛兽撕咬,子女内心不忍,于是守在遗体旁,用弹弓驱赶鸟兽。相传到黄帝时开始使用棺椁,将遗体深埋,入土为安,体现了文明的演进。
    《既夕礼》经文的第一句是‘既夕哭‘,古人好取开头两字作为篇名,所以将丧礼下篇名之为‘既夕‘。‘既‘是已经,既夕哭是夕哭之后。大敛之后,丧家朝夕哭于殡。到葬前二日的夕哭之后,丧家开始安排落葬事宜。
    一、殡后居丧
    大敛成殡之后,丧主哀毁无容,居住在门外倚墙搭建的丧庐中,晚上寝卧在草席上,用土块作枕头,首绖和腰绖都不解下。时刻想念着逝去的亲人,悲之所至就号哭,昼夜都没有定时,与丧事无关的话不说。只是喝粥,早晨煮一把米,傍晚煮一把米,不吃蔬菜和水果,热孝在身,完全没有心思去想饮食的滋味。丧主出行时乘坐的是粗劣的木制丧车:车箱的顶盖用尚未长成长毛的白狗皮制作,车后面和两侧的藩蔽用蒲草做成,驾车的马鞭用蒲草的茎制作;武器囊是用狗皮做,车毂端头的销钉是木质的,登车用的引绳和辔都是用绳子做的,马嚼子是木质的;驾车的马的鬃毛不加修剪。丧主配偶的车也是如此,只是车中的帷幕是用大功之布制作的。
    每月初一,童子要左手拿着扫帚,末端向上,跟随撤祭席者入室。设祭席之前,先撤去原先前设的祭席,童子扫除室内的尘土,垃圾堆在室内的东南角。祭席设置完毕,童子拿起扫帚,末端下垂,斜向自己,跟随执烛者出室。平日燕居时用的物品、朝夕吃的食物、沐浴用的水,都和往日一样在燕寝中准备着。
    二、启殡
    启殡在天色微明时举行,殡宫门外点燃了两支烛炬,用以照明。灵柩还半埋在堂上的坎穴内。丧家的众男女在门外朝夕哭的地方即位。为了避免喧嚣之声的干扰,此时在场的人都要停止哭泣。
    丧主向各位前参加葬礼的宾客行拜礼后,走进殡宫门,到堂下即位。接着,有司连续三次发出‘噫兴‘的叫声,以警醒死者的神灵;又连喊三次‘启殡‘,告诉死者的神灵行将出发。男女们开始号哭。祝将放置在坎穴前、写有死者名号的铭旌取出,插在庭中的‘重‘上。丧主哭踊,不计次数。有司将灵柩从坎穴中徐徐起出后,有司用大功之布拂拭灵柩,并将小敛时用过的夷衾覆盖。
    死者生前每逢外出必须报告长辈,是所谓‘出必告‘。此时人已逝世,即将葬入墓地,但行前首先要到祖庙中告别,以最后一次表达孝顺之心,这一仪节称为‘朝庙‘或‘朝祖‘。这是一种相当人性化的处理,所以《礼记·檀弓》说:‘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
    古代因身份尊卑的不同,庙数有其等差: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士的二庙是指父庙(或称祢庙、考庙)和祖庙。士有上士和下士之别,庙制也就不同,上士父与祖各有一庙,下士则是父、祖同庙,称为祖庙。因此,下士朝庙一天就可以完成,而上士则要先朝祢庙、次日再朝祖庙,两天才能完成。
    《既夕礼》是下士的丧礼,所以丧家在落葬前两天的夕哭之后开始安排葬事,次日朝祖,再次日安葬。如果是上士,则要在落葬前三天的夕哭之后开始安排葬事,中间空出两天朝父庙和祖庙。
    三、朝祖
    将灵柩从殡宫迁往祖庙,用的是一种称为‘輁轴‘的器具。輁轴的样子略如长方形的木框,但前后各有一根可以滚动的轴。迁柩的队伍,将插有铭旌的‘重‘作为前导安排在最前面,接着是祭品、烛炬、灵柩,接着又是烛炬,最后是丧主及其亲属。丧家的队伍排列,男子在前,女子在后;而无论是男是女,都按照与死者关系的亲疏为序,亲者在前,疏者在后,因为前面就是灵柩。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2 20:21  回复此发言
    83回复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到达祖庙后,灵柩不能从阼阶抬上堂,因为那是庙主--也就是父、祖专用的台阶;而要从西阶上堂,表示依然在行人子之道。祭品先放在堂下,等正柩后再上堂陈设。丧主跟随灵柩之后上堂。接着妇人上堂,面朝东而立。众主人在东阶下即位。灵柩要放在堂上的两楹柱之间的正中之处,因为这里是尊者的位置。接着将灵柩的方向调正为头朝北,并将灵柩安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夷床上。丧主站到灵柩东侧,面朝西。‘重‘与在殡宫时一样放在中庭。有司先将堂上陈设的旧奠撤除,接着为迁柩于祖庙而设新奠,这就是所谓‘迁祖奠‘。丧主在堂上哭踊,然后下堂向来宾行拜礼,再到阼阶前哭踊。丧主之妇及大功以上的亲属在东阶上面朝西而立。
    死者生前乘用过的乘车、道车和稾车,都陈设在庭中。因为棺柩朝北,所以车辕要朝北。它们如今是灵魂所依附依之处,所以汉代以后统称之为‘魂车‘。乘车车前的横木上覆盖着浅色鹿皮,车上放着盾牌、箭袋、革制的马缰、皮弁服,旃旗插着。缨带、辔绳以及有贝饰的马络头,都悬挂在车衡上。死者生前上朝或燕游时乘坐的道车上放着朝服;田猎时乘坐的稾车上放着蓑衣和斗笠。
    然后将驾车的马匹牵进来,马的缨带上用三种颜色的丝带作为装饰。圉人站在马两侧,御车者手持马鞭站在马后。丧主三番哭踊,随后圉人牵马走出庙门。接着,宾客出门,丧主送到门外。
    四、装饰柩车。
    于是将堂上的灵柩装载到庭中的柩车上,丧主哭踊。灵柩束缚完毕,有司将方才设在堂上的奠移到灵柩之西陈设,用巾覆盖,然后装饰柩车。
    灵柩内有死人,运往墓地时恐路人厌恶,所以要加以装饰。棺饰的总体设计很像是一座屋子,分上下两部分,上部称为‘柳‘,基部是一个长方形木框,罩在灵柩的盖上。柳上用布覆盖,形状略如尖顶的房屋,称为‘荒‘,上面绘有文采。柳的前面和左右两侧用竹管围绕,称为‘池‘,如同屋檐之下的霤。据礼书记载,大夫一级的棺饰,池边悬挂着用铜片做的鱼,柩车前进时,铜鱼前后晃动,有‘鱼越拂池‘之感。近些年,北京民间文物市场的地摊上,偶尔可以看到有鱼形铜片,应当就是周代墓葬中的悬鱼,卖主不知为何物,所以出价往往很低。棺饰的下部称为‘墙‘,指灵柩的前面和左右两侧,都用布围着,称为‘帷‘;此时前部有一个形如屋的‘池‘,连结棺顶及四周白布的纽扣前后左右各一,前红后黑,车顶的圆盖有红、白、青三色,四周不悬挂贝。棺两侧各有两条帛带。
    灵柩左右设有‘披‘,车的两边也系上了‘引‘,披和引的用途详见下文。
    五、陈明器
    明器是指随葬的器物,所以古人说是‘藏器‘,后世又称为‘冥器‘。明器不是实用的器物,因而做工粗恶,《礼记·檀弓》说是‘竹不成用,瓦不成味,木不成斫,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有钟磬而无簨虡‘,竹器、瓦器都无法使用,木器做得不平整,琴瑟和竽笙没有宫商之音,钟磬无法悬挂。之所以如此,并非是欺死者无知,而是为着节省人力、物力,《礼记·檀弓》说:‘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可见孔子认为,用实用器物殉葬,就象用活人殉葬一样可悲。
    此时陈设明器,是为落葬作准备。明器陈设在乘车的西侧,具体位置是:以最西边一行的南端为尊位,自西向东,放完一行,再向相反方向转行。从茵之北:包裹羊肉、豕肉的苇包二个;盛放黍、稷、麦的畚箕三个。瓮三只:分别盛放醋、酱和姜桂的碎末。瓦甒两只:分别盛着醴和酒。每一器都有木架,器口都塞着。还有死者生前日常的器物,以及乐器和铠甲、头盔、盾牌和盛箭器等兵器,燕居时用的手杖,竹笠,雉扇。弓箭是新做的,构件虽然齐备,但做工粗劣,只要能张开就行。近距离射击用的箭和习射用的箭各四支,箭羽都很短。
    六、祖奠
    古人出行,有祭祀路神的习惯,《左传》昭公七年,鲁昭公将要前往楚国,‘梦襄公祖‘,梦见鲁襄公为他‘祖‘,就是祭祀道路之神。类似的记载也见于其它文献,例如《诗经·大雅·韩奕》的‘韩侯出祖‘、《诗经·大雅·烝民》的‘仲山甫出祖‘中的‘祖‘,都是指路神。
    灵柩出发之前,也要进行祖祭。柩的方位在堂上两楹之间调正之后,丧主送宾客出门,此时,遂人与匠人将柩车拉到堂下东、西阶之间。祝在丧主之南陈设祖祭的供品,西侧正对着柩车的前辂,祭品上面用巾覆盖。
    于是撤去柩车之西的迁祖奠,丧主在规定的仪节处哭踊。有司将柩车掉头朝南,表示即将出行。丧主顿足而哭,稍向南移到正对着灵柩前面的束带的地方。妇人下堂,在东、西阶之间即位。于是,挽转车头正式出发,祝将铭旌放在‘茵‘(详见后)上,有司将‘重‘的方向变为朝南。日头偏西时设祖奠,丧主哭踊。此时,驾车的马匹又被牵进来,就像第一次做的那样。于是,宾客告辞出门,丧主送至庙门外。有司请问落葬的日期后,主人入内,回到原位。
    七、赠送助葬之物
    送葬之前,国君和卿大夫再次赠与币帛、马匹等物,以帮助丧家安葬灵柩。
    国君派使者致送的助丧之物是:黑色和浅黄色的帛一束,马两匹。赠送马匹,是表示帮助丧家拉柩车之意。马匹牵进门后,陈设在庭中重木的南侧。帛放在柩车车厢的左侧,然后出门。家宰将帛收藏起来,士牵着马出庙门。
    卿、大夫、士赠送助丧的财物,要派使者前往致命。使者的随从将赠送的马匹牵进庙门,陈设在‘重‘之南,帛放在柩车之左。
    服丧的众兄弟,可以既赠送助丧之物,又赠送致祭的物品。平时互相熟知的人,则只赠送助丧之物,而不赠送致祭的物品。与死者熟知的人,可以既赠助葬之物,又赠送随葬之物;与生者熟知的人,可以既赠送助葬之物,又可向主人赠送财物。丧主命人将来宾赠送的物品记载在木板上,明器记载在简册上。记载明器的简册称为‘遣册‘,要葬入墓中,近几十年来,考古工作者曾经在各地发现过很多的遣册。
    在送葬的队伍出发以后,所增助丧物品的清单要宣读,此时只有丧主及其配偶可以号哭,其他人若忍不住号哭,则要彼此劝戒。史宣读记载在木版上的清单,其助手抽算筹计数时可以坐着。大家都可以号哭。
    八、大遣奠
    安葬之日,天明之时,将大遣奠的祭品预先陈设在大门外。大遣奠是为安葬遗体而设的,所以又称葬奠。这是最后一次为死者举行奠祭,所以特别隆重,祭品的规格超过前面所有的奠祭。按照礼数,士礼的规格是特牲三鼎,此时升一等,用了少牢五鼎的规格,羊、豕、鱼、腊、鲜兽各一鼎。陈设在柩车之东的祭品是四豆、四笾,四个豆分别盛有牛胃、蚌肉酱、腌葵菜、蜗肉酱;四个笾分别盛着枣、米饼、栗、干肉。此外还有醴和酒。
    昨天晚上收藏起来的明器,此时要再次陈列出来。参加葬礼的来宾入门时,丧主在庙内行拜礼,不能离开灵柩。
    为了将预设在大门外的大遣奠的祭品正式陈列到庭中,有司先要将昨天陈设的祖奠撤除,撤下的祭品改设在柩车西北。接着将门外的五个鼎从门外抬进来,设在‘重‘的附近。四个豆呈方形排列:牛胃在西南方,蚌肉酱在其北侧,腌葵菜又在其东,蜗肉酱在其南,以南边的豆为尊,向相反的方向转行;四个笾也呈方形排列:枣在蜗肉酱之南,米饼又在其南,栗在米饼之东,干肉在栗之北,以北边的笾为尊,向相反方向转行。俎以两个为一组,从南向北排列,而以南边的俎为尊,不转行。鲜兔之俎单独陈设在豕俎之东。醴和酒在笾的西侧。
    九、发引
    大遣奠完毕后,送葬的队伍准备前往墓地。有司将‘重‘从庙门中央抬出去,再将驾车的马匹和车拉出门,套好车,等待出发。接着,撤除大遣奠的祭品,先把覆盖在祭品上的巾撤去后,有司将鼎中羊和豕的后肢的下端盛入‘苞‘里,准备带往墓地。所谓苞,就是苇草编成的圆筐。按照礼数的规定,士只能用两个苞。其它鼎里的鱼、腊、鲜兽不是正牲,所以不必盛入苞里。接着撤明器,茵席和瓮等用器也顺序撤出。
    发引是丧礼中的重要仪节。1998年,韩国庆尚北道一位九旬来者去世,丧家为之举行的‘儒林葬‘,。引,又写作‘纼‘或者称为‘绋‘,是挽引柩车的绳索,柩车启动前往墓圹时,送丧者执引挽车走在前面,称为‘发引‘。《礼记·檀弓下》说:‘吊于葬者必执引,若从柩及圹,皆执绋。‘可见,执引是亲友表示对丧事‘助之以力‘的举止。执引助葬,是古代通行的礼仪,如《左传》昭公三十年:‘晋之丧事,敝邑之间,先君有所助执绋矣。‘杜预注:‘绋,挽索也。礼,送葬必执绋。‘
    执引的做法,流传很广,是人们彼此借以申述情谊,追思缅往的一种方式,时至今日,我们依然可以在丧礼中看到它的遗意。如今参加追悼会,人们在送花圈时,通常会在绶带末尾写一‘挽‘字,大概很少有人会想到,这里的‘挽‘就是‘挽‘的俗字。‘某某挽‘正是古代执引挽车的意思。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哀悼死者的对联称为‘挽联‘、吊丧的布帛称为‘挽幛‘,送葬时唱的歌称为‘挽歌‘。
    前往墓地的道路肯定会有凹凸不平之处,为了防止灵柩倾斜、翻到,棺柩两旁在饰柩车时就已经系上了‘披‘,披是一种红色或者黑色的帛带,每条披由两位送丧者执持,在柩车晃动时用力拉住,以保持其平衡。披的多少,表示不同的身份,天子一边六披,两边为十二披;大夫一边四披,两边为八披;士一边两披,两边为四披。所以,士的丧礼出殡时,一共有八位士在车两旁执披,以保持灵柩的平稳。
    柩车出发后,丧主与亲属跟在后面号哭踊。出宫门时,丧主想到亲人的遗体离家越来越远,悲从中来,顿足而哭。送葬的途中,柩车一般不能停在路上,只有国君派人前来赠助丧之物时,才能例外。这一仪节安排在柩车到达邦国的城门时进行。国君派宰夫前往赠送黑色和浅黄色的帛一束。宰夫致国君之命后,丧主号哭,拜了又叩首。宰夫登上柩车,将帛放在灵柩的帷盖内。丧主拜送宰夫后,柩车及送葬者继续行进。
    十、窆和执綍
    送葬的队伍来到墓穴前,乘车、道车、稾车以及随葬的明器陈设在墓道的两侧,众主人面朝西排列在墓道之东,妇人面朝东站在墓道之西。为了保持安静,确保下棺时万无一失,此时男女都不得哭泣。
    下棺称为‘窆(bian)‘。为了防潮,先要在墓穴的底部垫上称为‘茵‘的布。茵是夹层的,中间塞进了茅秀和香草等有芳香气味的草本类植物。茵一共有五块:下面三块横向放置,上面两块纵向放置。
    接着将灵柩抬下车,除去棺饰,然后在棺上系上‘綍‘。綍,文献中又往往与前面提到的‘引‘混称为‘绋‘。綍是指下棺用的绳索。当初在殡宫将灵柩从坎穴中托起来时用的绳索就是它,此时用它将灵柩托起时,助丧者都要执挽綍,然后将灵柩徐徐降入墓圹。古代丧葬用綍的数量有严格的等级,据礼书记载,天子六綍、诸侯四綍、大夫二綍。据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天子六綍,挽者约千人;诸侯四綍,挽者五百人;大夫二綍,挽者三百人;可见场面相当盛大。士的执綍人数,文献没有记载,当是在场的所有送丧者,人数当然不会超过大夫的三百人。灵柩落葬后,丧主哭踊,并将黑色和浅黄色的五匹帛献给死者,然后向灵柩跪拜叩首,起立后又哭踊。献毕,丧主和丧主之妇分别礼拜前来参加葬礼的宾客,然后各就其位哭踊。
    有司将随葬的用器、兵器、乐器等放在灵柩的旁边;接着将柳、墙等棺饰摆放在灵柩的上面;再将盛有牲肉的‘苞‘和盛有黍、稷、麦的‘筲‘等放置在棺、椁之间。摆设完毕,先在棺上架‘折‘。折是一块大木板,中间凿有若干方孔,形状略如窗格,纵向三条,横向五条。折的作用,是支撑上面的填土,防止棺柩被压坏。折架好后,上面铺抗席,以防灰土落入墓室。抗席上再加抗木,抗木的作用也是方知填土下压,其结构与棺底部的茵一样,也是横三、竖二,这是象征天数三、地数二,人长眠于天与地之中的意思。最后往墓穴中填土、夯实。
    顺便要提及的是,上古时代‘墓而不坟‘,墓地上没有隆起的封土,即后人所说的坟头。据《礼记·檀弓》记载,最早在坟上堆土为冢的是孔子。孔子早年丧父,许多年之后母亲去世,于是孔子将父母合葬在一个叫‘防‘的地方。孔子终年在列国之间奔走,是所谓‘东南西北人也‘,为了准确标记墓的位置,以便不时来凭吊,便在墓地上堆起了四尺高的封土。这是文献所见的最早的坟头。
    灵柩落葬之后,将乘车、道车、稾车上的衣服等集中到柩车上带回。葬毕而归时,不驱赶车子,似乎觉得死者的精魂还要回家。
    十一、反哭
    葬事完毕,丧家男女从墓圹返回祖庙和殡宫号哭的礼节,称为‘反哭‘。祖庙是死者生前带领家人进行各种礼仪活动的场所,如今堂室依然,而人已化去,内心哀伤无比。《礼记·问丧》非常生动地描述了此时丧家的心情:‘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求而无所得之也,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丧主进入庙门后,从西阶上堂,面朝东而立。众主人在堂下西阶前面朝东而立。妇人入门时,男子们哭踊,妇人从阼阶上堂。丧主之妇登堂后入室,顿足而哭,然后出室,在阼阶上即位,与男子们轮流号哭、辟踊,尽哀而止。
    前来吊唁的宾客来到堂下,其中的一位长者从西阶上堂,安慰丧主说:‘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丧主不忍心马上即主人之位,于是在主人之位的东面答拜。长者下堂,与其他宾客一起出庙门,丧主送到门外,再拜叩首,感谢他们前来送葬,并且亲临反哭之礼。
    接着,丧家男女前往殡宫,这里是死者生前的居处,又是葬前的停殡之处,如今殡起人葬,空空如也,大家触景生情,彼此又是号哭、辟踊,哀尽而止。
    礼毕,先是同族兄弟出门,丧主拜送。接着是众主人出门时。丧主合上殡宫的门,向众主人拱手行礼,于是大家分别回到自己的丧居。
    ●安魂之祭:士虞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二十
    安魂之祭:士虞礼
    整个丧礼,是围绕着处理死者的遗体和魂灵两个主题进行的。如果说既夕礼是‘送形而往‘,将死者的形体送到墓地安葬,则士虞礼就是‘迎魂而返‘,将死者的精气迎回殡宫,进行祭祀。
    亲人的躯体已经不可再见,为什么还要祭祀?儒家认为,亲人的精气与神明永存于天地之间,有着佑善惩恶的能力;子女的思念也不会因时空而阻断。祭祀是沟通生者与逝者的方式,既可以表达子女对亲人绵绵不绝的思念,同时祈求列祖列宗的福佑。
    《仪礼》有《士虞礼》一篇,记士举行虞祭的正礼。关于虞祭的得名与时间,郑玄解释说:‘虞,安也。骨肉归于土,精气无所不之,孝子为其彷徨,三祭以安之。朝葬,日中而虞,不忍一日离。‘可知虞祭是安定死者精气,以免其彷徨飘泊的祭祀。虞祭的时间就在葬日当天的中午,因为孝子一天也不忍心离开亲人的魂神。
    一、立尸
    《礼记·檀弓下》落葬以后仪节的主要变化之一,是‘以虞易奠‘。灵柩落葬之前,对死者的祭祀统称为‘奠‘;灵柩落葬之后,最初的祭祀称为虞,并且要立‘尸‘。
    古代祭祀,只要受祭者是成年后死亡的,就一定要有尸。尸就是代表死者接受祭祀的人。郑玄在《士虞礼》的注中解释说:‘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孝子不能漫无目标地祭祀,因此要找一个人来代表死者,使生者的心意有所归属,对尸的祭祀称为‘飨尸‘。
    那么,选择尸有哪些条件呢?首先是性别。如果受祭者是男性,则尸必须是男性;如果受祭者是女性,则尸也必须是女性。
    其次是班辈。尸必须死者的孙辈担任,而不得由儿子担任。如果尸是小孩,没有自我约束的能力,祭祀时就让他的父亲抱着,所以《礼记》说‘君子抱孙不抱子‘。如果死者没有嫡孙,可以从同姓的孙辈中挑选一人。不过女性之尸的要求比较特殊,一定要找异姓之女(不同于夫家的姓)担任,所以孙女不可以担任尸,一般由孙妇为尸;又因为尸是与尊者相配的人,所以,不可以让庶孙之妾那样的地位低贱的人担任。
    正常的祭祀,除了飨尸之外,还包括阴厌和阳厌。所谓阴厌,是在飨尸之前,先用祭品飨神,由于祭品设在室内终年不见阳光的西北隅,所以称为‘阴厌‘。阴厌的仪式比较简约,不举肺脊,没有肵俎和玄酒,最后也不必报告礼成,以食供神而已。所谓‘阳厌‘,是飨尸之后将祭品设在室内的西北隅,这里阳光尚能照到,故名。
    如果受祭者属于尚未成年而夭亡,则不能享有成套的成人祭礼,不能设尸而祭,而只能用阳厌或者阴厌。正因为如此,如果受祭者为成年人而祭祀时没有尸,就等于把他当成短寿夭亡者来对待,是绝对不允许的。
    对夭亡者的祭祀有两种情况:如果宗子,祭祀用‘阴厌‘;如果是庶子,或者是死而无后者,只能到宗子家祭祀,而且只能用阳厌。
    二、阴厌
    举行虞祭时,丧主、众兄弟、妇人等都穿着送葬时的丧服,助祭的宾客则穿着送葬时的吊服。
    飨尸之前,先举行飨神的仪式,直接用食品供奉死者,也就是上面提到的‘阴厌‘。受祭者的席位,设在他生前居室的西南隅,座西朝东,席右放着供神明凭依的小几。不同身份的人祭祀,所用主牲的规格也不同,士、大夫是用‘特牲‘,就是一头猪。先将猪对剖,只取其左半边,分解后放入鼎中煮熟,再取出放在俎上,此俎称为‘牲俎‘。与牲俎配合的有鱼俎、腊(兔肉)俎各一。三俎都放在神席前面,其它的供品还有:两只豆,一豆盛葵菹(腌葵菜),另一豆盛蠃醢(蜗牛酱);两只敦,一敦是黍,另一敦是稷;盛着菜羹的铏和斟满醴酒的觯各一。
    祭品准备完毕,丧主将丧杖倚靠在在西序下,走进室内。有司打开敦盖,丧主再拜叩首,飨神的仪式开始。丧祝告请死者的神灵前来享祭,有司将黍稷放在切碎的白茅上致祭,祭毕,取黍稷致祭,连续祭三次;接着取‘肤‘(猪颈脖上的皮)致祭,也是三次。丧祝用勺舀觯中之醴,浇在白茅上祭祀。丧主再拜叩首。丧祝宣读祝辞,丧主再拜叩首,然后号哭着出门。
    三、飨尸
    丧祝迎接尸入庙。尸入门时,男子哭踊,妇人也跟着哭踊。尸入室后,丧主等继续跳踊,但停止号哭,以示对尸的尊敬。丧主和丧祝拜请尸安坐。
    尸就座后先要进行各种食前的祭祀,这些祭祀可以分为▉祭和振祭两类,需要先作说明。▉祭是将祭品插入酱或者盐中,然后取出来祭祀,祭毕不吃它。振祭是将祭品插入酱或盐中,取出来时要振摇一下,将过多的盐粒之类洒落,然后再祭祀,祭毕要尝一口。
    尸拿起觯,先取菹菜放在两豆之间▉祭。接着用黍稷和祭肺致祭,又用醴酒祭祀。祭毕,丧祝读祝辞,丧主再拜叩首,劝尸饮醴酒。尸尝一口醴酒。尸又用肺、脊振祭。接着,又祭铏中的菜羹。
    飨尸的主体部分是‘九饭‘。上古吃饭用手抓,抓一手称为一饭。一饭不是一口吞下,而是要分三次咽下。每饭之后要喝大羹,就着调料吃菜肴。虞祭中尸的九饭分作三次,每次三饭。第一番三饭后,尸用肋条肉振祭。第二番三饭,尸用猪的小腿肉振祭。第三番三饭,尸用猪肩肉振祭。佐食者又奉上鱼俎和腊俎,每俎都只放三条鱼或三块兔腊肉。尸吃完后,佐食者将吃剩的肺、脊,放入篚中。
    丧主洗涤废爵(没有足的爵),酌酒献给尸。尸祭爵中之酒,然后尝酒。尸左手执爵,右手取肝振祭,再将爵中之酒饮尽。丧祝酌酒递给尸,尸用它酢丧主。丧主先祭酒,然后饮尽。丧主酌酒献给丧祝,丧祝左手执爵,右手祭菹菜和肉酱,然后取肺祭祀,接着祭酒,祭毕尝酒;又用肝振祭,最后将爵中之酒饮尽。丧主酌酒献给佐食者,佐食者祭爵中之酒,然后饮尽,向丧主行拜礼
    丧主之妇在房中洗涤足爵(有足的爵),酌酒献给尸,这是继丧主之后的二次向尸献酒,称为‘亚献‘。丧主之妇把盛有枣、栗的笾放到尸席前。尸祭枣、栗,又祭酒。接着,宾跟从丧主之妇之后向尸献烤肉。尸祭烤肉后,将爵中之酒饮尽。丧主之妇又酌酒献给祝,并献上笾食和烤肉;最后向佐食者献酒;其间仪节与初献时一样。最后是来宾之长向尸三献。来宾之长洗爵后酌酒献给尸,接着献烤肉,整个仪节与前两次一样。
    三献之礼完毕,为尸饯行。尸即席坐下。丧主洗涤废爵,酌酒献给尸。尸左手执爵,右手取肉干▉祭,又用俎上的肉干振祭;然后祭酒,再将爵中之酒饮尽。此时,丧主和众兄弟、妇人顿足而哭。丧主之妇洗涤足爵亚献,来宾之长洗涤爵三献,仪节也是如此。
    丧祝走出室户禀告丧主,养礼已经完毕。丧主号哭,男众女都随之号哭。尸出室下堂、出门时,丧主及男女都要哭踊。尸出门后,丧祝将神前的祭品改设到室的西北角,陈设方式与先前一样,,即所谓的‘阳厌‘。祭品的外面用席围隔。
    虞祭结束后,来宾出大门,丧主相送,拜了又叩首。
    四、三虞、卒哭
    虞祭的次数与所需要的时间有等差,士三虞、四天;大夫五虞、八天;诸侯七虞、十二天;天子九虞、十六天。古人用干支记日,凡是天干为甲、丙、戊、庚、壬者为刚日,天干为乙、丁、己、辛、癸者为柔日。古人安葬遗体用柔日,第一次虞祭在葬日的中午,所以必定是柔日。再虞之祭,隔一日举行,所以还是柔日。三虞之祭,在再虞的次日举行,所以是刚日。
    祝辞的大意是:哀子某人和亲属,日夜悲伤不安。谨用洁净的祭牲、菹醢、黍稷、新醴,‘哀荐祫事‘。‘哀荐祫事‘是祝文的最后一句,意思是哀痛地荐献祭品,愿您的神明与先祖会合,第二、第三次虞祭的祝文相同,只是最后一句要分别改成‘哀荐虞事‘(哀痛地进行虞祭)、‘哀荐成事‘(哀痛地将虞祭之事进行完毕)。
    三虞之祭的次日天明,举行卒哭之祭。我们在士丧礼中谈到,大敛以后,丧家男女每天只要在朝、夕两个时间时到殡宫号哭就可以了,不必整天哭声不断。朝、夕之外的时间,哀痛袭来时,也可以到殡宫痛哭,称为无时之哭。三虞之祭时,死者逝去已经百日左右,哀痛之心又有所减杀,所以有‘卒哭‘的仪节,这里的卒当停止讲,卒哭就是停止无时之哭。卒哭之祭后,丧家每天只有朝夕哭。卒哭是一个重要标志,卒哭之前的祭祀属于丧祭,卒哭之后的祭祀就属于吉祭了,所以《礼记·檀弓下》说:‘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
    五、祔庙与作主
    至此,我们要谈到祭祀中的木主(相当于后世的牌位)的问题。丧礼初始时,没有神主,所以用插着铭旌的‘重‘代替。从虞祭起,开始立神主,重则埋入地下。
    神主有‘桑主‘和‘栗主‘两种。虞祭时用桑主。顾名思义,桑主用桑木制作,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桑与丧谐音,可以以桑表丧;二是因为桑木粗劣,与孝子的哀痛之心正好相符。《国语·周语上》说:‘及期,命于武宫,设桑主,布几筵。‘正是指此。
    卒哭之祭后,新死者的桑主要按照昭穆次序祔庙,这就是《仪礼·士虞礼》所说的‘以其班祔‘。古人祭祀,太祖的神主居宗庙之中,座西向东;子孙的神主按照昭穆的次序在太祖的左右两侧排列;左面的一列座北朝南,南方明亮,故称为昭;右面的一列座南朝北,北方幽暗肃穆,故称穆。昭穆表示辈份,父为昭则子为穆,孙又为昭,曾孙又为穆。此时三年之丧尚未结束,新死者还没有自己的庙可居,只能附在与自己昭穆之班相同的祖庙受祭,所以称为‘祔祭‘,或者‘祔庙之祭‘。与虞祭不同的是,虞祭祭于殡宫,桑主也在殡宫;祔祭祭于祖庙,祭祀时桑主从殡宫移到祖庙,祭毕,桑主送回殡宫。
    小祥之祭时,要将桑主弃埋,改用栗主,就是栗木做的神主。小祥之祭也在祖庙举行,祭前将栗主移送到祖庙,祭毕再送回殡宫。
    小祥之祭时,还要举行‘坏庙‘的仪式。《谷梁传》文公二年说:‘作主坏庙有时日,于练焉坏庙。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坏庙又称毁庙,但并非毁坏旧庙,重建新庙。而只是对旧庙作某些象征性的改变。根据昭穆制度,新主的昭穆之位与其祖父相同,三年之丧完毕,新主要迁入祖庙。如果把祖庙原封不动地让给新主,则有苟且不敬之嫌;拆毁重建,又不免造成无谓的浪费。所以采取了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通过‘易檐‘和‘改涂‘来整新旧庙。所谓易檐,就是改换屋檐的某一部分。改涂是重新涂饰祖庙。更换旧庙的屋檐,并重新涂饰一次,表示已不再是旧庙,可以视为新庙。整新,是古人以节俭的原则来处理祭祀对象或场所发生变更后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方法,在其它礼仪中常常使用,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大祥与禫祭是三年之丧的最后两次祭祀,祭祀的地点都在殡宫。禫祭之后,新主必须迁往新庙,然后撤除殡宫。但是,毁庙之主的迁动是一件大事,不能轻率为之,必须先要经过禘祭。而禘祭有固定的时间,未必刚好与禫祭同月。所以,禫祭之后,迁新主于祖父之庙,等待禘祭。
    禘作为祭名,所指不一,有天子郊祭之禘,有殷祭之禘,有时祭之禘。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禘祭,是三年之丧结束后临时举行的一种合祭,把毁庙和未毁庙的神主一起迁到太庙合祭,审视其昭穆之序,远主迁祧,以下诸庙依序而升
    六、小祥、大祥和禫
    从卒哭之祭到三年除丧,中间还要经过小祥、大祥、禫等几个重要仪节。
    小祥是周年之祭,在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是两周年之祭,在第二十五个月举行;禫,是三年之丧中的最后一个祭名。禫祭的时间,《士虞礼·记》说是‘中月而禫‘,郑玄把‘中‘解释为间隔,就是与大祥之祭相隔一个月,在第二十七个月。王肃认为禫与大祥之祭在同一月,即第在二十五月。禫祭之后正式脱丧。
    小祥是周年之祭,孝子的哀痛又有所减杀,于是开始用练冠代替原来的衰冠,所以小祥又名‘练‘。所谓练冠,就是用大功布加灰练之而成的布做的冠,练冠的性质介于凶服和吉服之间,标志着丧服由凶转吉的变化,所以《释名·释丧制》说,‘祥,善也,加小善之饰也‘。
    在此,我们还要提到‘受服‘的概念。在古代丧服制度中,每逢大的仪节都要祭祀,虞祭之后,每祭一次几乎都要使丧服的某一项变为轻服,如为父服斩衰,初丧之服是三升布,冠是六升布;卒哭之后,丧服改用六升布、冠用七升布。为母服齐衰,初丧用四升布,卒哭受服后,改用七升布,冠用八升布。此外,卒哭之后,男子要‘去麻服葛‘,就是把腰绖换成葛绖,这也是受服的内容之一。
    小祥以后戴练冠,中衣也可以变成练衣,领口可以镶浅红色的边,但是,男子还不能出去腰间的葛绖。古代有‘男子重首,妇人重带‘之说,男子的丧服,以首绖最重要;女子则以腰绖为最重要。所以,脱丧从最重要的地方开始,但要逐步进行。
    大祥是两周年的祭名。《礼记·杂记下》说‘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意思是说,大祥是丧主的除服之祭。祭祀的前一天晚上,丧主身穿朝服,宣布大祥之祭的时间,次日大祥,依然身穿朝服。大祥之后,服饰基本恢复正常,可以戴缟(白色的生绢)冠,冠边镶以白绫。《礼记》说,孔子在大祥之后五天开始弹琴,而不成声调,大祥逾月之后的十天吹笙,声调才和谐。禫祭是大祥后的除服之祭,从此正式脱丧,衣饰也不再有任何禁忌。禫是澹澹然平安的意思,丧家的哀痛之念至此逐渐平复。
    期年之丧丧期虽然只有一年,但也必须包含小祥、大祥和禫的仪节,所以时间行礼的时间不得不有所错动,《礼记·杂记下》说:‘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禫。‘意思是小祥之祭在第十一个月,大祥之祭在第十三个月,禫祭在第十五个月。
    对于丧家来说,必须面对现实,不能无限期地沉浸在悲痛之中。凡事皆有终,《礼记·丧服四制》说‘丧不过三年‘,正是对丧礼的一种制断,以保证孝子‘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儒家在丧礼中安排卒哭、小祥、大祥、禫等各种仪节的目的,就是不断通过新的祭祀,提示生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次变换丧服,逐步从悲伤中解脱出来,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
    七、居丧要则
    在不同的居丧阶段,人的悲伤程度也不同。礼时是表达情感的,因而丧礼对守丧者的起居也有许多阶段性的要求。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之外,至少还有如下种种。
    首先是居处。为父母服丧,要居住在倚庐(倚墙搭建的草棚)中,室内不作任何涂饰,晚上睡在苫草上,把土块当枕头,首绖和腰绖也不脱去。服齐衰之丧,居住在垩室(土坯垒砌的草屋),当卧具用的蒲席,边缘虽然剪齐,但没有扎边。服大功之丧,可以睡在席子上。服小功、缌麻之丧,可以睡在床上。此外,居父母之丧,卒哭之后,可以将倚庐近地的一边用柱子撑高,使棚内空间增大。棚顶的草也可以略作修剪,睡觉用的草苫,可以换成齐衰之丧的那种。小祥之后可以搬到垩室去住,可以睡席子。大祥之后,可以回到自己的寝室居住。禫祭之后,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睡在床上了。如此的种种不同,《礼记·间传》说是‘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需要说明的是,居倚庐、寝苫草乃是针对男子而言,女子不在此列。
    其次是饮食。失亲之痛也必然会表现在饮食上。《礼记·檀弓上》说:‘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饘粥之食,自天子达。‘可见,无论地位高低,只要是至亲去世,都会无心饮食,而以饘粥为继,甚至不吃不喝。为了防止哀毁伤生,儒家做了许多规定。
    《礼记·丧大记》说,一国之中,国君去世就是国丧,世子、大夫、庶子、众士都三天不吃饭。三天后,世子、大夫、庶子可以吃粥,一般是早晨熬一把米,晚上熬一把米,不过不限次数,饿了就可以吃。众士可以吃糙米做的饭,可以喝水,也不限次数。
    父母之丧,孝子三天不吃不喝。三天以后,就必须让他喝粥。《礼记·间传》说,卒哭之后,可以吃糙米饭和喝水,但不能吃蔬菜和水果,小祥以后才能吃蔬菜和水果,大祥以后才能吃肉,并且可以有醯、酱等调味品。禫祭之后可以饮醴酒。此外,父亲尚健在,为母、为妻服期年之丧,终丧不可以吃肉、饮酒。
    上述关于饮食的规定,对于年老体衰者可以例外。如七十岁以上的人服丧,穿上丧服就可以了,饮食可以与平常一样。
    第三是言谈。热孝在身,孝子必然沉默寡言,随着丧期的延长,才慢慢发生变化,《礼记》中相关的论述很多,《丧大记》说‘父母之丧,非丧事不言‘;《礼记·《丧服四制》说:‘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可见,居丧者应该不谈丧事之外的事情;当宾客有所询问时,服斩衰之丧者只能表示是或者不是,而不作具体回答;服齐衰之丧者可以具体回答,但不可以主动发问;服大功之丧者可以主动发问,但不得发表议论;服缌麻、小功之丧者可以发表议论,但不能有显得快乐的表情。
    落葬之后,如果孝子是国君,则可以谈天子的事,而不可以谈本国的事;如果孝子是大夫、士的,可以谈本国的事,而不可以谈自家的私事。
    第四是服饰。《礼记·间传》:期而小祥,练冠縓缘,要绖不除,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男子何为除乎首也?妇人何为除乎带也?男子重首,妇人重带。除服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又期而大祥,素缟麻衣。中月而禫,禫而纤,无所不佩。易服者何?为易轻者也。斩衰之丧,既虞卒哭,遭齐衰之丧,轻者包,重者特。既练,遭大功之丧,麻葛重。齐衰之丧,既虞卒哭,遭大功之丧,麻葛兼服之。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大功之葛,与小功之麻同;小功之葛,与缌之麻同,麻同则兼服之。兼服之服重者,则易轻者也。
    第五是行为。《礼记·曾子问》说,小祥后主人虽然改服练冠练服,但哀痛尚深,所以,不与众人一起站立、走路,也不到别人家吊丧、哭泣。
    《礼记·杂记上》说,在服丧期间,小功以上的亲属,如果不是有虞、附、小祥、大祥,不可以沐浴。服齐衰之丧者,若有人请求见面,要到落葬之后才可以去见,但不可以主动要求请见他人。小功以下的亲属,落葬之后可以求见他人。此外,服三年之丧者,即使过了练祭,也不到别人家吊丧。服期年之丧者,在练祭之后,就可以外出吊丧。
    对于国君而言,落葬之后,天子的政令才可以通行于国中;卒哭之后才可以为王事奔走。对于大夫、士而言,落葬之后,国君的政令就可以进入自己的家;如果遇到战争,还应该参加。小祥之后,国君可以谋国政,大夫、士可以谋家事。禫祭之后,一切恢复正常。
    此外,在服丧期间游戏作乐、外出宴饮、嫁娶生子、匿丧求官等,都会被视为悖逆人性的禽兽之行,受到舆论的谴责。魏晋以后以礼入法,类似的行为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唐律疏议》规定:为为父母、丈夫服丧期间,自身嫁娶者、杂嬉作乐者、提前除丧者,要被判处三年徒刑;怀胎者,判处一年徒刑;参加吉宴者,杖刑一年。
    上述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超越阶段的行为,都会受到指责。《礼记》中记载了许多违礼的事情,让后人谨记,切不可重犯。例如,大祥之祭后,可以穿白色、但没有鞋鼻的鞋子,冠和缨带都用白色的生绢做成,冠的镶边也用白绢。而有若却拿丝带做冠缨,鞋子上也用丝做了装饰,这是禫祭之后才可以有的穿着。有若的做法,恰恰显示出他急于脱丧的心情。
    又如,小祥时,主人酬敬宾的酒,宾不饮而放在席前,宾不举杯,也就不举行旅酬(彼此劝饮),这是礼的要求。而鲁昭公在小祥时就旅酬,鲁孝公到大祥之祭时还不旅酬,前者过之,后者不及,都不合乎礼。
    有道的君子,绝对不会急于脱丧。即使已经到了脱丧的时间,也依然忧思在心。《礼记·檀弓上》说,鲁国大夫公孙蔑(孟献子)在禫祭之后,家中的乐器虽然悬挂而不奏,也不让侍寝的妇人入室,沉浸在思亲之情中。孔子赞叹说:‘献子真是超人一等啊!‘
    儒家认为,三年之丧漫长而复杂,能否处处守而不失,正是观察人是否具有仁爱之心、通理之智、强健之志的极好时机,所以《礼记·丧服四制》说:‘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祭祀万世师表:释奠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二十一
    祭祀万世师表:释奠礼
    中国古代的祭祀对象,最引人注目的有两类,一类是天地、日月等,属于自然崇拜;另一类是血缘亲属,属于祖先崇拜。但还有一类祭祀对象,既非自然神只,也非血缘亲属,而是是文明的先驱,如农业、蚕桑、医学等科学领域的始创人,给人类以无限的福祉,可惜大多不知其姓名,祭祀时只能用‘先农‘、‘先蚕‘、‘先医‘等来代称。稍有例外的是对‘先师‘的祭祀,人们不仅确知受祭者是孔丘,仪式也最为隆重。
    一、学行与生平
    孔丘,子仲尼,鲁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51年)生于鲁国陬邑(今山东泗水县东南)。孔子的先世,可以上推到殷朝末年的贤臣微子,武王伐纣之后,封微子于宋(今河南商丘),数传之后有孔防叔,因避难而来到鲁国,遂以孔为氏。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是鲁国的大夫,但在孔子三岁时就死去,故孔子少年时代很贫穷,他自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当过管仓库的小官‘委吏‘,也当过饲养牛羊的‘乘田‘,对社会下层的情况相当了解。孔子以‘三人行必有我师‘的态度,虚心向一切人学习。他十五岁就立志成为一名博学多才、道德高尚的君子。三十岁左右,学业有成,开始招生授业。当时,学术由官府掌握,只有贵胄弟子才有资格学习,即所谓‘学在官府‘。孔子以个人之力开创私学,打破了文化垄断,使学术下移到民间,推动了思想文化的普及和繁荣,堪称万世之功。孔子实施‘有教无类‘的方针,只要交给他‘束修‘(十条干肉)作为学费,就可以成为他的学生。相传他有三千弟子,其中学业优秀的有七十二人。孔子以文、行、忠、信为‘四教‘,要求学生文章、道德兼备,并且贯彻到行动之中。他还提出了因材施教、学思并重、启发式教学等教学原则。孔子的一生,‘学道不倦,诲人不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史记·孔子世家》)。后世把孔子作为伟大的教育家,绝非过誉。
    孔子提倡仁爱,希冀实现‘大同世界‘的理想,为此而周游列国,可惜春秋衰世,诸侯力政,暴力相凌,弑篡迭起,孔子的学说受到冷遇,‘斥乎齐,逐乎宋、卫,困于陈、蔡之间‘(《史记·孔子世家》),到处碰壁,无奈之余,回到鲁国。孔子慨叹礼乐废弛,文献缺失,于是专心整理《诗》、《书》、《礼》、《易》、《乐》、《春秋》等‘六经‘,并用它作教材来教育学生。‘六经‘是中华文明的精华,也是最宝贵的原典,它能流传千古,声播海外,孔子之功居首。
    鲁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夏四月已丑,孔丘卒,葬于鲁城北泗上,弟子及仰慕孔子的鲁人随之搬到墓边居住的多达一百多家,当时人称之为‘孔里‘。次年,鲁哀公下令将孔子生前居住过的三间房改为祀庙,人们又将孔子使用过的衣冠、琴、车、书籍等收藏于内,以志纪念。每年四时,人们都会自发地到孔子墓前祭祀,儒生们则在墓侧讲论孔子倡导的乡饮酒礼、大射礼等等。这一盛况,跨越战果,到司马迁时依然如此。
    司马迁对孔子十分崇敬,认为他是天下罕有其匹的‘至圣‘之人。司马迁用《诗经》‘高山仰止,景行行之‘的诗句容自己‘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心情。他亲往曲阜参观祭祀孔子的庙堂和车服礼器,目睹儒生在此习礼,无限感慨,以至‘低回留之不能去‘。(《史记·孔子世家》)
    二、释奠说略
    祭祀孔子原本属于个人行为,祭祀者以孔子后裔为主,主要形式是‘四大丁祭‘。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个月,分别称为孟月、仲月、季月。古代用干支纪日,每月不超过三十天,所以甲乙丙丁等天干一般会出现三次,祭孔用第一个丁日,称为上丁。四大丁祭,就是在四季仲月上丁日举行的祭祀。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近代。
    此外,从汉代开始,共有十一位帝王、十八次到曲阜孔庙祭祀过孔子。开此先河的是汉高祖刘邦。据《汉书·高祖本纪》,汉高祖刘邦即位十二年,从淮南返回京城经过曲阜时,用太牢之礼祭祀孔子。
    到了东汉,除了曲阜孔庙继续祭祀孔子之外,人们开始在各郡县的学校祭祀孔子。据《后汉书·礼仪志》,明帝永平二年三月,各郡县举行乡饮酒礼,礼毕,在当地学校祭祀先圣周公、先师孔子,以犬作为祭牲。
    在学校中把孔子和周公放在一起祭祀,是因为《礼记·文王世子》说过:‘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意思是说,凡是建立学校,一定要用‘释奠‘的礼仪祭祀‘先圣‘和‘先师‘。根据汉代经学家的解释,先圣是指周公,先师是指孔子。所以,周、孔合祭的做法,通行于汉魏。但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如隋大业以前,以孔子为先圣,颜渊为先师。唐初依然在国学同时祭祀周公、孔子。武德二年(619),唐高祖诏令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五年后,高祖亲行释奠礼,以周公为先圣,以孔子配。
    这种祭祀对象混乱的状况,直到到唐太宗时才有了改观。贞观二年(628),房玄龄等提出,周公、孔子固然都是圣人,但国学应该祭孔子。得到太宗的首肯,于是罢周公,以孔子为先圣,颜渊配享。到高宗永徽年(650-655)间,一度又又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不过非常短暂,高宗显庆二年(657),礼部尚书许敬宗等奏议,认为周公践极摄政,辅助成王治国,功比帝王,应该配享成王才是,释奠礼仍当祭祀孔子。高宗从其说。从此以后,孔子在国学祭祀中的独尊地位再也没有变化。
    唐太宗为推进全国各地的祭孔之礼,还作出过两个大的举措。贞观四年(630),唐太宗又命令各地州学、县学都要建孔子庙,以敦行儒学。这是我国州、县普遍建立建孔庙的开始,祭孔的仪式随之推行到各地。此其一。
    州、县学如何祭孔?例如,由谁主祭?一年祭几次?每次在什么时间?等等,都没有成例可循。释奠的次数,郑玄认为是每季一次,故魏晋太学也是四季各祭一次。隋制,国子寺每岁以四仲月上丁释奠于先圣先师。唐高祖武德年间,国子学也是四时致祭。唐初州县之学多仿照魏晋故事祭四次,主祭者多由学官自己充任。贞观二十一年(647),唐太宗规定,释奠于春、秋的仲月举行。释奠仪式,当有规格,国学释奠,以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词称‘皇帝谨遣‘,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州学,以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县令为初献,县丞为亚献,主簿及县尉等为终献。太宗这一国学遣官释奠、州县由守令主祭的规定,提高了释奠的规格,为后世所沿用。如果是皇太子亲自释奠,则规格更高,皇太子自为初献,国子祭酒为亚献,司业终献。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释奠‘一词源于《礼记·文王世子》。那么,释奠礼究竟是怎样的呢?《文王世子》本身并没有对此作出说明。郑玄为之作的注说:‘释奠者,设荐馔酌奠而已,无迎尸以下之事。‘由郑玄的解释可知,释奠礼与一般的祭祀的最大不同点在于不设‘尸‘,仅仅‘设荐馔酌奠而已‘。唐人孔颖达在郑玄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认为释奠是‘直奠置于物,无食饮酬酢之事‘。意思是说,只是将祭品直接放在神主之前,礼毕,致祭者之间不需要酬酢。可见,这是一种相当简略的仪式。相传古代祭祀先师、先圣之礼还有一种称为‘释菜‘的仪式。有学者说,释奠有音乐而无尸,释菜则连音乐也没有,仅仅在神主之前放一些苹、蘩之类的菜。可惜释菜礼在唐宋之际亡佚,今天已经无法考证。
    随着历代政府对祭孔的提倡,释奠礼变得越来越复杂。刘宋元嘉初建立国学,讨论释奠礼的规格,裴松之提议加入舞队,用‘六佾‘。佾(yi)是古时舞队的行列,以八人为一佾,佾的多少,依等级而定,如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四佾。裴松之建议用六佾,实际上是用诸侯的等级。由于金石器乐准备不足,未能实现。到南齐武帝永明三年,立国学时,再次讨论释奠的礼乐。尚书令王俭主张用轩悬之乐、六佾之舞,得到允许。到唐朝,皇太子亲释奠时,迎神、太子行、登歌奠币等仪节都有了专门的乐章,称为承和、肃和、雍和、舒和等。宋绍兴十年(0),京城的释奠礼由原来的中祀升为大祀,笾豆用十二之数,祭祀规格与社稷相同。到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释奠礼由六佾升为八佾,笾豆等礼器的数目尽与天子等同。
    此外,孔子的封号,也不断增益。孔子原本布衣,生前没有做过几天官,但却有身后之荣。唐开元年间,追谥孔子为‘文宣王‘。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加谥‘至圣文宣王‘。元武宗大德十一年,加谥
    ‘大成至圣文宣王‘。明世宗嘉靖九年(1530),改称‘至圣先师孔子‘,清人因之。在春秋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获得如此声誉,而且世世享祀不绝的,孔子一人而已。顺便要提到的,是孔子的弟子颜渊、曾参等等,也都获得了相应的封号,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三、四配
    上古有以德配天的传统,行祭天大礼时,夏后氏以黄帝配享,殷人以帝喾配享,周人以后稷配享。这种形式也为祭孔礼仪所仿效,孔庙以四位最杰出的孔门弟子颜渊、曾参、子思、孟轲配享,称为‘四配‘,但四人进入配享的时间有先后。
    最早得到配享殊荣的是颜回。颜回,字子渊,习称颜渊,与其父颜路都是孔子的学生。颜渊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一心向学;又有‘闻一知十‘(《论语·公冶长》)的能力。孔子以德行、言语、文学三个科目评价学生,德行以颜回为首。有一次鲁哀公问孔子,弟子中谁最好学?孔子说‘有颜回者好学‘,又说,颜回死了以后,‘未闻好学者也‘(《论语·雍也》)。颜回终身不仕,一直追随孔子,亲如父子,‘颜回之于孔子也,犹曾参之事父也‘(《吕氏春秋·劝学》)。所以,后人把他看作是孔子最亲近的弟子。三国魏正始二年(公元241年)春二月,齐王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于辟雍,以颜渊配。这是以颜渊配享孔子之始。
    第二位进入配享行列的是曾参。曾参,字舆,也是孔子最优秀的学生,与父亲曾点也都先后师从过孔子。曾子是著名的孝子,主张对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子·滕文公上》),唐人皮日休说‘曾参之孝感天地,动鬼神,自汉至隋不过乎‘(《宗圣志》卷七)。曾子又是一位刚毅超群的人,‘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视死如归!‘(《春秋繁露·竹林》)‘可以讬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孔子·泰伯》)等名言都出自曾子之口。所著《大学》为《四书》之一,被誉为‘儒学纲领‘、‘入德之门‘。唐睿宗太极元年(公元712年),释奠以曾参配,是为曾参列入配享之始。
    第三位是孟子。孟子受业于子思子的门人,是继孔子之后,儒学史上最重要的代表人物,被后人尊为仅次于‘至圣‘孔子的‘亚圣‘。孟子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在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孟子还提出了‘君轻民贵‘、‘性善论‘等颇具影响的观点,他的心性学说,开启了宋明理学的先河。所著《孟子》七篇,在宋代列入《十三经》和《四书》,影响至巨。宋神宗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孟子开始进入配享行列。
    最后一位是子思,即孔子的孙子孔伋。子思幼年丧父,故一直与孔子一起生活。成年后曾为鲁穆公师,在学术上很有建树,后人曾将他的二十三篇二十三篇汇编为《子思子》一书,可惜除《中庸》一篇因被收入《礼记》而得以流传至今外,其余均亡佚于隋唐之际。《中庸》在中国哲学史上居有重要位置,韩愈认为其重要性与《易经》、《孟子》等同。程颢、程颐视之为‘孔门传授心法‘之作。朱熹将其列入《四书》,从此成为士子必读的经典之一。宋度宗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子思开始进入配享行列。
    1126年,金人虏徽、钦二帝,北宋亡。高宗南渡,在临安建立南宋政府。孔子第四十八代孙孔端友等南迁到衢州,并在当地建孔庙祭祀,成为孔脉的南宗,而留在曲阜孔庙的称为北宗。咸淳三年(1267年)春正月戊申,度宗诣太学,谒孔子,行舍菜礼,以颜渊、曾参、子思、孟轲配享。顾炎武非常称赞理宗将颜、曾、思、孟配享孔子:‘自此之后,国无异论,俗无异习,历元至明,先王之统亡,而先王之道存,理宗之功大矣。‘(《日知录》卷十八,《配享》)
    四、十二哲
    如果说‘四配‘是祭孔时陪祭的第一等级,那么‘十二哲‘就是其第二个等级了。据《论语·先进》,孔子曾经用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评定他的学生的优长:‘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
    因此,这十人被公认为孔子的好学生。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唐玄宗诏令国学祭祀孔子时,以这十人为‘十哲‘配享。
    孔孟之后,儒学最杰出的功臣是朱熹。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祖籍徽州婺源(今江西婺源),生于福建南建(今福建南平)尤溪县。朱熹是程颐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于学无所不窥,经史、文学、释道,乃至自然科学,无不精研。在贯通百家的基础上发展了宋代理学,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所撰《四书集注》,水平超绝,故被元、明、清三朝科举考试的官定文本,对中国的思想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朱熹又是伟大的教育家,一生从事教学活动,并提出了一套富有特色的教育思想。鉴于朱熹对儒学的杰出贡献,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增补朱熹为第十一哲。
    乾隆三年(1738),清人又增补有若为第十二哲。有若的事迹,文献记载很少,后人对他了解不多。但有两件事很值得注意,一是《论语·学而》录有三段有若的言论,而且孔门中唯有有若与曾参两人称‘子‘;此外,孔子死时,鲁哀公诔之;有若死时,鲁悼公吊之;可见有若在孔门的声望。二是《孟子·滕文公上》记载,子夏、子张、子游等认为有若的言行、气质与孔子相像,打算用侍奉孔子之礼事来侍奉他。孔门弟子对于有若的推许,也由此可知。因此,南宋咸淳三年,因颜回升为‘四哲‘,拟从孔门弟子中递升一人进入十哲,儒臣多推有若,最后祭酒上书力诋,只得递升子张入十哲。直到乾隆三年,有若终于成为第十二哲
    五、先贤、先儒从祀
    在孔庙中从祀,但级别又低于四配、十二贤的,称为‘先贤‘、‘先儒‘。
    先贤主要是指孔门弟子。东汉永平十五年(72),明帝到曲阜祭孔,并祭孔门七十二弟子。此后,习惯上将七十二弟子画在孔庙两侧的墙上,但不祭祀。唐开元八年(720),以十哲配祀,其他弟子从祀。南宋理宗时,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从祀。今日孔庙所见从祀的先贤共有七十九人,供奉于大成殿两侧东西庑的北端,除孔门弟子外,还有与孔子同时代的子产、遽伯玉,以及上面提到的五位宋代理学大师。
    先儒是指在历史上对儒学有杰出贡献的学者。最早推出这一举措的是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太宗下诏,每年太学祭祀时,将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玄、服虔、何休、王肃、王弼、杜预、范宁、贾逵等二十二位为《春秋》、《诗》、《书》、《礼》、《易》等作过出色的注释的学者,作为传播儒学的功臣配享,以表彰其传注之功。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又将荀况、扬雄、韩愈等三位在儒学史上有杰出贡献的学者列入从祀的名单。此后,从祀先儒的名单不断增加,最后达七十七人,供奉于两庑的南端。与四配、十二哲不同的是,从祀的先贤、先儒,都只有牌位,没有塑像。
    六、祭祀孔子的文化意义
    在历史上,孔子是中国文化的象征。中华文明所及之处,无论南北,还是台湾、海南,都有孔庙的存在。在古代汉文化圈内的朝鲜、日本、越南等地,也无不如此。撇开袁世凯为复辟而祭孔不谈,因为那是另一回事;应该说,释奠礼所要表达的,是对古老的中华文明的敬意,具有鲜明的提倡文教的意义。在古代中国,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不在少数,但都奉孔子为正之宗,惟其如此,历史上不论政权如何更迭,中华文化始终绵延不绝。这里可以举一个很有典型意义的例子。据《辽史·宗室传》,神册元年(916),辽太祖立长子为皇太子。太祖问周围的侍臣:‘作为受命之君,应当事天敬神,我想祭祀有大功德者,应该首先祭谁?‘侍臣都说应该祭佛。太祖不同意这种建议,说:‘佛教不是中国之教。‘这时皇太子说:‘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应该首先祭祀。‘太祖大悦,决定立即建孔子庙,命皇太子春秋行释奠礼。我们常说,中国文化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我想构成这一凝聚力的因素很多,但孔子作为中华文化的代表、受到广泛的认同,应该说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释奠礼是在国学或者州县学等学术机构举行的,因此,释奠礼往往与学术活相动伴随。从文献记载来看,至迟从魏晋时期开始,皇帝、皇太子每通一经,都要行释奠礼。如《晋书·礼志》记载,魏正始二年(241)二月,齐王讲《论语》通,五年五月讲《尚书》通,七年十二月讲《礼记》通,‘并使太常释奠,以太牢祀孔子于辟雍‘。晋武帝泰始七年(271),皇太子讲《孝经》通;咸宁三年(277),讲《诗》通,太康三年(282)讲《礼记》通。晋惠帝元康三年(293),皇太子讲《论语》通。东晋元帝太兴二年(320),皇太子讲《论语》通。凡此,太子都‘亲释奠,以太牢祀孔子‘。东晋咸康元年(335),成帝讲《诗》通。升平元年(357),穆帝讲《孝经》通。宁康三年(375)七月,孝武帝讲《孝经》通。‘并释奠如故事‘。类似的记载,史不绝书。
    学者为帝王讲论儒家经籍,也每每安排在孔庙。例如《隋书·礼仪志》记载,后齐为皇帝讲经,先在孔庙选定经书,并确定讲经的人选。讲经之日天明之时,皇帝戴通天冠,穿玄纱袍,乘象辂来到国子学,在庙堂上听讲。讲毕,行释奠礼。又如,《旧唐书·礼仪志》记载,贞观十四年二月丁丑,太宗亲临国子学,观看释奠礼,然后由祭酒孔颖达为之讲《孝经》。类似的记载,不胜枚举。各地州县学的情况,大抵也是如此。
    孔庙中的受祭者,包括了历代学术精英,奉祭者所看到的,实际上是一部浓缩了的中国学术史;此外还包括像诸葛亮、韩琦、李纲、文天祥、陆秀夫、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有名节、卓行者,站在这群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名人面前,不能不在多方面受到激励和教育。这是它的正面意义之所在。为了证明这一观点,我们不妨再举一个少数民族帝王的例子。据《金史·熙宗纪》,皇统元年(1)二月戊午,金熙宗到孔庙行再拜之礼。礼毕,他无限感慨地对侍臣说:‘朕幼年游佚,不知志学。岁月逾迈,深以为悔。孔子虽无位,其道可尊,使万世景仰。‘由于在孔庙受到的激励,熙宗幡然改过,从此刻苦学习《尚书》、《论语》,及《五代史》、《辽史》等书,‘或以夜继焉‘。
    七、释奠礼在今日韩国
    在历史上,朝鲜半岛是除中国本土之外,儒家化最为彻底的地区。时至今日,儒家思想在韩国的影响,依然随处可见,其中最具象征意义的是成均馆的释奠礼。
    ‘成均‘一词,出自《周礼·春官·大宗伯》,后人多用它泛指国立学校。成均馆是朝鲜的国学,至今已有600多年历史。中国的官立学校包括国学(太学)和州学、县学。从格局上来说,它们一般包括庙和学两部分,庙是祭祀孔子之处,学是读书之处。今日韩国的南北各道,尚有300多所古代儒林留存的‘乡校‘,每校也都有庙和学两部分。成均馆的格局与北京国子监略有不同,国子监是左庙右学太学;成均馆则是前庙后学,前庙称‘大成殿‘,后学称‘明伦堂‘,当年明朝使节朱之藩所书的明伦堂匾额,一直保留至今。明伦堂前面为广场,两侧为养贤斋,乃当年学生的居室。
    成均馆的释奠礼仪,完全遵从古代中国的习惯。由于全国从上到下许多地方都要祭孔,时间上必须错开。故规定成均馆用上丁日,各道用中丁日,乡校用下丁日。成均馆的释奠,每年春、秋仲月的上丁日准时举行,是对人文之祖的膜拜,故不售门票,欢迎参观,成为汉城著名的文化景观之一。成均馆释奠用八佾舞,乐舞生由礼仪学校的学生担任,他们手持籥翟,在钟磬之声中翩翩起舞。前往外国游客甚众,竞相摄像或拍照,表现出对东方儒家文化的极大兴趣。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成均馆祭孔的仪式,包括服装、乐曲、礼器等,都是明朝时传去的,至今没有变化。祭孔的乐曲,朝鲜王朝曾经加以记录,故保存至今,而中国已经失传,故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经过明、清的变故,北京、曲阜两地孔庙的祭孔服装是清朝的式样。
    中国古代的国学,除春、秋仲月例行的释奠礼之外,还有朔日行礼。从后齐开始,每月朔日,国子祭酒要带领博士以下及国子诸学生以上,太学四门博士、升堂助教以下,太学诸生,到大成殿的阶下‘拜孔揖颜‘。成均馆则是以每月朔日为焚香日,此日还邀请学者前往讲论《四书》、《孝经》等,用焚香和读书来纪念孔子。
    各地乡校的祭孔典礼,规模虽然要比成均馆小得多,但却是一丝不苟。参加仪式的人,都自豪地称自己是‘儒林‘中人,每人都有专门的祭服,称为‘儒巾服‘,据说也是从明朝传去的。祭祀中的各项仪式,从初献、亚献、三献,到监礼、司香、司巾等等,都各有专司,并写在长长的纸上,公诸于众。令人汗颜的是,韩国祭孔,仍沿用古代的名称称释奠礼;而中国称为‘祭孔表演‘,‘释奠‘一词,即使在北京和山东也很少有人知道。
    香港以孔子的生日作为教师节,虽然没有释奠的仪式,但表达了广大教师对中国的第一位教师、堪称万世的师表的孔子的敬意,值得称道。
    ●诗礼传家:家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二十三
    诗礼传家:家礼
    儒家将修身、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家治则国治。《大学》云:‘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孟子·离娄上》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而修身、齐家的工具就是礼。
    一、不学礼,无以立
    旧时书香人家的大门上,往往写有‘诗礼传家‘四字,以标榜门风。诗礼传家,源出于《论语·季氏》,陈亢问孔子的儿子孔鲤:‘你是老师的儿子,一定得到过特殊的传授吧?‘孔鲤回答说:‘父亲对我的教育,其实同大家都一样。如果一定要说有单独的传授,那只有两次。有一天,他老人家独自站在庭中,我从他面前走过。他问我:‘学诗了吗?‘我回答说:‘没有。‘他说:‘不学习诗,就不会说出有文采的话。‘于是我开始学习诗。不久,他又站在庭中,我又从他面前走过,他问我:‘学礼了吗?‘我说:‘没有。‘他说:‘不学礼,就不能在社会上立足。‘于是,我又开始学礼。我独自听到父亲的教导,就这两次。‘陈亢听后高兴地说:‘我问了一件事,却得到了三件事,我知道了诗、礼的用处,知道了君子要求孩子继承的家风是诗和礼。‘孔子所说的诗,是指我国最早的诗歌集《诗经》,里面收录的三百多首诗歌,思想纯正,情感真挚,富于文学色彩,古代有学问的人说话,每每引用其中的诗句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要想立足于社会,光是说话有文彩还不够,还必须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怎样约束自己的言行,怎样尊重他人,这种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规范就是礼。
    由于孔子的提倡,历代文人学士都将诗和礼作为立身、传家之宝,一般民众也把‘知书达礼‘作为有知识、有教养的标准而希望子女不断努力。
    二、《礼记》所见的先秦家庭礼仪
    家庭是教育子女的第一课堂,也是实践人伦之序的重要场所。儒家将纷繁的社会关系归纳为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类,称为‘五伦‘。五伦和顺,社会才能安定。春秋时期卫国的名臣石碏说:‘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家庭伦常的和顺,是通过礼来实现的。因文献阙如,先秦时期家庭礼仪教育的全貌已经不可得知,但由《礼记》的《曲礼》、《内则》、《少仪》等篇,尚可得其梗概。
    《曲礼》一篇的得名,孙希旦认为是所记多为礼文之细微曲折,而尤详于言语、饮食、洒扫、应对、进退之法,故名。《内则》篇的主旨,郑玄说是‘男女居室事父母、舅姑之法‘。是闺门中侍奉父母、公婆(古称公公婆婆为舅姑)的仪轨;此外,还有如何教育子女等内容。《少仪》所记以少者事长的仪节为主,内容与《曲礼》、《内则》相类。
    《曲礼》对于子女言行的规定非常具体、细致,如子女外出,要做到‘出必告,反必面‘,行前要把去向告诉父母,回家后一定要先面见父母,以免让父母牵挂;又如孩子的仪态,要求‘幼子常视毋诳,童子不衣裘裳。立必正方。不倾听。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视线不可狂傲向天,不要穿皮衣。站立时要方正,不侧身歪头听人说话。如果长者拉着自己的手,则一定要用双手捧持长者之手,以示亲密和尊敬;又如跟随先生外出,‘不越路而与人言。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不可隔着马路大声与熟人打招呼。如果在路上遇见先生,要快步上前,正立拱手地见过先生。如此等等,《曲礼》中比比皆是。
    但是,《曲礼》并非只有细微曲折的琐碎仪节,还提出许多宏观的理念和精神境界的要求,如卷首的‘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一语,实际上是提示全卷的思想性,强调一切礼仪必须出于诚敬。又如‘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则是说行礼者的思想修养。又如‘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富贵而知好礼,则不骄不淫;贫贱而知好礼,则志不慑‘,以‘自卑而尊人‘作为礼的原则;并提出了即使是负贩者也必定有尊严的命题。可见,儒家非常注重礼仪教育的思想高度,着意提升行礼者的内在德性。
    孝顺父母,不能只挂在嘴边,而是要见诸具体行动。《内则》对此有一系列的要求,如‘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拂髦冠緌缨,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意思是说,做子女的,每天天刚亮就应该起床,打扫室内和庭院的卫生,然后洗涮、穿戴整齐,到父母的房门前,和声细气地询问父母晚上休息得好不好。如果休息得不好,应该找出原因,及时想办法解决。如果父母父母身上有痛痒之处,则要帮助抓搔,让他们感到舒服。
    古代聚族而居,人口众多,若男女之间没有一定限制,很可能会出现乱伦之事,故儒家不得不设为‘男女之大防‘,《内则》对此有具体条文,如‘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意思是男女不使用同一口水井,不使用同一间浴室,不使用同一张寝席,不相互借还物品,不相互混穿衣裳,闺门内的话不传出门外,外面的议论不带进闺门,等等。
    此外,还有许多在礼仪场合的专门用语,如《曲礼》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由于‘死‘是很忌讳的字眼,对于尊者是不能使用的,所以,天子死要说‘崩‘,诸侯死要说‘薨‘,大夫死要说‘卒‘,士死要说‘不禄‘,只有庶人才用‘死‘字。类似的规定很多,都是必须熟悉的常识。
    再如在礼仪场合执持物品,一定要显示出内心敬重的不同程度,《曲礼》说:‘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执天子之器则上衡,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凡捧持物品,双手的高度要与心齐平;如果是提拎物品,则手的高度要与腰带齐平。如果是捧持天子的器物,则手的高度要高于胸口;如果是国君的器物,双手与胸口齐平;如果是大夫的器物,则双手低于胸口;如果是士,单手提着就可以了。如果不了解这些常识,就必然会有失礼的举止,从而贻笑于公众。
    如此等等,不惮繁举。由于《礼记》是中国古代士人必读的著作,播迁极广,所以,《曲礼》等篇的内容作为礼仪常识流传千年,形成了我国民间的礼仪传统,对于国民素质的养成和提高,有过十分深远和广泛的影响。
    二、《颜氏家训》
    颜之推,字介,琅邪临沂人,《北齐书·文苑传》说颜门‘世善《周官》、《左氏》,颜之推‘聪颖机悟,博识有才辨‘。颜真卿《颜氏家庙碑》说颜之推官至北齐黄门侍郎、待诏文林馆、平原太守、隋东宫学士。颜氏的生卒年不详,据钱大昕考证,生于梁中大通三年辛亥(531),卒于隋开皇中(《疑年录》卷一)。
    颜颜之推身逢末流之世,国家分裂,兵燹不断,自己常年漂泊,饱经忧患,目睹了太多大起大落的人物和事件,可谓阅尽人间沧桑。自己家族的子弟多生于戎马之间,没有机会系统地接受教育,教导他们如何在此乱离之世安身立命、保持节操,成为晚年的颜之推最关心的问题。他以长辈的身份,将自己对人生的理解,以及如何治家、如何为人、如何为学等,结合古今史事,娓娓道来,著为七卷、二十篇,这就是著名的《颜氏家训》。
    卷一开首为‘序致‘篇,讲述撰作此书的缘起和主旨。颜氏将自己一生的成就,归结于幼年所受的教育,‘吾家风教,素为严密‘,家庭礼仪教育非常系统,‘晓夕温凊,规行矩步,安辞定色,锵锵翼翼,若朝严君焉‘。颜氏认为,《大戴礼记·保傅》所记古代帝王的教育方法是非常正确的,从帝后开始怀孕,就行胎教之法,‘声音滋味,以礼节之‘,使之有好的禀性;及至孩提时代,师保又用‘孝仁礼义导习之‘;稍长,则教以分辨是非,‘使为则为,使止则止‘。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若自然‘,正是看到了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品性对于人生之路的极端重要性。颜氏说,他撰此书的主旨正是为了‘整齐门内,提撕子孙‘,为颜氏家族垂范立训。
    颜氏注重对子女的教育:‘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对子女教育的责任在于父母。颜氏十分赞赏儒家的教育方法,‘吾观礼经,圣人之教,箕帚匕箸、咳唾唯诺、执烛沃盥,皆有节文,亦为至矣‘,认为古人对每一个仪节都经过精心设计,都赋予了深刻的含意,是非常成功的经验。但颜氏又指出,礼仪必须与时俱变,因此,他加入了某些新的礼仪知识,并在教子、兄弟、后娶、治家、风操、慕贤等篇中,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如何教育子女的问题,今日读之,依然富于启迪。
    除家礼教育之外,《颜氏家训》还有许多知识性的篇章,如卷六为‘书证‘,论考据之学;卷七为‘音辞‘,论声韵之学;当是颜氏自己在这些领域的学术总结,希望传之子孙;此外还有书法、绘画、天算、医方、琴瑟、投壶等方面的内容。最末一篇为‘终制‘,犹今之遗嘱,要求子女为之简葬,止用松棺二寸,不用明器等,以此为子孙作则。
    《颜氏家训》是我国教育史上的里程碑之一,历来受到学者的好评,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誉之为‘古今家训,以此为祖‘;王钺《读书丛残》称赞它‘篇篇药石,言言龟鉴,凡为人子弟者,可家置一册,奉为明训‘,影响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三、司马光的《书仪》与《家范》
    从南北朝到隋唐,知识界都比较重视家庭的礼仪规范,表现之一,就是私家仪注大量出现。这些仪注中,除书信格式之外,每每有家庭礼仪程式。《新唐书·穆宁传》提到穆宁‘居家严,事寡姊甚恭,尝撰《家令》,训诸子,人一通。‘但这一时期的仪注,内容都比较简略,大多属于个人行为。到了宋代,家庭礼仪开始向社会行为的方向发展。
    与‘独尊儒术‘的两汉相比,唐宋两代最大的特点是儒、佛、道三教并立。三教中,佛教最盛,它有寺庙作为固定的传教场所,有彼岸世界可以吸引信徒,其理论则是玄妙虚远。桑门茶毗之法,道士风水之说,风靡一时,乡俗民风,多被其化,儒家文化受到极大冲击。长此以往,中国本位文化就有被外来文化替代的危险。为了捍卫本位文化,一些有识之士一方面深入发掘儒家文化,将它发展为一种缜密的理论体系--理学,以与佛教理论抗衡;另一方面提倡儒家礼仪,使之能在社会层面上传承。
    宋代学者中最早制订私家礼仪规范的学者有程颢、程颐和张载等,他们在家庭中实施古代的儒家礼仪,以表明自己的文化立场,可惜其仪轨都不成体系,也没有成书。最早编撰成书的家庭礼仪,是司马光的《书仪》和《家范》。
    司马光《书仪》的最大贡献在于,对繁琐的古代礼仪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删减。儒家的《礼经》,文古义奥,连古文大家韩愈都说‘难读‘,而且仪节繁缛,自古有‘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荘子·天下》)之叹。如果要兴复古礼,就必须简化其节文。司马光的以《仪礼》为本,芟芜存要,从中选择冠、婚、丧、祭四礼作为家庭基本礼仪,同时参酌宋代习俗。既能存古礼之大要,又能与时俱变,极有识见,后世家礼的格局无不仿此。又将公私文书的格式和礼仪用语制为范式,极便日用。《四库提要》誉之为‘礼家之典型‘,诚为不刊之论。
    如果说《书仪》十卷重在家庭礼仪的程式,则《家范》十卷重在治家思想,卷一引《周易》、《大学》、《孝经》等文献,论述圣人之治,以‘家行隆美‘为尚,总述治家之要。卷二为祖,卷三为父母,卷四、卷五为子,卷六为女、孙、伯叔父、侄,卷七为兄弟、姑姊妹、夫,卷八、九为妻,卷十为舅甥、舅姑等。行文与《颜氏家训》相仿佛,谈古论今,并广引《曲礼》、《内则》仪节,以及经史所载圣贤修身齐家之语,夹叙夹议,以‘轨物范世‘、‘遗泽后世‘。
    司马光将建立和谐的伦常关系看作是治国的不二法门,而礼是最好的工具。他说:‘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治家莫如礼。‘
    司马光认为,处理伦常关系的核心,是要‘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他批评许多做长辈的只考虑子孙的营生,千方百计从物质上加以满足,‘今之为后世谋者,不过广营生计以遗之,田畴连阡陌,邸肆连坊曲,粟卖盈囤仓,金帛充箧笥,慊慊然求之犹未足也。施施然自以为自子孙孙累世用之莫能尽也‘,‘然则向之所以利后世者,适足以长子孙之恶,而为身祸也‘,‘子孙自幼及长,惟知有利,不知有义故也‘。
    司马光反复谈到父母如何爱子女的问题:‘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古人有言曰:慈母败子。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陷于大恶,入于刑辟,归于乱亡,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这些问题,颜之推大多已经涉及,而司马光的论述又更深一层,读者不妨取来一阅。
    四、朱子《家礼》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哲,是孔子之后最杰出的学者。朱熹之学博大精深,几乎无所不窥,但晚年好礼,认为礼是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每每与弟子讨论家乡、侯国、王朝之礼,希冀兴复三代之坠典,大有将礼学作为毕生学术的归宿之意。他从六十一岁起,开始编撰《仪礼经传通解》,希望将古今礼制打通,重新打造一个百代不废的典制。这一工作朱熹至死不辍。
    朱熹认为,社会风气的不振,关键在于礼之不行,‘士大夫幼而未尝习于身,是以长而无以行于家。长而无以行于家,是以进而无以议于朝廷、施于郡县;退而无以教于闾里,传之子孙,而莫或知其职之不修也。‘朱熹对司马光的《书仪》非常赞赏,但又有些许不满。儒家之礼自古为贵族之礼,是所谓‘礼不下庶人‘。《大唐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皆煌煌礼典,但多为皇族、品官之礼,庶民不得僭用。对于宋代庶民接受礼的知识水平和经济能力,司马光似乎没有清醒的估计,因此,他的《书仪》虽经删削,但节文依然比较复杂,堂室之广、仪物之盛,令人‘未见习行而已有望风退怯之意‘。因此,《书仪》尽管刊印流传,但‘徒为箧笥之藏,未有能举而行之者也‘,难以之通行于寻常百姓家。所以,朱熹打算在司马光《书仪》的基础上,参考诸家之说,裁订增损,‘使览之者得提其要以及其详,而不惮其难行之者。虽贫且贱,亦得以具其大节,略其繁文,而不失其本意也。‘(《跋三家礼范》)。朱熹在《仪礼经传通解》中设了‘家礼‘一门,打算撰写一部可以下于庶人的家庭礼仪。朱熹丁母忧时,曾潜心研究丧礼,并有所著述。但是,朱熹关于家礼的书稿被小孩偷走,不知去向。
    朱熹死后,突然出现了一部题为《家礼》的著作,共五卷,卷一为‘通礼‘,说祠堂、深衣之制,后附《司马氏居家杂仪》。卷二为‘冠礼‘。卷三为‘昏礼‘。卷四为‘丧礼‘。卷五为‘祭礼‘。另有‘附录‘一卷。这部《家礼》以《书仪》为底本,再加删削,又离析仪文,分别节次,文字简洁,大纲明了。如冠礼仅存告于祠堂、戒宾、宿宾、陈冠服、三加、醮、字冠者、见尊长、礼宾等大节目,礼文仅一百五十字。婚礼,《书仪》本诸《仪礼》,犹存六礼的节目,《家礼》唯纳采、纳币、亲迎等三个仪节。丧礼,《书仪》简至卅七节,《家礼》再削为廿一节。朱熹的弟子黄干认为,此就是朱熹所作、而被孩童窃走的那部《家礼》,并予以高度评价。他为该书作了序,称赞此书‘务从本实‘,‘切于人伦日用之常‘‘见之明,信之笃,守之固,礼教之行,庶乎有望矣‘。从此,社会上每每称此书为《朱子家礼》。
    《家礼》一反古代礼书的烦琐面貌,简便易行,因而备受欢迎,不断被翻刻印行。为之作注的有杨复的《家礼附注》、刘垓孙的《家礼增注》、刘璋的《家礼补注》、邱濬的《家礼仪节》等。此外还有各种插图本、汇辑本,如元代的《纂图集注文公家礼》,明代的《文公先生家礼》等。明朝政府曾将《家礼》编入《性理大全》,与《六经四书集注》并颁之天下,为后世学者所讲说尊尚。
    到了清代,有一位名叫王懋竑的学者对《家礼》的作者问题提出质疑,他先后撰写了《家礼考》、《家礼后考》、《家礼考误》等文章,极论《家礼》非朱子之书,得到了包括四库棺臣在内的许多学者的首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王懋竑一生崇拜朱熹,对朱熹的学术相当精熟,绝非处处与朱熹立异的人物。王懋竑认定,在传世的朱子著作中,只有《家礼》及《易本义九图》绝非朱子手泽。《家礼》的作者究竟是谁,学术界至今仍有争议,无法确指。
    五、《家礼》在朝鲜
    《家礼》东传到朝鲜半岛,是在高丽末期。当时有一位叫安珦的高丽学者,曾两度出使元朝,到中国购求祭器、乐器、六经、诸子、史书等。安珦十分景慕朱熹,家里悬挂着朱熹的画像;因朱熹号晦庵,他自号‘晦轩‘。安珦在燕京看到了新刊刻的朱熹著作,知其为孔门正脉,遂逐一抄录,带回国内传播,《家礼》就是其中的一种。
    高丽末期,盛行了数百年之久佛教渐入衰境,奸僧与滑吏沆瀣一气,操纵国政,兼并土地,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危机。《家礼》传入朝鲜半岛后,为学者普遍推崇,他们身为天下先,希冀以此转移社会风俗。侍中郑梦周遭父丧,不用佛门丧礼,而是在庐墓之侧立家庙,依《家礼》行丧祭之礼,继而上书,请在全国推行《家礼》。朝鲜时代初,士林争相仿效郑梦周立庙祭祀。太宗初,命平壤府印刷《朱文公家礼》一百五十部,颁赐各司。其后不断被翻刻印行,在民间广为流传。由于政府的提倡、士林的拥护,以及朱熹在朝鲜的崇高声望,《家礼》被誉为‘垂世大典‘,‘万世通行之制‘。
    研究《家礼》的论著相当之多,以致形成了《家礼》热。李德弘的《家礼注解》、宋翼弼的《家礼注说》、曹好益的《家礼考证》、金长生的《家礼辑览》、金榦的《答问礼疑》、俞棨的《家礼源流》、李喜朝的《家礼札疑》、柳长源的《常变通考》、金隆《家礼讲录》、裴龙吉《家礼考义》等,都是很有影响的作品。
    为了使《家礼》平民化,一些学者撰??祭时,要将桑主弃埋,改用栗主,就是栗木做的神主。小祥之祭也在祖庙举行,祭前将栗主移送到祖庙,祭毕再送回殡宫。
    小祥之祭时,还要举行‘坏庙‘的仪式。《谷梁传》文公二年说:‘作主坏庙有时日,于练焉坏庙。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坏庙又称毁庙,但并非毁坏旧庙,重建新庙。而只是对旧庙作某些象征性的改变。根据昭穆制度,新主的昭穆之位与其祖父相同,三年之丧完毕,新主要迁入祖庙。如果把祖庙原封不动地让给新主,则有苟且不敬之嫌;拆毁重建,又不免造成无谓的浪费。所以采取了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通过‘易檐‘和‘改涂‘来整新旧庙。所谓易檐,就是改换屋檐的某一部分。改涂是重新涂饰祖庙。更换旧庙的屋檐,并重新涂饰一次,表示已不再是旧庙,可以视为新庙。整新,是古人以节俭的原则来处理祭祀对象或场所发生变更后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方法,在其它礼仪中常常使用,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大祥与禫祭是三年之丧的最后两次祭祀,祭祀的地点都在殡宫。禫祭之后,新主必须迁往新庙,然后撤除殡宫。但是,毁庙之主的迁动是一件大事,不能轻率为之,必须先要经过禘祭。而禘祭有固定的时间,未必刚好与禫祭同月。所以,禫祭之后,迁新主于祖父之庙,等待禘祭。
    禘作为祭名,所指不一,有天子郊祭之禘,有殷祭之禘,有时祭之禘。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禘祭,是三年之丧结束后临时举行的一种合祭,把毁庙和未毁庙的神主一起迁到太庙合祭,审视其昭穆之序,远主迁祧,以下诸庙依序而升
    六、小祥、大祥和禫
    从卒哭之祭到三年除丧,中间还要经过小祥、大祥、禫等几个重要仪节。
    小祥是周年之祭,在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是两周年之祭,在第二十五个月举行;禫,是三年之丧中的最后一个祭名。禫祭的时间,《士虞礼·记》说是‘中月而禫‘,郑玄把‘中‘解释为间隔,就是与大祥之祭相隔一个月,在第二十七个月。王肃认为禫与大祥之祭在同一月,即第在二十五月。禫祭之后正式脱丧。
    小祥是周年之祭,孝子的哀痛又有所减杀,于是开始用练冠代替原来的衰冠,所以小祥又名‘练‘。所谓练冠,就是用大功布加灰练之而成的布做的冠,练冠的性质介于凶服和吉服之间,标志着丧服由凶转吉的变化,所以《释名·释丧制》说,‘祥,善也,加小善之饰也‘。
    在此,我们还要提到‘受服‘的概念。在古代丧服制度中,每逢大的仪节都要祭祀,虞祭之后,每祭一次几乎都要使丧服的某一项变为轻服,如为父服斩衰,初丧之服是三升布,冠是六升布;卒哭之后,丧服改用六升布、冠用七升布。为母服齐衰,初丧用四升布,卒哭受服后,改用七升布,冠用八升布。此外,卒哭之后,男子要‘去麻服葛‘,就是把腰绖换成葛绖,这也是受服的内容之一。
    小祥以后戴练冠,中衣也可以变成练衣,领口可以镶浅红色的边,但是,男子还不能出去腰间的葛绖。古代有‘男子重首,妇人重带‘之说,男子的丧服,以首绖最重要;女子则以腰绖为最重要。所以,脱丧从最重要的地方开始,但要逐步进行。
    大祥是两周年的祭名。《礼记·杂记下》说‘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意思是说,大祥是丧主的除服之祭。祭祀的前一天晚上,丧主身穿朝服,宣布大祥之祭的时间,次日大祥,依然身穿朝服。大祥之后,服饰基本恢复正常,可以戴缟(白色的生绢)冠,冠边镶以白绫。《礼记》说,孔子在大祥之后五天开始弹琴,而不成声调,大祥逾月之后的十天吹笙,声调才和谐。禫祭是大祥后的除服之祭,从此正式脱丧,衣饰也不再有任何禁忌。禫是澹澹然平安的意思,丧家的哀痛之念至此逐渐平复。
    期年之丧丧期虽然只有一年,但也必须包含小祥、大祥和禫的仪节,所以时间行礼的时间不得不有所错动,《礼记·杂记下》说:‘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禫。‘意思是小祥之祭在第十一个月,大祥之祭在第十三个月,禫祭在第十五个月。
    对于丧家来说,必须面对现实,不能无限期地沉浸在悲痛之中。凡事皆有终,《礼记·丧服四制》说‘丧不过三年‘,正是对丧礼的一种制断,以保证孝子‘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儒家在丧礼中安排卒哭、小祥、大祥、禫等各种仪节的目的,就是不断通过新的祭祀,提示生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次变换丧服,逐步从悲伤中解脱出来,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
    七、居丧要则
    在不同的居丧阶段,人的悲伤程度也不同。礼时是表达情感的,因而丧礼对守丧者的起居也有许多阶段性的要求。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之外,至少还有如下种种。
    首先是居处。为父母服丧,要居住在倚庐(倚墙搭建的草棚)中,室内不作任何涂饰,晚上睡在苫草上,把土块当枕头,首绖和腰绖也不脱去。服齐衰之丧,居住在垩室(土坯垒砌的草屋),当卧具用的蒲席,边缘虽然剪齐,但没有扎边。服大功之丧,可以睡在席子上。服小功、缌麻之丧,可以睡在床上。此外,居父母之丧,卒哭之后,可以将倚庐近地的一边用柱子撑高,使棚内空间增大。棚顶的草也可以略作修剪,睡觉用的草苫,可以换成齐衰之丧的那种。小祥之后可以搬到垩室去住,可以睡席子。大祥之后,可以回到自己的寝室居住。禫祭之后,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睡在床上了。如此的种种不同,《礼记·间传》说是‘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需要说明的是,居倚庐、寝苫草乃是针对男子而言,女子不在此列。
    其次是饮食。失亲之痛也必然会表现在饮食上。《礼记·檀弓上》说:‘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饘粥之食,自天子达。‘可见,无论地位高低,只要是至亲去世,都会无心饮食,而以饘粥为继,甚至不吃不喝。为了防止哀毁伤生,儒家做了许多规定。
    《礼记·丧大记》说,一国之中,国君去世就是国丧,世子、大夫、庶子、众士都三天不吃饭。三天后,世子、大夫、庶子可以吃粥,一般是早晨熬一把米,晚上熬一把米,不过不限次数,饿了就可以吃。众士可以吃糙米做的饭,可以喝水,也不限次数。
    父母之丧,孝子三天不吃不喝。三天以后,就必须让他喝粥。《礼记·间传》说,卒哭之后,可以吃糙米饭和喝水,但不能吃蔬菜和水果,小祥以后才能吃蔬菜和水果,大祥以后才能吃肉,并且可以有醯、酱等调味品。禫祭之后可以饮醴酒。此外,父亲尚健在,为母、为妻服期年之丧,终丧不可以吃肉、饮酒。
    上述关于饮食的规定,对于年老体衰者可以例外。如七十岁以上的人服丧,穿上丧服就可以了,饮食可以与平常一样。
    第三是言谈。热孝在身,孝子必然沉默寡言,随着丧期的延长,才慢慢发生变化,《礼记》中相关的论述很多,《丧大记》说‘父母之丧,非丧事不言‘;《礼记·《丧服四制》说:‘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可见,居丧者应该不谈丧事之外的事情;当宾客有所询问时,服斩衰之丧者只能表示是或者不是,而不作具体回答;服齐衰之丧者可以具体回答,但不可以主动发问;服大功之丧者可以主动发问,但不得发表议论;服缌麻、小功之丧者可以发表议论,但不能有显得快乐的表情。
    落葬之后,如果孝子是国君,则可以谈天子的事,而不可以谈本国的事;如果孝子是大夫、士的,可以谈本国的事,而不可以谈自家的私事。
    第四是服饰。《礼记·间传》:期而小祥,练冠縓缘,要绖不除,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男子何为除乎首也?妇人何为除乎带也?男子重首,妇人重带。除服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又期而大祥,素缟麻衣。中月而禫,禫而纤,无所不佩。易服者何?为易轻者也。斩衰之丧,既虞卒哭,遭齐衰之丧,轻者包,重者特。既练,遭大功之丧,麻葛重。齐衰之丧,既虞卒哭,遭大功之丧,麻葛兼服之。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大功之葛,与小功之麻同;小功之葛,与缌之麻同,麻同则兼服之。兼服之服重者,则易轻者也。
    第五是行为。《礼记·曾子问》说,小祥后主人虽然改服练冠练服,但哀痛尚深,所以,不与众人一起站立、走路,也不到别人家吊丧、哭泣。
    《礼记·杂记上》说,在服丧期间,小功以上的亲属,如果不是有虞、附、小祥、大祥,不可以沐浴。服齐衰之丧者,若有人请求见面,要到落葬之后才可以去见,但不可以主动要求请见他人。小功以下的亲属,落葬之后可以求见他人。此外,服三年之丧者,即使过了练祭,也不到别人家吊丧。服期年之丧者,在练祭之后,就可以外出吊丧。
    对于国君而言,落葬之后,天子的政令才可以通行于国中;卒哭之后才可以为王事奔走。对于大夫、士而言,落葬之后,国君的政令就可以进入自己的家;如果遇到战争,还应该参加。小祥之后,国君可以谋国政,大夫、士可以谋家事。禫祭之后,一切恢复正常。
    此外,在服丧期间游戏作乐、外出宴饮、嫁娶生子、匿丧求官等,都会被视为悖逆人性的禽兽之行,受到舆论的谴责。魏晋以后以礼入法,类似的行为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唐律疏议》规定:为为父母、丈夫服丧期间,自身嫁娶者、杂嬉作乐者、提前除丧者,要被判处三年徒刑;怀胎者,判处一年徒刑;参加吉宴者,杖刑一年。
    上述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超越阶段的行为,都会受到指责。《礼记》中记载了许多违礼的事情,让后人谨记,切不可重犯。例如,大祥之祭后,可以穿白色、但没有鞋鼻的鞋子,冠和缨带都用白色的生绢做成,冠的镶边也用白绢。而有若却拿丝带做冠缨,鞋子上也用丝做了装饰,这是禫祭之后才可以有的穿着。有若的做法,恰恰显示出他急于脱丧的心情。
    又如,小祥时,主人酬敬宾的酒,宾不饮而放在席前,宾不举杯,也就不举行旅酬(彼此劝饮),这是礼的要求。而鲁昭公在小祥时就旅酬,鲁孝公到大祥之祭时还不旅酬,前者过之,后者不及,都不合乎礼。
    有道的君子,绝对不会急于脱丧。即使已经到了脱丧的时间,也依然忧思在心。《礼记·檀弓上》说,鲁国大夫公孙蔑(孟献子)在禫祭之后,家中的乐器虽然悬挂而不奏,也不让侍寝的妇人入室,沉浸在思亲之情中。孔子赞叹说:‘献子真是超人一等啊!‘
    儒家认为,三年之丧漫长而复杂,能否处处守而不失,正是观察人是否具有仁爱之心、通理之智、强健之志的极好时机,所以《礼记·丧服四制》说:‘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祭祀万世师表:释奠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二十一
    祭祀万世师表:释奠礼
    中国古代的祭祀对象,最引人注目的有两类,一类是天地、日月等,属于自然崇拜;另一类是血缘亲属,属于祖先崇拜。但还有一类祭祀对象,既非自然神只,也非血缘亲属,而是是文明的先驱,如农业、蚕桑、医学等科学领域的始创人,给人类以无限的福祉,可惜大多不知其姓名,祭祀时只能用‘先农‘、‘先蚕‘、‘先医‘等来代称。稍有例外的是对‘先师‘的祭祀,人们不仅确知受祭者是孔丘,仪式也最为隆重。
    一、学行与生平
    孔丘,子仲尼,鲁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51年)生于鲁国陬邑(今山东泗水县东南)。孔子的先世,可以上推到殷朝末年的贤臣微子,武王伐纣之后,封微子于宋(今河南商丘),数传之后有孔防叔,因避难而来到鲁国,遂以孔为氏。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是鲁国的大夫,但在孔子三岁时就死去,故孔子少年时代很贫穷,他自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当过管仓库的小官‘委吏‘,也当过饲养牛羊的‘乘田‘,对社会下层的情况相当了解。孔子以‘三人行必有我师‘的态度,虚心向一切人学习。他十五岁就立志成为一名博学多才、道德高尚的君子。三十岁左右,学业有成,开始招生授业。当时,学术由官府掌握,只有贵胄弟子才有资格学习,即所谓‘学在官府‘。孔子以个人之力开创私学,打破了文化垄断,使学术下移到民间,推动了思想文化的普及和繁荣,堪称万世之功。孔子实施‘有教无类‘的方针,只要交给他‘束修‘(十条干肉)作为学费,就可以成为他的学生。相传他有三千弟子,其中学业优秀的有七十二人。孔子以文、行、忠、信为‘四教‘,要求学生文章、道德兼备,并且贯彻到行动之中。他还提出了因材施教、学思并重、启发式教学等教学原则。孔子的一生,‘学道不倦,诲人不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史记·孔子世家》)。后世把孔子作为伟大的教育家,绝非过誉。
    孔子提倡仁爱,希冀实现‘大同世界‘的理想,为此而周游列国,可惜春秋衰世,诸侯力政,暴力相凌,弑篡迭起,孔子的学说受到冷遇,‘斥乎齐,逐乎宋、卫,困于陈、蔡之间‘(《史记·孔子世家》),到处碰壁,无奈之余,回到鲁国。孔子慨叹礼乐废弛,文献缺失,于是专心整理《诗》、《书》、《礼》、《易》、《乐》、《春秋》等‘六经‘,并用它作教材来教育学生。‘六经‘是中华文明的精华,也是最宝贵的原典,它能流传千古,声播海外,孔子之功居首。
    鲁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夏四月已丑,孔丘卒,葬于鲁城北泗上,弟子及仰慕孔子的鲁人随之搬到墓边居住的多达一百多家,当时人称之为‘孔里‘。次年,鲁哀公下令将孔子生前居住过的三间房改为祀庙,人们又将孔子使用过的衣冠、琴、车、书籍等收藏于内,以志纪念。每年四时,人们都会自发地到孔子墓前祭祀,儒生们则在墓侧讲论孔子倡导的乡饮酒礼、大射礼等等。这一盛况,跨越战果,到司马迁时依然如此。
    司马迁对孔子十分崇敬,认为他是天下罕有其匹的‘至圣‘之人。司马迁用《诗经》‘高山仰止,景行行之‘的诗句容自己‘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心情。他亲往曲阜参观祭祀孔子的庙堂和车服礼器,目睹儒生在此习礼,无限感慨,以至‘低回留之不能去‘。(《史记·孔子世家》)
    二、释奠说略
    祭祀孔子原本属于个人行为,祭祀者以孔子后裔为主,主要形式是‘四大丁祭‘。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个月,分别称为孟月、仲月、季月。古代用干支纪日,每月不超过三十天,所以甲乙丙丁等天干一般会出现三次,祭孔用第一个丁日,称为上丁。四大丁祭,就是在四季仲月上丁日举行的祭祀。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近代。
    此外,从汉代开始,共有十一位帝王、十八次到曲阜孔庙祭祀过孔子。开此先河的是汉高祖刘邦。据《汉书·高祖本纪》,汉高祖刘邦即位十二年,从淮南返回京城经过曲阜时,用太牢之礼祭祀孔子。
    到了东汉,除了曲阜孔庙继续祭祀孔子之外,人们开始在各郡县的学校祭祀孔子。据《后汉书·礼仪志》,明帝永平二年三月,各郡县举行乡饮酒礼,礼毕,在当地学校祭祀先圣周公、先师孔子,以犬作为祭牲。
    在学校中把孔子和周公放在一起祭祀,是因为《礼记·文王世子》说过:‘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意思是说,凡是建立学校,一定要用‘释奠‘的礼仪祭祀‘先圣‘和‘先师‘。根据汉代经学家的解释,先圣是指周公,先师是指孔子。所以,周、孔合祭的做法,通行于汉魏。但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如隋大业以前,以孔子为先圣,颜渊为先师。唐初依然在国学同时祭祀周公、孔子。武德二年(619),唐高祖诏令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五年后,高祖亲行释奠礼,以周公为先圣,以孔子配。
    这种祭祀对象混乱的状况,直到到唐太宗时才有了改观。贞观二年(628),房玄龄等提出,周公、孔子固然都是圣人,但国学应该祭孔子。得到太宗的首肯,于是罢周公,以孔子为先圣,颜渊配享。到高宗永徽年(650-655)间,一度又又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不过非常短暂,高宗显庆二年(657),礼部尚书许敬宗等奏议,认为周公践极摄政,辅助成王治国,功比帝王,应该配享成王才是,释奠礼仍当祭祀孔子。高宗从其说。从此以后,孔子在国学祭祀中的独尊地位再也没有变化。
    唐太宗为推进全国各地的祭孔之礼,还作出过两个大的举措。贞观四年(630),唐太宗又命令各地州学、县学都要建孔子庙,以敦行儒学。这是我国州、县普遍建立建孔庙的开始,祭孔的仪式随之推行到各地。此其一。
    州、县学如何祭孔?例如,由谁主祭?一年祭几次?每次在什么时间?等等,都没有成例可循。释奠的次数,郑玄认为是每季一次,故魏晋太学也是四季各祭一次。隋制,国子寺每岁以四仲月上丁释奠于先圣先师。唐高祖武德年间,国子学也是四时致祭。唐初州县之学多仿照魏晋故事祭四次,主祭者多由学官自己充任。贞观二十一年(647),唐太宗规定,释奠于春、秋的仲月举行。释奠仪式,当有规格,国学释奠,以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词称‘皇帝谨遣‘,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州学,以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县令为初献,县丞为亚献,主簿及县尉等为终献。太宗这一国学遣官释奠、州县由守令主祭的规定,提高了释奠的规格,为后世所沿用。如果是皇太子亲自释奠,则规格更高,皇太子自为初献,国子祭酒为亚献,司业终献。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释奠‘一词源于《礼记·文王世子》。那么,释奠礼究竟是怎样的呢?《文王世子》本身并没有对此作出说明。郑玄为之作的注说:‘释奠者,设荐馔酌奠而已,无迎尸以下之事。‘由郑玄的解释可知,释奠礼与一般的祭祀的最大不同点在于不设‘尸‘,仅仅‘设荐馔酌奠而已‘。唐人孔颖达在郑玄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认为释奠是‘直奠置于物,无食饮酬酢之事‘。意思是说,只是将祭品直接放在神主之前,礼毕,致祭者之间不需要酬酢。可见,这是一种相当简略的仪式。相传古代祭祀先师、先圣之礼还有一种称为‘释菜‘的仪式。有学者说,释奠有音乐而无尸,释菜则连音乐也没有,仅仅在神主之前放一些苹、蘩之类的菜。可惜释菜礼在唐宋之际亡佚,今天已经无法考证。
    随着历代政府对祭孔的提倡,释奠礼变得越来越复杂。刘宋元嘉初建立国学,讨论释奠礼的规格,裴松之提议加入舞队,用‘六佾‘。佾(yi)是古时舞队的行列,以八人为一佾,佾的多少,依等级而定,如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四佾。裴松之建议用六佾,实际上是用诸侯的等级。由于金石器乐准备不足,未能实现。到南齐武帝永明三年,立国学时,再次讨论释奠的礼乐。尚书令王俭主张用轩悬之乐、六佾之舞,得到允许。到唐朝,皇太子亲释奠时,迎神、太子行、登歌奠币等仪节都有了专门的乐章,称为承和、肃和、雍和、舒和等。宋绍兴十年(0),京城的释奠礼由原来的中祀升为大祀,笾豆用十二之数,祭祀规格与社稷相同。到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释奠礼由六佾升为八佾,笾豆等礼器的数目尽与天子等同。
    此外,孔子的封号,也不断增益。孔子原本布衣,生前没有做过几天官,但却有身后之荣。唐开元年间,追谥孔子为‘文宣王‘。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加谥‘至圣文宣王‘。元武宗大德十一年,加谥
    ‘大成至圣文宣王‘。明世宗嘉靖九年(1530),改称‘至圣先师孔子‘,清人因之。在春秋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获得如此声誉,而且世世享祀不绝的,孔子一人而已。顺便要提到的,是孔子的弟子颜渊、曾参等等,也都获得了相应的封号,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三、四配
    上古有以德配天的传统,行祭天大礼时,夏后氏以黄帝配享,殷人以帝喾配享,周人以后稷配享。这种形式也为祭孔礼仪所仿效,孔庙以四位最杰出的孔门弟子颜渊、曾参、子思、孟轲配享,称为‘四配‘,但四人进入配享的时间有先后。
    最早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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