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风云录》三国人物介绍-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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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出版:中华书局
    转摘自:无锡新传媒
    本帖为原著部分摘录
    彭林简历:
    彭林,1949年生于江苏无锡市。198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历史文献学的教学与研究,尤其注重对儒家经典《周礼》、《仪礼》以及中国古代礼乐文化的研究。
    主要著作有《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文物精品与文化中国》、《中国古代礼仪文明》等,其中“文物精品与文化中国”,获教育部首批“国家精品课程”称号。
    目录: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自序
    ●礼是什么
    ●礼缘何而作
    ●礼的分类
    ●礼的要素
    ●礼与乐
    ●以人法天的理想国纲领--《周礼》
    ●贯串生死的人生礼仪--《仪礼》
    ●阐发礼义的妙语集萃--《礼记》
    ●冠者礼之始也:冠礼
    ●合二姓之好:婚礼
    ●礼尚往来:士相见礼
    ●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乡饮酒礼
    ●立德正己之礼:射礼
    ●明君臣上下相尊之义:燕礼
    ●诸侯相接以敬让:聘 礼
    ●称情而立文:丧服
    ●侍奉逝者的魂魄:士丧礼
    ●埋藏亲人的遗体:既夕礼
    ●安魂之祭:士虞礼
    ●祭祀万世师表:释奠礼
    ●诗礼传家:家礼
    ●不见面的礼仪:书信
    作者其它相关作品:
    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儒家的礼乐教化之道》
    post.baidu./f?kz=16403500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1:5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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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自序
    中国是传承千年的礼仪之邦,声教播于海外。相传在3000多年前的殷周之际,周公制礼作乐,就提出了礼治的纲领。其后经过孔子和七十子后学,以及孟子、荀子等人的提倡和完善,礼乐文明成为儒家文化的核心。西汉以后,作为礼乐文化的理论形态和上古礼制的渊薮,《仪礼》、《周礼》、《礼记》先后被列入学官,不仅成为古代文人必读的经典,而且成为历代王朝制礼的基础,对于中国文化和历史的影响之深远,自不待言。随着东亚儒家文化圈的形成,礼乐文化自然成为了东方文明的重要特色。毋庸置疑,要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就必须了解中国礼仪文化。
    不无遗憾的是,近代以来,礼乐文化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反而受到了种种责难,归结起来,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一是礼乐文化的性质问题。有人认为,礼乐文化是封建时代的文化,早已过时,谁再提倡,谁就是逆潮流而动。态度最激烈的是‘*‘时期的*等人,他们诬蔑孔子是搞复辟的祖师爷,说孔子‘
    克己复礼‘就是要复辟奴隶制。
    二是礼乐文化是否还有现代价值。有人认为,当今的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于先秦、两汉,社会面貌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礼》表述的礼仪对我们已经毫无用处。
    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不可能是万世一贯的,而只能与时俱变,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优秀文化的因子,往往历久弥新,长久地存活在历史的长河中,持续地影响着民族的精神和面貌。例如,公元前六世纪前后,是世界古文明的轴心时代,出现了诸如孔子、老子、孙子,以及苏格拉底、伯拉图、释迦牟尼等哲人和光耀千古的经典。两千多年来,他们始终伴随着历史的进程,我们几乎处处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还每每要回到那个时代去寻找智慧。对于孔子倡导的礼乐文化,我们也应该作如是观。
    近代以来,由于国势衰微,列强入侵,国人激于时变,把落后挨打归咎于传统文化,这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尽然。试想,一个知书达理的书生挨了强盗的打,人们可以责怪他没有拳勇,但却不可以责怪他不该知书达理。如果书生从此丢掉书本,只练武功,变成了没有文化的‘强人‘,那才是真正的悲剧。人类社会终将进入一个人人讲信修睦、彼此谦敬礼让的文明时代。因此,我们既要习武强身,又要弘扬既有的文化,礼乐文化终究会有它新的用武之地。
    *等人批孔、批‘克己复礼‘,是出于批‘周公‘的罪恶目的,完全没有学术依据可言。孔子真是复辟狂吗?只要读读《礼记·礼运》就可以知道,孔子的政治理想是要建立‘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它曾经鼓舞了包括孙中山在内的千千万万的志士仁人为之奋斗。‘克己复礼‘就是复辟奴隶制吗?奴隶制的主要特征之一是人殉(用活人殉葬),儒家若是拥护奴隶制,就应该赞成人殉。可是,只要读读《礼记·檀弓》,就可以得到完全相反的结论。齐国大夫陈子车客死于卫国,其妻和家宰打算用活人殉葬。子车的弟弟子亢坚决反对,说‘以殉葬,非礼也!‘还有一位叫陈乾昔的贵族,临终前要求让两个婢子在他身边殉葬。他儿子拒绝照他的要求办,理由也是‘以殉葬,非礼也‘!两人都说殉葬是‘非礼‘的行为,说明礼是不允许殉葬的。春秋时期,人本主义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人殉已不多见,一般用木俑殉葬,即便如此,孔子也觉得不能容忍,他愤愤然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梁惠王上》)不仅如此,儒家还反对一切不人道的做法。鲁国大旱,穆公先是要暴晒国中的尪者,后来又要暴晒巫婆,希冀博得上天的怜悯。县子批评说:因天不下雨而惩罚残疾人,太过残忍,有悖人道!类似的例子,《礼记》中在在多有,不胜枚举。孔子反对人殉,提倡仁爱;反对苛政,提倡仁政,代表了时代的进步和人类的良知。说孔子提倡礼就是要复辟奴隶制,真是愈加之罪,何患无词。
    那么,儒家的礼乐文明还有没有现实价值呢?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其一,十年动乱之后,国民道德水准严重倒退,不仅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而且直接影响到了经济的发展,最明显的例证是旅游业。几千年文明铸就的礼仪文化,原本可以成为旅游经济的强项,可是,许多行业成员连‘对不起、谢谢、没关系、您请‘十个字的礼貌用语都说不好,遑论其它。尽管眼下宾馆、酒店等越造越华丽,而服务质量却始终是旅游业发展的软肋,令人长叹。此外,近年出境旅游的国人与日俱增,但举止粗俗,缺乏礼仪教养者不乏其人,海外舆论的批评时见报导,使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民族形象大受损害。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近年,政府将‘明礼诚信‘作为二十字‘公民道德‘的重要内容,如何重建符合时代要求的礼仪规范,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我国传统的礼仪文明,是宝贵的思想资源,正可以为我们提供重要的借鉴。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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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21世纪是文化的世纪,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的竞争,将会越来越多地在文化领域中展开。文化是民族的基本特征,文化存则民族存,文化亡则民族亡。古往今来,真正灭绝于种族屠杀的民族并不多,而灭亡于固有文化消失的民族却是不胜枚举。中国是世界四大古文明中,唯一没有发生过文化中断的文明。在未来的世纪中,中华文明能否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基本前提之一,就是能否在吸收先进的外来文化的基础上、建立起强势的本位文化,这无疑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礼乐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能否将它的精华发扬光大,对于本位文化的兴衰至关重要。
    令人汗颜的是,我国传统礼仪文化在韩国、日本保存颇多,并继续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而在我们的本土,它的流失速度却是非常惊人。在我们的人际交往中,懂得使用表示敬意的雅语和举止的人已经日渐稀少。作为民间最普遍、最隆重的婚礼、生日礼仪等庆典,正越来越失去民族特性、急剧地西化;而圣诞节、情人节等正日益成为中国年轻人的重大节日。作为民族文化表征的礼仪、节日一旦全部西化,就表明本位文化已经被国民抛弃,它的消亡也就不会太远了。炎黄子孙、有识之士,当知忧虑。
    第三,中国古代礼乐文化中有许多高妙之处,可惜不为世人所认识,我们不妨以先秦的乡射礼为例加以说明。作为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古代有没有体育精神?如果有,它与古希腊的奥运精神有何不同?这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必须向全世界回答的重大问题。而在我们获得奥运会的主办权之前,几乎没有人考虑过。现在问题突然提出,不免令人感到手足无措。其实,我国至迟在春秋时代,民间就流行一种称为乡射礼的射箭比赛,它的比赛仪则,完整地记录在《仪礼》的《乡射礼》中。这是一种非常正规的竞技运动,有长度固定的射道、严格的比赛规则。但是,评价一名射手,不仅要看他能否命中靶心,而且要看他形体是否合于音乐节奏,此外,还要求他处处礼让竞争对手,正确对待失败等等,总之,要求他的身心与体魄和谐、健康地发展。这与早期奥林匹克运动片面强调体魄强健的理念判然有别,显示着东方文明的特色。诸如此类,古代礼仪文化中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发掘。
    我们这一代人,曾经身逢‘*‘之乱,深刻地感受到了这场文化浩劫的创痛。‘*‘之后,孔子的名誉渐次得到恢复。自1989年起,总部设在中国的国际儒学联合会,每五年举办一次纪念孔子诞辰的国际学术讨论会,每次都有国家领导人到会致词,并接见与会的知名学者,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毋庸置辩的是,孔子与礼乐文化是不可分的:没有孔子就不可能有礼乐文化;反之,离开礼乐文化就不成其为孔子。肯定孔子,就必然要肯定礼乐文化。但是,当年的‘批孔‘运动,是以举国之力、在全社会展开的,其恶劣影响至今未能彻底肃清,要使国民真正了解礼乐文化,还需要作很长时间的努力。
    二十年前我读研究生,选择的研究方向就是礼学,孜孜于此,不敢旁骛,日日涵泳于《三礼》之中,在体味古代礼乐思想的精深与高妙的同时,每每感叹它在大众面前正变得越来越陌生。因而常想,能否用浅近的语言,比较系统地将古代礼仪文明介绍给大众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准备,2001年春,我尝试着在清华大学本科生开设了‘中国古代礼仪文明‘的选修课,居然受到学生的欢迎。不无巧合的是,当时适逢《文史知识》创刊二十周年,在参加纪念座谈会时,时任编辑部主任的胡友鸣先生对我说,《文史知识》曾组织专家写过许多文化史的系列专题,唯独没有关于礼的专题,读者对此反映强烈。他希望由我来做这项工作,以便让更多的读者了解中国古代礼仪文化。而我为了将‘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这门课程建设好,也正想将讲稿正式写定。于是,双方就将选题谈定了。这是本书的缘起。
    要将繁难的古礼写成读者易于接受的文字,是非常困难的工作。为此,每次撰作,不得不反复斟酌,从纷繁的材料中选择最重要的内容来介绍。按照编辑部的要求,我原则上每月要提交一篇文稿,以便连载。而我每写一篇,至少要耗时一周,有时甚至需要十天,其中的甘苦真是难以表述。原计划本书有三十个专题,由于我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非常繁重,难以长期占用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时间来写作本书,因而在连载了两年多之后,不得不打住,这是需要向读者朋友致歉地。未能完成的专题,只有留待它日了。
    在本书各篇的连载过程中,收到许多读者的来信,给我以亲切的鼓励和指教。编辑部的各位同志对每篇文稿的处理都非常仔细,精益求精;主任吕玉华先生亲自担任本书的责任编辑,从版式设计到图文安排,无不亲劳骈指,感人至深。在本书结集出版之际,我的研究生张焕君、林振芬、刁小龙、李莉等帮助校对文稿、选择插图,也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三申谢忱之意。
    彭 林
    2003年岁末于清华园听松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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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是什么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一
    礼是什么
    中国是礼仪之邦,古代文化是礼乐文化。因此,说到中国传统文化,不能不说到礼。但是,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zhan有什么样的位置,意见并不统一。在某些通史类著作中,礼往往被理解为典章制度而放在从属的位置,就是最典型的例证。
    1983年7月,著名史学大师钱穆先生向美国学者邓尔麟谈及中国文化的特点以及中西文化的区别,认为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邓氏认为钱穆先生所论十分精彩,是为之上了‘一堂中国文化课‘:
    中国文化是由中国士人在许多世纪中培养起来的,而中国的士人是相当具有世界性的。与欧洲的文人不同的是,中国士人不管来自何方都有一个共同的文化。在西方人看来,文化与区域相连,各地的风俗和语言就标志着各种文化。但对中国人来说,文化是宇宙性的,所谓乡俗、风情和方言只代表某一地区。要理解这一区别必须理解‘礼‘这个概念。
    在西方语言中没有‘礼‘的同义词。它是整个中国人世界里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标志着中国的特殊性。正因为西语中没有‘礼‘这个概念,西方只是用风俗之差异来区分文化,似乎文化只是其影响所及地区各种风俗习惯的总和。如果你要了解中国各地的风俗,你就会发现各地的风俗差异很大。即使在无锡县,荡口的风俗也与我在战后任教的荣乡不同。国家的这一端与那一端的差别就更大了。然而,无论在哪儿,‘礼‘是一样的。‘礼‘是一个家庭的准则,管理着生死婚嫁等一切家务和外事。同样,‘礼‘也是一个政府的准则,统辖着一切内务和外交,比如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征兵、签订和约和继承权位等等。要理解中国文化非如此不可,因为中国文化不同于风俗习惯。
    中国文化还有一个西方文化没有的概念,那就是‘族‘。你可以说是家。在家里‘礼‘得到传播,但我们一定要区分‘家庭‘和‘家族‘。通过家族,社会关系准则从家庭成员延伸到亲戚。只有‘礼‘被遵守时,包括双方家庭所有亲戚的‘家族‘才能存在。换言之,当‘礼‘被延伸的时候,家族就形成了,‘礼‘的适用范围再扩大就成了‘民族‘。中国人之所以成为民族,因为‘礼‘为全中国人民树立了社会关系准则。当实践与‘礼‘不同之时,便要归咎于当地的风俗或经济,它们才是被改变的对象。(邓尔麟:《钱穆与七房桥世界》,7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年)
    钱先生最后对邓氏说:‘要了解中国文化,必须站到更高来看到中国之心。中国的核心思想就是‘礼‘。‘
    通观古代典籍,可以发现儒家对礼的概念与功用的论述,往往因具体的语境不同而有不同的层次。
    首先,礼是人类自别于禽兽的标志。人是从动物界脱胎而来的,人与动物有共性,也有区别。人与动物的区别究竟是什么,这是人们常常思考的问题。《礼记·冠义》:‘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记·曲礼》说:‘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知自别于禽兽。‘作者认为,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不是语言的有无,而是礼。证明之一是动物没有婚礼,所以‘父子聚麀‘,
    ‘麀‘是雌鹿,即父子合用同一个性配偶,所以永远是禽兽。而人懂得同姓不能通婚的道理,制定了婚姻嫁娶之礼,所以人类能够不断进化。唐人孔颖达说:‘人能有礼,然后可异于禽兽也。‘
    人类最初的进食习惯也与动物无别。在进入文明时代之后,有些人的饮食习惯依然保留着明显的动物性。在儒家制定的食礼中,有些与抑制人的动物性进食习惯有关。《札记·曲礼》:‘毋抟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咤食,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饭黍母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齿,毋歠醢。‘取饭时不要把饭抟成团,不要把手中的余饭放回食器,喝汤时不要倾流不止,上菜时舌头不要在口中作声,不要把骨头啃得有响声,不要把咬过的鱼肉放回食器,不要把肉骨扔给狗,不要专吃最好的食物,不要用手扬去饭的热气,吃黍时不要用错餐具(要用匕,不可用筷子),吃羹时不要连羹中的菜都不嚼就吞下去,不要重调主人已调好味的羹,不要当别人面剔牙,不要重调主人已调好味的肉酱。如此等等,可谓详尽之极。即使是吃饭,人也应该在举手投足之际显示出自己的修养,‘知自别于禽兽‘。这正是食礼中所隐含的礼义。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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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礼是文明与野蛮的区别。这是更高一个层次的区别,是指族群与族群,或者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区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相传孔子作《春秋》,以为万世龟鉴。后人对于孔子为什么作要《春秋》有很多讨论。韩愈在他的名著《原道》中说:‘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他认为,一部《春秋》,讲的无非是严夷夏之别。而夷夏之别无非是一个‘礼‘字。当时王纲界纽,周边文化相对落后的民族乘机进攻中原。在此过程中,有些诸侯国不能保持既有的先进文化,反而被蛮风陋俗所化。对于这样的诸侯国,只配把它当夷狄看待,因为它已经失去中原先进文明的资格。相反,有些夷狄之邦向慕中原文明,为之所化,则不妨将它们与中原的诸侯同等对待。韩愈认为,春秋乱世,本质上是文明与野蛮的斗争,即‘礼‘者与‘非礼‘者,谁统治谁的斗争。而历史的进步,往往是在文明战胜野蛮之后。如果我们再读《左传》,对书中触目皆是的‘礼也‘、还是‘非礼也‘的史评就觉得十分自然了。
    第三,礼是自然法则在人类社会的体现。孔子在回答鲁哀公‘君子何贵乎天道‘之问时说:‘贵其‘不已‘。如日月东西相从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闭其久,是天道也;无为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笼照大地,哺育万物,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它昼夜交替,寒往暑来,具有不可逆转的力量。儒家看到了天地的永不衰竭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为孔子的天道观。宇宙永存,自然法则不可改变,是天然合理的。人类社会要与天地同在,就必须‘因阴阳之大顺‘,
    顺应自然规律,仿效自然法则才能生存。治国、修身之道只有与天道一致,才是万世之道,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儒家认为礼就是天道在人类社会的运用,儒家在礼的设计上,处处依仿自然,使之处处与天道相符,由此取得形而上的根据。《礼记·礼运》:‘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事,协于分艺。‘《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了赵简子与子大叔的大段对话。子大叔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他详细地说到礼如何‘则天之明,因地之性‘,‘以象天明,以从四时‘,是仿照自然法则而制定的,‘故能协于天地之性‘,所以是‘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
    《礼记·乐记》:‘礼者,天地之序也。‘《左传》文公十五年,季文子云:‘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左传》成公十六年,申叔时云:‘礼以顺时。‘
    第四,礼是统治秩序。古代中国在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以及并列关系的处理原则,都用‘礼‘的形式来体现。如天子对于各诸侯国,要定期进行视察,以便了解下情,称为‘巡守礼‘,《礼记·王制》:‘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东巡守之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南巡守之礼。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巡守之礼。‘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所以说,朝觐之礼是要明君臣之义。至于诸侯之间,则要定期聘问,以联络感情。这些礼制对于维系一个幅员辽阔的王国,是必不可少的。
    第五,礼是国家典制。国家典礼都是按照以人法天的原则制定的。天子与北极天帝相对应,天乙所居在紫薇垣,则天子所居称紫禁城。《周礼》设计出一套理想官制,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象征天地四方六合。六官各辖六十职,共计三百六十职,象征天地三百六十度。隋唐以后,这套制度成为历朝的官制模式。称职官制度为职官礼,称军政制度为军礼,甚至连营造法式,也因品阶官爵高下而异,处处包含等级制度,所以也是处处为礼。
    第六,礼是社会一切活动的准则。儒家认为人的活动,应该符合于‘德‘,要体现仁、义、文、行、忠、信的要求,为此,根据德的行为要求,制定为一套规范,也称之为礼。如婚礼应该如何举行,丧服应该如何穿着,对父母应该如何服侍,对尊长如何称呼等等。儒家将伦理道德归纳为一系列准则,认为是社会活动中最合理的原则,《礼记·仲尼燕居》说:‘礼也者,理也。‘《礼记·乐记》说:‘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礼又是为政者不可须臾或离的大经大法,《左传》隐公十一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僖公十一年:‘礼,国之干也。‘《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叔向云:‘礼,政之舆也。‘《左传》昭公十五年,叔向云:‘礼,王之大经也。‘礼又是君子的立身之本,《左传》成公十三年,孟献子云:‘礼,身之干也。‘在社会生活中,礼是衡量是非曲直的标准,是诸事之本,《礼记·曲礼》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道德为万事之本,仁义为群行之大,人要施行行道德仁义四事,不用礼则无由得成。要通过教人师法、训说义理,来端正其乡风民俗,不得其礼就不能备具。争讼之事,不用礼则难以决断。君臣、上下、父子、兄弟等等的上下、先后之位,也必须根据礼才能确定。从师学习仕官与六艺之事,没有礼就不能亲近。班朝治军,涖官行法,只有用礼,才有威严可行。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6  回复此发言
    6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祷祠祭祀,供给鬼神,也只有依礼而行才能诚敬。
    第六,礼是人际交往的方式。人与人交往,如何称乎对方,彼此如何站立,如何迎送,如何宴饮等等,都有礼的规定。行为合于礼,是有教养的表现,反之则不能登大雅之堂。甚至在双方并未见面,用书信交流时,也有特殊的礼貌用语。
    礼的内涵是如此丰富,因此,尽管中国是礼仪之邦,但是没有人可以用‘一言以蔽之‘的方法给‘礼‘下一个定义。已故著名礼学家钱玄先生说,礼的‘范围之广,与今日‘文化‘之概念相比,或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礼学实际上就是‘上古文化史之学‘。(《三礼辞典o自序》)这是非常精到的看法。
    尽管‘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但是要用简明扼要的文字给礼下一个定义,却绝非易事,因为它的内涵实在是太过丰富,难以包容。已故著名礼学家钱玄先生在《三礼辞典·自序》中说:‘今试以《仪礼》、《周礼》及大小戴《礼记》所涉及之内容观之,则天子侯国建制、疆域划分、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役财用、冠昏丧祭、服饰膳食、宫室车马、农商医卜、天文律历、工艺制作,可谓应有尽有,无所不包。其范围之广,与今日‘文化‘之概念相比,或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以三礼之学,实即研究上古文化史之学。‘钱先生的看法很有见地。‘文化‘一词,究竟如何下定义,据说迄今已有不下两百种说法,无法定于一说。中国的‘礼‘,实际上是儒家文化体系的总称。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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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缘何而作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二
    礼缘何而作
    圣人因俗以制礼
    谈到古代社会的生活习俗,人们常常用到‘礼俗‘一词。实际上,礼是礼,俗是俗,两者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礼通行于贵族之中,即‘礼不下庶人‘;庶人则只有俗,即所谓‘民俗‘。但是,两者又有密切的渊源关系。这里,拟从‘礼源于俗‘作一简要梳理。
    什么是俗?《说文解字》云:‘俗,习也。‘是指生活习惯。东汉郑玄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俗谓土地所生习也。‘(《周礼·地官·大司徒》郑玄注)‘土地‘是指人们的生存环境,包括地理、气候、人文等各种要素在内。人们在各自特定的环境中生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各自的习俗。《礼记·王制》对四方的风俗作了如下的描述:‘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表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东方、南方都是近海之地,为了避免蛟龙的伤害,人民有文身的习惯。题,指额头。雕题即用丹青雕画额头,也是文身的一种。他们生食蚌蛤,不避腥臊。西方不产丝麻,多食禽兽,故以兽皮为衣,又因天寒不产五谷,所以‘不粒食‘。北方多鸟,故人们以羽毛为衣,又因林木稀少,所以多穴居。环境的多样性造成了民俗的多样性。
    从考古材料看,早在新石器时代,我国各地的民居、葬式、食物、器形、服饰等,都有明显的地域性。这一时期的风俗,具有浓厚的原始性。如在大汶口文化地区,流行拔除一对上颔侧门齿的风俗,而且头部后枕骨都经过人工畸形;女性口内多含小石球,致使臼齿严重磨损,腐蚀到齿冠、齿根,甚至将齿列挤向舌侧,使齿槽骨萎缩。这可能与某种原始信仰或审美情趣有关。这是很典型的远古风俗的例证。
    随着社会的进步,各地的风俗走入了不同的流向:有损于人类健康的蛮风野俗,被人们自觉地扬弃了;某些落伍的风俗则为新的风俗所替代,发展成为新时代的风俗;还有一部分风俗,则顽强地留存于社会中,继续发生影响。直到商代,尽管已经产生了高度发达的青铜文明,古代野蛮、落后的风俗依然笼罩着整个社会。最明显的例子有二,一是事无大小,都要占卜。占卜的习俗,至迟在龙山文化时期即已出现,事隔千年,它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成为殷王执政的重要工具。二是人祭和人殉的盛行。人祭是将活人杀死,作为祭祖的供品,这是食人之风的延续。人殉是用活人陪葬,与人祭性质相同。这类弊俗,无疑是社会发展的障碍。
    公元前11世纪,武王伐纣,建立了周王朝。两年后,武王去世,周公摄政。周公亲身参加了伐纣的伟大斗争,亲眼目睹强大的殷王朝一朝覆亡的场面。作为杰出的政治家,他不能不思考:在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背后,是不是天命在冥冥中起着作用?周人怎样才能长治久安?周公分析了殷代列王的为政之道,得出了殷亡于‘失德‘的结论。有鉴于此,周公提出了施行‘德政‘的政治纲领。而要保证‘德政‘的实施,首先是要建立一套全新的政治制度。其次是要为统治者制订一套系统的行为规范。二者可以统称为‘礼‘。这是一场比武王克商意义还要重大的革命。
    周公制和作乐,是建立古代中国人文精神的重要开端,其后经过孔子的提倡和荀子的发挥,‘礼‘形成为一个博大的体系,不仅包括政治制度,而且包括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礼不再是仅仅对统治者的要求,也是对有知识的‘君子‘的要求,成为全社会成员取齐的标准。
    风俗的转换要比政权的转换困难得多,也复杂得多。如何移风易俗?儒家认为,应该‘因俗制礼‘,即尽可能利用现有风俗的形式和内在的合理部分,再加整理、提高,注入新的精神,如此方可使人民喜闻乐见,被其所化。因此,《周礼》大司徒之官政之法有几条很重要的原则:一是‘辨五地之物生‘。全国的土地就地貌而言,可以大体分为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等五类,其物产及居民的体质特征也各不相同。这是为政者首先要分辨的。二是‘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辨明上述五类地区,目的在于摸清各自的风俗,然后才可以因藉而施以阳礼、阴礼等‘十二教‘。三是‘以本俗六安万民‘,本俗是指旧俗,要沿袭当地原有的宫室、族葬、衣服等六类旧俗,使人民安于其居。这三条是向万民施教的前提。以此为基础,再在乡、州、党、族、闾、比等每一级行政区内设置库、序等教育机构,把儒家的理想和伦理道德化解在各种礼仪之中,如冠礼、
    婚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等等,使人们在喜闻乐见的仪式中,接受礼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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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所述,为政得失,要看人民的反应,这无疑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尊重人,并不意味着人具有与生俱来的真善美。恰恰相反,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因此,在人的身上不可避免地会残留着动物的习性。人类要进步,就必须自觉地剔除违背文明的动物习性,这就需要礼。《礼记·曲礼》云:‘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令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从这一点出发,就要求人们将带有动物性的风俗向文明时代的礼靠拢。
    比如,人类初期的婚姻杂交乱媾,不问血缘。到西周时,尽管一夫一妻制已经确立,但对偶婚的残余依然存在,‘在男女生活上、婚姻形态上更是自由、活泼与放任‘(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97年。。为了移易这类陋俗,儒家制定了婚礼,规定了婚配的手续和仪式。并对双方的血缘关系作了严格的限定。《礼记·曲礼》云:‘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的道理,将‘不取同姓‘作为礼规定下来。
    礼要培养人的健康的情感。人有喜怒哀乐,礼的作用在于,使之‘发而皆中节‘(《中庸》),即恰到好处,而不对别人造成伤害,于是便有相应的种种规定。如丧事,古人重丧,以丧为礼之大端。人丧其亲,痛不欲生,哀毁无容。作为邻里、朋友,不应视而不见,我行我素,而应依礼助丧,至少要有悲戚、恻隐之心。《礼记·曲礼》对此有很详细的规定,如:‘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古人舂米,喜欢唱送杵的号子,当邻里有殡丧之事时,应该默舂,并不在巷中歌唱,以示同哀之心。‘望柩不歌‘,望见灵柩,哀伤顿生,自然不歌。‘临丧不笑‘,临丧事,宜有哀色,笑则伤孝子之心。‘适墓不登垄‘,进入墓区,切不可踩坟头,这样最无敬重之心。如此之类,不胜枚举。
    综上所述,儒家在如何建设周代社会的问题上,没有按照殷代的模式,再‘克隆‘出一个王朝,而是要创造出一个人本主义的社会。为了实现平稳过渡,他们一方面刻意保留各地的基本风俗,如房屋的形制、食物的种类、衣服的样式等;另一方面则通过推行各种形式的礼,来移风易俗,走近文明。从周代开始,礼乐文明就成为中华文明的主要特征,并绵延两千余年。
    中华文明,在古代即已声播海外,这种传播不是靠武力,而是靠文明本身的力量。当海外的遣唐使、留学生到达长安时,最令他们钦羡的,是先进的礼乐制度、衣冠文物。他们将它引入本国,加以仿效,希望‘进于中国‘。应该肯定,中国的礼乐文明对于改变这些地区的陋俗,加速向文明的演进,起了重要的作用。
    从俗到礼,是中国上古文明的一次重大飞跃,它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底蕴,并赋予它鲜明的特色。这是我们的祖先对世界文化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值得我们思考和总结。
    礼缘人情而作。大凡政治家在提出其社会学说时,为使其学说具有最强的针对性,往往着意寻求人类最普遍的特点。儒家对礼的理论探索,是从研究治世之道开始的。‘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凡动,必顺民心,民心有恒。‘《尊德义》说:‘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为近。‘儒家没有将人的血统、地域或种族的特征,而是将人性作为其治世之道的基础,认为要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就必须顺应人性。所谓人性,如同水、马、土地的特性,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四海之内,其性一也‘,是人类最普遍的特征。对人性的把握,可以推己及人,并上推命与天道,而知所当施行的人道。
    儒家将人性作为治道的基础和主体,提出‘道始于情,情生于性‘的理路,礼治思想发端于人情,‘礼因人情而为之‘。情是性的外显,情与性相为表里,道始于情就是始于性。所谓人性,即《大戴礼记·文王官人》所说‘民有五性,喜怒欲惧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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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高扬人性,是对周公、孔子以来,周代人本主义思想的传承与发展。武王克商、殷周革命之后,周公鉴于纣王失德亡国的教训,提出‘明德慎罚‘的口号,要求统治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奠定了人本主义的基础。孔子深化了周公的思想,倡行‘仁‘的学说,提出‘仁者,人也‘,‘仁者,爱人‘的论题。而要爱人、以人为本,就必须尊重人性。《尊德义》说‘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可导‘的是人性,‘不可强‘的也正是人性。
    子思学派从两个方面对孔子的天道观作发展:其一,认为天不仅是宇宙的主宰,而且是万物之‘道‘的渊源。‘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
    ‘圣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义也。行之而时,德也。‘天道无所不在,天道形诸于地,即为地道;形诸于水,即为水道;形诸于马即为马道;形诸于人,即为人道。因此,人性得自天命,人性即是天性。其二,是将性与天道相打通,不仅说明了人性的来源,而且为人性说取得了形而上的依据,尽管其中少有玄学的成分,但却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礼记·大传》云:‘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大戴礼记·礼三本》云:‘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云:‘故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达诸民之情,既知其以生有习,然后民特从命也。‘《中庸》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礼器》:‘天道至教,圣人至德。‘《礼记·礼运》:‘故礼义也者,……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宝也。‘朱子说《中庸》立言之旨在于说明‘道之本原出于天而不可易‘,可谓深得其要。
    《中庸》‘率性之谓道‘,意即遵循常人之性,庶几乎就是道。儒家重亲亲之道,以孝悌为本,亦即以人性为本。《六德》云:‘先王之教民也,始于孝悌。‘《成之闻之》云:‘君子顺人伦以顺天德。‘
    儒家认为,所谓性,实际上是一种输出‘情‘的功能。性是人人都具有的‘喜怒哀悲‘之类的生物属性。喜怒哀悲之情以性为栖身之处,在没有外物影响时,深藏不露。一旦感于外物,深藏于性的情就会外显,情是外物作用于性的结果。所以说‘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
    情性与物,并非只是单向的直线反射关系,其间有‘志‘的作用。《性自命出》云:‘凡心有志也。‘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具有枢纽的作用。
    《诗序》云:‘在心为志。‘《荀子·解蔽》:‘志也者,藏也。‘《为政》皇疏:‘志者,在心之谓也。‘朱熹云:‘志者,心之所之之谓。‘在情的外发过程中,有两种因素志决定情的方向或差异。一是物与性相交的程度。外力的强弱、疏密等因素,足以影响到情的走向。二是心在物、性交流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心为万虑之总,‘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心对外物的感知与取项,主导着情的走向。心之所之,决定情之所之。君子成德,离不开志的作用,所以说‘德弗志不成‘。
    《成之闻之》对心理定式作了极为真实、精彩的描述:‘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心志要待物的作用而后作,作,兴起也。心志对物之诱情会进行判断,只有感到‘悦‘,‘快于己者之谓悦‘,也就是乐于接纳之,心志才会起而行之。这种悦而行之的过程经过多次的‘习‘,也就是重复,而后就会‘定‘,即形成心理定式,成为今后判断外物的经验。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论题:‘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即心之所之,具有不确定性。在恶言恶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往往会偏而向之;而在善言善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有时却未必偏而向之。人的心理定式未必都正确。如果不能把握心志,就难以确保人性向德行的转换。为了使心志能将情性导向正确的方向,一是避免接触足以将情性引向邪途的恶物,即慎交游的思想。二是在与恶物的接触不可避免时,则要着力扶正志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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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傅》认为,在太子‘心未定‘,即心志未形成定式之时,逐去邪人,使太子‘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太子少长及成人,要使太子‘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能‘中道若性‘。择居处,慎交游,以正心志,成为儒家的普遍原则。《文王官人》则反复讨论‘志‘与君子修养的关系,认为志的正邪、强弱,与德行高下直接相关,因而不仅提出加志、养志、考志、探志的问题,而且提出观志和考志的方法。
    儒家重教育,有其心性论方面的原因。《性自命出》云:‘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因此,儒者的责任就是因性明教。《六德》云:‘作礼乐,制刑法,教此民尔,使之有向也。‘此‘向‘,即心志之向。
    《诗》教的问题。孔子以《诗》为六艺之一,教授弟子。《诗序》云:‘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也以心性论说解《诗》旨。《诗》言志,《诗》以导志,志以导情。朱熹屡以子思之说解《诗》教之旨,《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朱子《集注》:‘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朱熹以《诗》教之旨在导性情之正,即导心志之正,至确。
    人的性情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容易失控的一面。心志正则性情亦正。但性情虽正,又有所发性情是否适度的问题,喜怒哀乐之情,或尚不足,或嫌过度,虽是出于天性,情有可愿,却决非合于天道。儒家制礼,意在使人的性情得其正,‘齐之以礼者,使之复于正也‘。适度把握性情,才是把握了礼的真谛。《礼记·檀弓下》有子与子游的问答之语,论述儒家之礼与戎狄之道的区别。有子不理解儒家丧礼的礼义,认为‘情在于斯,其是也夫‘,
    率性直行即可,丧礼关于‘踊‘的规定是多余的。子游认为,直情而径行是‘戎狄之道‘,儒家的礼道‘不然‘子思认为礼有‘微情者‘和‘以故兴物者‘两种情况,根据郑注,所谓‘微情者‘,是指哭踊之节;‘以故兴物者‘,是指衰絰之制。贾疏云‘若贤者丧亲,必致灭性,故制使三日而食,哭踊有数,以杀其内情,使之俯就也。‘‘若不肖之属,本无哀情,故为衰絰,使其睹服思哀,起情企及也。‘可见,丧礼的作用,一方面是要杀减过情者的悲伤,以免以死伤生;另一方面,是要提升不肖者的哀伤之情,身穿丧服,使之时时意识到正在丧期之中,唤起其哀痛。总之,是要使过者与不及者都回到情感之‘中‘的位置。子游接着说:‘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品节斯,斯之为礼。‘人的喜愠之情,分别有不同的层次:喜有陶、咏、犹、舞;愠有戚、叹、辟、踊。礼要求人们将情感控制在恰如其分的层次,如丧礼中最哀痛时踊即可,而且每踊三次,三踊而成。若不加节制,情绪失控,不仅无法完成丧葬之礼,甚至可能毁性丧身,这当然是死者所不希望见到的。郑注云‘舞踊皆有节,乃成礼‘,是说礼必有节文。子游则更为明确地说到‘品节斯,斯之谓礼‘,贾公疏云:‘品,阶格也。节,制断也。‘品是情感的层次,已如上言。节是仪节的裁断,如失亲至痛,哀思无期,但不能沉溺不起,所以制礼者将丧期断为三年,自此恢复正常生活,也是防止哀痛过度。可见,礼文是对于人的情感的合理限定。
    《礼记》中用节文来解释礼的文字,可谓比比皆是。如:‘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孔疏:‘既为至极,若无节文,恐其伤性,故辟踊有节算,裁节其哀也。‘‘辟踊,哀之至也。有算,为之节文也。‘
    《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子思将中、和作为天下的‘大本‘和‘达道‘,作为宇宙间最普遍的原则。所谓道、礼,就是合于大本和达道的情性与行为,所以孔子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中庸》)中庸之道,就是万物得其中、得心性之中。《性自命出》云:‘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中庸》云‘修道之谓教‘,朱子《集注》:‘修,品节之也。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朱子《论语集注》:‘《诗》以理情性,《书》以道政事,礼以谨节文。‘又如《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朱子《集注》:‘中者,无过无不过之名也。‘最为的当之论。
    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儒家的礼学思想扼要归纳为:礼根植于人性,故礼能体现人类最普遍的特性。人性得自天道,故有天然的合理性。情未发谓之性,性既发谓之情。志藏于心,心之所之为志。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决定情的摆向。为对情有正确的导向,需要通过教育来端正心志,形成正确的心理定式。但是,即使心志与性情都端正而无所偏斜,而‘度‘的把握不当,不能‘得其中‘,则仍未合于天道。只有将情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层次上,才合于天道。为此,要用节文来齐一性情,使人性合于理性,节文就是礼的具体形式。如果用一句话来表示由情到礼的过程,那就是‘始者近情,终者近义‘。
    亦即《诗序》所说的‘发乎情,止乎礼义‘。
    圣人因俗以制礼。
    礼循理而作。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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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不错。
    作者: 汉唐风骨  2005-8-10 09:1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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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的分类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三
    礼 的 分 类
    在古代中国,礼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因而礼的名目极为繁冗,《中庸》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之说。为了使用与研究的方便,需要提纲挈领,对纷繁的礼仪进行归类。《尚书·尧典》说尧东巡守,到达岱宗时,曾经‘修五礼‘,《尚书·皋陶谟》也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的话,但都没有说是哪五礼。《周礼·春官·大宗伯》将五礼坐实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由于《周礼》在汉代已经取得权威地位,所以其五礼分类法为社会普遍接受。后世修订礼典,大体都依吉、凶、军、宾、嘉为纲,如北宋礼典就称《政和五礼新仪》。实际上《明会典》、《大清会典》也是如此,只是没有冠以五礼的名称。受此影响,朝鲜王朝的礼典也称为《国朝五礼仪》。
    一、吉礼
    吉礼是指祭祀之礼。古人祭祀为求吉祥,故称吉礼。《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吉礼祀邦国之鬼、神、示‘,将祭祀对象分为人鬼、天神、地示等三类,每类之下再细分为若干等。
    天神
    受祭的天神不仅很多,而且有尊卑之别,《周礼》分之为三等。第一等是昊天上帝,或称天皇大帝,为百神之君、天神之首。古代只有天子可以祭天,诸侯有国,但不得祭天。祭天是国家最重大的典礼。每年冬至,天子在国都南郊的圜丘,用‘禋祀‘祭昊天上帝。祭天的仪式经过精心设计,一名一物,无不含有深意。例如天为阳,而南方为阳位,所以祭天的地点要在南郊;天圆地方,所以祭天之坛要建成圜形;冬至是阴尽阳生之日,所以祭天必须在冬至,等等。
    第二等是日月星辰。
    日月星辰附丽于天,垂象著明莫过于日月,日月之明就是天之明,所以必须祭祀;‘星辰‘是指‘五纬‘(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十二辰和二十八宿,是与民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天体。祭日月星辰用‘实柴‘之祀。
    第三等是除五纬、十二辰、二十八宿之外,凡是职有所司、有功于民的列星,如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等。司中主宗室;司命(文昌宫的第五、第四星)主寿;风师是指箕星,雨师是指毕星,主兴风降雨。祭这一类星用‘槱燎‘之祀。后世祭典中,星辰入祀的范围不断扩大,司民、司禄、分野星、房星、灵星、农星、太岁等也都成为致祭的对象。
    对上述三类天神的祭祀方式,同中有异。相同之处是,禋祀、实柴、槱燎之祀都是燃烧堆积柴薪,使烟气上闻于天神。但陈放在柴薪之上的祭品,依神的尊卑而有差别:禋祀用玉、帛、全牲;实柴之祀只有帛没有玉,牲体是经过节解的;槱燎之祀只有节解的牲体。
    这里还要提到雩祭。农业时代危害人民最多的是旱灾,古人希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因而有祈谷于天的雩祭。雩祭分为‘常雩‘和‘因旱而雩‘两种。常雩是固定的祭祀,即使没有水旱之灾,届时必祭。常雩的时间,《左传》桓公五年说是‘龙见而雩‘。所谓‘龙见‘,是指苍龙七宿在建巳之月(夏历四月)昏时出现于东方,此时万物始盛,急需雨水,故每年此时有雩祭。因旱而雩是因发生旱灾而临时增加的雩祭,一般在夏、秋两季。冬天已是农闲,已无旱灾之虞,所以《谷梁传》说‘冬无为雩也‘。
    雩祭之礼,天子、诸侯都有。天子雩于天,称为‘大雩‘;诸侯雩于境内山川,只能称‘雩‘。大雩在南郊之旁筑坛,用盛乐、歌舞,称为‘舞雩‘,《公羊传》桓公六年何休注‘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即是指此。雩祭的对象,除上天外,还有‘山川百源‘(《礼记·月令》),即地面上所有的水源。
    地示
    对地示(音Qi)的祭祀,也依照尊卑分为三等。第一等是社稷、五祀、五岳,用血祭祭祀。所谓血祭,是用祭牲的血浇灌于地,使其气下达,及于地神。社是土神;稷是百谷之主;五祀是五行之神;五岳指东岳岱宗(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被认为是天下五方的镇山。
    第二等是山林、川泽,用貍沈之祭。祭山林叫‘貍‘,祭川泽叫‘沈‘。貍即‘埋‘字,将牺牲、玉帛埋入土中,表示对土地、山林之神的祭奠。沈通‘沉‘字,是将牺牲、玉帛沉入川泽,以表示对川泽之神的祭奠。文献中不乏用‘沈‘的方式祭河神的记载,如《左传》襄公十八年,晋伐齐,渡河前,献子在玉上系以红丝绳,祈祷于河神,然后‘沈玉而济‘;《左传》定公三年,蔡昭侯从楚国回来,经过汉水时,‘执玉而沈‘等皆是。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10 21:4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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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祭祀的对象还有社稷、城隍、四方山川、五祀、六宗等。据《周礼·小宗伯》,王郊祭之后,还要望祭五岳、四渎、四镇。四渎指江、河、淮、济等四条大河。四镇指扬州的会稽山、青州的沂山、幽州的医无闾、冀州的霍山,是四方的镇山。五岳、四镇、四渎各据一方,相隔辽远,难以一一往祭,所以在都城的四郊设坛,遥望而祭之,故称望祭。诸侯只能祭祀封地内的名山大川,所以自古有‘祭不越望‘之说。
    第三等是四方百物,用疈辜之祭。四方百物,是指掌管四方百物的各种小神。疈是剖祭牲之胸,辜是将剖过的牲体进一步分解。这类祭祀对象有如户、灶、霤、门、行等‘五祀‘。《礼记·月令》说,春祀户,夏祀灶,中央祀中霤,秋祀门,冬祀行。五者与人们生活最为密切,厚于民生,应该报其功,所以要祭五者之神。
    人鬼
    人鬼之祭,主要是对祖先的祭祀。祭必于庙,周制,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诗·小雅·天保》说:‘禴祠尝烝,于公先王。‘禴、祠、尝、烝分别是春、夏、秋、冬四时的祭名,不同的文献所记略有小异,如禴或作礿,祠或作禘。所谓四时祭,就是每逢岁时之首,用时令蔬果祭祖。天子庙数众多,难以在一日之内遍祭,所以又有犆和祫的区别。《礼记·王制》说:‘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犆,即‘特‘字,是单独的意思。犆礿,是说春祭是对群庙一一祭祀的。祫是合祭,就是将群庙的庙主集中在太祖庙致祭;夏、秋、冬三祭是祫祭。
    对父祖的祭祀还大量集中在丧礼中,有奠、虞、卒哭、祔、小祥、大祥、禫等名目,相当复杂。后世的人鬼之祭,并不限于先祖,还包括历代帝王、先圣先师、贤臣、先农、先蚕、先火、先炊、先医、先卜等。有关的情况,将另立专题介绍。
    二、凶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凶礼哀邦国之忧‘,凶礼是指救患分灾的礼仪,包括荒礼和丧礼两大类,细目则有丧礼、荒礼、吊礼、禬礼、恤礼等五种。
    丧礼
    某国诸侯新丧,则兄弟亲戚之国要依礼为之服丧,以志哀悼,还要派使者前往吊唁,赠送助丧用的钱物等,都有特定的礼仪。丧礼是古代礼仪中最为重要的礼仪之一,其核心是通过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来表达对死者的敬爱之情。与丧礼密不可分的是丧服制度,根据与死者的亲疏关系,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等五种丧服,以及从三年到三月不等的服丧时间。因涉及的问题相当复杂,需要另文介绍。
    荒礼
    荒是指年谷不熟,也就是通常说的荒年。《逸周书·籴匡》将农业丰歉分为成年、年俭、年饥、大荒等四种情况。《周礼》所说的荒,还包括疫病流行在内。当邻国出现灾荒或传染病,民众面临生存危机时,应该用一定的方式表示同忧,如《礼记·曲礼》所说‘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或者直接贷给饥民粮食,《国语·鲁语》:‘国有饥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郑国发生饥荒,郑子皮‘饩国人粟,户一钟‘。或者移民通财,《孟子》梁惠王说:‘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
    吊礼
    邻国遭遇水火之灾,应该派使者前往吊问。鲁庄公十一年秋,宋国发生大水,鲁君派人前往慰问,说‘天作淫雨,害于粢盛,如何不吊?‘《左传》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宣公之庙)灾,‘三日哭‘。《谷梁传》:‘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汉书·成帝本纪》,河平四年三月,对因‘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以葬者与钱,人二千。《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三年二月丁未,置‘漏泽园‘,瘗埋人骨,无使暴露。
    禬礼
    禬(音hui)是会合财货的意思。邻国发生祸难,发生重大物质损失,兄弟之国应该凑集钱财、物品以相救助。《春秋》襄公三十一年冬,‘会于澶渊,宋灾故‘。《谷梁传》云:‘更宋之所丧财也。‘意思是说补充宋国因灾祸而丧失的财物,使之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左传》闵公二年,狄人入卫,立戴公,以庐于曹。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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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恤礼
    恤是忧的意思。邻国发生外患内乱,应该派遣使者前往存问安否。
    儒家对荒礼提出的‘散礼‘、‘薄征‘、‘缓刑‘、‘劝分‘、‘移民通财‘等一系列原则,两汉政府曾具体加以运用。汉高祖二年六月,关中大饥,米价每斛万钱,民人相食,政府移民通财,‘令民就食蜀汉‘。汉文帝颁令,凡遇大灾,百姓可蠲免租税,称为‘灾蠲‘。成帝又开入粟助赈者赐爵的先例。光武帝建武五年夏四月,旱灾、蝗灾并起,迫于饥饿而触犯法律者甚多。五月丙子下诏:‘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见徒免为庶人。‘宽赦缓刑,以示哀矜。后汉顺帝永建三年正月,京师地震,乃下诏散利,年七岁以上的受伤害者,每人赐钱二千。经过历代政府不断完善,救荒赈灾成为重要礼制之一。
    三、军礼
    军与征战相关,而也列入礼的范围有两方面的理由。从理论上讲,王者以礼治国,使天下归于大同,必然会受到内部和外部的干扰,甚至兵火的威胁,因此《礼记·月令》说,需要命将选士,‘以征不义,诘诛暴慢,以明好恶,顺彼远方‘。礼乐与征伐,犹如车之两轮,缺一不可。
    此外,军队的组建、管理等,也都离不开礼的原则。例如军队的规模,天子为六军,根据礼有等差的原则,诸侯的军队不得超过六军,而必须与国力相称,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当时的军力往往用战车的多少来衡量,所以又有天子万乘、诸侯千乘、大夫百乘的说法。军队必须按照礼的原则,严格训练,严格管理,《礼记·曲礼》说:‘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上古有《司马法》一书,记述当时的军礼,可惜已经失传,研究者只能退而从《周礼》的记载来推求其概貌。《周礼·春官·大宗伯》中的军礼,包括大师之礼、大均之礼、大田之礼、大役之礼、大封之礼五种。
    大师之礼
    大师之礼,是制天子亲自出征的礼仪。天子御驾亲征,威仪盛大,是为了调动国民为正义而战的热情,所以《周礼》说:‘大师之礼,用众也。‘郑玄注说:‘用其义勇也。‘
    大均之礼
    据《周礼·地官·小司徒》,古代的军队建制,以五人为一伍,五伍(二十五人)为一两,四两(一百人)为一卒,五卒(五百人)为一旅,五旅(二千五百人)为一师,五师(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国家根据这一建制‘以起军旅‘(征兵),同时‘以令贡赋‘(分摊军赋),也就是说,应征的士兵必须自备车马、盔甲等。这种做法,是由与当时兵农合一的社会状况相适应的,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大均之礼意在平摊军赋,使民众负担均衡。唐宋以后,随着社会的变化,军礼中不再有这一条。
    大田之礼
    古代诸侯都亲自参加四时田猎,分别称为春蒐、夏苗、秋狝、冬狩,故称大田之礼。田猎的主要目的,是检阅战车与士兵的数量、作战能力,训练未来战争中的协同配合。
    大役之礼
    大役之礼,是为了营造宫邑、堤防等而役使民众。大役之礼要求根据民力的强弱分派任务,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为力不同科‘的思想。
    大封之礼
    诸侯相互侵犯,争夺对方领土,使当众流离失所。当侵略一方受到征讨之后,要确认原有的疆界,聚集失散的居民。古代疆界都要封土植树,故称大封之礼
    天子亲征是一件重大的事件,《礼记·王制》说,出征前要举行‘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祃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学‘等礼仪。类、宜、造、祃都是祭名,祭祀上帝、社、祢(父庙)和所征之地,是为了祈求各方神灵的保佑,确保战争的胜利。受命于祖是为了告庙,并将神主请出,奉于军中。受成于学是为了决定作战的计谋。
    此外,军队的车马、旌旗、兵器、军容、营阵、行列、校阅,乃至坐作、进退、击刺等,无不依一定的仪节进行。军队的日常训练,包括校阅、车战、舟师、马政等,都有严格的礼仪规定。得胜之后,又有凯旋、告庙、献俘、献捷、受降、饮至等仪节。
    四、宾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在宗法社会中,天子与诸侯之间,大多有亲戚关系。为了联络感情,彼此亲附,需要有定期的礼节性的会见。据《周礼》,宾礼就是天子、诸侯接待宾客的礼仪,其名目有六种:‘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六服之内的诸侯,按照季节顺序,轮流进京朝见天子;‘时见曰会‘,是王将要征伐不顺服的诸侯时,其它诸侯觐见天子;‘殷见曰同‘,是天子十二年未巡守,四方诸侯齐往京师朝见。诸侯之间,也要定期相聘问,有关的礼仪,将另立专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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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礼
    朝礼包括天子的五门(皋门、库门、路门、雉门、应门)三朝(外朝、治朝、燕朝)、朝位(三公、孤、卿、大夫等在朝廷中站立的位置)、朝服(冠冕、带韠、黻黼、佩玉等)等,以及君臣出入、揖让、登降、听朝等的礼仪。
    西周时,王每日视朝,与群臣议政。汉宣帝每五日一上朝。后汉减省为六月、十月朔朝,其后又以六月盛暑为由而去之,所以一年仅十月朔临朝。魏晋南北朝有朔望临朝的制度。朔、望日的上午,公卿在朝堂议论政事;午后,天子与群臣共议。隋高祖勤于政事,《隋书·高祖本纪》说:‘上每旦临朝,日昃忘倦。‘唐代的视朝制度,九品以上的官员每月朔、望上朝;文官五品以上每日上朝,故称常参官;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称九参官;五品以上五日一朝,号六参官。
    到唐代,开始在京师为外地的官员设置邸舍。唐初,各地都督、刺史、充考使到京师等候朝见,都是各自租赁屋舍而居,往往与商人杂处,不成体貌。贞观十九年,唐太宗下诏,就京城内的闲坊,建造邸第三百馀所。对官员上朝的服装也有了严格的规定。朝廷的礼仪规范也日益细密。
    相见礼
    古代人际交往的礼仪,并非局限于天子、诸侯之间,在士与士之间也有相应的礼仪,《仪礼》有《士相见礼》记载上古时代士相见,以及士见大夫、大夫相见、大夫庶人见于君、燕见于君、言视之法、侍坐于君子、士大夫侍食于君等等的礼节。以此为基础,历代的相见礼有所变化和发展。
    蕃王来朝礼
    据《明集礼》,洪武初年制定蕃王来朝礼。蕃王来朝,到达龙江驿后,驿令要禀报应天府,再上达中书省和礼部。应天知府奉命前往龙江驿迎劳。蕃王到达下榻的宾馆后,省部设宴款待。然后由司仪导引,到奉天殿朝见天子,到东宫拜见皇太子。朝见完毕,天子赐宴。接着,皇太子、省、府、台一一设席宴享。蕃王返回,先后向天子、皇太子辞行,然后由官员慰劳并远送出境。其间的每一个程序都有‘仪注‘加以规范。
    五、嘉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嘉礼亲万民。‘嘉礼是饮食、婚冠、宾射、燕飨、脤膰、贺庆之礼的总称。嘉是善、好的意思。嘉礼是按照人心之所善者制定的礼仪,故称嘉礼。
    饮食之礼
    国君通过宾射、燕享之礼,与族族兄弟、四方宾客等饮酒聚食,以联络和加深感情,所以说‘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
    婚冠之礼
    古代男子二十而冠,女子许嫁,十五而笄,有冠笄之礼,表示成年。成年男女用婚礼使之恩爱相亲,所以说‘以婚冠之礼亲成男女‘。
    宾射之礼
    古代乡有乡射礼,朝廷有大射礼。在射礼中,即使有天子参与,也必须立宾主,所以称宾射之礼。射礼主为亲近旧知新友,所以说‘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
    燕飨之礼
    四方前来朝聘的诸侯,是天子的宾客。天子要通过燕飨的方式,与之相亲。所以说‘以燕飨之礼,亲四方之宾客‘。
    脤膰之礼
    脤膰是宗庙社稷的祭肉。在祭祀结束后,将脤膰分给兄弟之国,借以增进彼此的感情,所以说‘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
    贺庆之礼
    对于有婚姻甥舅关系的异姓之国,在他们有喜庆之事时,要用致送礼物,以相庆贺。所以说‘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
    巡守礼
    《礼记·王制》说‘天子五年一巡守‘,《周礼·大行人》则说天子十二年‘巡守殷国‘。《易·观卦》说,王者要‘省方、观民、设教‘,意思是说,天子要巡省方国,以观民俗而设教。据文献记载,上古时代帝王有定期巡守的制度。《尚书·尧典》说,舜在巡守之年的二月,东巡守到达岱宗(泰山);五月,南巡守到达南岳;八月,西巡守到达西岳;十一月,北巡守到达北岳。舜所到之处,要祭祀当地的名山大川,观察风俗民情,并听取诸侯的述职,考论政绩,施行赏罚。秦始皇曾到各地巡守。《后汉书·世祖本纪》说,光武帝曾经于十七年南巡守、十八年西巡守、二十年东巡守。
    即位改元礼
    古人把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子夜为冬至之时称为初元(或者上元)。政权的更迭,往往选择元日,据《尚书》记载,唐虞禅让,就选择在‘正月上日‘,上日就是朔日。《春秋》新君即位,必称元年,《公羊传》隐公元年解释说:‘元者何,君之始年也。‘意在‘体元居正‘一般来说,《春秋》遭丧的当年年,无论在哪个月,新君都继续沿用旧君的纪年,而到次年正月元日才告庙即位,这既是为了使新君从‘新元‘开始纪年,也是也有整齐王年的意义。汉武帝根据有司的提议,顺序使用建元、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元封的年号。成为最早使用年号的帝王。后汉光武帝是第一位举行即位大典的君王,从此,帝王即位必有盛典,典礼的仪式也日益繁复。
    嘉礼的范围很广,除上述诸礼外,还包括正旦朝贺礼、冬至朝贺礼、圣节朝贺礼、皇后受贺礼、皇太子受贺礼、尊太上皇礼、学校礼、养老礼、职官礼、会盟礼,乃至观象授时、政区划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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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的要素
    《中国古代礼仪文化》之四
    礼的要素
    礼的种类纷繁复杂,礼的样态千差万别,但都包含有某些基本要素。学术界对于礼的要素究竟包括哪几项,看法不尽一致,大体说来,有礼法、礼义、礼器、辞令、礼容、等差等几项。
    礼法
    所谓‘礼法‘是指行礼的章法、程式。儒家制礼,希冀为万世作法式,是要供在不同空间、时间中生活的人们使用的。因此,礼必须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包括行礼的时间、场所、人选,人物的服饰、站立的位置、使用的辞令、行进的路线、使用的礼器,以及行礼的顺序,等等,这就是礼法。《仪礼》一书,就是先秦各种礼仪的礼法的汇编。如《燕礼》是诸侯与群臣燕饮的礼仪,但这类燕饮并非酗酒嬉闹,而有严格的仪节规范,计有告戒设具、君臣各就位次、命宾、请命执役者、纳宾、主人献宾、宾酢主人、主人献公、主人自酢于公、主人酬宾、二人媵爵于公、公举媵爵酬宾遂旅酬初燕盛礼成、主人献卿或献孤、再请二大夫媵爵、公又行爵为卿举旅燕礼之再成、主人献大夫兼有胥荐主人之事、升歌、公三举旅以成献大夫之旅、奏笙、献笙、歌笙间作遂合乡乐而告乐备、立司正命安宾、主人辨献士及旅食、因燕而射以乐宾、宾媵觯于公公为士举旅酬、主人献庶子以下于阼阶、燕末无算爵无算乐、燕毕宾出、公与客燕等二十九节,节节相扣。若有违反,就是‘失礼‘。
    礼法是礼的外在形态,其特点是具有强烈的规定性,是礼的运作依据,也是判断礼与非礼的标准。例如,礼法规定,天子在堂上见诸侯,是对君臣名分的规定,而周夷王下堂见诸侯,名分已乱,所以君子讥其为‘非礼‘,认为是乱政的征兆。《左传》中有许多类似的记载,读者可以检阅,限于篇幅,此不赘举。
    礼法的推广与运用,使我国不同方言、不同风俗的人们有了共同的文化形态,而且不管走到哪里,彼此都会有文化认同感。
    礼义
    如果说礼法是礼的外壳,那么礼义就是礼的内核。礼法的制订,是以人文精神作为依据的。如果徒具仪式,而没有合理的思想内涵作为依托,礼就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所以孔子反对行礼以器物仪节为主,强调要以礼义为核心,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认为玉帛、钟鼓不过是表达礼义的工具。《仪礼》一书,以记载礼法为主,对礼义很少涉及。《礼记》一书,则以推明《仪礼》的礼义为主旨,发微索隐,说解经义。《礼记》的最后七篇是《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就是分别说解《仪礼》的《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聘礼》的礼义的。其余各篇也都是以讨论礼义为主,只是议题没有上述七篇集中罢了。
    从宏观上看,礼的设定都有很强的道德指向,如‘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射义》)儒家的丧服制度极为复杂,但绝非无的放失,几乎每一处都含有尊尊亲亲之义,《礼记》的《丧服四制》对此作了明晰的说解,认为丧服制度是‘取于仁义礼知‘。
    在礼仪的具体环节上,也无不体现礼义。如《仪礼·聘礼》规定,诸侯相聘,以玉圭为贽。为什么要以玉圭为贽呢?郑玄解释说:‘君子于玉比德焉。以之聘,重礼也。‘可见礼法规定以玉圭为贽,是要体现重德、重礼的思想。但是,礼法又规定,在聘礼结束时,主人一方要‘还贽‘,也就是要将玉圭奉还对方。为什么接受之后又要归还呢?郑玄解释说:‘还之者,德不可取于人,相切厉之义也。‘可见,聘礼中送、还玉圭,是要表现彼此以德行相切磋、砥砺的思想。
    礼器
    礼器是指行礼的器物,礼必须借助于器物才能进行。使用何种礼器行礼,以及礼器如何组合,都传达着礼义的信息,古人说‘藏礼于器‘,就是这个道理。礼器的范围很广,主要有食器、乐器、玉器等。食器,通常有鼎、俎、簠、簋、笾、豆、尊、壶、甒、罍、爵、觯,以及盘、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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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时宴饮,先要将牛、羊、豕等牲体在镬(类似于今天的锅子)中煮熟,然后用匕(一种头部尖锐的取食器,用棘木、桑木或者青铜制作,长三尺或五尺)取出来,放入鼎内,调和入味。为了保温和防灰,要加上盖子。鼎盖称为‘鼏‘(mi),一般用茅编织而成,但出土实物中也有用青铜制作的。将鼎从庖厨移送到行礼的场所,是用‘铉‘贯穿鼎的两耳抬走,‘铉‘就是专用的杠子,文献中又写作‘扄‘(jiong)。鼎不是食器,所以食用之前,要再次用匕将肉从鼎中取出,放在俎(载放牲体的器物,又称‘房俎‘或‘大房‘)上,然后再陈设在食案上。鼎与俎是配套使用的,所以在礼器的组合中,数量总是相同。
    除了鼎俎之外,盛食器还有簠、簋和笾、豆。簠是盛黍稷的圆形器皿,簋是盛稻粱的长方形器皿,两者都有盖。在礼器的组合中,鼎与簋最为重要,但前者用奇数,后者用双数,如天子用九鼎八簋,诸侯用七鼎六簋,大夫用五鼎四簋等等。笾与豆的形状相似,但由于两者所盛的食品不同,质地也就不同。笾是盛脯(肉干)、枣、栗等干燥的食物用的,所以是用竹子做的。豆则是盛菹(腌渍的蔬菜)、醢(肉酱)等有汁的食物用的,所以是木制的。笾与豆通常也是配合使用的,而且都用双数,所以,《礼记·郊特牲》说‘鼎俎奇而笾豆偶‘。
    礼器中的酒器,又可以分为盛酒器和饮酒器两大类。盛酒器主要有尊、甒(wu)、罍(lei)、卣、壶、缶等,它们在礼仪场合中陈设的位置以及体现的尊卑每每不同,《礼记·礼器》说:‘门外缶,门内壶,君尊瓦甒。‘可见缶与壶是内外相对地陈设的。瓦甒是君之尊,而罍是臣所用,不能混同。卣是盛郁鬯(用香草调制的酒)的器皿。盛酒器通常要陈放在称为‘禁‘或‘棜‘、‘斯禁‘‘的底座上。它们的区别是,‘禁‘有足,而‘棜‘、‘斯禁‘没有足。饮酒器有爵、觯、觚、觥等。它们除外形不同之外,容积也不同,爵为一升,觚为二升,觯为三升。觥(文献又写作‘觵‘)在饮酒器中容量最大,所以在君臣宴饮等场合,常常用作罚酒之器。
    乐器主要有钟、磬、鼓、柷(zhu)、敔(yu)、瑟、笙等。天子、诸侯迎宾、送宾要‘金奏‘,即奏钟、镈,而以鼓磬相应。镈如钟而大,其作用是控制编钟的音乐节奏。金奏一般在堂下进行。乡饮酒礼、燕礼等在献酬的仪节结束后,有升歌、笙奏、间歌、合乐等节目。升歌是歌者升堂歌《诗》,弹瑟者在堂上伴奏。笙奏,是吹笙者在堂下吹奏《诗》篇。间歌是升歌与笙奏轮番进行;合乐则是升歌与笙奏同时进行。大夫送宾用鼓。柷,状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间有椎,摇动之则自击,奏乐之始,都先要击柷。敔,状如伏虎,木制,背部有刻,划之则乐止。
    古礼中使用的玉器很多,有璧、琮、圭、璋、琥、璜等。每一类之下,又细分为若干种,如璋有大璋、中璋、边璋、牙璋、瑑璋等名目。玉器的使用也很广泛。首先是等级的象征。例如,不同形制的玉圭玉和璧,代表着主人的不同身份,《周礼·春官·大宗伯》说,天子执镇圭,长一尺二寸;公执桓圭,长九寸;侯执信圭,长七寸;伯执躬圭,长七寸;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其次是用于祭祀。《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此外,祭祀天地、山川等神祗,也多以玉器为奉献之物。在诸侯交聘时,以玉为贽;在军队中,以玉为瑞信之一;在诸侯生活中,用玉圭聘女;在丧礼中,用玉器敛尸等等,不能备举。
    辞令
    礼是人际交往,或者沟通人与神的仪式,因此辞令必不可少。孔子以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四个科目教授弟子,言语即辞令。古礼中的辞令,一种有规定的格式,《礼记·少仪》中记载的许多礼仪场合的辞令都是如此,如第一次去见仰慕的君子,到达门口时要说‘某固愿闻名于将命者‘,意思是说,希望自己的名字能通闻于传命者。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表示不敢直接通姓名于君子,含有自谦和敬重君子的意思。如果逢公卿之丧,前往助丧,要说‘听役于司徒‘,意思是听命于丧家的派遣,无论轻重,不敢推辞。国君要出访,如果臣下将奉献金玉货贝之类的财物,以充国君路途之用,应该说‘致马资于有司‘,意思是所献之物微薄,聊充车马之资而己,所以只能致送于随行的有司。如果馈赠的对象与自己的地位相当,也应该自谦,要说‘赠从者‘,意思也是说,不过是聊补左右从行者之用的薄资而已。以上都是古代通行的礼貌用语,不会使用就是失礼的表现。此外,《仪礼·士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仪节,以及父母、庶母送女,都有规定的辞令。《仪礼·士相见礼》主客双方的问??,应该符合于‘德‘,要体现仁、义、文、行、忠、信的要求,为此,根据德的行为要求,制定为一套规范,也称之为礼。如婚礼应该如何举行,丧服应该如何穿着,对父母应该如何服侍,对尊长如何称呼等等。儒家将伦理道德归纳为一系列准则,认为是社会活动中最合理的原则,《礼记·仲尼燕居》说:‘礼也者,理也。‘《礼记·乐记》说:‘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礼又是为政者不可须臾或离的大经大法,《左传》隐公十一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僖公十一年:‘礼,国之干也。‘《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叔向云:‘礼,政之舆也。‘《左传》昭公十五年,叔向云:‘礼,王之大经也。‘礼又是君子的立身之本,《左传》成公十三年,孟献子云:‘礼,身之干也。‘在社会生活中,礼是衡量是非曲直的标准,是诸事之本,《礼记·曲礼》说:‘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道德为万事之本,仁义为群行之大,人要施行行道德仁义四事,不用礼则无由得成。要通过教人师法、训说义理,来端正其乡风民俗,不得其礼就不能备具。争讼之事,不用礼则难以决断。君臣、上下、父子、兄弟等等的上下、先后之位,也必须根据礼才能确定。从师学习仕官与六艺之事,没有礼就不能亲近。班朝治军,涖官行法,只有用礼,才有威严可行。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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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祷祠祭祀,供给鬼神,也只有依礼而行才能诚敬。
    第六,礼是人际交往的方式。人与人交往,如何称乎对方,彼此如何站立,如何迎送,如何宴饮等等,都有礼的规定。行为合于礼,是有教养的表现,反之则不能登大雅之堂。甚至在双方并未见面,用书信交流时,也有特殊的礼貌用语。
    礼的内涵是如此丰富,因此,尽管中国是礼仪之邦,但是没有人可以用‘一言以蔽之‘的方法给‘礼‘下一个定义。已故著名礼学家钱玄先生说,礼的‘范围之广,与今日‘文化‘之概念相比,或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礼学实际上就是‘上古文化史之学‘。(《三礼辞典o自序》)这是非常精到的看法。
    尽管‘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但是要用简明扼要的文字给礼下一个定义,却绝非易事,因为它的内涵实在是太过丰富,难以包容。已故著名礼学家钱玄先生在《三礼辞典·自序》中说:‘今试以《仪礼》、《周礼》及大小戴《礼记》所涉及之内容观之,则天子侯国建制、疆域划分、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役财用、冠昏丧祭、服饰膳食、宫室车马、农商医卜、天文律历、工艺制作,可谓应有尽有,无所不包。其范围之广,与今日‘文化‘之概念相比,或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以三礼之学,实即研究上古文化史之学。‘钱先生的看法很有见地。‘文化‘一词,究竟如何下定义,据说迄今已有不下两百种说法,无法定于一说。中国的‘礼‘,实际上是儒家文化体系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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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缘何而作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二
    礼缘何而作
    圣人因俗以制礼
    谈到古代社会的生活习俗,人们常常用到‘礼俗‘一词。实际上,礼是礼,俗是俗,两者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礼通行于贵族之中,即‘礼不下庶人‘;庶人则只有俗,即所谓‘民俗‘。但是,两者又有密切的渊源关系。这里,拟从‘礼源于俗‘作一简要梳理。
    什么是俗?《说文解字》云:‘俗,习也。‘是指生活习惯。东汉郑玄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俗谓土地所生习也。‘(《周礼·地官·大司徒》郑玄注)‘土地‘是指人们的生存环境,包括地理、气候、人文等各种要素在内。人们在各自特定的环境中生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各自的习俗。《礼记·王制》对四方的风俗作了如下的描述:‘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表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东方、南方都是近海之地,为了避免蛟龙的伤害,人民有文身的习惯。题,指额头。雕题即用丹青雕画额头,也是文身的一种。他们生食蚌蛤,不避腥臊。西方不产丝麻,多食禽兽,故以兽皮为衣,又因天寒不产五谷,所以‘不粒食‘。北方多鸟,故人们以羽毛为衣,又因林木稀少,所以多穴居。环境的多样性造成了民俗的多样性。
    从考古材料看,早在新石器时代,我国各地的民居、葬式、食物、器形、服饰等,都有明显的地域性。这一时期的风俗,具有浓厚的原始性。如在大汶口文化地区,流行拔除一对上颔侧门齿的风俗,而且头部后枕骨都经过人工畸形;女性口内多含小石球,致使臼齿严重磨损,腐蚀到齿冠、齿根,甚至将齿列挤向舌侧,使齿槽骨萎缩。这可能与某种原始信仰或审美情趣有关。这是很典型的远古风俗的例证。
    随着社会的进步,各地的风俗走入了不同的流向:有损于人类健康的蛮风野俗,被人们自觉地扬弃了;某些落伍的风俗则为新的风俗所替代,发展成为新时代的风俗;还有一部分风俗,则顽强地留存于社会中,继续发生影响。直到商代,尽管已经产生了高度发达的青铜文明,古代野蛮、落后的风俗依然笼罩着整个社会。最明显的例子有二,一是事无大小,都要占卜。占卜的习俗,至迟在龙山文化时期即已出现,事隔千年,它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成为殷王执政的重要工具。二是人祭和人殉的盛行。人祭是将活人杀死,作为祭祖的供品,这是食人之风的延续。人殉是用活人陪葬,与人祭性质相同。这类弊俗,无疑是社会发展的障碍。
    公元前11世纪,武王伐纣,建立了周王朝。两年后,武王去世,周公摄政。周公亲身参加了伐纣的伟大斗争,亲眼目睹强大的殷王朝一朝覆亡的场面。作为杰出的政治家,他不能不思考:在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背后,是不是天命在冥冥中起着作用?周人怎样才能长治久安?周公分析了殷代列王的为政之道,得出了殷亡于‘失德‘的结论。有鉴于此,周公提出了施行‘德政‘的政治纲领。而要保证‘德政‘的实施,首先是要建立一套全新的政治制度。其次是要为统治者制订一套系统的行为规范。二者可以统称为‘礼‘。这是一场比武王克商意义还要重大的革命。
    周公制和作乐,是建立古代中国人文精神的重要开端,其后经过孔子的提倡和荀子的发挥,‘礼‘形成为一个博大的体系,不仅包括政治制度,而且包括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礼不再是仅仅对统治者的要求,也是对有知识的‘君子‘的要求,成为全社会成员取齐的标准。
    风俗的转换要比政权的转换困难得多,也复杂得多。如何移风易俗?儒家认为,应该‘因俗制礼‘,即尽可能利用现有风俗的形式和内在的合理部分,再加整理、提高,注入新的精神,如此方可使人民喜闻乐见,被其所化。因此,《周礼》大司徒之官政之法有几条很重要的原则:一是‘辨五地之物生‘。全国的土地就地貌而言,可以大体分为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等五类,其物产及居民的体质特征也各不相同。这是为政者首先要分辨的。二是‘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辨明上述五类地区,目的在于摸清各自的风俗,然后才可以因藉而施以阳礼、阴礼等‘十二教‘。三是‘以本俗六安万民‘,本俗是指旧俗,要沿袭当地原有的宫室、族葬、衣服等六类旧俗,使人民安于其居。这三条是向万民施教的前提。以此为基础,再在乡、州、党、族、闾、比等每一级行政区内设置库、序等教育机构,把儒家的理想和伦理道德化解在各种礼仪之中,如冠礼、
    婚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等等,使人们在喜闻乐见的仪式中,接受礼的熏陶。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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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所述,为政得失,要看人民的反应,这无疑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尊重人,并不意味着人具有与生俱来的真善美。恰恰相反,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因此,在人的身上不可避免地会残留着动物的习性。人类要进步,就必须自觉地剔除违背文明的动物习性,这就需要礼。《礼记·曲礼》云:‘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令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从这一点出发,就要求人们将带有动物性的风俗向文明时代的礼靠拢。
    比如,人类初期的婚姻杂交乱媾,不问血缘。到西周时,尽管一夫一妻制已经确立,但对偶婚的残余依然存在,‘在男女生活上、婚姻形态上更是自由、活泼与放任‘(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97年。。为了移易这类陋俗,儒家制定了婚礼,规定了婚配的手续和仪式。并对双方的血缘关系作了严格的限定。《礼记·曲礼》云:‘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的道理,将‘不取同姓‘作为礼规定下来。
    礼要培养人的健康的情感。人有喜怒哀乐,礼的作用在于,使之‘发而皆中节‘(《中庸》),即恰到好处,而不对别人造成伤害,于是便有相应的种种规定。如丧事,古人重丧,以丧为礼之大端。人丧其亲,痛不欲生,哀毁无容。作为邻里、朋友,不应视而不见,我行我素,而应依礼助丧,至少要有悲戚、恻隐之心。《礼记·曲礼》对此有很详细的规定,如:‘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古人舂米,喜欢唱送杵的号子,当邻里有殡丧之事时,应该默舂,并不在巷中歌唱,以示同哀之心。‘望柩不歌‘,望见灵柩,哀伤顿生,自然不歌。‘临丧不笑‘,临丧事,宜有哀色,笑则伤孝子之心。‘适墓不登垄‘,进入墓区,切不可踩坟头,这样最无敬重之心。如此之类,不胜枚举。
    综上所述,儒家在如何建设周代社会的问题上,没有按照殷代的模式,再‘克隆‘出一个王朝,而是要创造出一个人本主义的社会。为了实现平稳过渡,他们一方面刻意保留各地的基本风俗,如房屋的形制、食物的种类、衣服的样式等;另一方面则通过推行各种形式的礼,来移风易俗,走近文明。从周代开始,礼乐文明就成为中华文明的主要特征,并绵延两千余年。
    中华文明,在古代即已声播海外,这种传播不是靠武力,而是靠文明本身的力量。当海外的遣唐使、留学生到达长安时,最令他们钦羡的,是先进的礼乐制度、衣冠文物。他们将它引入本国,加以仿效,希望‘进于中国‘。应该肯定,中国的礼乐文明对于改变这些地区的陋俗,加速向文明的演进,起了重要的作用。
    从俗到礼,是中国上古文明的一次重大飞跃,它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底蕴,并赋予它鲜明的特色。这是我们的祖先对世界文化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值得我们思考和总结。
    礼缘人情而作。大凡政治家在提出其社会学说时,为使其学说具有最强的针对性,往往着意寻求人类最普遍的特点。儒家对礼的理论探索,是从研究治世之道开始的。‘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凡动,必顺民心,民心有恒。‘《尊德义》说:‘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为近。‘儒家没有将人的血统、地域或种族的特征,而是将人性作为其治世之道的基础,认为要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就必须顺应人性。所谓人性,如同水、马、土地的特性,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四海之内,其性一也‘,是人类最普遍的特征。对人性的把握,可以推己及人,并上推命与天道,而知所当施行的人道。
    儒家将人性作为治道的基础和主体,提出‘道始于情,情生于性‘的理路,礼治思想发端于人情,‘礼因人情而为之‘。情是性的外显,情与性相为表里,道始于情就是始于性。所谓人性,即《大戴礼记·文王官人》所说‘民有五性,喜怒欲惧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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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高扬人性,是对周公、孔子以来,周代人本主义思想的传承与发展。武王克商、殷周革命之后,周公鉴于纣王失德亡国的教训,提出‘明德慎罚‘的口号,要求统治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奠定了人本主义的基础。孔子深化了周公的思想,倡行‘仁‘的学说,提出‘仁者,人也‘,‘仁者,爱人‘的论题。而要爱人、以人为本,就必须尊重人性。《尊德义》说‘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可导‘的是人性,‘不可强‘的也正是人性。
    子思学派从两个方面对孔子的天道观作发展:其一,认为天不仅是宇宙的主宰,而且是万物之‘道‘的渊源。‘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
    ‘圣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义也。行之而时,德也。‘天道无所不在,天道形诸于地,即为地道;形诸于水,即为水道;形诸于马即为马道;形诸于人,即为人道。因此,人性得自天命,人性即是天性。其二,是将性与天道相打通,不仅说明了人性的来源,而且为人性说取得了形而上的依据,尽管其中少有玄学的成分,但却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礼记·大传》云:‘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大戴礼记·礼三本》云:‘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云:‘故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达诸民之情,既知其以生有习,然后民特从命也。‘《中庸》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礼器》:‘天道至教,圣人至德。‘《礼记·礼运》:‘故礼义也者,……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宝也。‘朱子说《中庸》立言之旨在于说明‘道之本原出于天而不可易‘,可谓深得其要。
    《中庸》‘率性之谓道‘,意即遵循常人之性,庶几乎就是道。儒家重亲亲之道,以孝悌为本,亦即以人性为本。《六德》云:‘先王之教民也,始于孝悌。‘《成之闻之》云:‘君子顺人伦以顺天德。‘
    儒家认为,所谓性,实际上是一种输出‘情‘的功能。性是人人都具有的‘喜怒哀悲‘之类的生物属性。喜怒哀悲之情以性为栖身之处,在没有外物影响时,深藏不露。一旦感于外物,深藏于性的情就会外显,情是外物作用于性的结果。所以说‘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
    情性与物,并非只是单向的直线反射关系,其间有‘志‘的作用。《性自命出》云:‘凡心有志也。‘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具有枢纽的作用。
    《诗序》云:‘在心为志。‘《荀子·解蔽》:‘志也者,藏也。‘《为政》皇疏:‘志者,在心之谓也。‘朱熹云:‘志者,心之所之之谓。‘在情的外发过程中,有两种因素志决定情的方向或差异。一是物与性相交的程度。外力的强弱、疏密等因素,足以影响到情的走向。二是心在物、性交流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心为万虑之总,‘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心对外物的感知与取项,主导着情的走向。心之所之,决定情之所之。君子成德,离不开志的作用,所以说‘德弗志不成‘。
    《成之闻之》对心理定式作了极为真实、精彩的描述:‘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心志要待物的作用而后作,作,兴起也。心志对物之诱情会进行判断,只有感到‘悦‘,‘快于己者之谓悦‘,也就是乐于接纳之,心志才会起而行之。这种悦而行之的过程经过多次的‘习‘,也就是重复,而后就会‘定‘,即形成心理定式,成为今后判断外物的经验。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论题:‘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即心之所之,具有不确定性。在恶言恶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往往会偏而向之;而在善言善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有时却未必偏而向之。人的心理定式未必都正确。如果不能把握心志,就难以确保人性向德行的转换。为了使心志能将情性导向正确的方向,一是避免接触足以将情性引向邪途的恶物,即慎交游的思想。二是在与恶物的接触不可避免时,则要着力扶正志的方向。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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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傅》认为,在太子‘心未定‘,即心志未形成定式之时,逐去邪人,使太子‘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太子少长及成人,要使太子‘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能‘中道若性‘。择居处,慎交游,以正心志,成为儒家的普遍原则。《文王官人》则反复讨论‘志‘与君子修养的关系,认为志的正邪、强弱,与德行高下直接相关,因而不仅提出加志、养志、考志、探志的问题,而且提出观志和考志的方法。
    儒家重教育,有其心性论方面的原因。《性自命出》云:‘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因此,儒者的责任就是因性明教。《六德》云:‘作礼乐,制刑法,教此民尔,使之有向也。‘此‘向‘,即心志之向。
    《诗》教的问题。孔子以《诗》为六艺之一,教授弟子。《诗序》云:‘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也以心性论说解《诗》旨。《诗》言志,《诗》以导志,志以导情。朱熹屡以子思之说解《诗》教之旨,《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朱子《集注》:‘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朱熹以《诗》教之旨在导性情之正,即导心志之正,至确。
    人的性情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容易失控的一面。心志正则性情亦正。但性情虽正,又有所发性情是否适度的问题,喜怒哀乐之情,或尚不足,或嫌过度,虽是出于天性,情有可愿,却决非合于天道。儒家制礼,意在使人的性情得其正,‘齐之以礼者,使之复于正也‘。适度把握性情,才是把握了礼的真谛。《礼记·檀弓下》有子与子游的问答之语,论述儒家之礼与戎狄之道的区别。有子不理解儒家丧礼的礼义,认为‘情在于斯,其是也夫‘,
    率性直行即可,丧礼关于‘踊‘的规定是多余的。子游认为,直情而径行是‘戎狄之道‘,儒家的礼道‘不然‘子思认为礼有‘微情者‘和‘以故兴物者‘两种情况,根据郑注,所谓‘微情者‘,是指哭踊之节;‘以故兴物者‘,是指衰絰之制。贾疏云‘若贤者丧亲,必致灭性,故制使三日而食,哭踊有数,以杀其内情,使之俯就也。‘‘若不肖之属,本无哀情,故为衰絰,使其睹服思哀,起情企及也。‘可见,丧礼的作用,一方面是要杀减过情者的悲伤,以免以死伤生;另一方面,是要提升不肖者的哀伤之情,身穿丧服,使之时时意识到正在丧期之中,唤起其哀痛。总之,是要使过者与不及者都回到情感之‘中‘的位置。子游接着说:‘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品节斯,斯之为礼。‘人的喜愠之情,分别有不同的层次:喜有陶、咏、犹、舞;愠有戚、叹、辟、踊。礼要求人们将情感控制在恰如其分的层次,如丧礼中最哀痛时踊即可,而且每踊三次,三踊而成。若不加节制,情绪失控,不仅无法完成丧葬之礼,甚至可能毁性丧身,这当然是死者所不希望见到的。郑注云‘舞踊皆有节,乃成礼‘,是说礼必有节文。子游则更为明确地说到‘品节斯,斯之谓礼‘,贾公疏云:‘品,阶格也。节,制断也。‘品是情感的层次,已如上言。节是仪节的裁断,如失亲至痛,哀思无期,但不能沉溺不起,所以制礼者将丧期断为三年,自此恢复正常生活,也是防止哀痛过度。可见,礼文是对于人的情感的合理限定。
    《礼记》中用节文来解释礼的文字,可谓比比皆是。如:‘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孔疏:‘既为至极,若无节文,恐其伤性,故辟踊有节算,裁节其哀也。‘‘辟踊,哀之至也。有算,为之节文也。‘
    《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子思将中、和作为天下的‘大本‘和‘达道‘,作为宇宙间最普遍的原则。所谓道、礼,就是合于大本和达道的情性与行为,所以孔子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中庸》)中庸之道,就是万物得其中、得心性之中。《性自命出》云:‘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中庸》云‘修道之谓教‘,朱子《集注》:‘修,品节之也。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朱子《论语集注》:‘《诗》以理情性,《书》以道政事,礼以谨节文。‘又如《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朱子《集注》:‘中者,无过无不过之名也。‘最为的当之论。
    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儒家的礼学思想扼要归纳为:礼根植于人性,故礼能体现人类最普遍的特性。人性得自天道,故有天然的合理性。情未发谓之性,性既发谓之情。志藏于心,心之所之为志。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决定情的摆向。为对情有正确的导向,需要通过教育来端正心志,形成正确的心理定式。但是,即使心志与性情都端正而无所偏斜,而‘度‘的把握不当,不能‘得其中‘,则仍未合于天道。只有将情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层次上,才合于天道。为此,要用节文来齐一性情,使人性合于理性,节文就是礼的具体形式。如果用一句话来表示由情到礼的过程,那就是‘始者近情,终者近义‘。
    亦即《诗序》所说的‘发乎情,止乎礼义‘。
    圣人因俗以制礼。
    礼循理而作。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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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不错。
    作者: 汉唐风骨  2005-8-10 09:1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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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的分类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三
    礼 的 分 类
    在古代中国,礼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层面,因而礼的名目极为繁冗,《中庸》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之说。为了使用与研究的方便,需要提纲挈领,对纷繁的礼仪进行归类。《尚书·尧典》说尧东巡守,到达岱宗时,曾经‘修五礼‘,《尚书·皋陶谟》也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的话,但都没有说是哪五礼。《周礼·春官·大宗伯》将五礼坐实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由于《周礼》在汉代已经取得权威地位,所以其五礼分类法为社会普遍接受。后世修订礼典,大体都依吉、凶、军、宾、嘉为纲,如北宋礼典就称《政和五礼新仪》。实际上《明会典》、《大清会典》也是如此,只是没有冠以五礼的名称。受此影响,朝鲜王朝的礼典也称为《国朝五礼仪》。
    一、吉礼
    吉礼是指祭祀之礼。古人祭祀为求吉祥,故称吉礼。《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吉礼祀邦国之鬼、神、示‘,将祭祀对象分为人鬼、天神、地示等三类,每类之下再细分为若干等。
    天神
    受祭的天神不仅很多,而且有尊卑之别,《周礼》分之为三等。第一等是昊天上帝,或称天皇大帝,为百神之君、天神之首。古代只有天子可以祭天,诸侯有国,但不得祭天。祭天是国家最重大的典礼。每年冬至,天子在国都南郊的圜丘,用‘禋祀‘祭昊天上帝。祭天的仪式经过精心设计,一名一物,无不含有深意。例如天为阳,而南方为阳位,所以祭天的地点要在南郊;天圆地方,所以祭天之坛要建成圜形;冬至是阴尽阳生之日,所以祭天必须在冬至,等等。
    第二等是日月星辰。
    日月星辰附丽于天,垂象著明莫过于日月,日月之明就是天之明,所以必须祭祀;‘星辰‘是指‘五纬‘(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十二辰和二十八宿,是与民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天体。祭日月星辰用‘实柴‘之祀。
    第三等是除五纬、十二辰、二十八宿之外,凡是职有所司、有功于民的列星,如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等。司中主宗室;司命(文昌宫的第五、第四星)主寿;风师是指箕星,雨师是指毕星,主兴风降雨。祭这一类星用‘槱燎‘之祀。后世祭典中,星辰入祀的范围不断扩大,司民、司禄、分野星、房星、灵星、农星、太岁等也都成为致祭的对象。
    对上述三类天神的祭祀方式,同中有异。相同之处是,禋祀、实柴、槱燎之祀都是燃烧堆积柴薪,使烟气上闻于天神。但陈放在柴薪之上的祭品,依神的尊卑而有差别:禋祀用玉、帛、全牲;实柴之祀只有帛没有玉,牲体是经过节解的;槱燎之祀只有节解的牲体。
    这里还要提到雩祭。农业时代危害人民最多的是旱灾,古人希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因而有祈谷于天的雩祭。雩祭分为‘常雩‘和‘因旱而雩‘两种。常雩是固定的祭祀,即使没有水旱之灾,届时必祭。常雩的时间,《左传》桓公五年说是‘龙见而雩‘。所谓‘龙见‘,是指苍龙七宿在建巳之月(夏历四月)昏时出现于东方,此时万物始盛,急需雨水,故每年此时有雩祭。因旱而雩是因发生旱灾而临时增加的雩祭,一般在夏、秋两季。冬天已是农闲,已无旱灾之虞,所以《谷梁传》说‘冬无为雩也‘。
    雩祭之礼,天子、诸侯都有。天子雩于天,称为‘大雩‘;诸侯雩于境内山川,只能称‘雩‘。大雩在南郊之旁筑坛,用盛乐、歌舞,称为‘舞雩‘,《公羊传》桓公六年何休注‘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即是指此。雩祭的对象,除上天外,还有‘山川百源‘(《礼记·月令》),即地面上所有的水源。
    地示
    对地示(音Qi)的祭祀,也依照尊卑分为三等。第一等是社稷、五祀、五岳,用血祭祭祀。所谓血祭,是用祭牲的血浇灌于地,使其气下达,及于地神。社是土神;稷是百谷之主;五祀是五行之神;五岳指东岳岱宗(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被认为是天下五方的镇山。
    第二等是山林、川泽,用貍沈之祭。祭山林叫‘貍‘,祭川泽叫‘沈‘。貍即‘埋‘字,将牺牲、玉帛埋入土中,表示对土地、山林之神的祭奠。沈通‘沉‘字,是将牺牲、玉帛沉入川泽,以表示对川泽之神的祭奠。文献中不乏用‘沈‘的方式祭河神的记载,如《左传》襄公十八年,晋伐齐,渡河前,献子在玉上系以红丝绳,祈祷于河神,然后‘沈玉而济‘;《左传》定公三年,蔡昭侯从楚国回来,经过汉水时,‘执玉而沈‘等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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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类祭祀的对象还有社稷、城隍、四方山川、五祀、六宗等。据《周礼·小宗伯》,王郊祭之后,还要望祭五岳、四渎、四镇。四渎指江、河、淮、济等四条大河。四镇指扬州的会稽山、青州的沂山、幽州的医无闾、冀州的霍山,是四方的镇山。五岳、四镇、四渎各据一方,相隔辽远,难以一一往祭,所以在都城的四郊设坛,遥望而祭之,故称望祭。诸侯只能祭祀封地内的名山大川,所以自古有‘祭不越望‘之说。
    第三等是四方百物,用疈辜之祭。四方百物,是指掌管四方百物的各种小神。疈是剖祭牲之胸,辜是将剖过的牲体进一步分解。这类祭祀对象有如户、灶、霤、门、行等‘五祀‘。《礼记·月令》说,春祀户,夏祀灶,中央祀中霤,秋祀门,冬祀行。五者与人们生活最为密切,厚于民生,应该报其功,所以要祭五者之神。
    人鬼
    人鬼之祭,主要是对祖先的祭祀。祭必于庙,周制,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诗·小雅·天保》说:‘禴祠尝烝,于公先王。‘禴、祠、尝、烝分别是春、夏、秋、冬四时的祭名,不同的文献所记略有小异,如禴或作礿,祠或作禘。所谓四时祭,就是每逢岁时之首,用时令蔬果祭祖。天子庙数众多,难以在一日之内遍祭,所以又有犆和祫的区别。《礼记·王制》说:‘天子犆礿,祫禘、祫尝、祫烝。‘犆,即‘特‘字,是单独的意思。犆礿,是说春祭是对群庙一一祭祀的。祫是合祭,就是将群庙的庙主集中在太祖庙致祭;夏、秋、冬三祭是祫祭。
    对父祖的祭祀还大量集中在丧礼中,有奠、虞、卒哭、祔、小祥、大祥、禫等名目,相当复杂。后世的人鬼之祭,并不限于先祖,还包括历代帝王、先圣先师、贤臣、先农、先蚕、先火、先炊、先医、先卜等。有关的情况,将另立专题介绍。
    二、凶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凶礼哀邦国之忧‘,凶礼是指救患分灾的礼仪,包括荒礼和丧礼两大类,细目则有丧礼、荒礼、吊礼、禬礼、恤礼等五种。
    丧礼
    某国诸侯新丧,则兄弟亲戚之国要依礼为之服丧,以志哀悼,还要派使者前往吊唁,赠送助丧用的钱物等,都有特定的礼仪。丧礼是古代礼仪中最为重要的礼仪之一,其核心是通过对死者遗体的处理,来表达对死者的敬爱之情。与丧礼密不可分的是丧服制度,根据与死者的亲疏关系,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等五种丧服,以及从三年到三月不等的服丧时间。因涉及的问题相当复杂,需要另文介绍。
    荒礼
    荒是指年谷不熟,也就是通常说的荒年。《逸周书·籴匡》将农业丰歉分为成年、年俭、年饥、大荒等四种情况。《周礼》所说的荒,还包括疫病流行在内。当邻国出现灾荒或传染病,民众面临生存危机时,应该用一定的方式表示同忧,如《礼记·曲礼》所说‘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或者直接贷给饥民粮食,《国语·鲁语》:‘国有饥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郑国发生饥荒,郑子皮‘饩国人粟,户一钟‘。或者移民通财,《孟子》梁惠王说:‘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
    吊礼
    邻国遭遇水火之灾,应该派使者前往吊问。鲁庄公十一年秋,宋国发生大水,鲁君派人前往慰问,说‘天作淫雨,害于粢盛,如何不吊?‘《左传》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宣公之庙)灾,‘三日哭‘。《谷梁传》:‘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汉书·成帝本纪》,河平四年三月,对因‘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以葬者与钱,人二千。《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三年二月丁未,置‘漏泽园‘,瘗埋人骨,无使暴露。
    禬礼
    禬(音hui)是会合财货的意思。邻国发生祸难,发生重大物质损失,兄弟之国应该凑集钱财、物品以相救助。《春秋》襄公三十一年冬,‘会于澶渊,宋灾故‘。《谷梁传》云:‘更宋之所丧财也。‘意思是说补充宋国因灾祸而丧失的财物,使之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左传》闵公二年,狄人入卫,立戴公,以庐于曹。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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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恤礼
    恤是忧的意思。邻国发生外患内乱,应该派遣使者前往存问安否。
    儒家对荒礼提出的‘散礼‘、‘薄征‘、‘缓刑‘、‘劝分‘、‘移民通财‘等一系列原则,两汉政府曾具体加以运用。汉高祖二年六月,关中大饥,米价每斛万钱,民人相食,政府移民通财,‘令民就食蜀汉‘。汉文帝颁令,凡遇大灾,百姓可蠲免租税,称为‘灾蠲‘。成帝又开入粟助赈者赐爵的先例。光武帝建武五年夏四月,旱灾、蝗灾并起,迫于饥饿而触犯法律者甚多。五月丙子下诏:‘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见徒免为庶人。‘宽赦缓刑,以示哀矜。后汉顺帝永建三年正月,京师地震,乃下诏散利,年七岁以上的受伤害者,每人赐钱二千。经过历代政府不断完善,救荒赈灾成为重要礼制之一。
    三、军礼
    军与征战相关,而也列入礼的范围有两方面的理由。从理论上讲,王者以礼治国,使天下归于大同,必然会受到内部和外部的干扰,甚至兵火的威胁,因此《礼记·月令》说,需要命将选士,‘以征不义,诘诛暴慢,以明好恶,顺彼远方‘。礼乐与征伐,犹如车之两轮,缺一不可。
    此外,军队的组建、管理等,也都离不开礼的原则。例如军队的规模,天子为六军,根据礼有等差的原则,诸侯的军队不得超过六军,而必须与国力相称,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当时的军力往往用战车的多少来衡量,所以又有天子万乘、诸侯千乘、大夫百乘的说法。军队必须按照礼的原则,严格训练,严格管理,《礼记·曲礼》说:‘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
    上古有《司马法》一书,记述当时的军礼,可惜已经失传,研究者只能退而从《周礼》的记载来推求其概貌。《周礼·春官·大宗伯》中的军礼,包括大师之礼、大均之礼、大田之礼、大役之礼、大封之礼五种。
    大师之礼
    大师之礼,是制天子亲自出征的礼仪。天子御驾亲征,威仪盛大,是为了调动国民为正义而战的热情,所以《周礼》说:‘大师之礼,用众也。‘郑玄注说:‘用其义勇也。‘
    大均之礼
    据《周礼·地官·小司徒》,古代的军队建制,以五人为一伍,五伍(二十五人)为一两,四两(一百人)为一卒,五卒(五百人)为一旅,五旅(二千五百人)为一师,五师(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国家根据这一建制‘以起军旅‘(征兵),同时‘以令贡赋‘(分摊军赋),也就是说,应征的士兵必须自备车马、盔甲等。这种做法,是由与当时兵农合一的社会状况相适应的,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大均之礼意在平摊军赋,使民众负担均衡。唐宋以后,随着社会的变化,军礼中不再有这一条。
    大田之礼
    古代诸侯都亲自参加四时田猎,分别称为春蒐、夏苗、秋狝、冬狩,故称大田之礼。田猎的主要目的,是检阅战车与士兵的数量、作战能力,训练未来战争中的协同配合。
    大役之礼
    大役之礼,是为了营造宫邑、堤防等而役使民众。大役之礼要求根据民力的强弱分派任务,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为力不同科‘的思想。
    大封之礼
    诸侯相互侵犯,争夺对方领土,使当众流离失所。当侵略一方受到征讨之后,要确认原有的疆界,聚集失散的居民。古代疆界都要封土植树,故称大封之礼
    天子亲征是一件重大的事件,《礼记·王制》说,出征前要举行‘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祃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学‘等礼仪。类、宜、造、祃都是祭名,祭祀上帝、社、祢(父庙)和所征之地,是为了祈求各方神灵的保佑,确保战争的胜利。受命于祖是为了告庙,并将神主请出,奉于军中。受成于学是为了决定作战的计谋。
    此外,军队的车马、旌旗、兵器、军容、营阵、行列、校阅,乃至坐作、进退、击刺等,无不依一定的仪节进行。军队的日常训练,包括校阅、车战、舟师、马政等,都有严格的礼仪规定。得胜之后,又有凯旋、告庙、献俘、献捷、受降、饮至等仪节。
    四、宾礼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在宗法社会中,天子与诸侯之间,大多有亲戚关系。为了联络感情,彼此亲附,需要有定期的礼节性的会见。据《周礼》,宾礼就是天子、诸侯接待宾客的礼仪,其名目有六种:‘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六服之内的诸侯,按照季节顺序,轮流进京朝见天子;‘时见曰会‘,是王将要征伐不顺服的诸侯时,其它诸侯觐见天子;‘殷见曰同‘,是天子十二年未巡守,四方诸侯齐往京师朝见。诸侯之间,也要定期相聘问,有关的礼仪,将另立专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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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礼
    朝礼包括天子的五门(皋门、库门、路门、雉门、应门)三朝(外朝、治朝、燕朝)?的接触不可避免时,则要着力扶正志的方向。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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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傅》认为,在太子‘心未定‘,即心志未形成定式之时,逐去邪人,使太子‘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太子少长及成人,要使太子‘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能‘中道若性‘。择居处,慎交游,以正心志,成为儒家的普遍原则。《文王官人》则反复讨论‘志‘与君子修养的关系,认为志的正邪、强弱,与德行高下直接相关,因而不仅提出加志、养志、考志、探志的问题,而且提出观志和考志的方法。
    儒家重教育,有其心性论方面的原因。《性自命出》云:‘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因此,儒者的责任就是因性明教。《六德》云:‘作礼乐,制刑法,教此民尔,使之有向也。‘此‘向‘,即心志之向。
    《诗》教的问题。孔子以《诗》为六艺之一,教授弟子。《诗序》云:‘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也以心性论说解《诗》旨。《诗》言志,《诗》以导志,志以导情。朱熹屡以子思之说解《诗》教之旨,《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朱子《集注》:‘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朱熹以《诗》教之旨在导性情之正,即导心志之正,至确。
    人的性情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容易失控的一面。心志正则性情亦正。但性情虽正,又有所发性情是否适度的问题,喜怒哀乐之情,或尚不足,或嫌过度,虽是出于天性,情有可愿,却决非合于天道。儒家制礼,意在使人的性情得其正,‘齐之以礼者,使之复于正也‘。适度把握性情,才是把握了礼的真谛。《礼记·檀弓下》有子与子游的问答之语,论述儒家之礼与戎狄之道的区别。有子不理解儒家丧礼的礼义,认为‘情在于斯,其是也夫‘,
    率性直行即可,丧礼关于‘踊‘的规定是多余的。子游认为,直情而径行是‘戎狄之道‘,儒家的礼道‘不然‘子思认为礼有‘微情者‘和‘以故兴物者‘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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