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崇祯帝》第428章 认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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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
    这天陈傻子下休后,便买了许多东西准备回盐疙瘩村看看。
    虽然陈傻子不大想面对陈老爹和陈春妮,但是人家好歹救了他命,若是翅膀硬了就不理人家了,未免会被人骂作白眼狼的。
    他刚一出沧州城,便被几个吊儿郎当的地痞拦住了。
    定睛一看,那地痞的头领可不就是孙彬这混蛋吗?
    孙彬傲然站在陈傻子面前,他衣着华丽,手里摇着一副文人雅士扇,只是,……那猥琐的气质,怎么看都像是没有文化的样子。
    怪不得云姝小姐不喜欢他,女人都喜欢文化人嘛!
    或者你就算不是文化人,你也得装出文化人的样子嘛!
    孙彬瞧着衣着简朴,手里还提着一大块羊肉的陈傻子,活脱脱就是乡下穷巴子模样啊,他瞬间便挺直了腰板,优越感尽现。
    “呵呵!”
    孙彬嘲讽道,“呦,这不是大名鼎鼎的云家赘婿,陈大傻子嘛?赘婿兄啊,您这不在家中伺候岳丈和小姐,咋一个人出门了?
    哎呦,还提了肉呢?
    你这当赘婿的待遇可真是好,总算能吃回肉了,哎~本公子想想你们这些穷人也真是可怜,为了吃口肉,不惜把自个卖给人家当上门女婿。”
    孙彬摇头晃脑,一副可惜可叹的模样!
    陈傻子静静看着孙彬,一言不发!
    孙彬今天来就是想狂揍陈傻子出气,最好能在揍前揍后都听到陈傻子的求饶声,那才是最解气的,没想到陈傻子却一言不发,如同木头般。
    揍木头人有什么意思的?
    孙彬瞬间咆哮了。
    “陈傻子你这狗日的东西,老子在训你话呢,你麻痹的若是识相,赶紧跪下给老子磕头,然后叫三声孙爷爷饶命!”
    孙彬说完后,还故意抡起碗大的拳头,作势要揍。
    而他的狗腿地痞们,也一个个不友善的盯着陈傻子看,看那架势,似乎在挑地方揍人,最好能揍个半死,但是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
    陈傻子的表情依旧很淡定。
    呃~其实现在这种情况不淡定能怎么办?陈傻子虽然自信能跑过孙彬这混球,但是他肯定跑不过那几个狗腿地痞的。
    甚至还会因为逃跑,而彻底激怒他们。
    至于求饶,叫爷爷?
    若是求饶有用,陈傻子早就求饶,今天看孙彬的架势就是要揍他解气,陈傻子估摸着,他越是求饶,这孙彬便会打他越狠。
    “孙公子!”
    “陈某看公子的气质打扮也是个儒生,须知读书人应以礼义行天下!”
    陈傻子先不动声色的拍了个马屁,果不其然,孙彬面色好多了。
    这孙彬自小不爱读书,不知道气走了多少先生,长大了也就只会背个三字经和百家姓,就连他自己的名字都写的神似鸡爪刨的。
    所谓越是缺什么,便越是仰慕什么。
    孙彬无论气质和学识都和儒生八竿子打不着,他长这么大,听过无数马屁,这还是第一次被人说像儒生呢,心里美滋滋的。
    连带着看陈傻子也顺眼了几分。
    不过?
    孙彬可没将表情显露出来,他依旧呵呵一笑,“圣人教导我等读书人要对人讲理,可没说要对狗讲理啊?”
    听孙彬这么说,陈傻子反而长舒一口气。
    看来他的话确实饶到了孙彬的痒处。
    “公子可是喜欢云姝小姐?”
    陈傻子的这句话,反而让孙彬暴跳如雷,他气的脸红脖子粗,“老子喜欢她?她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么德行,也配让老子喜欢,呸~母猪都比她漂亮。”
    陈傻子摇摇头,叹息道,“陈某还准备传授公子‘追女必胜108招’呢,既然公子不喜欢云姝小姐,呃~那就算了,陈某也不献丑了。”
    啥?追女必胜108招?
    陈傻子半截话反而说的孙彬心中痒痒的。
    陈傻子突然神秘兮兮道,“陈某不过是个灶户穷巴子而已,这些年却屡屡情场得意,不是吹的,但凡接触过陈某的女人,无不爱我死去活来。
    你看那云姝小姐,不也被我这个穷巴子迷住了?就那苟公子都被她当成了狗,你以为凭借的是什么?就凭我这才貌身份,只怕丫鬟都看不上呢!
    反正我有神技在手,不愁没有美女喜欢,就将那云姝小姐让给孙公子又何妨?总比便宜了苟公子好吧?没想到,哎~”
    孙彬这人其实就是个二愣子。
    陈傻子这么一忽悠,他居然相信了?
    而且也因为陈傻子的条件确实太差了,这么差的条件都能获得云姝小姐芳心,说他没点秘密,谁相信啊?
    孙彬冷笑一声,恶狠狠道,“臭小子,将你的那啥108招统统招供出来,老子虽然不喜欢云姝这头猪,但是老子就是看不惯苟东西。
    但凡喜欢苟东西的女人,或者苟东西喜欢的女人,老子孙彬统统都要抢过来,让这道貌岸然的苟东西脸面丢尽。”
    陈傻子突然惊喜道,“原来孙公子也讨厌苟东西这个道德婊啊?”
    道德婊?
    好奇怪的词啊?
    不过为什么莫名就觉得道德婊这个词听着特别解气呢?
    呃~仔细一想:苟熙可不就是满口仁义,天天将道德挂在嘴上,他就是靠着这些东西,风靡沧州城,成了十大豪杰的,可不就是道德婊?
    鉴于两人都讨厌苟熙,算是有了共同语言。
    加上孙彬确实对‘追女108招’很好奇。
    还有‘道德婊’这个词太解气了有没有?
    孙彬瞬间就觉得陈傻子是知己。
    他脸色终于和缓了下来,哈哈大笑。
    “你这小子看着木讷傻傻的,没想到却是个明白人,来,兄弟,跟着哥哥我去酒楼喝个不醉不归,想吃什么尽管吃,别给老子省钱啊!”
    陈傻子的身体本就单薄,冷不丁被孙彬重重一拍,差点栽倒在地,他揉了揉肩膀,呵呵笑道,“大哥莫要客气,兄弟我手里有肉,咱不如去烤烧烤啊?”
    烧烤?
    是什么东西?
    不过孙彬和他的狗腿很快就知道什么是烧烤了,并且这家伙还吃的满嘴流油呢!
    一个人干掉了大半肉!
    我是崇祯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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