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倾凤华》第九十二章(番外)雨送黄昏花易落

    第九十二章(番外)雨送黄昏花易落
    我在黑暗里不知漂浮了多久……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她是否也曾在这洪荒初始的黑暗里孤独寂寞的挣扎过呢。
    时间仿佛静止一般,悬浮在我眼前,我只知道,似乎过了许久许久。
    最近这一段时间,我总是记起那一年她站在城门之上,朝我喊的那一句话。
    下辈子,不做敌人好不好?
    好!
    纵是敌人,我亦然很开心,好过成为你生命里的过客。
    在回塔尔之前,我曾为自己卜过一卦,在看到凤箫被非天所幻化的烛龙所吞噬之后,便知道,自己的劫数来了。
    看着她一副誓死要与它同归于尽的样子,真的是刺痛了我。
    像是伤口干裂,被粗粝的沙子磨砺着,生疼,却没有血。
    我的时间应该不多了吧。
    最近总是听见血管破裂的声音,有时从洪荒之外透过变幻的光影里,看到皮肤下的隐隐血迹。
    非天本就没有人形,能幻化为烛龙,不过是因着天书的原因,原被它吸进去的人,则是进了一个虚空中,若真是以常人之法将它的腹部劈开,那么死的定然会是腹部中的人。
    唯有一个办法——以命换命。
    希望他还能活着吧,至少她会开心些。
    我在这里不知漂浮了多久,久到我以为时间静止了。
    她是否也曾在这洪荒初始的暗境里渡过了这样一段不见天日的岁月。
    与那个沉寂了六百年的灵魂一起,融合……
    又或者说,在这洪荒初始的黑暗里,渡过了六百年的她……
    在某一个契机,我听见平地而起的轰隆之音,那是一种开天辟地,浑沌初成的声音。
    随即在那响声之后,一道裂缝,将漆黑的空间劈裂开来。
    有七彩的光,从裂缝之中照射出来,缝隙越来越大,最后,与漆黑的天际,一分为二。
    我抬手,遮住这耀眼的光,适应黑暗许久,突然遇见了光芒有些无法适应。
    她自逆光里走来,抬手伸向我,“抱歉,来晚了,我带你回家。”
    我不知所措,以为这是自己的幻觉。
    终于瞳孔适应光亮,她巧笑倩兮的站在那里,真实的站在那里。
    天书译本里,最后一页梵文,一直未能译本能完整的翻译出来。
    而天书,早被非天修炼到自身之中,她又是如何开启的时空秘术……
    这一点,当我看着堆积的半人高的奏折,和忙的晕头转向的六王时,方才明白了这一点,被这女人给算计了!
    ……
    一年后。
    黄花满地,白柳横波,小桥通若耶之溪,曲径接天台之路,石中清流急湍,篱落飘香,树头红叶翩翩,疏林如画,西风乍紧,初罢莺啼,暖日当眩,遥望东南,建几处依山之树,纵观西北,结三间临水之轩。
    这处凝曦轩,是西梁新帝为其后所建。
    笙簧盈耳,则有幽情,罗绮穿林,倍添韵致。
    这玉梨山下的皇宫本就奢华至极,又建这样一处人间仙境,着实是没天理。
    但人家陛下说了,金丝雀之所以会离笼,那是因为笼子不够豪华。
    这座豪华的笼子只为一人所建,这人便是西梁左相之女,新国大宛开国女皇,雁大姑娘所建的。
    当日凤箫醒来之后,得到了她要继承塔尔的国祚,并且终生不嫁时,便回家修了这一种宫殿,什么也不说,只叫人在殿成之后放出消息,西梁新君要大婚。
    那一根筋的傻女人,便飞了回来。
    这句简单的飞了回来,对雁姑娘来说可真没那么容易阿。
    她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找天当年天书的手抄本,八百里加急送到她老子手里,三天一封火漆密函的来催促,一个月后,译本完成。
    她方才将那流传千年的神秘阵法打开,将关于洪荒之境的罗迦救了出来,放到了自己的火坑里。自己则赶着去抢亲。
    哪里想到,这竟然会是一个局,一个专门为自己设的局。
    哪里有什么大婚,不过是等着她良心发现后回来自投罗网。
    十个月后,雁大姑娘已变成了孕妇。
    她捧着自己的肚子,对月感叹,对花伤感,眼睛恶狠狠的剜着初为人父,美色半点未减的某陛下。
    “为什么生孩子的不是你们,很疼的知道不知道?”
    某陛下放下手中的奏折,举目沉思,“等他出来,先打一顿。”
    某孕妇大惊,若非因身子笨重,怕是要跳起来了,“为什么打我的崽子。”
    一手捧着肚子,那架势像是要找人拼命。
    陛下赶忙上前安抚,“谁让他不知道自己出来,还需要你生他!”
    “……”
    雁姑娘无声翻着白眼,等崽子出来,一定要告诉他,你爹在你还没出来时,便要打你。
    两年后。
    已升任皇叔父的十一殿下身高已和他皇帝哥哥差不多了。
    这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适合春游,适合遛娃,适合很多事情。
    十一殿下刚刚褪去稚气的脸颊上,带着些许委屈,匆匆忙忙的跑到了龙章宫。
    “七哥,你还要不要管管你儿子!”
    龙案后的人,缓缓抬起头,看了一眼十一身上被糟蹋的皱皱巴巴没有任何风度可言的天水之青,淡淡道“改明儿让内务府再给你送十匹天烟罗吧。”
    十一气顿时气的脑门子冒汗,“不,这不是十匹天烟罗,可以解决的问题。”
    某陛下想了想,“那就二十匹。”
    “亲爱的,我们去放风筝吧。”
    有人绝美的女子应声而入,头发极简单的挽在脑后,以一根极是古朴的玉簪固定住。
    摒弃了西梁女子的繁琐的头饰,却给人一种极是清新的感觉。
    帝后大婚之后,在某次的宫宴上,皇后娘娘,以一根素簪,挽发,极是清丽动人。
    在一堆的脂妖粉怪,金银堆砌里,堪称是一股小清新。
    后来这种风格装扮被称为极简主义。
    这种发饰一时之间,在皇族中引发了竞相跟风,一时之间帝京城中倒闭了数家金银首饰店,而几家以玉质为生店铺迅速崛起,称霸了玉器市场。
    某女人坐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数着银子。
    话题扯远了。
    陛下笑嘻嘻的放下手中的奏折,匆忙跑下去,“你怎么来了,今日可好些了。”
    雁姑娘笑笑,自从怀了二胎之后,皮肤是出奇的好,简直比用了海蓝之谜还有效果。
    两人都认为这是个女孩。
    “还不错,比凤霁那崽子听话多了。”
    十一听到凤霁这个名字,瞬间一个激灵,赶忙称自己有事要告退。
    凤箫皱眉,方才想起十一进来之前说的那句话,“这就要走吗?”
    十一笑嘻嘻的看着这两不喜欢按常理出牌的夫妻,废话,不走,在这里等着你儿子折腾我这小鲜肉吗?
    “那个什么,七哥和七嫂要出去放风筝,我就不打扰了。”
    雁丘点点头,“嗯,是阿,带着你也不方便,这样吧,凤霁崽子就劳烦你带了,别人看我不放心。”
    十一抱头哀嚎,为什么,为什么又是这样,你们两口子出去,把你们的崽子丢给我。
    宫里那么多嬷嬷公公为什么要丢给俺一个至今还是处男的小男人带!
    十一表示不服,十一觉得带娃这件事情,对他而言是简直是人格性的侮辱。
    十一愤怒了,十一要揭竿起义,反抗这对无良夫妻的暴政!
    “七哥,七嫂,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前天不是才将霁儿送到我那,今天又要送过去?这样是不是不太合适,毕竟你们才是他的父母!”
    凤箫缓缓点头,觉得他的话甚是有理,“那好,既然如此……”
    十一开心的裂开嘴。
    “既然如此,那明日,让内务府总管给你安排相亲宴……”
    内务府总管的眼光,简直堪称奇葩,选出来的女人,简直可以用魑魅魍魉来形容。
    翩翩帝后两人觉得他办事公允,不寻私,且又有能力,一直予以重用。
    十一想到那些血盆大口的脂妖粉怪,浑身一个激灵,“怎么能不合适呢,我身为霁儿的嫡亲皇叔,照顾他就是天大的事,好就这样,我马上带霁儿回府……”
    说罢抱头鼠窜。
    两人相视一笑。
    随即,大殿门后的一处廊柱下,缓缓伸出一个粉雕玉琢的脑袋。
    那孩子生的极是俊俏,不过两岁年纪,眉眼已出落的十分酷肖其父。
    他伸出胖胖的小白手,看着宫门外,远去的背影,露出一抹坏笑。
    雁大姑娘看着那孩子,暗自思忖,这崽子才两岁,大脑还没发育完全呢,怎么就成了这副德性。
    “霁儿,过来。”
    躲在纱幔后的小崽子浑身一颤,随即看见自己娘亲坏笑着招手,妆模作样的露出一抹天真的笑意,展开小手向着她娘飞奔过去。
    半跑却被一双大手截住,崽子不乐意了,我的奶呢,我要吃奶!
    “你母后怀着你妹妹,你这样撞过去,会伤到妹妹的。”
    崽子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将鼻子上的抹极淡的黑往凤箫肩膀上蹭了蹭,先毁尸灭迹再说。
    “你十一叔为什么追杀你!”
    小崽子浑身一个激灵,被发现了,哪里被发现的?
    他在怀中乱窜,想看看究竟是哪里露馅了。
    被凤箫按往,“你以为你将衣服换了,我就没闻到你身上的味道?”
    崽子看着自己严肃起来有些吓人的爹,再看看一脸看好戏嗑瓜子不打算救他的娘,觉得自己真是命苦,怎么摊上这么一个老子。
    ------题外话------
    今天恢复更新了,稍晚点,还有一章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