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鬼后我和男人同居了》28.找上门

    第二十八章
    说真的, 齐小未对自己是不是还活着并不非常介意,他更在意的反而是自己尸体去哪了。
    趁着有懂行的左家父子在,他拉着好不容易安抚好的林尽深下去请教对方。
    他不提生魂的事,左震也识趣的没有开口。
    做了一个简单的小法事,凭借着魂魄与肉身间的联系寻找齐小未身体在哪,最后却一无所获。
    “带走小未的人里边应该有我的同行,他做法暂时斩断了两者的联系, 所以我们这边什么也卜不出来。”
    左震略有愧色, 随即正色道,“不过我刚才给小未的魂魄加了点小手段, 他们即使藏着你的身体也不能对你做什么。”
    因为还有急事, 留下这句话他就带着左道一离开了。
    两人这才略微放下心。
    齐小未纳闷,“哥,你说他们把我的尸体搬走干什么?”一声哥喊得无比顺口。
    林尽深心中微暖。
    对其他人他或许会有所保留, 但对被他当作弟弟看待的齐小未,他并不想隐瞒什么。
    于是将自己的猜测说给他听, “你姓齐,我怀疑你可能与历史上已经灭族的齐族有关, 而他们搬走你的身体,或许是与另一座古墓有什么关系。”
    齐小未皱了皱眉头, 他怎么还与少数民族扯上关系了。
    “墓存不存在都不一定,他们倒是已经把准备工作做好了, 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吐槽了一句, “对了哥, 你们还要继续找另一座墓吗?”
    林尽深说,“就在真武山,周老应该是要找找的。”
    “唉,虽然我跟爷爷是守墓人,但还真不知道墓在哪。”
    林尽深摸了摸他的脑袋,“你担心什么,这是考古人员的事情,不担心周老他们把墓给你挖了?”
    他哼了一声,“周爷爷答应我了,只研究,不会挖开,就算要挖也会告诉我。”现在都没影的事,他懒得担心那么远。
    神气的模样惹得林尽深笑了笑,牵着人往房间走,“我准备明天回南川市,你要跟我走吗?”
    齐小未惊讶,“要走了?墓不是刚找到么。”
    林尽深:“其实要不是周老再三要求,这一趟我不会来。”
    齐小未好奇,“我怎么觉得你不喜欢下墓?”
    “对,的确不喜欢。”
    迟疑了一下,林尽深还是告诉了他实情,“我养父是盗墓贼,他收养我后一直教导我各种盗墓的手段,那个时候我年纪还小反抗不了,等后来大一点才算摆脱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
    至于怎么摆脱,这期间经历过什么却只字未提。
    齐小未恍然大悟,“难怪盗墓贼打电话来用你养父威胁你的时候你一点都不在乎。”
    这奇特的关注点让林尽深十分无奈,不过也算知道小未对他以前的身份并不排斥。
    “所以你的答案是什么?”
    扑到男人背上,齐小未搂着对方的脖子说,“当然去城里!”墓这边不用担心,总算可以光明正大去城里玩了。
    不过在这之前还有一点事,他得把自己的家产带走。
    于是等第二天林尽深收拾完东西,发现行李中多出一箱的金条后,沉默了。
    偏偏齐小未还在毫无所觉地说,“哥,听说城里有好多好玩好吃的,之前我被困在你家都没办出去,这次要好好尝个够。”
    随即有些担心地补充,“就是不知道这点钱能用多久。”
    林尽深:......
    最终齐小未还是在他哥的强烈要求下将金条放回了山上,心里还老大不乐意。
    他知道黄金值钱,但到底值多少钱可以说一点逼数都没有,谁让他爷爷当初撒手人寰的时候跟他说没钱用就去拿金条呢。
    为着这次古墓的事,林尽深向学校请了一周的假。
    都是教授,但他的情况跟研究所其他研究员不同,他们带的是研究生、博士生,自由度很高,即使不去学校也没什么关系。
    林尽深却要按时去学校点卯,这也与他自己当初的选择有关。
    回到南川市不代表他就清闲下来,一边上课,随着白马镇各种文字资料传回来后他也要跟着忙。
    其中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那些刻在青砖上的未知符号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特殊含义。
    书房里,林尽深仔细将墓道里的符号和已知的甲骨文金文作对比,他暂且假设那些字形相似的符号以甲骨文、金文代替,看看能不能看出些什么。
    虽然大部分字义没有考释出来,但已经考释出来的那一部分,经过对比证明的确是一个可行的研究方向。
    纷乱的线索总算有了头绪,林尽深舒了口气。
    “小未。”
    “嗯?”正捧着手机看的齐小未抬起头。
    “晚上想吃什么?”
    他眼前一亮,巴拉巴拉报出一串菜名。
    被打回一半。
    之前说过,林尽深习惯在外面吃或者点外卖。
    而左道一给他打包的养鬼须知上说,鬼长期显出身形会变得虚弱,所以除非必要林尽深都不许齐小未现身。
    只有在家里,并且时常燃着养魂香的情况下才可以。
    是以齐小未住进来后再去外面时就会非常不方便。
    点两人份的食物、要两份碗筷,话少的服务员会奇怪的看着你,话多的甚至直接开口问。
    久而久之林尽深干脆就自己买菜做了。
    他目前还在初学阶段,只会一些普通的菜色,即使征求齐小未的意见也仅做参考。
    对今晚要做什么大概有了谱,林尽深放下手头的工作去楼下做饭。
    “哥,等等我。”跟屁虫齐小未紧随其后也下了楼,看在他哥身边也是可以看的嘛。
    系上围裙,一身书卷气的男人身上染上几分居家气息。
    看着树袋熊似的挂在自己胸前的人,林尽深无奈,“小未,你这样我怎么做饭。”
    眼睛盯着屏幕,齐小未想也不想地说,“我又不重,而且不会挡着你啊。”反正他的身体是虚影,可以直接穿过去。
    林尽深当然知道,可是知道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他实在不习惯。
    说起来小未好像格外粘人,他到哪都要跟着,就连之前问要不要给他准备一个房间,他都说要跟自己一起睡。
    想到这里林尽深戏谑道,“小未喜欢粘着我?就这么喜欢哥哥?”
    刚才还一副无赖样的齐小未惊了惊,转了转眼珠子,“不打扰你就不打扰你,我去客厅看书就是。”
    飘到客厅区域后,他瞅着男人的背影松了口气。
    紧接着又发愁起来,他还没想好怎么跟他哥说他肤渴症的毛病。
    尤其吧,这肤渴症放到他身上还有点特别,必须是好看的男人。
    以前齐小未从来不觉得这个毛病有什么大不了,现在却有些忧心,他哥长得帅,又是男人,要是他觉得我是因为肤渴症才接近他的怎么办?
    虽然一开始确实是有这么点原因。
    难道以后要减少跟林尽深的肢体接触、皮肤接触?
    刚一想齐小未就受不了地狂摇头。
    有句话怎么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以前没有肤渴对象的时候他照样过,现在习惯了天天蹭在他哥身边,居然连想一想都觉得难以接受了。
    不仅如此,还有颜控的事。
    曾经的齐小未多喜欢盯着年轻好看的小鲜肉啊,看个节目激动得不行,现在盯着他哥的脸看久了,再看电视里各种小鲜肉表演时他不仅不激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这唱的是什么东西?他喜欢的好运来、辣妹子、好日子哪一个比不上?
    这跳的是什么辣鸡?东北大秧歌也比这喜庆啊!
    唉,或许这就是书里所说的除却巫山不是云吧。
    齐小未眼神沧桑,像是经历了多少人间繁华一般,颇为深沉地叹了口气。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背后过来的林尽深敲了敲他的脑袋。
    齐小未捂着头,“十九岁哪里小了。”
    转身一看,看见他哥手里拿着一碗水果沙拉,顿时眯起月牙似的眼睛笑了起来,“哥给我做的?”
    林尽深笑着说,“我给我家可爱的弟弟做的,你是吗?”
    “我当然是!”不管可不可爱,先大言不惭地承认再说。
    就着对方的手戳了一块红红的西瓜送进嘴里,又甜又凉。
    “叮咚。”
    门铃声响起,将碗塞到齐小未手里,“自己吃,我去开门。”
    嘴里不空的齐小未唔唔点头。
    来的人是林尽深的一个邻居,男性,三十多岁,自己开了一家公司,算是人们口中的成功人士。
    沈唯刚从国外出差回来,碰上一点烦心事,想找林尽深这个聊得来的朋友吐吐苦水。
    他现在的老婆不是他初恋,他初恋大学毕业后选择出国留学跟他分了手,不过没成想这次出差居然碰上了!
    两人也算老相识,就聊了那么两句,说说自己的近况。
    可他怎么听着对方有跟他复合的意思?他都有老婆有女儿了好吗!
    想起这个沈唯就犯愁。
    不过这次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着他四岁的女儿,小女孩打扮得像个小红帽,漂亮又乖巧。
    门一开,父女两个同时开口。
    沈唯:“尽深,有件事你必须得给我出出主意。”
    沈豆豆:“哥哥你好,海绵宝宝在家吗?”
    沈唯:他家小公主什么时候认识尽深家的人了?
    林尽深:海绵宝宝是谁。
    屋里的齐小未:唔,他是现身呢还是不现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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