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那些岁月》〔贰拾〕误入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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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春节是我生平第一次在外过年。
    那个除夕我没看春节联欢晚会,因为当时我栖身在帝都某小区的保安室里。午夜之时,新年的钟声如约敲起,天上烟花璀璨,而我的心空却斟满了杂乱的星群,寂寥之中又有杂沓的慌乱。
    我仰在孤寂的黑暗里,望着别家温暖的灯火,想了许多许多,包括我该何去何从,包括崔娇一张泪眼闪烁的脸,包括林晓汐听说我逃婚了作何反应。当然还包括父母,他们是不是因为我的出走连过年都过得不安宁?
    事实上,那年我走后家里的确乱套了。我家和崔娇家差点兵戎相见,后来还是因为崔娇的宽仁才化解了其中的戾气。现在回忆起来,我的确亏欠崔娇太多,如果有来世,情愿结草相报。当然自个儿那会儿也太操蛋了,撂挑子让家人替我顶雷。这种行为跟现在“老子是儿子的通行证,儿子是老子的墓志铭”的行为有什么两样?!
    记忆中,那年北京的夜晚很美,霓虹闪烁,火树银花,远没有现在这么多杂沓的人潮、栉次鳞比的摩天大楼、灯红酒绿的风流会所。一!品¥侠
    我经常在黄昏的时候去附近的一个公园,那里经常有成双结对的小情侣出没,演绎着当年我和晓汐的温馨场景。散步的青年,跳广场舞的大妈笑容都很明净,如同当年的天空一样,没有阴霾和一目了然的沉郁。
    而我习惯去公园的理由是因为这里有人,有生机,我实在不想一个人猫在保安室里,与寂寞为伍,与孤独有染。尤其是那种连心跳都能听清的沉寂以及无聊到看报纸能把每个字都能强奸数遍的情境,真的可以把人逼疯。
    那种感觉很像诗人说的:我坐在黄昏的渡口,独钓一江孤独。当然,现在的男孩一般喜欢这么表达:腿毛三七开,我把它梳成中分。
    女孩就更犀利了,前两天看到一位小女生的个性签名——好无聊好想被强奸。一!品¥侠好吧,如此劲霸的语录,哥只能再次给跪了!
    我在保安室里熬了一个月,终于想换份工作——去工地当瓦泥工,虽然很累,但至少能与人对话。然而此时却被一位朋友劝阻了下来。
    提起这位朋友,我想大家对他应该有所耳闻。事实上,这位朋友与我的关系不亚于刘大、杨俊博,只是因之前没有故事交集,所以一直让他在跑龙套——细心的朋友应该已经发现了,这货曾在第一章第三章出现过。对此,我特想满怀愧疚地对这哥们说:我是故意让你打酱油滴,不服咬我呀?!
    好吧,讲到这里了,哥们就烦劳您出来再亮个相吧!
    赵甫,人称小古天乐,有以下两个显著的特征:第一,瘦高,帅气,小麦肤色;第二,成熟稳重,不闹腾,没有杨俊博的霸气侧漏,也不似刘大的逗比性情。所以,当他叫我一起做生意时,我丝毫没有怀疑。
    我记得那天是初六,上晚班,我白天去网吧打发时间。赵甫在QQ上给我留言让我给他电话,有要事所商。
    我打过去之后,赵甫说让我去趟东北,有批货要拉,手上没那么多钱。他所说的货是一些废旧油漆,贩卖回去可以从中赚取利润,他家几代都是做这生意的。我当时有点懵,缺钱直接朝我借就是,干嘛非要我亲自过去一趟。
    赵甫后来的意思是我俩一起做这单生意,毕竟让我出了不少的钱。
    我说,摊股不摊股另说,找你去玩两天才是正解。
    于是,几天后,我便坐上了开往盘锦的火车。
    可是,我没想到这一程却是羊入虎口。当然,写这一点丝毫没有埋怨赵甫的意思,事实上经过这次共事,我俩的友谊比以前更加坚挺了,因为人生本来就是一场痛苦的蜕变,能在那年那月我俩一起迎风成长,也是一种造化。
    至于传销那段日子的经历,没必要多提,因为对剧情的发展完全没有推动作用。我只想说个大概,作为后面剧情发展的背景:
    1、我被一大群人忽悠了
    2、我们一大群人每天窝点做着天上掉Dollar的美梦,并想方设法忽悠更大一群人
    3、我们在一大间窝子里,勤练嘴皮子工夫,其中包括演讲、讲故事,甚至登台唱歌训练胆气
    …………
    提起唱歌有必要讲一下,那年F4的《流星雨》正煮得沸沸扬扬,而如今红得发紫的周董那会儿才刚刚出道,这货当年的二逼发型简直可以令我菊花抽搐。
    后来不知道从哪儿飘来了几句沧桑沙哑的破锣嗓音,瞬间红遍了大江南北,《离别》《撕夜》《坚持到底》《他一定很爱你》,迄今都在耳旁萦绕。再之后就是杨琨,一曲《无所谓》唱得我心里稀里哗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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