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雅典的眷恋》9.第 9 章

    第九章
    “煮粥?”他像问天气一样的语气,人立在暗处,有点压迫。
    “嗯,辛斯说他饿了。”我有点不安,这个人从第一次见面就没有让我安心,总觉得他肚子里肠子纠结,看不清在打什么算盘。
    “辛斯醒了?”
    “嗯。”
    我装作搅拌粥,转过身,把自己藏在小灶和陶罐后头。虽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但两人中间隔了一个东西让人安定不少。
    他不再开口,气氛怪异。我一边把橄榄油滴进粥里,一边把南瓜搅碎,心里盼着他赶紧走。没有事就走,这粥又不是给你煮的,守着干嘛,就算我要偷东西厨房也没有值得我偷走的东西,就算我要再逃走已经被你发现了还看个什么新鲜看!!!
    心里腹诽不已,只恨此时火不好,粥熬了这么久才好。再跟他这里呆下去,不保证我不会因为高气压而磨牙。加盐,掩灭明火,卷上长袍的袖子就要端锅。
    “我要一点。”他开口道。
    “嗯?好,反正有多的。”
    怎么,想看我的粥好不好喝?还是对我好奇想试探?
    手里还是麻利的用盘子盛了一盘粥,还用用碟子装了渍橄榄和胡萝卜,把勺子一起放进托盘,端到厨房里平时管事监工的桌子上。
    “要不我先给辛斯大叔端去?他和新来的两个孩子大半天都没有吃东西了。现在醒了。”我废话着想离开。
    “好,”他依旧没有动,“给他们送去了再过来。”
    !#%!#¥%¥…………靠!
    他是老大。
    把粥端进了辛斯的房间,在高高的石头窗台上拿了油灯下来,点上了,一人床边放了一盘子。
    “就这么点?”大叔有点不满,“维奥拉,你就是这么对待病人的?”
    “大叔,还有,放心,都罐子里的,还在厨房,一会给你送来。你看现在就算把罐子端过来了你还有那个能力踩在地上去盛?”
    “……好吧,你快点回来!不许偷吃!”他倒好,还警告起我来了,也不看是谁给他煮的。
    “好好,马上回来。”等我把瘟神送走了就来。
    回了厨房,海柏里恩静静的在桌子旁边坐着,优雅的用勺子喝着粥。看到他的样子,心里有点异样,直觉他和维奥拉有密切的关系。
    心里冒出个念头,又想使劲压了回去。维奥拉爱他吗?他呢?对曾经的维奥拉有什么样的感情?
    看着他在昏暗的灯光下静静的喝我熬的粥,心里突然窜上一种感觉,好像就这么过了很多年似的。
    ……
    不想不想,那是幻觉,幻觉。
    他在我身上找维奥拉的影子,在怀念。这错觉是维奥拉的,不是我萧霆的。
    “站过来点。”他抬头。“粥不错,不愧是酒馆的招牌。”
    我往前,直视他的眼睛,不知道说什么,但是很想看穿他心里想的是什么。
    “你以前不是伶牙俐齿么,现在倒沉默了不少。”
    我忍不住了,“现在的我,不是以前的维奥拉,我是另外一个人。”
    “是很不一样的人。”
    他把盘子推出去,还有大半都剩着。浪费粮食。就算是他家的也很浪费。
    “你以前和维奥拉有什么关系吗?”我走过去,隔着桌子在他对面坐下。既然开口,就干脆问明白。
    “你很特别。我很好奇,你跟大部分的人都不同,就算是当奴隶也当得很自我。”他露出赞赏的味道。他却答非所问。
    我心不在焉的玩着手指,不想跟他谈我跟维奥拉的区别,我想跟他说我,让他了解我的特别之处,我的优点,我的缺点。我不想被人当作消遣的玩具或者是怀念的影集。我,受够了。
    “我就是我,不是你的维奥拉,我在这里无依无靠,只有自己。在这里,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人也不认识。离开了扑哒,我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容身之处。”我无意隐瞒,让他知道了也无所谓。君子要坦荡荡。
    海柏里恩给人的印象或许让人恐惧,但他总有一种让人相信的力量,好像就算把秘密给他了也不会受骗的错觉。我就这么完完整整的把自己暴露在他面前。我甚至给他讲:“我喜欢男人。”他听了眉都不皱。
    后来我才知道,古希腊大陆上,断袖成风……我以为的弱点对于这里的人,简直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们的理解很接近现代人对伴侣解释,人生来只是半个圆,需要在以后的生活中寻找到另外的半个才能算圆满。而至于另外的半个圆性别如何,就不是问题了。
    歌德曾经在他的一本著作里说,曾经人有三种性别,分别是男男,女女,男女。天神因为嫉妒人类的完美,就用斧头把人从中间劈成了两半,所以人在世上注定要寻找曾经一起的另一半,找到了才算是真正成了一个完整的人。
    这里,就是这种对待人生的态度
    他站了起来,用一种探究的目光看了我很久,转身离开。我却心里开始失落。
    第二天,黑心医生再次来看辛斯,当他拆掉包住脚的布,眼睛都直了,直嚷嚷辛斯命大。还不停的问我这毒怎么去的。
    我很自私,就回答他说是家乡的秘方,不能泄露。尽管我知道,说出去能救很多人免于被蝎子毒侵染而死,但是我想让我发现的东西只属于我一人。
    就像我对待恋人的态度,独占欲始终占的第一位。
    辛斯对我做的粥是赞口不绝,一直说比大厨的马铃薯汤好喝,我很理所当然的接受了他的赞美,心里,希望有个人也能这么热烈的赞美。
    我明白那是危险的征兆,我那容易动情的心是害我陷入不可翻身境地的罪魁祸首。我怕,怕像曾经那样,输了身体还输了心。
    依旧躲在橄榄树下洗菜,日子没有任何的变化,除了辛斯大叔隔三差五的教唆我偷偷煮粥给他喝。我不免像小媳妇一样的委委屈屈,那晚上算什么嘛,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就连他喝粥的样子都像是我做梦梦到的。好歹跟人家谈了心也该有什么行动吧?!
    我未免功利,但生性是看到了机会就要往上爬。淡薄?NO!那是没有看到可以利用机会的时候的掩护战术。
    曾经,有人交我打桌球的时候说:“看不出来,你野心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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